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加油站管理规范(2013暂行版)】 加油站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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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加油站管理规范(2013暂行
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石化加油站的形象标准、服务标准、经营管理标准、HSE管理标准、数质量管理标准、设备管理标准、便利店管理标准、加油站信息系统管理标准、加油卡管理标准、员工管理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在营加油站(含全资、租赁、委托管理、控股、参股加油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894—92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液位测量法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56-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JJG443-2006 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
中国石化股份销发(2008)509号中国石化加油加气站建设标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禁令
Q/SH393-2010《中国石化加油站形象设计要求》
中国石化加油站现场管理禁令
石化股份安[2007]333号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股份安[2007]469号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2012版)中国石化易捷便利店运营管理手册
中国石化销售企业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3.1
社会特约监督员
指为了提高加油站服务监督力度,在社会上聘请的加油站服务质量监督员,监督加油站日常服务和管理。
3.2
神秘顾客
指企业直接或间接聘请的以顾客身份在加油站体验产品和服务消费,对加油站及其主管单位的营销、服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暗查,并向聘请单位反馈情况的特殊顾客。
3.3
信用销售业务
指公司赋予客户一定的资信额度,在资信额度内先供应油品后结算的成品油零售业务。
3.4
健康、安全、环境(HSE)
指在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H代表健康(Health)、S代表安全(Safety)、E代表环境(Environment)。它是一种事前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其自身活动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后果,从而采取有效的防范手段和控制措施防止其发生,以减少可能引起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有效管理模式。
3.5
加油站未遂事故
指加油站发生损害企业、员工和公众利益的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虽然已发生但未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等重大影响的事故。加油站未遂事故包括所有可能危及加油站经营、财产、人身安全、设备设施以及环境保护、企业形象等方面的事故。
4 形象标准
4.1 整体形象标准
4.1.1 加油站整体形象须符合中国石化加油站建设标准、形象标准以及相关制度要求。具体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中国石化加油站形象设计要求》、《中国石化加油站形象标准手册》、《中国石化加油站标准件工艺标准手册》、《中国石化加油站装饰施工工艺标准手册》、《中国石化加油站罩棚檐口工艺标准手册》、《中国石化加油站罩棚吊顶工艺标准手册》、《中国石化加油站照明设计及灯具标准手册》、《中国石化加油站
加油机形象标准手册》、《中国石化自助加油站新形象标准手册》、《中国石化加油站视觉形象使用维护标准手册》、《中国石化加油站便利店形象设计与施工工艺标准手册》、《中国石化加油站户外广告形象设计与安装工艺标准手册》。
4.1.2 加油站新建、改扩建须符合中国石化加油站
最新版整体形象标准。
4.2 形象维护标准
4.2.1 加油站形象维护项目主要包括罩棚檐口、罩
棚吊顶、墙体外立面、加油区、便利店、油罐区、灯具、标识标牌、广告等关键部位。维护频率、步骤、技术要求按照《中国石化加油站视觉形象使用维护标准手册》执行。
4.2.2 开展加油站形象维护须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需由专业人员维护的项目禁止加油站自行维护。
4.2.3 加油站整体形象保持整洁美观,标识标牌等
应做到无破损、不褪色。
4.2.4 加油站形象维护纳入督查和考核范围。
4.3 室外形象标准
4.3.1 加油站室外形象包括加油区、油罐区、辅助
区三个区域。其中:加油区包括罩棚、立柱、加油机、加油岛、加油区地面;油罐区包括卸油区、操作井、油罐区附件、油罐区地面;辅助区包括绿化带、停车区、洁具放置区、其他辅助区地面和汽服、餐饮等经营区域。加油区、油罐区、辅助区三个区域内的标识标牌包括标识牌、警示牌、广告牌、价格牌、指引牌等。
4.3.2 加油站室外建筑物、设备设施应及时维护,
保持整洁美观、无破损、不褪色;标识、标牌、广告牌做到字体醒目、完整、无遮挡、无破损、不褪色,不随意悬挂、涂画、张贴;物品摆放做到整齐、有序。4.3.3 加油区
4.3.3.1 加油机顶部禁止放置任何杂物;加油枪保
持干净无污渍;加油完毕后,加油枪胶管应盘好并悬挂在胶管挂钩上。
4.3.3.2 加油岛上可放置多功能清洁服务台、多功
能安全服务台或消防器材。
4.3.3.3 加油区地面应平整、无破损、无明显油污、无积水;地面标线清晰;现场物品的摆放不影响车辆通行;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挡。
4.3.4 油罐区
4.3.4.1 卸油区静电接地夹及连接电线整齐放置专
用箱子内;消防器材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卸油口、消防沙池、消防器材间等完好无破损。
4.3.4.2 操作井内干净整洁、无油污、无积水,井
盖完好,油罐编号、油品标号字体醒目、颜色清晰。
4.3.4.3 罐区无杂物、无积水、无杂草。
4.3.5 辅助区
4.3.
5.1 绿化带无杂草、无垃圾,绿化植物修剪整齐,枯死植物、花卉及时清除。4.3.5.2 停车区停车标线清晰,车辆整齐停放;外部车辆禁止在站内长时间停放。
4.3.
5.3 卫生洁具应整齐存放在指定的隐蔽区域,保持干净、整洁。
4.3.
5.4 汽服、餐饮的建筑物外观应保持整洁美观,经营、服务设备设施完好,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外场地保持平整、干净、无积水。由他方经营的汽服、餐饮建筑物外观应与中国石化加油站整体形象相协调,纳入加油站形象标准管理范围。
4.3.6 标识标牌
4.3.6.1 标识标牌应按指定位置牢固安装、张贴,临时增加的标识标牌应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放置。
4.3.6.2 站内广告应由省(市)公司统一管理;广告须张贴在指定位置;临时增加的广告应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广告内容应显示完整,广告到期、破损要及时撤换。由他方经营的广告,按我方形象标准进行管理。
4.3.6.3 移动广告牌、指引牌宜放置在指定的醒目位置,不影响车辆通行。
4.4 室内形象标准
4.4.1 加油站室内形象范围包括营业室、便利店、办公室、生活用房、附属用房、厕所以及灯光。其中:生活用房包括员工宿舍、厨房、活动室、洗浴室、更衣室;附属用房包括发配电间、锅炉房、客户休息室、仓库等。
4.4.2 室内设备、物品按指定位置摆放,保持整齐。
4.4.3 室内设备、物品应定期保养,确保设备、物品干净、整洁;设备、物品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4.4.4 营业室、办公室只能摆放工作用设备、物品,设备、物品宜统一规格、颜色。
4.4.5 加油站需公示的经营证照,应统一在室内合适位置整齐、统一悬挂;不需公示的经营证照应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
4.4.6 便利店设计、布局应符合《中国石化加油站便利店形象设计与施工工艺标准手册》,广告、宣传画等张贴有序。
4.4.7 生活用房内物品摆放整齐,生活用品宜统一配置、统一规格、颜色。
4.5 厕所管理
4.5.1 加油站须建立厕所卫生责任制度,明确厕所卫生责任人和保洁要求。
4.5.2 站内厕所对外开放。
4.5.3 厕所建设、改造应符合《中国石化加油站形象标准手册》要求;厕所应设置醒目的标识牌,厕所内设备设施、物品配备完善。
4.5.4 厕所应保持通风,无明显异味、污垢、积水;照明、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4.6 灯光管理
4.6.1 加油站灯光包括照明灯和标识灯两类。其中:照明灯包括经营场所、生活用房、附属用房、厕所、道路、他方经营场所等区域照明用灯;标识灯包括檐口、广告、标识、标牌、指示等灯箱。
4.6.2 灯光实行分路管理、分段使用;灯光开启应满足经营需求,同时应考虑节能降耗要求。
4.6.3 照明设施应定期保养,及时维护,确保正常使用;灯具损坏应及时更换。
5 服务标准
5.1 仪容仪表
5.1.1 工装统一、穿戴规范
5.1.1.1 按中国石化加油站服装标准统一为每名员工配发夏装、春秋装、冬装各两套,单鞋、棉鞋各两双。夏装每年更新一次,春秋装和工作鞋每两年更新一次,冬装每三年更新一次。
5.1.1.2 员工上岗前应穿着统一规定样式的工装,由领班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非工作时间不得穿着工装。
5.1.1.3 帽子扣戴端正,衣裤拉链到位,钮扣锁住,皮带束紧,不卷袖口、裤腿,统一穿防静电工作鞋上岗。
5.1.1.4 根据不同季节穿着不同的服装,员工换装(含戴帽)时间由省(市)公司统一规定,同一加油站着装必须一致。
5.1.2 仪表端庄、服饰整洁
5.1.2.1 员工不剪、不染怪发,不戴墨镜,不留长指甲,不带手机上岗;男性员工头发不过耳、不蓄胡须,无大鬓角;女性员工长发束起,不化浓妆,不染彩甲,饰物得当。
5.1.2.2 员工上岗时工作服无明显油渍、污迹及破损。
5.1.2.3 员工或站长上岗时必须佩戴统一胸徽,胸
徽佩戴在左胸前。
5.1.2.4 安全员上岗佩戴统一臂章,臂章佩戴要求:端正佩戴在左上臂衣袖上,正面朝外,臂章上沿离肩口接缝处8cm。
5.1.2.5 便利店员上岗工作服干净、整洁、合身。
5.2 服务规范
5.2.1 基本要求
5.2.1.1 员工接待顾客要做到热情、耐心、周到,主动询问顾客需求,引导顾客购物。
5.2.1.2 员工上岗精力集中,加注油品做到不冒、不洒,安全操作。
5.2.1.3 加油时做到付油品种和数量无误,钱票找零正确,服务流畅。
5.2.2 服务用语
5.2.2.1 主动问候、礼貌用语
a)友善接待顾客,主动问候顾客。
b)接待顾客使用文明用语(见附录A),会讲
普通话。
c)接待顾客称呼恰当,用词准确。
5.2.2.2 杜绝忌语、文明服务
a)不对顾客讲忌语(见附录A)。
b)礼貌待客,耐心解释,不与顾客发生争执。
5.2.3 形体动作
5.2.3.1 员工站姿正直平稳,不倚靠墙、柱、加油机等;不双手插兜、抱肩、拢袖。
5.2.3.2 员工坐姿端正,不前俯后仰,不东倒西歪,不摇腿翘脚。
5.2.3.3 营业时间内,员工服务做到车到人到(自助加油站除外)。自助加油顾客如需帮助,员工应及时提供服务。
5.2.3.4 工作情况允许时,员工要跑动服务,主动引导车辆进出站。
5.2.3.5 员工引车动作规范、精神饱满。
