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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专题报告_河长制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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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州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

州级河长并总督察、副总督察:

现将2017年我州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如下,请予审阅。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7年4月2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2017年7月14日,我州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动员大会。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意见》和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要求,全州上下牢固树立打造天蓝地绿、山青水净、生态优良的美丽西双版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齐头并进,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真抓实干,如期完成了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

一、2017年工作进展

(一)三级方案全部到位。5月22日,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全面构建河长制体系等六个方面的内容。3县

(市)、42乡镇(街道、农场)于8月底前出台工作方案。10月17日,河长制领导小组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对河长制六大任务进行全面分解落实。11月29日,州河长办编制了《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细则》。

(二)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全州建立以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河长制领导小组。州级河长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州委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州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州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环境保护、水利的副州长担任,县(市)也参照设立了河长制领导小组。

全州已建立州、县(市)、乡镇(农场、街道)、行政村(社区)、村小组五级河长体系。截至目前,全州共明确河长2204名,州级河长11名、县级河长107名、乡镇级河长824名、村级河长1262名。

经州、县(市)编委批复设立了州、县(市)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县(市)水利(水务)部门。州河长办增加事业编制2名、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处级);各县市设副科级河长办,编制5名;各级河长办现已落实办公场所,并配备了办公人员及设备。全州共安排专项资金917万元,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全面完成。

(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10月26日,州河长制领导小组正式印发了州级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

度、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6项制度。11月9日,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出台了州级河长巡查办法、州级部门联合执法办法、州级工作督办办法、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办法等4项配套制度。11月20日前,全州3县(市)、42个乡镇(农场)均已制定出台了十项制度。州级召开了动员会、总督察会、部门联席会、州级河长会等各类河长制工作会议30余次。

(四)巡河监督形成常态。在陈玉侯书记和罗红江州长带领下,各级总河长、河长相继巡河,全州各级河长巡河达3143次。州级河长都按规定的次数(2次)开展了巡河工作,巡河情况以简报的形式报省河长办。州级河长巡河共38次,部分州级河长超额完成了巡河次数,比如,州委杨副书记巡河3次,州委政法委书记巡河3次,州政府刘副州长巡河5次。11月28日,州委陈书记在景洪电站库区巡河时,召开了澜沧江景洪电站上游西双版纳段河长制工作座谈会,会上,陈书记强调,要对照推行河长制六大任务和河畅、水清、岸绿、库美的目标要求,全力推进巡河保护管理治理工作,实现江河库渠生态和谐、绿色发展、永续利用;对存在的问题州委督查室发出了督办函。12月6日,州委杨副书记在补远江巡河时,与村民座谈提出了在加大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同时全面加强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州河长办与西双版纳报要全力挖掘我州河长制工作亮点材料的挖掘,并做系列报道。

州级河长共发出3个河长令,分别是州政府罗州长针对澜沧江景洪段原猴山索道往下约200米处回水湾内漂浮着大量的生活垃圾;州委政法委刀书记针对流沙河景洪段生活污水直排、垃圾随意倾倒、非法采砂、违法违章建筑;州政府刘副州长针对勐腊县南腊河大沙坝水库坝址以下的河段存在生活垃圾、村小组污水直排及违章建筑。全州县级河长巡河244次,乡镇级河长巡河929次,村组河长巡河1932次。全州充分发挥了两级督察的作用,11月21日,召开了州级总督察会议,各级人大、政协积极开展督察工作,已完成督察检查32次。州级河长制副总督察、州人大副主任张兴率队于11月2日督察勐腊县大沙坝水库,12月15日督察景洪电站水库;11月6日至10日,州级河长制工作副总督察、州政协主席玉香伦率全州河流督察督导小组,对全州纳入州级河长管理的9条河流2个水库及三县市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察督导。

(五)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编制完成了全州各级河库渠分级管理名录;州内449条河流、189座水库、47条渠道、94座坝塘纳入全州五级河长管理体系;竖立河长公示牌578块;编制完成《西双版纳州州级河长制监测评价体系编制工作方案》;《西双版纳州州级“一河(库)一策”编制工作方案》、《西双版纳州州级河长管理的九河两库“一河(库)一策”方案(初稿)》。已委托昆明勘测设计院编制西双版纳州河长制

