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裕文档网    > 范文大全 > 调查报告 >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2020)】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2-01-18 17:25:09  浏览次数: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2020)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共有27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接隶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6个处(科),9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03人,其中,在编35人,非在编6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1296家,实缴单位5534家,净增单位1168家;新开户职工3.28万人,实缴职工40.00万人,净增职工1.39万人;缴存额36.27亿元,同比增长12.67 %。2019年末,缴存总额239.22亿元,同比增长17.87%;缴存余额134.77亿元,同比增长10.2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无变化。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23.70亿元,同比增长23.57%;占当年缴存额的65.34%,比上年增加5.76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04.45亿元,同比增长29.35%。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1万笔46.80亿元,同比分别增加38.75%、54.97%。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03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22万笔232.38亿元,贷款余额131.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99%、25.22%、33.1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7.69%,比上年增加16.78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无变化。

(四)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22亿元。其中,活期1.16亿元,1年

以上定期4.06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7.69%,比上年增加16.7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39941.69万元,同比增长7.62%。其中,存款利息3664.8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6276.81万元,其他0.0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23052.46万元,同比增长34.43%。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9252.09万元;归集手续费1984.7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813.84万元,其他1.7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6889.23万元,同比下降15.40%,增值收益率1.31%,比上年减少0.4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当年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当年管理费用2859.4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029.74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2018年公积金管理费用4078.13万元。上缴财政2018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373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776.5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2823.3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3544.87万元,同比增长122.76%。其中,人员经费972.63万元,公用经费424.63万元,专项经费2147.6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35.36万元,逾期率0.63‰。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不低于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9年,未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未发生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情况。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776.5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5%,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4.22%。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26.75%、3.6%和12.6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3.90%,国有企业占7.54%,城镇集体企业占7.17%,

外商投资企业占0.7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7.2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4%,其他占32.4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1.55%,国有企业占14.05%,城镇集体企业占4.37%,外商投资企业占1.2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3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9%,其他占17.85%;中、低收入占99.45%,高收入占0.5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5.72%,国有企业占6.09%,城镇集体企业占6.01%,外商投资企业占1.4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2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9%,其他占53.26%;中、低收入占99.88%,高收入占0.12%。

(二)提取业务:2019年,6.1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3.70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4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9.9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4.88%,租赁住房占2.02%,其他占11.5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5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9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38%,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61%,其他占0.65%)。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15%,高收入占0.8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38.9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7.95%,比上年末减少6.0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7867.1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68%,90-144(含)平方米占74.20%,144平方米以上占17.12%。购买新房占82.71%,购买二手房占17.2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8.9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0.7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3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0.70%,30岁-40岁(含)占42.83%,40岁-50岁(含)占22.25%,50岁以上占4.22%;首次申请贷款占89.9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07%;中、低收入占99.41%,高收入占0.59%。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869笔36662.45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9824.0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907

3.32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80.29%,比上年增加43.1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1)缴存基数

2019年7月1日起,调整并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16359元(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453元×3倍)。

最低缴存基数暂按2018年4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聊城市所辖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550元。月工资额未超过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3)月缴存额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926.16元。计算公式:5453×3×12%+5453×3×12%=3926.16元。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55元。计算公式:1550×5%+1550×5%=155元。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制定《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通知》,自2019年4月15日起,扩大还贷提取范围,开展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职工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每年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12个月还款本息。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为满足职工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要,保证购房贷款职工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减少利息支出,节约购房成本,聊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聊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聊城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商转公贷款办理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借款人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前结清后的一个月内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种是借款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未提前结清的,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结清。

由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经聊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为80万元,保证贷款年限提高至20年,抵押贷款年限提高至30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目前,5年以下(含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创新管理模式,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2019年市中心服务大厅进一步提升业务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从住房公积金建立、归集、提取、个人信贷、档案管理等环节强化信息化系统建设水平。围绕“计划、落实、监督、提升”展开一系列工作,做到工作忙而不乱,有序推进。