5.2.4 加油服务
5.2.4.1 引车到位。车辆进站时,员工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5.2.4.2 问候顾客。车辆停稳,员工主动上前,面带微笑,问候顾客,提醒顾客熄灭发动机,询问和确认顾客所需品种、数量及结算方式(现金、加油卡、银联卡等),正确引导顾客消费。
5.2.4.3 开油箱盖。主动征询顾客同意后,帮助开启油箱盖。
5.2.4.4 加注油品。包括:
a)现金加油,在加油前,再次向顾客确认品号与数量,并提示加油机已回零;
b)加油卡加油,应:
——在加油前,引导顾客输入密码,确认卡内余额大于加油金额;
——判断是否使用定额、定量加油,防止加油机过冲。
c)核对加油卡限制信息后,向顾客提示卡内余额,确认油品品号与数量,并提示油机泵码已归零;
d)应等扣款成功后方可将加油卡取出,避免产生灰卡;
e)只能用员工卡为现金、银联卡等非用户卡用户加油,严禁任何形式的加油卡套现;
f)若在加油过程中出现异常卡,按加油卡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并耐心向顾客解释;
g)加油过程中,对后来的顾客要热情招呼,做到“加一看二照顾三”。
5.2.4.5 擦拭车窗。加油过程中,员工在工作状况允许的情况下,主动征询顾客同意后,擦拭车窗玻璃。
5.2.4.6 盖油箱盖。加油结束后,员工主动为顾客盖好油箱盖。
5.2.4.7 结算货款。结算货款时唱收唱付,如实开具发票。加油卡加油结束后,向顾客提示卡内余额,并取出加油卡归还顾客。
5.2.4.8 引车出站。员工精神饱满、面带微笑,礼貌引导车辆出站。
5.2.5 自助加油
5.2.5.1 引导车辆,疏导现场加油秩序,保证流动有序,巡视现场。
5.2.5.2 提醒客户阅读《自助加油须知》,熟悉操作流程。
5.2.5.3 主动推介加油卡,有现金预授权功能的引导现金客户进便利店获取授权小票后自助加油。提醒客户加油前核对油品,指导客户进行加油卡自助加油。
5.2.5.4 提醒客户禁烟、禁火、禁用手机、车辆熄火加油等有关安全事项。
5.2.5.5 密切观察现场情况,主动解答客户疑问,积极协助客户解决问题。
5.2.6 营业室(便利店)员工服务
5.2.
6.1 顾客进入便利店,员工应站立主动问候,询问需求,引导顾客消费。
5.2.
6.2 热情、快捷为顾客办理业务,双手接送钱、票、卡等。
5.2.
6.3 收款时做到唱收唱付。
5.2.
6.4 业务办理完毕,礼貌送客。
5.3 服务效率
5.3.1 车辆进站到位后至油枪开启的时间不超过1分钟。
5.3.2 每班工作交接,中断加油作业时间不超过5分钟。
5.4 异议处置
5.4.1 当顾客提出异议或进行投诉时,热情接待,认真聆听,缓解顾客不满情绪,遇到异常情况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公司。
5.4.2 对顾客提出的异议内容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当事人、事件原由、处理结果等)。
5.4.3 对待投诉做到不推诿,不拖拉,件件有回音。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给予顾客答复。
5.5 接受监督
5.5.1 加油站对外公布95105888、95105988客户服务电话,对内公布员工内部服务热线,接受顾客监督,热情为内部员工服务。
5.5.2 聘请社会特约监督员、神秘顾客,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
5.6 便民服务
5.6.1 所有加油站均有6项以上基本服务:供应饮用水、配备方便油桶、提供简易医药箱(包)、厕所对外开放、提供地图指路和道路信息、提供简易维修工具等。
5.6.2 高速公路、国道加油站应尽可能增设车辆加水、紧急救援协助、提供临时休息场所等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可以提供餐饮服务。5.6.3 加油站根据当地情况和顾客需求,开展特色
服务。
6 经营管理标准
6.1 交接班管理
6.1.1 做好营业前准备。接班人员接班前应整理好
个人仪容仪表,备足零钱,备齐工作用品;领班清点人数,组织员工互查仪容仪表;领班组织召开班前会,布置本班工作。
6.1.2 交接双方记录、核对和交接当班加油机累计
字码数,油罐实存量,清点相关商品及发票等,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6.1.3 交班方依据交接内容据实录入零售管理系统,并将对应帐表单证、票款等转交记账员,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6.1.4 交接双方检查、交接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及
其它物品,提醒和交接当班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相关注意事项。
6.2 进货管理
6.2.1 加油站进货由主管公司或物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外采。加油站销售的商品应适应其所处市场的需要。
6.2.2 加油站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主管公司或物流
中心报送数据(或提交要货计划),确保油品不脱销。6.2.3 加油站计量人员要严格按照卸油操作规程进
行油品接卸。
6.2.4 移库管理。加油站发生站内和站间油品移库,应凭主管部门开具的油品移库“调出”、“调入”单据执行。对站内移库,县区公司经理负责监督移库过程。对站间油品移库,市公司数质量和零售部门派人现场监督,县区公司经理全程参与。
6.3 销售、付油管理
6.3.1 加油机字码数管理
6.3.1.1 加油机字码数交接应真实、有序、衔接,
遇加油机乱码、跳变及归零,应立即结账,确认帐实差异,及时处理。
6.3.1.2 维修加油机需更换电脑主板时,更换前的
电脑主板字码数与更换后的字码数须在当班报表和相关台账中记录。
6.3.2 现金和加油卡付油管理。现金付油按照当日
挂牌价格和付油数量收取客户现金,并规范找零。对加油卡付油,加油站应遵照《加油卡运营管理规定》执行。
6.3.3 配送业务管理。属加油机付油的配送业务,加油站按加油机付油做正常销售。属油库提油直送的配送业务,加油站须凭主管公司开具的配送单做正常销售,进货时登记相关单据。
6.3.4 代存代付业务管理。加油站不允许擅自开展
代存代付业务,确需开展的,报经省(市)公司审批
同意后,由地级公司与客户签署协议;加油站认真履约,不发生超存量加油。
6.3.5 信用销售业务管理。加油站不允许擅自开展
信用销售业务,确需开展的,报经省(市)公司审批同意后由地级公司与客户签署协议。加油站认真履约,货款及时回笼,不发生超信用额度付油。
6.3.6 预收货款管理
6.3.6.1 加油站不允许擅自开展预收款销售业务,
确需开展的,报经省(市)公司审批同意后由地级公司与客户签署协议。加油站认真履约,不发生超预收款额度付油。
6.3.6.2 预收款客户在加油站上级分公司指定地点
交纳预付款后,办理相应加油凭证,加油站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保管客户预付货款。
6.3.7 油品“回罐”管理。加油站日常经营过程中,因加油机校验、维修等原因付出的油品,须全部、安全回到对应油罐中,严禁截留。
6.3.8 自用油管理。加油站发生自用油须报上级部
门批准后执行。加油站自用油统一按省(市)公司规定价格做销售,不得作回罐处理。
6.4 存货管理
6.4.1 加油站库存油品实行班交接、日计量、月盘
点制度。加油站月度对油品损耗进行分析、上报。主管部门根据损耗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核销。
6.5 价格管理
6.5.1 加油站在显著位置公布当日销售油品的价格。公布价格要和加油机价格一致。
6.5.2 加油站严格按照主管公司规定的价格销售。
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价格牌价格和开票系统价格。6.5.3 调价时,加油卡联网加油站,由卡管中心指
定价格调整操作人员按要求进行调价操作;未实行加油卡联网的加油站接到调价通知后,上级部门需组织人员按规定的时点准时抄录加油机(流量表)的泵码数,进行调价操作,并做好记录,调价操作人员和相关监管岗位签字确认。
6.6 发票管理
6.6.1 加油站应当按照税务机关及上级公司规定规
范发票管理,建立发票领用存台帐,规范发票的领用、发放、开具、保管和缴存管理。严禁加油站虚开、混开、代开发票。客户使用充值卡充值和加油卡加油的,不再开具发票。
6.7 保险柜管理
6.7.1 销售系统所有在营加油站应统一配置投币式
保险柜和普通保险柜。保险柜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加油站实际需要。
6.7.2 投币式保险柜须固定、隐蔽安装。普通保险
柜应固定安装在独立财务室,无独立财务室可固定安装在站长室内。6.7.3 投币式保险柜密码、钥匙须分开保管。投币式保险柜只准存放当日各班营业款;普通保险柜存放发票、卡片等重要物品,密码、钥匙由专人保管;做好保险柜密码、钥匙交接手续。
6.8 营业款管理
6.8.1 账户管理。加油站营业款缴存账户由省(市)公司统一开设、变更和注销,加油站营业款须存入公司指定账户,严禁加油站公款私存。
6.8.2 站内营业款管理
6.8.2.1 现场现金管理。各省(市)公司根据加油站实际情况制定员工现场持币额度。员工在收到现金,达到现场持币限额后,应及时投放到投币式保险柜内。
6.8.2.2 交接班营业款管理。每班营业终了,当班员工及时将现金、相关报表单证,移交记帐员或站长,核对无误后,登统《营业款上缴台帐》,双方签字确认。营业款上缴银行前由记帐员负责保管,存入财务室保险柜,加油站站长监管。
6.8.2.3 每日营业款管理。每日营业终了,记帐员根据班接报表单证,进行日结,填制现金缴款单据和《营业款上缴台帐》,由加油站站长审核确认,确保营业款及时足额上缴。
6.8.3 营业款缴存管理
6.8.3.1 银行上门收款。加油站应预先将当日资金清点无误后打包封存,按公司和银行双方协议要求核对上门收款人员证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统一在视频监控下进行交接。
6.8.3.2 自行上缴银行。在加油站站长(或当班收银员)监督下,由记帐员清点当日缴存营业款,整理打包后由站长或指定人员陪同存入指定银行账户,站长及时核对银行回单,并监交签字。加油站缴款时间、缴款频率要按照上级公司规定执行。
6.8.4 支票管理
6.8.4.1 加油站建立支票登记册,记录客户单位名称、电话、支票号、经办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等信息,并妥善保管。
6.8.4.2 收取客户支票,认真核实,不符合规定的支票一律退换。
6.8.4.3 发生银行退票时,加油站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尽快解决;发生支票丢失,加油站立即上报主管公司财务部门或核算机构,按规定处理。
6.8.4.4 使用支票必须经公司财务部门确认货款到帐后,加油站方可办理业务。
6.9 备用金管理
6.9.1 加油站的备用金由专人保管。备用金只能用于现钞换零,支付日常费用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6.9.2 加油站应建立备用金台帐,妥善保存备用金使用凭证。
6.10 账表管理
6.10.1 加油站须统一使用零售管理系统和规定的
账册表单,并按规定规范填制、流转、装订和保存。
因业务拓展需新增辅助帐表的,应报省公司审核同意后执行。
6.11 客户管理
6.11.1 加油站建立健全客户管理档案,由专人负责登统,并结合实际及时更新和维护。
6.11.2 加油站应保持与客户的紧密联系,做好客户日常维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6.11.3 加油站充分利用客户档案及客户管理系统
信息,密切关注客户消费动态,及时向主管公司提出营销建议。
6.12 经营分析
6.12.1 加油站应按主管部门统一要求,认真做好加油站月度经营分析报告,及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
6.12.2 与系统内相邻的加油站应建立每月联络制度,相互交流情况,共享信息。
6.13 营销管理
6.13.1 加油站按照上级公司统一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本站的营销组织、实施工作。
