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理念拓展的意义
时间:2022-06-12 10:00:03 浏览次数:次
一、西方音乐史研究模式
对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影响
学界认知20世纪20年代川人叶伯和撰写的《中国音乐史》是在西方音乐史学理念影响下开中国音乐史学之先河。西方音乐史学秉持了探究西方专业音乐发展脉络的治史理念,恒定音乐艺术,重在研究音乐本体以及作曲家、演奏家、歌唱家,重音乐技巧、技能,强调音乐风格流派等。虽然也把握不同区域和国度在相同理念下的风格差异,但更多注重创作者的个人体验以及技术理论的发展。虽也看到专业音乐创作对于宗教和世俗社会的双重意义,但更多还是以审美、欣赏认知。应该说,西方之欧洲专业音乐创作在文艺复兴之后的数百年间发展演化相对成熟,如此成就学者们强调音乐艺术的基本治史理念。当中国学者以此为参照,便形成以音乐艺术认知治中国音乐史的意义。
中国音乐史学的初期阶段,无论是叶伯和、萧友梅、许之衡或郑觐文,虽在材料选择上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基本沿用“音乐艺术”并以西方专业音乐发展以为参照治史。王光祈留学德国,却能够把握中国礼乐文化真谛,有论证礼乐文化的重要章节,这或许是其以“比较音乐学”理念治史的缘故。音乐史所涉及的主要是律、调、谱、器、曲、乐语、乐名、乐人、机构和著述十大类,就音乐本体而言,如此把握是为必须,但这样类分为音乐形态之客观存在,是否还应考量中国音乐文化的特殊性、中国音乐文化与西方音乐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和拓展性意义?从而在撰史之时显现出中国音乐文化之特色。
中国文化精神是否能够将礼制摈除在外,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是否礼乐文化不占重要位置?乐与礼制是怎样的关系,是否有专为礼制而设置的乐制,礼乐文明是否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不可或阙?中国音乐文化是否应该摆脱礼制而独立?有观点认为只有摆脱了封建礼教的束缚中国方能够有真正“艺术”的样态,这恰恰说明中国传统文化中礼乐观念是何等根深蒂固。既然礼教“束缚”了三千载,依此是否中国没有产生过真正的艺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礼乐如同俗乐一样占据着重要空间,甚至在国家意义上更为重要,如此方显官书正史中多对其记述与论辩的意义。礼乐是在特定时间、地点、场合,面对特定对象仪式性的固化为用,并有等级化和体系化、多类型性的特征,恰恰是这样的状况成为中华礼乐文明的标志性意义。
以侧重西方专业音乐发展进程的音乐史学观念为参照系,从学术理念上更多强调作为艺术的一面,我们可从传统音乐形态中将这些择出,专写一部中国音乐艺术史,然而,若真正把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内涵则不能不将礼乐观念、礼乐制度、礼乐形态整体纳入,毕竟这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整体构成中不可或阙的组成部分。
以西方侧重于音乐艺术的理念治中国音乐史,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中国与西方音乐的不同,把握了礼乐存在,却更多侧重于两周,似乎中国礼乐只在周代,其后“礼崩乐坏”,礼乐文化产生断裂,汉魏以降则是以人为本的俗乐文化,这样认知显与中国三千载没有断裂的礼乐文明样态不尽相符;再者是辨析礼乐制度更多着眼于宫廷,如此形成宫廷与民间的二元论,似乎礼乐制度就是为宫廷所设置,看不到地方官府作为礼乐文化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其三是看不到制度对于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整体意义,官属乐人从宫廷到各级官府普遍存在,以保障制度下用乐,这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能够显现国家意义非常重要的链环;其四是对俗乐的双重定位认知不足,看不到作为礼乐类下的俗乐为用(用于嘉、宾诸礼),把握不住礼乐的丰富性内涵,即礼制仪式类型与乐制类型的对应关系,把握不住礼乐是在礼制/礼俗规定性下与仪式相须且固化为用。换言之,与礼制/礼俗仪式相须固化为用的乐即为礼乐,雅乐是为礼乐的核心构成却非礼乐全部。礼乐既有雅乐类型亦有非雅乐类型,在非雅乐类型中涵盖了作为礼乐存在的俗乐,在不同礼制仪式中对应不同的仪式用乐,这是礼乐丰富性的意义。周公制礼作乐、礼乐观念彰显的同时俗乐观念相应产生,与礼乐对应的俗乐方为世俗日常多层面为用,那些不与礼制仪式相须为用的乐则不在礼乐范畴。应对世俗为用、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乐,恰恰是人们关注最多、使用最广,如此发展空间广阔,无论从形态还是内容都有大的拓展,派生出诸如说唱、戏曲等多种音声技艺形式。只有把握住这些,方能够真正理解和认知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整体意义。既有那些忽略或称淡化礼制仪式用乐丰富性的认知或称侧重把握日常用乐类型的撰述难以整体把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
既有音乐史学研究在侧重审美、欣赏功能而对乐之社会功能与实用功能关注不足,把握不住中国传统文化中这两种功能类型的重要意义。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礼乐文化有着重要份额,姑且不论中国礼制的正面和负面意义,既然历史客观存在就应该认知。具有严格等级观念的中国礼制确实是中国传统文化有机构成。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整体把握之后再比较中西方音乐文化理念的异同可能会更有意义,而不是先以西方专业音乐史的写作理念去梳理中国音乐文化,这样会“削足适履”。现代意义上的中国音乐史学建立毕竟不足百年,而学界也明确认知其产生与发展受到西方音乐史学观念之影响,因此说,依西方专业音乐发展的治史理念建构中国音乐史,将中国音乐文化中的这一部分梳理清楚也是好事,毕竟这会把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脉,然而这的确不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内涵的全部。在中国音乐史学研究近一个世纪获得重大成就的情状下,更好地把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内涵是学术界应该面对的问题,最为要者是从中国传统的实际出发,从侧重音乐艺术的理念中拓展开来。这是因为中国数千年来的乐文化既为艺术也具多功能性意义,这种情状延续数千载且具体系化。无论经史子集、官书正史、野史稗编、笔记小说、地方志书都可见这样的认知,这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理念的整体性意义。从为用视角把握音乐艺术与文化整体,比仅将音乐作为艺术的考量要宽深得多。
以侧重艺术的理念治音乐史已近百年,其论域、思维均已“成型”,要拓展绝非易事,但我们所研究的是中国音乐文化,就应该以中国传统社会中形成的理念来认知,而不应向西方参照系靠拢,笔者想这是一个世纪之后对中国传统文化回视之时应该具备的学术理念,也是中国音乐学术界在一个时期内所要面对的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