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验收总结:学校河长制总结
时间:2022-01-10 13:23:52 浏览次数:次
河长制验收总结
一、务必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
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我县的宝贵财富,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独特优势。因此,实施“河长制”,保护好“一河清水”,是我们必须担负的责任和使命。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来做好河流、水库水质保护工作。
(一)实施“河长制”是落实总书记指示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春节前夕,习总书记在视察江西时指出,江西最大的特色、最大的优势、最大的发展潜力就是绿色,要求我们要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我们实施“河长制”,目的是保护和改善河流水库水质,提升水生态质量,这就是在落实习总书记指示要求。为此,省委、市委、县委对实施“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实施“河长制”是落实习总书记指示要求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二)实施“河长制”是加快绿色崛起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畜禽养殖规模的迅速扩张,对我县河流、水库水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因此,可以说,水污染表现在河里,源头在岸上,实质是发展方式河产业结构的问题,根子是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发展模式。大量实践证明,岸上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河产业结构,河中就有什么样的水体水质。我们
实施“河长制”,明确党政“一把手”河库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如果出现了污染事件,将要被问责,这必然使各级党政“一把手”在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水生态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实施“河长制”,将有利于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控制和减少污染,是加速推动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实施“河长制”是保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实事。习总书记深刻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河库水质是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特别是现在群众对改善水环境的诉求日益高涨,对饮用水源的关注度不断上升。让老百姓用上清洁干净的水,是广大百姓最基本的环境诉求,也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实施“河长制”,就是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生态利益落实好,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实事,惠及的是民生,顺应的是老百姓的期待。
二、务必抓住关键,准确把握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方法。
实施“河长制”,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课题,掌握正确的思路方法至关重要。具体来说,就是要把握三个关键环节:
(一)要突出源头严控。加强源头防控,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是治水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加强规划管控,乡镇、有关单位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河生态安全,加强水利、农业、林业、国土、交通等专项规划与河库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衔接融合,通过规划的强制约束来保障水生态环境的安全。要坚
决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严把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关口,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过度消耗资源的项目,坚决不能引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对没有经过“三同时”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坚决不允许生产;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坚决禁止在禁养区范围内新批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要加强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和保护,提高水源地森林蓄积量;依法划定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禁止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备用水源建设,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二)要注重过程严管。坚持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严格管控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各级“河长”要加强日常巡查,定期组织相关单位、乡镇对所管辖河段、水库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破坏水生态环境的突出;县水利局、县环保局要定期对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的水质进行检测,并向各级“河长”、“库长”进行通报,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情况清楚,确保一旦上游水质出现问题,在量变过程就能发现问题,就能发出预警。要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治乱专项行动,继续深入推进“三改三清”攻坚行动,重点整治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大力开展治脏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清洁工程,在整治河道、村庄、干道的“垃圾山”,着力消灭存量垃圾的同时,大力
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努力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覆盖面;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疗法”模式。
(三)要强化依法严治。解决复杂的水问题,必须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综合运用法治手段,做到依法治理。要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统筹水利、环保、农业、林业、住建、国土、公安等部门涉及河流、水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探索组建水环境联合执法队伍,变以前的“多头治水”为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因部门多头执法、职责不清而造成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不断增强综合治水能力。积极开展乡镇综合执法试点,各相关县直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力争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在加强依法严治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三、务必齐抓共管,大力强化实施“河长制”的责任担当。