6.13.2 加油站要及时对营销活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并将营销开展情况及相关建议上报主管部门。
6.14 经营纪律
6.14.1 加油站应严格遵守《加油站现场管理禁令》相关管理规定和纪律要求,规范经营和管理。
6.14.2 加油站员工须遵守企业保密制度,加油站经手的保密资料应由专人负责,未经上级主管公司许可,加油站不得将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信息对外泄露。
7 HSE管理标准
7.1 HSE管理概述
7.1.1 HSE管理目标。
7.1.1.1 建立健全HSE管理制度,各项责任落实到人;突出以人为本,关注员工健康;坚持事前预防,确保本质安全,实现无等级事故;注重环境保护,倡导绿色发展。
7.1.2 HSE管理组织
7.1.2.1 加油站应成立以站长为第一责任人的HSE 管理小组。
7.1.2.2 加油站每班应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现场HSE管理措施的落实。
7.1.2.3 加油站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7.1.2.4 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联防活动。
7.1.3 HSE管理制度
7.1.3.1 严格落实加油站HSE责任制,明确加油站站长、安全员和其他员工在经营活动中的HSE责任。7.1.3.2 严格执行加油站HSE检查制度,落实HSE
监督检查和整改措施。
7.1.3.3 严格执行加油站HSE作业指导书等作业流程,杜绝违规操作。
7.1.3.4 严格执行《中国石化安全生产禁令(试行)》。
7.1.4 HSE教育培训
7.1.4.1 加油站利用每周站内例会针对HSE工作内
容进行学习、宣贯。
7.1.4.2 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
开展安全活动并进行考评。
7.1.4.3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HSE管理的指示精神和
文件规定,组织员工学习事故通报及典型案例。
7.1.4.4 加油站站长应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所有员工(包括新员工、转岗工、劳务工、代培人员等)上岗前应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7.1.4.5 加油站站长应与县区或以上公司签订安全
责任书,加油站员工每年按要求签订《HSE承诺书》。
7.1.5 HSE检查
7.1.5.1 加油站应严格落实“三级检查”制度,并
落实整改。
7.1.5.2 加油站每日应做好站内日查,当班员工应
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向上级反映情况。自助站现场巡视员应随时对加油现场、罐区等重要区域进行巡视。
7.1.5.3 加油站安全检查。
a)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县区公司每月对所辖加油站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c)省级及地市公司应根据季节特点和重大节日对加油站进行专项HSE检查。
d)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有无渗漏、电气接地是否完好、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灭火作战预案演练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7.1.5.4 对各级HSE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
油站能自行解决的,迅速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及时书面报告上级,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7.1.6 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价管理
7.1.6.1 加油站员工上岗前须评审或检查危害识别
结果。当进行基建、日常生产运行中各种操作、开停工、检维修作业、变更等活动前均应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
7.1.6.2 在下列情形下危害记录应及时更新:新的
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操作有变化或工艺改变;有新建、改扩建过程;有因事故、事件或其他来源的新认识。
7.1.7 隐患治理
7.1.7.1 对加油站各种安全检查、风险评价中提出
的隐患和问题,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隐患评估,编制和实施隐患治理整改计划。
7.1.7.2 加油站隐患治理包括危及加油站安全的不安全因素、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经营设施、安全设施隐患、可能造成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以及可能对大气、地下水资源和和社区环境造成污染的问题。
7.1.7.3 加油站隐患治理项目由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7.1.8 应急预案
7.1.8.1 加油站根据安全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加油站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按要求组织各种应急预案演练,每种应急预案每年不少于一次。
7.1.8.2 加油站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防火灾、防跑冒油、防混油、防恐、防盗抢、防汛、防震、防雪灾、食品安全等。
7.1.9 事故管理
7.1.9.1 凡在加油站区域内或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爆炸、着火、跑冒油、环境污染、财产损失等均为事故。
7.1.9.2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营业并启动应急预案;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立即报告加油站站长(带班长)和主管公司。若遇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紧急情况应报警。
7.1.9.3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造成的后果、初步分析、已采取措施等情况。
7.1.9.4 发生伤亡、中毒事故,保护好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7.1.9.5 加油站配合事故调查部门进行调查,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7.1.9.6 事故调查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7.1.9.7 事故的分类、分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集团公司《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及各省市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7.1.9.8 加油站未遂事故:
a)加油站必须建立未遂事故报告档案。
b)加油站员工发现未遂事故时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加油站站长汇报,站长填写《加油站未遂事故报告》。
c)加油站站长应对未遂事故进行核实和分析后,立即报县区公司经理。如加油站内能自行解决,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将未遂事故的经验教训在本加油站内共享;如加油站内无法自行解决的,在《加油站未遂事故报告》中说明。
d)加油站遇重大未遂事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可以越级上报。
e)使用零售管理系统的加油站,按零管系统操作流程进行上报。
7.2 HSE管理7.2.1 安全管理标准
7.2.1.1 安全管理通则
a)站内按规定设置HSE警示语、警示牌。
b)站内严禁烟火。
c)站内人员须着防静电服装上岗。
d)高强闪电、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7.2.1.2 加油操作安全管理
a)机动车进站后须熄火加油。
b)严禁向塑料桶等易积聚静电的容器内直接加注油品。
c)严禁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等非防爆器具。
d)严禁在加油作业现场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碰撞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7.2.1.3 油罐区、卸油区管理
a)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和其它可燃物品。
b)卸油口要保持干净,及时清理油污及积水。
c)卸油口、量油口要上锁。
d)严禁闲杂人员停留在油罐区、卸油区。
e)卸油区视频监控系统要能够对卸油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并留存监控视频30天以上。
7.2.1.4 营业区域管理
a)加油站应安装防盗抢门窗、视频监控设备。
7.2.1.5 发配电间管理
a)应设有“有电危险”、“正常运行”、“严禁合闸”等安全警示标识或警示牌,并正确悬挂。
b)发配电间门应随时关闭,闲杂人等不得随意进入。
c)配电柜为非密闭落地结构时,配电间门应设置防小动物挡板,高度不得低于500mm。
d)发电间及独立配电室门窗应朝外开,配电间窗应配设金属纱窗,保持通风良好、无渗漏。
e)发配电间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油污、积水,独立配电间内不得存放杂物和与操作无关的物品。
7.2.1.6 明火管理
a)在加油站明火安全距离内,禁止使用明火,未经批准严禁动火作业。
7.2.1.7 电气管理
a)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电气装置符合电气整体防爆要求。
b)有变压器操作权的加油站,应根据电压级别配备相应的电工用具,如高压绝缘棒、高压绝缘靴和手套,并按规定进行耐压检测;操作人员须参加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要求电工证后方可操作。
c)加油机内部及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每周进行检查,发现防爆性能不良或损坏时,立即停用,进行修复或更换,合格后方可使用。
d)加油站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不得使用明火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7.2.1.8 防雷、防静电
a)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b)每月定期检查加油机、卸油场地的导静电连接线,静电接地装置设置在距油罐卸油口1.5m外,且保持完好有效。
7.2.1.9 消防管理