(1)加强政策宣传,归集扩面规范有序

一是全面做好缴存单位的清查,做好及时缴存、按月入户。二是实行“先核后缴”的模式,减少挂账,做到资金及时入户。三是及时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明确公积金缴存上下限,确保“控高保低”政策落实。四是清理历史数据。开展单位挂账和一人多户重复缴存清理,全面完善职工信息。五是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微信群、进社区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2)优化取流程,服务职工高效便捷

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按照服务职工更便捷、简化流程更高效的原则,对现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逐条逐项细化分析,对操作流程做出全面修订。中心及各管理部做到制度上墙、流程上墙、并在大厅放置业务材料明细、业务办理流程、业务办结时限服务指南,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3)强化贷款管理,发挥住房保障功能

加强楼盘项目合作,现场核实新合作楼盘的准入工作,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业务培训,维护缴存职工的贷款权益。按照“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的贷款风险管理机制,继续强化日常监控,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并加强贷后催收工作,安排专门队伍加大逾期贷款的清欠力度,采取电话催缴、发放催缴通知书、法院起诉等方式积极进行催缴工作,由催收人员建立催缴台账记录贷款人的基本情况。

2.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服务效能实现新提升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等不靠,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好“一次办好”,梳理总结围绕一系列新举措:

一是管理制度再规范、再精细。根据业务需要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周会晨会制度,同时对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进行规范化整理,上岗要求做到服饰整洁、仪表端庄、持证上岗、亮牌办事。

二是办理要件实现“大精简”“电子化”。积极落实政策及服务制度,缩减办理要件,缩短办理时限,做到一次性告知,在电视屏幕上滚动播送各项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及各项业务办结时限表,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实行电子档案化。积极响应市中心业务科室下发的取消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通知,做好电子档案化的先期试点工作,努力做到办理环节更省、提交材料更简。

三是现场服务做好“店小二”。全面推行综合岗位制,加强综合柜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能力,使每一名综合柜员都具有独立受理提取、贷款业务的能力。设置引导员岗位,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做好引导分流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温馨服务再提升工作,设立“帮办代办”窗口、预约上门服务等,为群众提供“店小二式”服务。同时,完善多种投诉建议渠道,设立吐槽找茬办公室,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投诉,全面落实“一次办好”“好差评”等制度政策。2019年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冠县管理部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文明服务示范窗口”,5人荣获“文明服务标兵”称号。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按照省市新旧动能转换的要求,紧紧围绕“信息集成、数据共享、平台统一、标准一致”的十六字要求,遵循“机制创新,流程再造”原则,认真整合公积金信息系统,建成技术先进、便捷群众、廉洁高效、阳光透明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平台。

1.完善基础数据,做好数据上报工作。根据住建部公积金数据接入平台、人行征信和电子检查工具及省厅对“双贯标”数据的要求,对公积金基础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全面完善,同时按时做好数据上报工作

2.实行了会计统一核算改革。7月份,根据住建部“双贯标”验收标准和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在全市公积金系统实行了会计统一核算,由原来分散到管理部的会计核算变为中心会计科一套大账集中统一核算。全市分散的130多个账户仅保留工农中建交5个账户,全市资金统一划转到市中心账户进行统一核算。大会计核算工作实现了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全市通办”。

3.完善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互联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网上服务大厅、12329短信、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8种服务渠道的高度融合,在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中的

满足广大缴存职工个性化需求,拓宽了服务的渠道,全面提高了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4.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根据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19〕36号)要求,5月份提前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同时实现向税务总局提供住房公积金专项扣除个人所得税信息。

5.在全省率先完成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4月29日,聊城公积金完成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职工在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时,不用再通过住建部的WEB方式办理,直接通过业务系统就可办理完毕。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业务速度快、效率高、错误率低,实现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6.全面启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公积金电子档案系统的应用,实现了前台业务的便捷操作、档案资料的科学保存、档案管理的全面覆盖、办公自动化的有效衔接、档案数据的安全保密、打通了“减证便民”行动的“最后一公里”。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0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推荐访问:聊城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聊城市 住房公积金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