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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山高,蔚汾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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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股、炸弹股、检验股。总务科分管总务股、管理股、财务股和运输队。

修械厂起初只有6部机器和2台动力设备。此后,八路军从敌人手中缴获了16部机器送给修械厂,另外还有中央军委军工局一厂和修械厂自己制造的机器设备。1944年,各种机器设备达到45部。

修械厂所用的原材料来源多种多样。钢——晋绥边区原存旧钢一部分,其余主要是派工人及动员群众随部队破坏铁路,搬回铁轨,用以制造锉刀、机器和枪械的零件等;铁——修械厂购买群众炼的一些熟铁,并在群众中收购一些废旧铁;煤——生活用煤来自清涧、瓦窑堡,生产用煤主要靠晋绥边区3个煤井提供,煤井年产1300万斤,足以保证工厂使用;火硝——由晋绥边区政府发动群众提炼土硝;硫磺——部队攻占太原双交镇硫磺厂时,缴获硫磺17万斤。

抗日战争时期,手榴弹是杀敌的有效武器。为了发展手榴弹的生产,1940年10月,后勤部决定以位于葭县李家坪的工卫旅炸弹厂为基础,将修械厂的炸弹股并入,建成炸弹厂,作为修械厂的分厂。该分厂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设有锻工房、机工房、铸工房、仓库、检验室等,由陈亚藩兼任分厂厂长。修械厂与分厂的分工是:修械厂负责生产掷弹筒、掷榴弹、步枪、机枪和机器等;分厂负责生产手榴弹、地雷,并负责翻砂等。

1940~1944年,修械厂与分厂共生产手榴弹245051枚、地雷7768个、掷弹筒563门、掷榴弹85177发、步枪272支、机枪20挺,有力支援了前线部队的军火供应。

掷弹筒的制造在晋绥边区的军工生产中是一件大事。1941年,修械厂根据前线战士的反映,认为日造50mm掷弹筒体积小、质量轻、威力大,操作和携带方便,决定仿制,于年内仿制成功且成批生产。1944年3~4月,温承鼎和吴奎龙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将手拉式发火机构改为按钮式发火机构,减少了发射时的摆动,同时还增设了一个简易瞄准器(也叫分度表)。这两项改进,提高了掷弹筒的射击精度,使命中率达到94%,此外还提高了射速,增强了战斗力。这种掷弹筒经过实战检验,深受部队指战员的欢迎。修械厂根据晋绥军区司令员吕正操“谁发明的,就用谁的名字命名”的指示,决定用他们两人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取名为“鼎龙式”掷弹筒。

1944年10月,晋绥军区后勤部工业部在牸牛沟成立。修械厂改编为工业部一厂,工业部副部长杨开林兼任厂长,1945年6月,梁松方接任厂长,主要生产掷弹筒、掷榴弹和机器。1945年9月间,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加强炮兵建设的指示》,晋绥军区后勤部工业部决定将李家坪分厂扩建为炮弹厂,编为工业部二厂。

1944年底,温承鼎和武元章、刘万祥等人开始研究试制半自动步枪。他们用废枪管制出采用导气式原理的样枪,即在枪的右侧增加活塞杆、活塞筒等部件,活塞杆与拉机柄根部相连。为了防止发射时枪口跳动,他们又在枪口增设了一个防跳器。经实弹射击,该样枪达到了实战的要求。1946年7月21日,晋绥军区政委关向应在延安病逝,该厂职工为表达对他的怀念,决定将仿制成功的步枪命名为“向应式”半自动步枪。

该厂不仅积极研制新产品,还注重改进原有的生产机器及工具,陕吉泰和张学志两人研制出的一部切爆发管机,提高了工效13.5倍,范明瑞创造的铣火帽的改锥槽刀等工具,不仅节省了原料,而且节省了时间;武斌创造的铣引信丝扣机,工作效率比过去提高了1.5倍;田佩闵创造的分盘机,可以铣任何齿轮;李成其研制出划火帽保险套;李焕创造的引信重锤划钻,节省人工1.5倍;赵举进在刀架压板上改进刀具,既节约了时间,又提高了产品质量;张六义利用废弹尾翼改造成一个铣火帽改锥槽的铣刀等等。这些发明创造充分显示了工人们的聪明才智。1944~1947年,工业部一厂共生产掷弹筒755门,掷榴弹12 0478发,半自动步枪9支,各种机器42部。