a)加油站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b)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c)消防器材落实“四定”(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人养护、定期换药)管理,保证完好有效。7.2.1.10 施工作业管理
a)一般施工作业:施工组织部门应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加油站必须拿到《施工单位进站施工确认表》后,方允许施工单位进站施工作业;在加油站内进行检修施工作业前,施工组织部门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协议),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施工组织部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油站应会同施工组织部门、施工单位组织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施工单位及个人立即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主管部门。
b)临时施工作业:加油站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及破土作业五大直接作业环节,须按照《中国石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中国石化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凡涉及到直接作业的,均须需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后方能进行,否则严禁进行作业。许可证办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谁签批谁负责,谁用火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环节作业许可证留存待查,保管期限为一年。
c)清罐作业:地市公司应与施工方签订HSE管理责任书;施工前,加油站对施工人员进行HSE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应制定周密的清罐作业安全措施,加油站和施工方应设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作业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作业前应按作业操作实际内容,办理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施工作业等相应许可证;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使用零售管理系统的加油站,站长应在零管系统中录入。
7.2.2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7.2.2.1 应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在岗期间(每年至少一次)、离岗的职业病健康检查,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经营食品便利店的,应办理健康合格证;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7.2.2.2 应发放防静电工作服、棉手套、耐油手套、洗涤剂等劳保用品;7.2.2.3 应根据加油站员工实际需要,配置必要的医疗药品;
7.2.2.4 加油站作业现场温度达到32度以上、零下10度以下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现场无加油车辆时,员工可采取轮流站泵岛方式,做到车到人到即可。
7.2.2.5 加油站应合理安排班次,确保员工的正常作息和按期休假。
7.2.2.6 加油站作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7.2.2.7 进行接卸油作业时需佩带耐油手套,上罐车进行计量验收时需穿防滑鞋、戴安全帽。
7.2.2.8 便利店必须保证所有销售的商品都在保质期内,同时必须保证所有上架销售商品的质量合格。
7.2.3 环境保护管理
7.2.3.1 加油站洗车场所的污水应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
7.2.3.2 清洗油罐、油罐底水及其他工艺作业产生的油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严禁直接进入排水管道。
7.2.3.3 检维修、清洁设备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集中统一处理。
7.2.3.4 控制油气排放
a)在接卸、加注油品等作业过程中,减少因油品吸附、滴、洒、渗、跑、溢等造成的油气挥发。
b)加强对油罐、管线、阀门、法兰、加油机等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密封良好,做到不渗不漏。
c)加油站应采用密闭卸油、油气回收以及油罐液位自动计量等工艺减少油气排放。
8 数质量管理标准
8.1 责任制
8.1.1 站长为加油站油品数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计量员为加油站油品数质量管理直接责任人。
8.2 持证上岗
8.2.1 计量员应持计量证上岗,由省(市)公司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发证和定期审核。
8.3 计量器具管理
8.3.1 计量器具应配置齐全、保存完好、检定合法合规有效。
8.3.2 加油站需配备的常用计量器具包括:量油尺(5m)(或测空量油尺)、检水尺、杯盒温度计、示水膏;需要测量油品密度的还需配置石油密度计(SY-05型)、玻璃棒全浸水银温度计、取样桶、密度计量桶等。
8.3.3 计量器具的检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检定周期检定,出具检定证书;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省(市)公司计量管理部门要求检定,出具检定证书,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8.3.4 建立计量器具档案,对计量器具的合格证、检定证书等相关资料存档管理。
8.3.5 油罐车运输油品应实行双向施封管理(宜采用视频监控或电子铅封)。油罐车装油后,油库对进油口施封,卸油后,加油站对出油口施封;油罐车其它可出油处,应由地市分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施打固定铅封,加油站应建立铅封管理台帐,妥善保管和使用油罐车铅封。
8.3.6 油罐车出油口、加油站油罐卸油口,分汽、柴油品安装异型接头。
8.3.7 油罐密封,不渗不漏,各附件完好;油罐容积表一罐一表,定期检定(油罐倾斜或变形等应及时检定),准确度在±0.4%范围内,标明安全容量(总容量的92%-95%),加盖检定部门签章。
8.3.8 油罐车容积表一仓一表,定期检定(油罐倾斜或变形等应及时检定),准确度在±0.25%范围内,标明安全容量(总容量的92%-95%)、检定下尺点部位及总高度,加盖检定部门签章。
8.4 加油机计量管理
8.4.1 加油机应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出具检定合格证书,张贴检定合格标志,加以封印后方可使用;除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拆动封印和检定合格标志。
8.4.2 加油机应启用防作弊功能,省(市)公司统一制作唯一编号的加油机铅封,由地(市)分公司相关管理部门人员保管、施打并建立管理台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动铅封。加油机铅封施封位置为流量计机械调整装置、编码器(含与流量计连杆部位)、计控主板。
8.4.3 未经主管公司相关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加油机流量计、编码器、计控主板等维修或更换。
8.4.4 加油机自检
8.4.4.1 县区公司配备规格20L(或20L以上)标准金属量器,县区公司经理或指定的县区公司管理人员开展加油机自检,每月不少于一次,当月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检的加油机可不自检。
8.4.4.2 自检参照《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JJG443-2006),采用非定量、日常销售流量注油,检定单次示值误差。
8.4.4.3 加油机单次示值误差超出±0.3%范围,应增加检定次数,计算平均示值误差和重复性误差,平均示值误差超出±0.3%范围或重复性误差超过±
0.15%,应立即停止付油,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调校合格后方可使用。
8.4.4.4 自检用油应按要求回罐,并做好记录。8.5 进货验收管理
8.5.1 加油站实行“升进升出”,以“升”制为单位进行数量交接和管理。
8.5.2 加油站油品验收执行三方交接程序,油罐车出库前,油库和承运方交接;油罐车到站后,承运方和加油站交接。8.5.3 承运方和加油站交接,宜采用加油站油罐计
量交接模式,以加油站油罐实际进油数据,作为承运方和加油站计量交接的数据。承运方和加油站仍采用油罐车计量交接模式的,加油站验收时应剔除油温变化对运输损耗的影响。
8.5.4 交接验收油罐车罐体应保持水平,验收场地
坡度不超过0.5%。
8.5.5 交接验收发现超耗的,应向承运方进行超耗
索赔。
8.5.6 卸货验收完毕后,在零管帐表册系统中填写
验收相关数据。
8.6 油品接卸管理
8.6.1 加油站站长为加油站卸油管理第一责任人,
计量员、驾驶员负责计量交接和作业现场安全监护工作。
8.6.2 接卸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用具,登罐车应戴好安全帽。
8.6.3 加油站采用地罐交接计量卸油的,按照《地
罐交接卸油“八步法”操作流程》操作;采用油罐车交接计量卸油的,按照《罐车交接卸油“十步法”操作流程》操作。接卸人员在卸油现场按照卸油流程逐项操作,应在确认上一项流程操作到位的情况下,进入下一项流程操作工作。
8.6.3.1 地罐交接卸油“八步法”操作流程:
a)引车到位。引导油罐车停在指定卸油位置(车头宜朝向加油站出口),关闭引擎和电门,拉起手刹,在车轮下放置防滑设备。
b)安全检查。检查静电接地报警器完好;检查静电接地与油罐车车体有效连接;检查油罐车无异常情况。
c)安全防护。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摆好警戒线、警示牌和消防器材(2支手提干粉灭火器,2块灭火毯等)。
d)卸前确认。确认油罐车铅封完好(含固定铅封);确认交运单上站名、品号和数量相符;确认地罐对应加油机停止发油,抄录加油机泵码数;计量地罐油高、水高,计算净油体积(宜利用液位仪测量计算);确认卸油后不超过安全容量。
e)油品接卸。司机连接卸油管和油罐车出油接头,卸油员连接卸油管和地罐卸油接头(安装卸油油气回收装置的须连接好回气管),双方复核确认;检查地罐计量孔关闭严密;通知司机开阀卸油。
f)接卸监护。司机和卸油员不准离开卸油现场。随时检查油罐车、卸油管线和所有操作孔盖、阀门,无漏油、溢油迹象;监护卸油现场无闲杂人员进入。
g)进货验收。确认油品卸尽,通知司机关闭出油阀,收好卸油管;地罐稳油15分钟后,计量地罐油高、水高,计算净油体积(宜利用液位仪测量计算),再次抄录加油机泵码数,确认进货来油数量达到验收标准(若超耗应按照规定向责任方办理索赔)。
h)卸后处理。通知恢复加油;卸油员给油罐车出油阀施打反向铅封,引导油罐车出站;收好静电接地线,收起警戒线、警示牌和消防器材。
8.6.3.2 罐车交接卸油“十步法”操作流程:
a)引车到位。引导油罐车停在指定卸油位置(车头宜朝向加油站出口),关闭引擎和电门,拉起手刹,在车轮下放置防滑设备。
b)安全检查。检查静电接地报警器完好;检查静电接地与油罐车车体有效连接;检查油罐车无异常情况;稳油15分钟。