一是要压实责任。参照省、市、县做法,县里成立了县级“总河长”制,由县委张书记担任总河长,罗县长担任副总河长,各乡镇党委书记担任各自辖区内县管河流的“河长”,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制”工作网络。各级“河长”是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挂帅,更要出征,要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所管河段的基本情况,掌握所管河段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
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面对突发情况或重大问题,各级“河长”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同时,要划分好“责任田”,逐级明确“河长”,层层压实责任。县政府已经与各乡镇签订了“河长制”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也要参照县里的做法,与村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责任到人,不留盲点,把责任压实、工作做实。
二是要形成合力。河流的保护和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上下游、左右岸的协调,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因此,各级“河长”要进一步增强统筹意识,加强指挥调度,科学调配各方力量。“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扬服从指挥、团结协作的优良传统,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在“河长制”的统筹下,努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比如,环保部门要主动抓好污染防治,国土部门要抓好项目用地管控,农业部门要抓好畜禽养殖,水利部门要抓好水资源保护和河道管理等。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县水利局要会同有关乡镇和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以及联合执法制度等,切实加强部门、乡镇之间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挂乡镇的各位县领导要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所挂乡镇场的河流保护工作,切实履行挂点职责,形成全县一盘棋格局。
三是要强化问责。要严格督查督办,县水利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大“河长制”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力度,同时,要充分发挥。
“河长制”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独峪乡境内共有大小河流22条,其中独峪河、三楼河、冉庄河为三大主干河流。独峪乡高度重视河流治理和“河长制”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辖区水环境保护责任,积极制定《独峪乡河长制实施方案》、《独峪乡河道三清实施方案》,抓好抓实,严格各级“河长”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层分解任务,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考核。通过自上而下,层层努力,全乡在“河长制”方面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
独峪乡河长办与全乡各村“河长”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我乡22条主要河流实行乡、村两级“河长制”,出台了《独峪乡“河长制”实施方案》和《独峪乡“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了“河长”职责。3位乡领导担任了乡级“河长”,19位村主干领导担任了村级“河长”。一是在每条河道的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公布“河长”姓名、举报电话。全乡共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3块。二是建立河道档案,做到“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摸清底数,有效治理。对境内22条主要河道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掌握河流状况;针对各河道情况不同的特点,实行“一河一策”,因地制宜,确保水质达标,水清岸绿,要求做到对重点河流实行“六个一律”,即:入河排污口
一律封堵、河流沿线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企业排放一律达标、小养殖等土小项目一律取缔、支流水质一律达标。
(二)切实搞好河道水域环境
1.做好河道清洁绿化工作。今年以来,各级“河长”认真落实责任,积极参与包干河道的环境治理工作,共治理了河道19条,清淤长度达10公里,清淤垃圾200吨,河岸绿化5000平方米,栽植各类树木1000棵,有效美化绿化了河道周边环境。
2.加大污水垃圾清理力度。
污水、垃圾是河道水域环境的重要污染源。根据进度安排,乡里加大对污水直排封堵和河道清淤力度。同时加大了对建成区河道沟渠淤泥垃圾的清理力度,动用机械100余台次,完成108线河道的垃圾清理,共清理垃圾5万方。
(三)加强水政执法监管力度
为切实落实“河长”责任,全面做好河道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加大河道水政执法和监管力度。
强化督导检查工作。乡里抽调工作人员,督促各乡村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治工作,加大河道水域环境检查力度,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乡里;各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治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河长”定期对全乡22条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进行巡查。密切跟踪各部门单位的河道治理进度,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先污染后治理”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河道水域环境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既没有改变长期形成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习惯,也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中,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河道治理的财力物力投入不足。彻底的河道治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而投入不足是我们治理过程中的一大软肋。因为没有专项经费,也没有专人负责,各级“河长”的河道治理工作困难重重。
三是“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河长制实行“一河一长”工作机制,但是辖区内有多条河流是跨区域的,且河流具有流动性、不稳定性等特点,使“河长制”管理河道范围因跨区域造成管理不便,特别是在河道环境治理上,分别治理,分片包干,易治标不治本,不能取得有效成果。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里的要求,制定下步工作计划,并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使群众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
二是统筹协调治理力量。实施“河长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水环境质量改善。要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需要加强部门与区域间的理解和配合,协调好各方力量同步治污,“河长”之间既要分级管理,又要强化配合,共同做好流域河流治理工作。
三是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实施“河长”应责权统一,明确“河长”考核目标。制定“河长制”考核机制时,要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建立系统化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实施的保障条件。要合理确定工作考核指标与水质考核指标的关系,做到“河长”责权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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