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奖励制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时间:2022-01-18 16:14:38 浏览次数:次
老洞小学教师课题研究奖励制度
为落实科研兴教战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鼓励并要求全体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努力成为科研型、学者型教师。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考核办法
1.本办法对课题研究进行过程考核和成果考核相结合。
2.过程考核每学期分二次进行,与目标考核奖的内容挂钩,成果考核奖励每学年进行一次。由教导处组织考核后,向校长申请,经校长同意后向有关人员发放证书和奖金。
3.教师每学年的研究情况和获奖情况记入教师个人科研档案,作为教师工作评价、晋升职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及要求:
全体教师
要求:本校全体教师都必须自觉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开展课题研究,并积极撰写科研论文。每人每年至少取得一项科研成果(经验总结、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
三、奖励办法
为保证课题研究的有效开展,学校对课题研究激励实现以奖代酬的办法。1、课题立项奖
各级各类课题在经学校同意和推荐上报后,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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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课题方案:各备课组有适合本年段的研究课题,有具体可行的课题研究方案。
⑵课题研究过程:各课题组要有详实的科研记录,其内容包括理论学习、经验学习、活动情况、研究进程、数据记录、改进意见等。每月要有一次围绕课题的课题研讨会,每位成员有发言提纲,课题组有较详细的记录。
⑶课题论文和课题总结:一学期每个成员写一篇高质量的课题论文,备课组至少有4篇文章在市级以上交流、发表或获奖。各备课组有中期和终期研究的总结。
⑷只有申报课题,无其它任何研究过程和结果者,不获任何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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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承担的国家、省、市级教育科研题完成结题,经有关专家评审通过,凭结题证书课题组获对应等级的奖金。
四、其他说明
1、本办法与财务制度和上级规定不相符时,按财务制度和上级规定执行,
与学校在此之前的其它奖励条例不相符时,按本办法执行
2、本奖励条例解释权属学校教导处。
教导处
老洞小学教师课题研究奖励制度
教导处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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