c)安全防护。摆好警戒线、警示牌、消防器材(2支手提干粉灭火器,2块灭火毯等);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d)卸前确认。确认油罐车铅封完好(含固定铅封);确认交运单上站名、品号和数量相符;确认地罐对应加油机停止发油;前尺计量,确认卸油后不超过安全容量。
e)进货验收。稳油后计量油罐车油高、水高、油温(密度),计算来油数量达到标准(若超耗应按照规定向责任方办理索赔);从罐车底部取油样,观察来油质量无异常。
f)油品接卸。司机连接卸油管和油罐车出油接头,卸油员连接卸油管和地罐卸油接头(安装卸油油气回收装置的须连接好回气管),双方复核确认;检查地罐计量孔关闭严密;通知司机开阀卸油。
g)接卸监护。司机和卸油员不准离开卸油现场。随时检查油罐车、卸油管和所有操作孔盖、阀门,无漏油、溢油迹象;监护卸油现场无闲杂人员进入。
h)卸后确认。登上油罐车顶部检查确认油舱内油品已经卸尽;接尽油罐车内余油后,通知司机关闭出油阀,收好卸油管,并盖密卸油帽;收好静电接地线。
i)施打铅封。给油罐车出油阀施打反向铅封。
j)卸后处理。引导油罐车出站,清理地面油污,收起警戒线、警示牌和消防器材;稳油15分钟后,测量地罐油高、水高,计算净油体积;通知该油罐对应的加油机开始加油。
8.6.4 卸油过程中遇液位仪报警或其他异常情况,
应立即停止卸油,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8.7 日常库存管理
8.7.1 计量员每日测量油罐油高、水高、油温,宜
采用液位仪测量数据,若手工测量时,测量方法按照GB13894—92《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液位测量法》执行。
8.7.2 计量员每日应将测量数据录入零售管理系统,计算当日损耗。若单罐连续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日损耗率超过0.3%,且单罐日损耗量超过50L时,及时进行损耗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8.7.3 油罐内水高(乙醇汽油除外)接近50mm,应向主管部门汇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排水,接近100mm,应停止销售,及时排水。
8.7.4 每月液位仪计量与人工计量比对不少于一次,油高误差超过±4mm,水高误差超过±10mm时,报告
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调整,加油站不得私自调整液位仪参数。
8.8 月末盘点管理8.8.1 县区公司负责组织辖区内加油站月度油品盘点工作,地市分公司负责组织所属加油站季度、年度的油品盘点工作,省(市)分公司负责抽查。
8.8.2 计量员对月度损耗进行全面的原因分析,经加油站站长、县区公司经理签字确认,相关部门审核,相关领导批准后,按月核销损耗。
8.8.3 不同油品的盈亏量不得相抵。
8.8.4 加油站油品调节、清罐业务,经主管公司审批后调整帐面库存。
8.9 油品质量管理
8.9.1 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及其它商品符合现行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
8.9.2 加油站不得擅自在所售油品中掺兑添加物。
8.9.3 汽油、普通柴油、车用柴油的运输车辆应专车专用。
8.9.4 卸油前从油罐车底部提取油样(地罐交接卸油除外),发现油样有水杂、浑浊、气味异常等异常现象时拒绝接卸,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8.9.5 油罐每隔3-5年清洗一次,出现影响油品质量的情况,应及时清洗油罐。
8.9.6 储存、运输、接卸过程中,盖严罐口、计量孔,做好阻火透气帽的防护,大雨、大雪天应及时增测水高,以防水杂侵入油罐。
8.9.7 轻质油品储存检验周期为3个月,临期油品,加油站站长应提请主管部门进行周期质量检验。
8.9.8 储存乙醇汽油的油罐应定期更换干燥剂。8.9.9 油品变号处理,汽油只能从高标号变至低标号,柴油只能从低牌号变至高牌号。
8.9.10 制定加油站数质量应急预案,同一座加油站24小时内连续发生3起以上(含3起)同质客户数质量投诉,应立即停止加油作业,启动应急预案。
8.10 监督考核
8.10.1 县区公司经理每月对加油机施封、油罐计量口上锁或施封、油品库存及损耗、油罐水高等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对加油站油品接卸和油罐车施封情况进行抽查。
8.10.2 地市分公司对加油站油品质量自检,每季度自检站数不低于所辖在营站的25%,每年对所属在营站自检不少于一次。
8.10.3 加油站接受上级和地方质监、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指导,接受客户监督,省(市)公司制定油品抽检工作流程。
8.10.4 省(市)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加油站损耗管理办法,地市分公司每月对加油站损耗情况进行考核。
9 设备管理标准
9.1 设备管理目标
9.1.1 制度健全完善,基础档案齐全,使用操作规范,维护保养到位,检查维修及时。
9.1.2 在营业的加油机合格率达到100%,其他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
9.2 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
9.2.1 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设备管理制度。
9.2.2 按照要求健全站内设备档案,并按规定在零
售管理信息系统中对设备台账、技术档案及检修记录做好动态维护。
9.2.3 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管理,管理人员应掌握站
内设备的使用要求和基本原理。
9.2.4 做好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并做好运行和检
修记录。
9.2.5 县区公司应组织专业维修队伍,定期对设备
进行例行维护和保养,及时排出设备故障,保持设备完好。
9.3 设备管理及维护标准
9.3.1 加油设备及附件
9.3.1.1 加油机底部保持细沙充实和干燥,连接加
油机和管道的波纹管下端法兰、采用潜油泵输油工艺的加油机底部紧急切断阀不得埋入沙内。
9.3.1.2 每周定期检查加油机各个部位、零件的技
术状况,确保正常运行;加油机内部与电脑控制区应密封隔离,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9.3.1.3 易磨损的机械部件保持表面清洁,并定期
加注润滑油(脂)。
9.3.1.4 加油机内各部件做好日常清洁保养工作,
保持无油污、无灰尘、无蜘蛛网等;过滤器每月清洗一次。
9.3.2 油罐及附件
9.3.2.1 油罐操作井盖及接卸油口均应按规定设置
相对应油品品号和油罐编号;汽、柴油接卸油口应安装异型快速接头,防止混油。
9.3.2.2 油罐计量孔宜使用具有防盗功能的密封盖。
9.3.2.3 经常观察罐体有无(下沉、倾斜)变形、
渗漏。
9.3.2.4 清洗油罐时,不得用加油机排水(油水混
合液);同时要注意检查罐壁的腐蚀程度,局部余厚小于2.5mm或有严重腐蚀点的要停止使用。
9.3.2.5 油罐操作井经常清理,做到无积油、无积水、无杂物,无锈蚀,油罐操作井盖有防碰撞火花措施。
9.3.2.6 量油口闭合严密、铝导尺槽完好且槽口内
径应小于下端金属导管内径、螺栓紧固。
9.3.2.7 人孔盖螺栓齐全、连接牢固,垫圈完好不
漏气。
9.3.2.8 阀门保持启闭灵活,无渗漏现象。
9.3.2.9 通气管、阻火器、法兰、液位仪等导静电
跨接应完好有效。
9.3.2.10 阻火器应每半年由县区公司公司统一进
行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9.3.2.11 乙醇汽油干燥剂室密封完好。
9.3.3 输油管线
9.3.3.1 加油站输油管线埋地敷设;用管沟敷设的,用细沙填实,不得与电缆同沟敷设。
9.3.3.2 定期检查埋地管线是否渗漏,输油管线的
连接法兰导静电跨接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9.3.4 液位仪、潜油泵
9.3.4.1 液位仪、潜油泵的安装符合《爆炸和火灾
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
9.3.4.2 在油罐人孔操作井出线端口,安装防爆密
封盒进行密封,或安装防爆挠形管连接设备,同时有效接地。
9.3.4.3 室内通讯线用套管布线。
9.3.5 油气回收系统
9.3.5.1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即一次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即二次油气回收)和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组成。
9.3.5.2 油气回收系统经权威检测部门对排放浓度
及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等技术指标进行检测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9.3.5.3 加油站每日对油气回收设备运行情况例行
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严禁无故停用或私自拆除油气回收设备。
a)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应检查卸油管、回气管、量油口关闭严密,液位仪管线是否有漏气破损。
b)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应检查加油枪集气皮套是否破裂,油气回收皮带是否破损或断裂,油气回收泵是否运转,加油机管线渗漏或接口松动,集油罐液面高度。
c)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卸油时应关闭进气管,卸油后打开进气管,避免后处理装置损坏。
9.3.5.4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出现故障或设备损坏,加油站立即报修,由公司指定的专业维修队伍进行维修。
9.3.5.5 加油站加强日常对油气回收装置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9.3.6 消防设备
9.3.6.1 消防器材落实“四定”管理,“四定”管
理卡的内容与设备管理记录相一致。
9.3.6.2 每周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保养,器材无锈蚀、皮管无开裂老化、喷嘴无堵塞、水带无破损,压力表指针处于正常范围、重量无明显减轻;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
9.3.7 变压器
9.3.7.1 独立设置变压器的加油站,应设专人加强
监管。
9.3.7.2 变压器周边按要求设置防护栏并悬挂“禁
止攀爬”、“有电危险”等警示牌。
9.3.7.3 出现漏油、渗油、冒烟、起火和突然断电
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切断站内电源,停止营业,疏
导车辆及人员至安全位置,不得靠近,并立即上报由专业人员检修。
9.3.8 配电柜
9.3.8.1 配电柜的使用选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9.3.8.2 一次入户的配电柜(盘)下应配置绝缘胶垫。
9.3.8.3 各部件连接螺栓坚固可靠,接地装置连接有效。
9.3.8.4 仪表完好有效,开关启闭灵活。
9.3.8.5 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和维修时都应悬挂警示牌。
9.3.8.6 配电柜的自动保护系统应由县区公司专业电工经常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9.3.8.7 自助加油站须在营业室内加装紧急断电按钮。