1947年3月,胡宗南军进攻陕甘宁边区,危及晋绥根据地后方的安全。为保护军工生产力量,将一厂、二厂迁至黄河以东重新建厂。

晋绥火药厂

晋绥火药厂又称晋绥军区工业部四厂,成立于1945年3月,是一个主要生产火药、炸药、火工品和总装炮弹、手榴弹以及复装枪弹的工厂。

抗日战争进入反攻阶段后,弹药的需求量大增,特别是需要爆破敌人碉堡和攻城用的炸药。为此,晋绥军区后勤部工业部决定成立生产火药的工厂,编为工业部四厂。

建设火药厂首先要学习工艺生产技术,调集人员。当时,职工们不知道用什么工艺及设备制造炸药。1944年8月,蒋崇璟奉晋绥军区司令员吕正操之命,带领寇润圻、康百川等人到晋察冀军区工业部,用了3个月时间学习制酸、硝化、配药的工艺、技术、设备制造及炸药配方,并带回4名制酸和硝化工人。

工厂筹备初期,从工业部一厂和二厂调配了修理组的干部和工人;从学校和地方调配和招收了学生和青年徒工,共156人。厂内实行厂长负责制,冯直任厂长,周明任副厂长,下设生产股、总务股、修理股、一股(制酸)、二股(硝化配药)、三股(皮革)。厂址选在陕西省葭县李家坪。由于建厂初期资金少,无原料,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给予了很多支援,由当地工匠打石头,职工当小工,将砖、瓦、木料从几里以外的地方背回来,建起了硫酸厂房、危险品工房和仓库。

生产炸药从原料提纯、制酸、做酒精、提炼甘油、硝化,到最终产品等全过程都是在四厂完成的。在生产中,制造硫酸的工艺是中心环节,铅室法(铅室法是制造硫酸的工业生产方法之一,因以铅制的方形空室为主要设备而得名)在当时的条件下是不可能的。于是,四厂采取了以陶瓷代替铅室生产硫酸的方法。

在机器设备及测量工具方面,一厂和二厂调给四厂几台小型皮带车床和简单工具,所用动力是从前方缴获敌人的汽车头,以木炭瓦斯发生器开动的。另外,还在敌占区购买到制酸和硝化用的波美表、温度计以及化验用的器皿和药品,成立了一个能做定性定量实验的分析室。

四厂在创业阶段突破了两项重要技术难关,即制造硫酸和硝化技术。硫酸是生产火炸药的基础,它的主要原料硫磺矿是发动群众开采并向群众收购的,可以直接投入焚烧炉,产生二氧化硫气体,与催化剂二氧化氮混合进入陶瓷塔,经反应生成三氧化硫,再与水蒸汽化合生成稀硫酸,最后经陶瓷坩锅蒸浓,成为浓硫酸。有了硫酸,就可以把它与硝酸钠或硝酸钾反应,生成硝酸。硝化工作是1945年9月开始的。1946年6月,四厂以收购的卫生球为原料,经过粉碎硝化,生产出了黄色炸药,即硝基萘炸药。这两项技术难关的突破为工业部生产火炸药奠定了基础。

四厂利用瓷盆法生产出硝化甘油,配制出以硝酸钾吸收硝化甘油为主要成份的炸药,装入手榴弹后,有效破片达80~100片。以后,用硝化甘油和硝基萘按不同比例配成炸药,分别装在手榴弹、82mm迫击炮弹、地雷等中,都达到了部队的使用要求,从根本上解决了弹药威力不足的问题。

四厂的生产、工作、生活条件极其艰苦,但职工们却奋不顾身、日以继夜地工作,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和生产任务的完成,为抗日战争和革命胜利谱写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

1946年第二季度,工业部二厂组划归四厂,主要是扩充完成股,设在山西省临县碛口镇,负责手榴弹、炮弹及引信的总装任务。李家坪时期,四厂共生产炸药90867斤,发射药500余斤,复装枪弹50367发。