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方案、开发建设西双版纳州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编制西双版纳州河库水域岸线规划、西双版纳州“一河(库)一策”方案和“一河(库)一档”建设方案、制定西双版纳州河长制考核评价办法和细则、西双版纳州河道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已委托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西双版纳分局编制西双版纳州州级河长制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西双版纳州河长制监测评价体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西双版纳州河长制州级9河2库新增水量、水质站点运行和水量、水质监测评价工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信息采集与发布。全州河长制技术支撑等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六)社会监督全面落实。为加强河长制的社会监督,各级都在媒体上公布了河长名单,州、县(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名单已在西双版纳报进行公告,县(市)级以下河长名单已由各县(市)在西双版纳报或县(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在河长公示牌上公示河长电话、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只需扫一扫已设立的河长公示牌上的二维码,就能全面了解河流的基本情况。全州共聘请社会监督员140名,对河库渠管理保护进行监督。为检验各县(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成效,州河长办组织并完成了对3个县(市)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州级验收,同步抽查了6个乡镇(农场)河长制工作。

(七)江河管护初显成效。全州河库渠面貌有了明显改

善,全社会河库渠保护意识明显提高,重要江河水环境治理初见成效。在构建河长制工作体系的同时,围绕河长制的六项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河库渠治理和管护工作。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整治河道采砂、网箱养鱼,积极推进村庄“七改三清”行动等活动,全面加快河库渠水环境的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我州《云南省水功能区划》划定的18个水功能区和4个重要水源地水质通过检测,均为Ⅲ类以上,水质全部达标。划定了勐海县那达勐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完成了澜沧江滨水景观带提升改造、东水系河湖连通及南凹河等5段33.5公里河道综合整治,勐混镇投入34万元整治南开河河道6公里,清淤1100立方,土方清理2.5万立方。各级公安、国土、环保、水务等多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执法,依法清理整治取缔非法采砂点215处,现场销毁非法采砂设备238台、船只8艘、电鱼设备42台;拆除违法建筑38宗;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63份,立案50宗,断电断路66宗,水务部门立案调查2起,公安部门控制盗采砂石资源的嫌疑人65人,追究刑事责任15人。

(八)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全州各级团组织充分利用团属网站、微信、微博、“青年之声”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河长制”相关工作,举办团干部培训、“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等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全州各级团组织共开展宣传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开展巡河护河

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共1000余名“河小青”志愿者参加活动。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州电视台报道河长制视频新闻9条,西双版纳报采用各级各部门推行河长制工作信息69篇,开展河长制工作专题报道6篇,州河长办编制简报37期。

二、2018年工作打算

认真做好水利部、环保部全面建立河长制中期评估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中期评估。全面贯彻《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谋划好2018年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污染源普查、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河库联合执法等工作。

(一)抓好河长制基础建设。加快推进“一河(库)一策”“一河(库)一档”编制。加快推进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确保2018年与省级、国家信息网对接联通。进一步建立完善河库管理体制机制。

(二)抓实制度落实。一是落实会议制度。州河长办正积极筹备召开领导小组会、总河长会、总督察会及部门联席会。二是河长巡河常态化。扎实推进各级河长巡河护河,压实县、乡、村三级巡查河库渠职责。强化“一事一办”,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跟踪问效、上报情况。三是加强督察检查,从严落实督察检查、责任考核、激励问责、社会监督等制度,定期对违法侵占河湖水域、违规排污等行为进行曝光、通报、约谈、问责。

充分发挥河长制社会监督员作用,组织监督员开展监督评价2次。州河长办将认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并严格落实全面考核机制。

(三)推进六大任务。一是水资源保护方面。落实《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西双版纳州“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推进地下水取水机井的清理、监管工作。全州重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4%以上,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达到100%。二是水域岸线管理方面。完成州管9条河2座水库管理范围的划定方案。各县市完成编制主要河道采砂专项管理规划,制定水域岸线保护利用管理规划,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严格控制水面率,实行水域占补平衡;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重要河流河段水域岸线得到有效管控。三是水污染防治方面。全面落实《西双版纳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保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4%以上,全州重要江河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4%以上。四是水环境治理方面。完成供水人口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管理,推进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推进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加强江河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五是水生态修复方面。在全州澜沧江干流、景洪电站库区、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5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4个保护

区管理推行州、县、乡、村委会、村小组五级共管的新型无缝管理模式,实行江河定额定量捕捞制度。六是执法监管方面。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江河库渠管理保护监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江河库渠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涉水有关刑事案件。

(四)加强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引导。运用多种渠道,推进河库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一是结合“世界水日”“3·22中国水周”组织县市河长办、“河小青”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召开推行河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三是持续深挖我州典型事例并开展电视台系列报道。四是在西双版纳报开辟推行河长制工作专栏。五是认真组织各地各部门总结经验成效,着手创建1个河长制先进示范县、6个示范乡镇(农场)、6条示范江河(水库),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群众监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河长工作新格局。

西双版纳州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12月30日

抄送:州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试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园区党委和管委会,各县市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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