9.3.9 发电机组
9.3.9.1 应根据加油站供电情况,谨慎配备发电机组,并由专人管理。
9.3.9.2 发电机组要定期维护保养,保持整体清洁,无灰尘、油污,无油、水渗漏现象。
9.3.9.3 发电机组仅用水作冷却液的发电机组,在冬季气温低的情况下注意排水防止机体冻裂。
9.3.9.4 发电机组保护接地完好有效;排烟管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接出室外,并安装阻火器。
9.3.9.5 不经常使用的发电机组,每周必须空载运行一次(10-15分钟),以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9.3.10 视频监控设备
9.3.10.1 视频监控各摄像头云台旋转灵活,图像清晰,变倍(变焦)自如,监视范围无死角;站内不得自行调整摄像头位置和角度;
9.3.10.2 监控录像清晰完整,回放自如,图像24小时不间断,存储时间应不少于30天。
9.3.10.3 加油站应定期对报警监控系统的报警可
靠性进行校验。
9.3.10.4 监控报警设备发生故障,不得自行拆除、检修,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尽快修复。
9.3.11 信息系统设备
9.3.11.1 信息系统的安装符合加油机整体防爆要求。
9.3.11.2 加油卡系统设备只能由上级主管部门审
批并授权的人员操作使用,只能由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单位或授权人员维修。
9.3.11.3 加油卡相关设备要做好日常保养,确保设备干净、整洁,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同时做好保养记录。
9.3.11.4 加油卡系统发生故障,加油站应按照操作手册及时排查和修复,若发生技术性故障应按照故障报修流程及时报修。9.3.12 其它设备:空调、冰柜、展示柜、微波炉、POS机、打印机等,要按设备说明书和相关管理规定
合理使用,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10 便利店业务管理标准
10.1 商品流转管理
10.1.1 订货管理
10.1.1.1 便利店进货由配送中心配送或由省(市)公司选定的直配供应商统一配送。
10.1.1.2 便利店根据现有库存、订货周期、正常销售预期、促销活动开展、团购业务需求或季节变化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订货原则上报订货需求。
10.1.1.3 新品订货应充分考虑销售预期和最小订
货数量以及陈列需要,避免积压或缺货;新品到货后应及时验收并打印商品价签,商品信息及价格经系统扫码确认无误后方可以上架、销售。
10.1.1.4 烟草订货按照烟草公司的有关规定,采取电话访销或网上订货的方式,订货数量、品种须经地市公司或县区公司管理人员审批。
10.1.1.5 快餐食品、日配品的订货要严格控制每日采购的数量。容易腐烂和不易保管的食品,采购数量不得超过冷藏柜中尚能存储的剩余容积。
10.1.2 收货管理
10.1.2.1 便利店应指定专人进行收货,并及时在系统中做验收操作,站长或带班长负责对收货过程进行监督与核对。
10.1.2.2 卸货与收货作业均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分类卸货,按标准验收。
10.1.2.3 收货过程应迅速、准确,据实填制相关单据,验收无误后及时入库或上架销售,并及时在系统中做验收操作。
10.1.2.4 收货时如出现信息不符、质量问题、单据问题等异常情况,门店应按省(市)公司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填报相关单据。
10.1.2.5 收货作业中如有退货,应先退后收。
10.1.2.6 严禁门店擅自进货或为他人代存商品。
10.1.2.7 供应商提供的赠品,各省市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10.1.3 日常销售管理
10.1.3.1 便利店销售的商品需逐笔及时录入信息
系统,商品信息与信息系统不一致,应停止销售,礼貌向顾客解释,并及时下架进仓,向上级公司汇报解决。
10.1.3.2 收款找零需唱收唱付,小票主动交给顾客;收款、找零、递票、递物均需使用双手。
10.1.3.3 便利店严禁赊销和代销,站长或带班长负责对便利店销售业务进行现场监管。
10.1.3.4 员工不能携带与便利店在售商品相同的
物品进店,在便利店购买的商品不得与便利店在售商品混放。
10.1.3.5 临期商品应专区陈列销售。
10.1.4 顾客退换货管理
10.1.4.1 顾客购买商品未经系统结算的,由营业员按规定操作流程进行退换货业务。
10.1.4.2 商品经系统交易结算,经确认为门店所销售商品的,按规定权限处理。
10.1.4.3 满足退换条件的商品需及时在系统上进
行退货操作,退回商品可销售则重新上架,不可销售则申请报损核销。
10.1.4.4 退货款支付方式需与原支付方式相同。
10.1.4.5 换货作业需严格按照销售退货流程执行。
10.1.5 退货管理
10.1.5.1 退货作业需设置“待退换区域”并有明显标注,退货前需对待退商品进行检查并将满足退货条件的商品集中存放于专区,贵重商品须妥善存放,待退商品,须经站长或授权委托人确认。
10.1.5.2 门店退货业务需按规定操作流程执行,并经店员、配送方及站长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
10.1.5.3 待退货商品如能销售,应继续销售;不能销售的商品(如残损、过期商品等),应存放在坏品区,按规定妥善处置。
10.1.6 调拨管理
10.1.6.1 便利店商品调拨,凭主管部门开具的《商品调拨单》与承运方进行核对和商品交接,《商品调拨单》需有调入方、调出方、承运方及调拨主管部门共同签字确认。
10.1.6.2 严禁门店之间擅自进行商品调拨。
10.1.7 库房管理
10.1.7.1 便利店如有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定期对库房、货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库房及库存商品符合安全仓储要求。
10.1.7.2 便利店库房应实行分区分位归类管理,坏品、赠品应与正常待售商品分区存放;库房货架应统一编号并按商品大类进行陈列存放;普通商品与贵重商品、赠品与正品、食品与非食品均需分开存放;货架标签、货品标签应醒目朝外、按序编号;货箱应按照货品有效期的先后,由上至下、由左至右、由外至内摆放。商品出库时,应严格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10.1.7.3 烟草、快餐食品等有特殊存储要求的商品应按规定妥善存储。
10.1.8 交接班管理
10.1.8.1 交接班工作应以顾客为先,不得妨碍顾客购物。
10.1.8.2 交接双方人员应按主管部门规定要求进
行交接班管理,交接方法宜采用重点商品盘点或满陈列盘点交接法,交接班须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10.1.9 盘点与损耗管理
10.1.9.1 便利店商品应实行班交接、日清查、月盘点,盘点作业应按省(市)公司统一规定严格执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便利店商品盘点月报表》。10.1.9.2 月末对商品损耗进行分析、上报,主管部门根据损耗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核销。
10.1.9.3 便利店商品损耗率不得超过4‰,超出部分需查明原因,属人为原因的,由责任人赔付。
10.2 商品销售管理
10.2.1 促销管理
10.2.1.1 便利店需根据省市公司促销要求做好促
销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确保促销商品充足、陈列丰满、宣传介质张贴(悬挂)到位、员工熟悉促销内容。
10.2.1.2 县区公司及门店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实施
任何形式的促销,不得擅自更改销售价格。
10.2.1.3 站内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促销活动,主动推介促销品。
10.2.1.4 促销结束后,门店应及时撤换过期的促销宣传品,同时将促销陈列改为常规陈列。县区及以上公司应定期对辖区内的促销活动效果进行分析。
10.2.2 价格管理
10.2.2.1 便利店严格按照省(市)公司规定的价格销售,实物价签需与系统价格保持一致。遇商品统一调价时,应按调价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海报、价签的更换工作。
10.2.2.2 便利店商品价签统一由主管公司从当地
物价部门购置或经当地物价部门同意并备案后自行印制。价签统一放置于商品左下角,清晰完整,不得涂改;堆头、移动货架、泵岛商品也应按规定张贴价签,堆头商品应标明最小销售单位的零售价。
10.2.3 团购管理
10.2.3.1 各省(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团购管理办法,便利店按规定执行。
10.2.4 经营分析
10.2.4.1 县区及以上公司每月对本公司、门店的进销存、客单价、吨销售、进店率、毛利、品类、价格执行率、竞争对手情况等主要指标进行分析,提出营销建议。
10.3 布局与陈列管理
10.3.1 便利店布局
10.3.1.1 便利店应根据商圈特点、客户结构、商品特色等因素和县区及以上公司统一要求,对店内空间、货架、服务设施等要素进行调整。
10.3.1.2 便利店应根据顾客购物的动向,合理划分热点区域、中性区域和冷点区域,并结合各区域的特点做好商品陈列和促销。
10.3.1.3 便利店应合理设置黄金通道,黄金通道两侧要陈列畅销和高毛利商品。
10.3.1.4 便利店“金三角区域”应根据顾客出入规律及集中度充分陈列主推商品和冲动型商品。
10.3.2 便利店陈列管理
10.3.2.1 便利店商品陈列须按统一要求实施,应易见、易选、易取、易放。
10.3.2.2 商品陈列设施要稳固安全,商品码放整齐稳妥;食品与非食品分开陈列,互相影响大的商品适当隔开。
10.3.2.3 货架商品应陈列丰满,保证前排商品不留空位,出现空缺应及时按照“前进式”陈列要求补货。
10.3.2.4 货架商品应正面面向顾客,外包装顶端与上层隔板之间要留有适当的距离(3-5cm),方便取放;儿童用品陈列于较低位置。
10.3.2.5 便利店应定期检查商品的外包装和保质期,按先进先出原则陈列;易碎、体积大、分量重、低毛利的商品宜陈列在货架下层,较小的商品宜陈列于上层;食品(含泵岛销售)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地20 cm、墙10 cm)。
10.3.2.6 高毛利商品、冲动型消费品、自有品牌商品,应放置在货架的黄金陈列线位置。
10.3.2.7 推荐品、促销品和畅销品原则上陈列在端架上,并配合跳跳卡、热卖贴等价格提示装置使用。
10.3.2.8 有条件的便利店在门店橱窗之外或门店入口两侧设置移动货架;移动货架陈列的商品及价格牌均须正面朝向顾客;每个移动货架码放商品不超过2种,摆放时使用咬脚码放,摆放的商品外边缘不要超出移动货架底边缘;移动货架商品码放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扶手的高度。
10.3.2.9 有条件的加油站应在加油区泵岛两侧、门店橱窗之外和店内进行堆头陈列;堆头(托盘)陈列的商品也应整齐稳妥、咬脚码放,商品外边缘应与托盘底边缘对齐;堆头(托盘)陈列商品的码放高度距离加油区地面不得超过1.2米,且需考虑托盘允许的承重范围;营业厅前堆头(托盘)高度控制在腰线以下,避免挡住厅内视线;堆头陈列应以畅销商品和促销商品为主;堆头(托盘)陈列商品必须明码标价。
10.3.2.10 县区及以上公司应根据经营状况及顾客购买需求和习惯的变化及时调整门店的布局和陈列,并相应更新和维护《门店布局图》、《商品陈列表》和《商品摆位图》。如出现促销活动、新品引进、淘汰商品、季节变化情况也要对两图一表进行调整。10.3.2.11 店员要随时清洁便利店商品,保持货架及商品清洁卫生。
11 加油站信息系统管理标准
11.1 信息系统基础管理要求
11.1.1 系统应用管理
11.1.1.1 加油站站长为加油站信息系统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11.1.1.2 加油站站长应根据信息系统功能按岗位确定加油站信息系统操作员,负责信息系统操作管理工作。