1947年3月,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陕甘宁边区,四厂迁至黄河东岸的山西省林县薛家圪台村,并以此为主要厂址。此处距碛口镇和招贤镇较近,距工业部和二厂只有几公里;完成股迁到距薛家圪台村约2km的中庄;制造肥皂及黄磷的生产部分位于距薛家圪台1km的郝家塔村。为了及时为前方供应弹药,四厂留下一部分人在李家坪坚持生产。

为了扩大产量并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职工们在建设新厂时,研究并采取了许多改进措施。他们自办磁窑,改进陶瓷选料,采取加压成型措施,改进装窑方式,提高炉温,以减少陶瓷的杂质和提高质量;加大硫酸反应塔的容积和增加塔数,即两套装置共28塔、每天可产硫酸4000斤,每月最大产量可达10万斤;稀硫酸浓缩设备为蒸发皿式4排,每排34个,每天可得浓硫酸1000斤;还改进了反应效率和通风效果;建成酒精蒸馏塔,增加动力设备和锅炉,安装发电机,用上了电,挖了山洞,可以在洞内近似恒温的环境中储存和净化硝化甘油;加强化验能力,建立了定期定量分析制度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等。新厂于1947年8月全面开工,各项生产及发电都是一次投产成功,达到了预期的生产效果。

1947年8月,薛家圪台新厂址开工以后,李家坪的人员和设备搬迁到新厂址,到10月全厂共有职工575名。此时该厂的内部组织机构有所调整,成立了厂党委,由厂长冯直兼任书记,由陕甘宁边区军工局调来陈希文任副厂长。厂内新增设了工艺股和总务股。一股的任务是制酸;二股的任务是制造酒精、乙醚、甘油、雷汞、雷管、导火索、底火壳、发射药、炸药;三股的任务是制皮件;修理股的任务是动力供应、自制设备和修理、复装枪弹、制造电池;完成股的任务是总装手榴弹、掷榴弹、75mm及82mm迫击炮弹、75mm山炮弹;肥皂股的任务是制造肥皂和黄磷;陶瓷股的任务是制造陶瓷、玻璃。

1947年9月,陕甘宁边区紫芳沟化学厂的机器工具、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化验药品、化验仪器等共592种并入四厂,工业部一厂又帮助造了打浆机、胶化机、碾片机、切药机等。有了这些设备,1947年10月,四厂开始研制发射药,为了节约原材料,充分利用收集来的轧制棉花后剩下的棉籽绒,成功地生产出单基药和双基药,月产量700斤左右。从此,晋绥边区有了自己生产的发射药。

薛家圪台时期,该厂生产各种炸药18290斤,发射药18500斤,炮鞍528副,枪炮衣7341件,这些产品为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1949年8~11月,四厂与九厂职工一起编为第四职工大队,寇润圻任大队长,裴亚东任政治协理员,除年龄太小的徒工由地方安排外,全部职工奉命奔赴西北,接受新的任务。

解放战争时期的晋绥兵工厂

1947年3月,国民党进犯延安,中共中央为了保存和发展军工生产,将陕北的兵工厂全部转移到黄河以东的临县、兴县、离石等地。同年4月,在山西省兴县车家庄建立机械厂,称为工业部一厂。在兴县张家沟建立二厂,生产迫击炮弹。同年,宁武县馒头山炮弹厂初步建成,称工业部三厂,厂长郝继唐。四厂由陕西省佳县李家坪迁至山西省临县薛家圪台,继续生产火炸药。1947年5月1日,六厂在兴县城关镇后发达村建成发电。1947年7月,在山西省临县招贤镇水源村建成七厂,主要任务是炼铁、炼铜和提锌,黄沙任厂长。1947年9月,在山西省离石县柳林镇(今柳林县)锄沟村成立八厂,生产手榴弹。1947年9月,陕甘宁工艺实习三厂迁至临县后编为晋绥十厂,生产手榴弹、迫击炮弹。1948年5月,九厂在山西省临县中庄成立,总装手榴弹、75mm山炮弹、75mm及82mm迫击炮弹。十一厂在山西省河津县固镇成立,生产手榴弹。十二厂在山西省方山县关帝山和糜家塔成立。陕西省延长石油厂改称工业部十三厂。工业部五厂、十四厂的成立时间、地址及生产的产品未查到有关资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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