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检查操作指南|
时间:2022-01-14 15:11:13 浏览次数:次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检查
操作指南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检查分三个步骤开展。
第一步检查程序是否完整
主要看发展党员整个流程是否到位,特别是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时间节点是否符合规定。
1.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到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检查:《发展党员考察表》P3“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中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时间与P6“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的“党支部意见”中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时间的间隔必须超过一年。
2.积极分子培训时间晚于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
检查:《发展党员考察表》P6“学习培训情况”时间必须晚于P3“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中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时间。
3.发展党员公示时间在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之后。
检查:《发展党员考察表》P6“发展党员公示情况”时间晚于P6“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的“党支部意见”中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时间。
4.入党时间必须晚于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至少留出7-10
天公示期。
检查:《发展党员考察表》P7“预备期起止时间”的起始时间晚于P6“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的“党支部意见”中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时间,并晚于P6“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的公示终止时间。
5.转正公示时间必须晚于预备期终止时间。
检查:《发展党员考察表》P8“转正公示情况”公示起始时间晚于P7“预备期起止时间”的终止时间。
6.政审工作须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开展。
检查:政审材料时间晚于《发展党员考察表》P6“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的“党支部意见”中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时间。
7.上级党委谈话时间应在支部大会和总支审查之后,基层党委审批之前。
检查:《入党志愿书》P10“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时间晚于P9的“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时间和P10的“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时间,早于P10的“基层党委审批”时间(如基层党委授权总支审批,谈话时间应早于总支审批时间)。
8.两次基层党委审批时间必须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召开后的三个月内。
检查:《入党志愿书》P10的“基层党委审批”时间必须在
P9的“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时间之后三个月以内;P11“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必须在P11的“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时间之后三个月以内。
第二步检查档案是否齐全
党员未转正前的培养期档案包括十六大类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发展党员考察表》;
(3)思想汇报;
(4)推优、推荐材料;
(5)政审材料(包括函调单位提供的调查证明材料和所在支部根据政审结果撰写的综合性政审报告);
(6)参加基层党(工)委组织的集中培训的证明材料;
(7)预审材料(包括执纪执法部门意见、预审结论);
(8)《入党志愿书》;
(9)吸收为预备党员前公示的材料;
(10)吸收为预备党员的票决汇总单;
(11)新党员参加培训的证明材料;
(12)预备党员转正申请;
(13)党内外群众意见(包括确定为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前、转正前的党员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或意见汇总);
(14)转正前公示的材料;
(15)转正票决汇总单;
(16)党员承诺书。
预备党员转正后,以下材料应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1)入党申请书;
(2)《发展党员考察表》;
(3)部分思想汇报(能体现党员思想认识中党组织未掌握情况的思想汇报归入人事档案,如无,不做必须归档要求);
(4)政审材料(包括函调单位提供的调查证明材料和所在支部根据政审结果撰写的综合性政审报告);
(5)预审材料(包括执纪执法部门意见、预审结论)
(6)《入党志愿书》;
(7)预备党员转正申请;
(8)党员承诺书。
容易缺少的材料:
(1)新党员参加培训的证明材料;
(2)预备期期间的思想汇报(一般转正前至少5份思想汇报,积极分子期至少两份,预备期至少三份);
(3)三次征求意见座谈会的材料(确定为积极分子前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材料经常缺少);
(4)政审材料(经常缺综合性政审报告)。
新增的材料:
(1)推优、推荐材料;
(2)预审材料(包括执纪执法部门意见、预审结论);
(3)党员承诺书。
第三步检查书写是否规范
主要检查《发展党员考察表》和《入党志愿书》。
(一)《发展党员考察表》的常见问题。
1.考察表由支部填写,常见错误是由党员本人填写。
2.P1“工作单位及职务”:常见错误是有单位无职务,无领导职务的,填写科员、办事员、职员等。
3.P1“申请入党时间及地点”:常见错误是有时间无地点。如多次递交申请书的,填写第一次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和地点。
4.P1“本人经历”:常见注意点有两个:一是从小学或7周岁开始填写,二是注意起止时间衔接,比如待业在家,也要如实填写,不能出现断档期、真空期(学生寒暑假除外)。
5.P2“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常见错误有两个:一是只填写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填;二是政治面貌空缺。中共党员应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应填写“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应填写党派名称,以上都不是的应填写“群众”。
6.P2“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受何种奖励或处分”常见错误是没有填写内容、划一斜线或一横杠。应该写“无”。
7.P3“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常见错误是缺少确定积极分子程序的三要素(设支委会的由支委会讨论决定,一是支委会召开时间,二是支委会决定,三是支委会决定经支部大会通过的时间;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一是支部大会时间,二是到会人数,三是支部大会决定)。
8.P4-5“半年度考察意见”常见的错误有两个:一是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期两年以上的因无处填写考察意见,中断考察,应加纸记录考察意见;二是考察意见只写优点,应分两段来撰写,第一段写优点和表现,第二段写缺点和努力方向。
9.P6“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的“党支部意见”常见错误是三要素不全(设支委会的由支委会讨论决定,一是支委会召开时间,二是支委会决定,三是支委会决定经支部大会通过的时间;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一是支部大会时间,二是到会人数,三是支部大会决定)。
10.P6“发展党员公示情况”常见错误是三要素不全(公示的起止时间、公示的地点、公示结果)。
11.P6“学习培训情况”常见错误是三要素不全(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培训的主办单位、培训成绩)。
12.P7“预备期起止时间”常见错误是有起始时间,无终止
时间。
13.P7-8“季度考察意见”常见错误是只写优点,应分两段来撰写,第一段写优点和表现,第二段写缺点和努力方向。
14.P8“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综合考察意见”常见错误是,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无结论性意见。
15.P8“转正公示情况”常见错误是三要素不全(公示的起止时间、公示的地点、公示结果)。
(二)《入党志愿书》的常见问题
1.P1基本信息栏,常见问题是照片不贴,身份证号码不填。
2.P1-3“入党志愿”常见错误是照抄入党申请书。
3.P4“本人经历”:常见注意点两个,一是从小学或7周岁开始填写,二是注意起止时间衔接,比如待业在家,也要如实填写,不能出现断档期、真空期(学生寒暑假除外)。
4.P5各栏如没有填写内容,应该写“无”。
5.P6“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常见错误有两个:一是只填写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填;二是政治面貌空缺。中共党员应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应填写“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应填写党派名称,以上都不是的填写“群众”。
6.P7“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一般不填写内容,注明“无”,常见的错误是填写对发展对象优缺点的评价。
7.P8“入党介绍人意见”常见的错误有两个:一是介绍人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没有结论,一般应以“我愿意介绍***同志入党”或“我建议发展***同志入党”作结;二是第二位介绍人不表达意见,以“我同意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意见如上”来代替对发展对象的评价。
8.P9“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P11“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和P12“支部大会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常见错误是五要素不全,一是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预备期、延长预备期的表现)、二是支部大会时间、三是到会的人数、四是投票的结果、五是结论。
9.P10“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的常见错误有两个:一是上级党委委托下级党组织谈话或要求下级党组织之间交叉谈话;二是签名只有一人,应由上级党委指派两名以上正式党员谈话并签名。
10.P10、P11、P12“基层党委审批意见”的常见错误:三要素不全(一是党委会时间、二是表决结果、三是结论,特别是要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党龄起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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