11.1.1.3 加油站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员、操作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11.1.2 用户管理
11.1.2.1 根据信息系统的使用要求,授权加油站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员、操作员专用账号。
11.1.2.2 加油站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员、操作员专用账号应做到一人一账号,如果只有唯一信息系统账号的,由加油站站长统一保管使用。
11.1.2.3 加油站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员与操作员变
动时,要进行信息系统账号的重新分配,实名登记。
11.1.3 权限管理
11.1.3.1 根据岗位及工作职责合理分配加油站信
息系统应用管理员、操作员权限。
11.1.3.2 权限新增、变更时,须逐级上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在系统中进行维护。
11.1.4 密码管理
11.1.4.1 加油站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员、操作员应合理设置密码,妥善保管。
11.1.4.2 根据系统要求及时修改初始密码,不得将密码设置为自动保存。根据管理部门对信息系统的要求,定期修改密码。
11.1.5 网络管理
11.1.5.1 加油站工作用计算机,只能连接公司内网,严禁连接外网。
11.1.5.2 加油站专用网络上只能连接上级主管部
门规定或许可的设备,只能用于从事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或许可的操作,并保持通畅,如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解决。
11.1.6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1.1.6.1 加油站信息系统仅限于应用管理员、操作员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授权许可的人员操作使用。
11.1.6.2 严格保守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数据、资料、存储介质和相关参数秘密。
11.1.6.3 按照信息系统规定做好数据维护和备份,保证数据安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有效。
11.1.6.4 做好信息系统病毒和黑客防护,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做好计算机病毒防护,信息系统要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更新病毒库、定期查毒、杀毒。11.1.6.5 信息系统维修、维护、升级须由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或授权的单位、专业人员根据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进行操作。
11.1.6.6 加油站内用于工作的计算机只能安装上
级主管部门规定软件,只能存储与工作相关的信息,严禁私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11.1.7 操作管理
11.1.7.1 加油站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员、操作员终止操作或离开岗位应退出系统。
11.1.7.2 操作中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上报上级
主管部门,同时做好故障记录。
11.1.7.3 加油站要按照管理要求做好数据维护。
11.1.7.4 做好加油站各种信息系统设备的日常维
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整洁完好。
11.2 视频监控使用管理标准
11.2.1 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
11.2.1.1 加油站站长是加油站视频监控系统使用
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11.2.1.2 做好视频信息的保密工作,外部人员调用加油站视频信息须经上级公司批准。
11.2.1.3 严格执行视频监控系统操作规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调整探头位置,不得无故中断视频图像,影响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严禁加油站删除视频信息。
11.2.1.4 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主机柜,不得撬动机柜,不得人为断电。
11.2.2 视频监控系统的维修维护
11.2.2.1 加油站视频监控系统由公司确定专业运
维单位进行维护,并签订维保合同。加油站视频监控出现故障要立即上报,由运维单位进行维修。
11.2.2.2 运维单位对加油站视频监控系统的运维,不仅包含故障处理与解决,还包括巡检服务,要做到预防性维护。遇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
11.3 液位仪系统使用管理标准
11.3.1 加油站站长是本站液位仪使用的第一责任人。
11.3.2 加油站要正确使用液位仪系统,准确读取液位仪数据,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11.3.3 严禁更改液位仪参数。
11.3.4 严禁删除液位仪运行日志和历史数据。11.3.5 液位仪应24小时正常开启。
12 加油卡管理标准
12.1 卡片管理
12.1.1 卡片领用、分配、上交及库存管理
12.1.1.1 加油站按需提前向上级部门申领用户卡
和内部卡。
12.1.1.2 员工卡按需分配到员工,离岗要同步做员工卡交接或交回站长。
12.1.1.3 遗失、损坏、过期的内部卡,以及做坏卡、挂失、失效处理的用户卡,要做好登记,定期上交。
12.1.1.4 加油站应每日登记卡片领用存台帐。12.1.1.5 加油站应每月末对用户卡、内部卡和充值卡库存进行盘点,核对实物库存与系统库存的一致性。
12.1.2 内部卡片使用规范
12.1.2.1 员工应妥善保管员工卡及员工密码,员工密码不能过于简单,并至少每周更换一次。
12.1.2.2 维修卡和验泵卡须由县区公司经理保管,作为专用卡片不得随意挪做他用,使用时由县区公司经理、站长及员工共同签字确认。
12.1.2.3 站长是PSAM卡或APSAM卡安全保障的第一责任人。严禁私自拆装PSAM卡或APSAM卡。12.2 发卡充值业务管理
12.2.1 培训管理
12.2.1.1 员工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办理加油
卡相关业务。
12.2.1.2 员工须签定《保密协议》后方可上岗,不得对外泄露加油卡客户信息。
12.2.2 权限密码管理
12.2.2.1 加油站须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上报加油卡系统的权限设置。
12.2.2.2 员工须按照加油卡系统的密码管理要求
设置密码,妥善管理,每月进行更换。
12.2.3 业务办理规范
12.2.3.1 员工须按规定核实客户所提供的资料、证明是否齐全、有效,并让客户完整、清晰填写相关表单。
12.2.3.2 员工须按《中国石化加油卡业务流程应用手册》要求为客户办理业务。
12.2.4 凭证管理
12.2.4.1 员工须按规定打印业务单据,客户签字后留存。
12.2.4.2 加油站留存单据、报表等须按上级部门要求装订保管。
12.3 用户卡消费管理
12.3.1 限制信息用户卡消费
12.3.1.1 员工应根据加油机上的提示正确判断用
户卡的限制信息,准确为客户提供服务。
12.3.1.2 限车号用户卡,员工须核对加油车号与限制信息是否一致,一致的方可输入员工密码进行加油。
12.3.2 异常数据处理
12.3.2.1 加油站班结时应查询是否有用户卡逃卡、错卡交易,并根据前后笔交易的TTC对应的“升累计”分析是否有加油。
12.3.2.2 加油站应每日核对加油卡付油数,如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上报帐务差异。
12.3.3 异常消费管理
12.3.3.1 加油站应每日对本站异常消费用户卡做
好登记。
12.3.3.2 加油站应对本站异常消费用户卡的消费
记录进行分析。
12.4 加油卡资金管理
12.4.1 收款管理
12.4.1.1 员工在充值时必须做到先收款后充值,且实际收款方式和充值方式需统一。
12.4.1.2 员工在收取转账方式的钱款时,必须在确认资金到账后再进行充值。
12.4.1.3 员工在刷银行卡或第三方卡时,必须先刷卡并让客户在POS小票上签字确认后充值。
12.4.1.4 员工在收取客户充值卡时,必须先在充值卡系统中预存成功后充值。
12.4.1.5 员工在现金投币时须将加油卡充值款与
其他款项进行区分。
12.4.2 营业资金核对
12.4.2.1 每班结束需按班报表核对实际收取资金
和系统金额是否一致,每日日结后按日报表核对收款金额及充值金额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须查明差异原因。
12.4.2.2 每日日结后,核对本日实际收款方式和充值方式,不一致的须查明差异原因。
12.4.2.3 每日日结后,核对本日实际收到的充值卡和充值卡系统中的充值记录,核对正确后将充值卡剪角上缴。
13 员工管理标准
13.1 岗位设置
13.1.1 加油站结合实际情况,设置站长、记账员、计量员、安全员(HSE监督员)、设备管理员、便利店营业员、售卡员、领班、收款员、加油员等岗位。
13.1.2 加油站根据岗位优化整合、合理优化排班、调整营业时间、自助加油等情况,因站制宜,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严格控制用工数量。
13.2 岗位职责
13.2.1 站长:在上级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站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站经营业务活动,组织好经营商品的进、销、调、存工作;了解市场,建立健全客户档案, 负责定期进行客户检测分析;开拓经营,保障供应;确保质量,提高销量;加强核算,分解落实各项经济指标,控制费用支出,降低商品损耗,提高效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健康、安全、环保教育,完善各项设施,落实各项措施;熟悉各项经营管理环节和操作规程,合理调配人力,坚持每日指导、检查、监督各岗位员工的工作;负责站内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领全体员工遵章守纪,保持良好站风和站容站貌;管理好站内设备、设施,组织人员定期维护保养;坚持秉公办事,站务公开,做好站内员工的考核分配工作;负责便利店日常经营与管理,组织好非油品的进、销、存等工作,对便利店基本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各项应急预案演练,正确处理突发事件;认真填写《加油站运行日志》,在主管公司授权范围内,处理站内外日常事务,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并协同处置;负责加油站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工作;参与加油服务。
