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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有关加强省属企业纪

时间:2022-01-18 17:29:08  浏览次数: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对招投标活动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律实施监督

【发文字号】皖国资党发[2006]12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3.27

【实施日期】2006.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对招投

活动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皖国资党发〔2006〕12号)

各省属企业:

现将《关于加强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对招投标活动监督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关于加强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对招投标活动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防范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现就加强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是企业招投标工作的内部监督主体。企业成立招投标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必须有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参加。企业领导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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