13.2.2 记账员: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账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现金、票证的结算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及时上缴营业款;正确反映商品流转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熟悉本岗位安全防范知识,妥善保管本站现金、账册、凭证、单据及有关印章;协助站长做好内部核算工作;熟悉站内消费器材性能,并会扑救初期火灾;搞好分管责任区的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参与加油服务。13.2.3 计量员:严格执行油品计量、卸油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油品测量、计算和记录工作;收油前,查验油罐车中油品数量、牌号、质量,核对进油凭证;按计量操作规程进行测量、计算,做好数据记录;按规定每日对站内油品进行计量,每月进行实物盘点,并进行损溢分析;协助主管部门适时校验加油机计量精度,做好记录;妥善使用、保管、保养计量器具,按期送检;熟悉站内消费器材性能,并会扑救初期火灾;搞好分管责任区的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参与加油服务。
13.2.4 安全员(HSE监督员):学习和贯彻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和顾客进行安全教育;负责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进站加油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好当班安全检查,如实填制有关台账与报表;负责本站消防知识的培训工作;参与加油服务。
13.2.5 设备管理员: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站设备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站内员工的设备管理、操作、维护等培训;负责站内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负责零管系统设备管理模块的维护等。
13.2.6 便利店营业员:熟悉经营商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知识,做好客户服务,并能恰当地向顾客介绍商品,引导消费;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商品要货、退换货、调货和到货验收、补货、理货、销售等工作;规范陈列商品,确保商品价格标签齐全,内容正确、清晰;熟悉促销活动,负责海报和宣传品的张贴、悬挂和摆放;做好便利店的清洁卫生,以及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参与加油服务。
13.2.7 售卡员:负责受理加油卡开户、发卡、挂失、换卡、密码解锁、重置、清户等业务;根据客户需求为其提供加油卡台账对账单;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开具发票;按时进行日结,并核对本日所经手的现金、单据,按规定移交记账员;负责加油卡系统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参与加油服务。
13.2.8 领班: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班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处理日常事务;组织班前班后会议,布置当班工作任务;组织本班经营商品的进、销、调、存工作,保障供应,提高销量;带领本班员工对轻油、加油卡、燃油宝及便利店商品进行营销推介,积极引导顾客消费,同时协助站长做好客户运维工作;督促本班员工落实现场管理和规范服务,确保加油站正常运营;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本班员工及顾客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本班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带领员工恪守《员工守则》,做好对顾客的服务工作;带领本班员工,做好交接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向站长报告并协助处理;参与加油服务。
13.2.9 收款员: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现金、支票、加油卡、发票等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熟悉加油站经营的商品知识、商品价格和收款、开票程序,快速准确地收款、开票;做好本班加油员上缴的现金、票证及其他加油凭证的核对、汇总工作,填制交接班记录;熟悉站内
消费器材性能,并会扑救初期火灾;搞好分管责任区的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参与加油服务。
13.2.10 加油员:负责现场加油作业和推介商品;主动、热情、规范地为顾客提供加油服务,满足顾客合理要求;熟悉加油站管理规范有关内容,了解经营油品的主要性能和应用知识;掌握加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准确熟练地判断排除一般故障;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对危及加油站安全的行为及时阻止,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会扑救初期火灾;做好使用设备和分管责任区的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
13.3 聘任条件
13.3.1 加油站岗位聘任,需做到流程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努力为优秀员工打通晋升通道。
13.3.2 加油站站长聘任:根据《加油站站长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条件进行聘任。
13.4 培训管理
13.4.1 站级培训
13.4.1.1 岗前培训:新员工学习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岗位操作规程等。培训结束,由培训站考核合格后上岗。
13.4.1.2 在岗培训:在职岗位员工通过班前例会、站务会议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上级通知、业务知识、案例分析,提升员工的素质和工作技能。
13.4.2 业务培训
13.4.2.1 员工每年参加不少于一次由公司组织的
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能力。站内参加培训人员做好培训资料整理、存档工作。
13.5 劳动纪律
13.5.1 遵章守纪
13.5.1.1 严格遵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禁令》、《中国石化加油站现场管理禁令》等销售公司及省市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13.5.1.2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13.5.1.3 上班时间不串岗、脱岗、睡岗,未经允许不离岗,上岗期间不私自会客,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加油站吸烟,不饮酒上岗。
13.5.1.4 服从站内工作安排,听从指挥。
13.5.2 考勤管理
13.5.2.1 加油站设专人进行员工考勤,员工请假或离职的,在考勤中要准确记录,员工考勤表须在月底经员工签字确认。
13.5.2.2 员工事假、病假、离职等申请,需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要求。
13.6 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
13.6.1 加油站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要严格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油品销售事业部有关政策规定。13.6.2 加油站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同工同酬,鼓励员工提高劳动效率,提升技能水平。
13.6.3 加油站岗位基本薪酬要按集团公司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有关要求执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搞活绩效奖金的考核分配。考核指标包括加油量、非油品销售额、规范服务、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卫生、荣誉奖励等内容。
13.6.4 加油站须制定站务公开制度和二次薪酬分配监督制度,站内定期进行公开,并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存归档。
13.7 站内文化
13.7.1 加油站站内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员工的认同感、集体荣誉感和忠诚度。
13.7.2 根据加油站实际情况,创造、完善良好的工作环境。充实文化活动设施,丰富文化活动方式,通过座谈、例会等了解员工需求。
13.7.3 加强、细化站务公开工作和领导干部联系制度,组织引导员工参加站内民主监督和管理,提高员工主人翁意识。
13.7.4 加油站基层组织建设
13.7.4.1 加油站制定党团员发展计划,根据站内情况,建立完善党团小组,并定期组织站内党团员参加支部组织活动。
13.7.4.2 加油站按照支部要求,定期组织党团员思想学习,加强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同时挖掘先进,发挥典型作用,弘扬正气,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13.7.5 加油站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主动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站与站之间的交流讨论,努力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13.8 五小建设
13.8.1 加油站因地制宜设立、完善以小宣传栏、小活动室、小浴室、小食堂、小宿舍等为主的设施,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务求实用,加大五小硬件设施配备,延伸五小的范围。
13.8.2 积极解决驻站员工在饮食、卫浴、住宿、学习、娱乐等方面的困难,可开展定点联系、结对子等方式动态把握员工情况。同时把五小建设和站内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在加油站里营造出家的温馨氛围。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
A.1 文明用语
——迎接顾客使用“您好”;
——欢送顾客使用“再见,欢迎再来”;
——对等候顾客使用“请稍候”;
——对顾客表示歉意使用“对不起”;
——对顾客表示谢意使用“谢谢”;
——接电话使用“您好,**加油站”。
A.2 服务忌语
l、喂! 2、不知道! 3、你问我,我问谁?
4、怎么不早说!
5、急什么!
6、叫什么!
7、靠边点! 8、没零钱,找不开! 9、等着吧!
10、快点,快点! 11、关门了明
天来!
12、听你的,听我的! 13、我就这个
态度!
14、有本事你告去! 15、有意见,
找领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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