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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实践困境及发展路径研究

时间:2022-03-13 10:08:47  浏览次数:

本文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7年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培训机构专业化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17JC037)

【摘 要】 该文认为,目前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存在诸多问题,并以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为例,较深入分析了近年来的培训实践,提出健全培训机制的对策建议。教育管理部门做好顶层设计出台系列政策:开展自主选学机制,提高培训机构质量;建立健全培训机构资质评估机制工作。培训机构需健全培训机制:尽快启动两级两类骨干校园长体系建设工作;建立长效培训合作机制。

【关键词】 校长;培训机构;策略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的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进入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时代。高校没有校长专业,中小学校长的专业化成為培训机构的使命。目前,我国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建设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从现有研究看,培训机构能力已经成为了研究者们跟踪的一个主题,但研究重点聚焦在与专业密切相关的能力要求上,发展路径研究并不突出。陕西省经过三年多的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运行实践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也发现其在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与发展路径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研究以申报2017年12月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的省、市两级培训机构为研究对象。其中,申报省级培训机构的7家,申报市级培训机构的22家。从本次申报情况来看,培训机构专业化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培训机构专业化水平低主要表现在:不重视机构的文化建设、缺少长效发展机制以及培训方案缺少内在逻辑、课程资源不系统、不聚焦等方面。从培训方案设计来看,有超过半数的培训方案内容缺少内在逻辑,方案设计的目标定位过于笼统,培训需求分析缺乏可行性。课程结构的设置上偏重共性学习,忽视项目个性需求的,培训方案放之四海而皆准,缺少自身课程资源特色,课程资源不系统、不聚焦。

1、培训机构能力建设水平不均

(1)培训机构师资队伍水平不均。目前,陕西省的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大致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在高等院校内设置的培训机构,例如某师范大学、某文理学院的干部培训学院等,该培训机构通常具有较丰富的专职教师资源;二是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附属机构,例如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各市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等,这类机构的专职人员负责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培训的教学工作则主要依靠高校、一线校长及教育官员等兼职培训者来完成;三是市场化运作的培训机构,例如某教育中心有限公司、某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只有少量的专职人员,通常负责招生、教学管理等工作,培训教学完全依赖兼职的培训者。

调查发现,第二类及第三类培训机构普遍存在过度依赖兼职培训者的现象。这对于培训机构的能力建设具有潜在的高风险。一方面,兼职培训师主要是由大学教师、一线校园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其他领域的成功人士组成。这些人都有自己的专职工作,且有一定的社会声望,其时间和精力有限,容易造成突发性调课。另一方面,培训机构与兼职培训师之间并不存在实质性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容易造成培训内容受制于人,课程设置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2)硬件条件差异较大。培训机构在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省、市两级培训机构和高等院校内设的培训机构一般都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培训研修楼、专门的接待中心,能够为学员提供基本的学习与食宿保障。相比之下,一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培训硬件条件较为有限,不仅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而且培训教室和住宿条件也无法满足学员的需求,培训机构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培训效果,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2、培训机制不健全

(1)培训合作长效机制没有建立。目前,陕西省的境外、域外合作培训还处于探索期,采用合作培训的省培项目还很少,短期临时委托培训是较为常见的方式。“两地合作培训,交互观察研修”是异地合作举办中小学校长培训的新模式。它有效地拓展了校长培训课程资源,受到校长们的欢迎。这种培训模式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分析其组成要素、适用条件和管理要点,有利于提高培训实效性和针对性。如何适应区域校园长队伍建设需要,构建科学、规范、能为陕西省教育培训所用的境外、域外培训合作基地和培训工作体系,如何引进优质境外、域外培训资源,降低培训成本,开创跨区域合作培训的新模式,仍是当前陕西省培训研究关注的重点课题。

(2)培训激励、评估机制有待完善。有些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工作评优、评先、晋升时,未与培训很好地挂钩,客观上造成了校长轻视培训,缺乏参训积极性和自觉性。如何将校长培训制度和校长晋升制度之间建立更密切的联系,把校长培训和校长晋升使用结合起来,培训激励机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以陕西省为例,教育行政部门采用的主要是同行评估。即由省内外专家建立省级培训评估专家库对项目进行评价。培训机构主要采用的是对参训的中小学校长的满意度做出判断的学员评估。两种评估方式由于评估绩效责任的主体比较单一,缺乏广泛的代表性和开放性。

三、对策建议

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的成长是其专业、能力、修养的不断统一,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反复结合。其中,除了其自身修养外,其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都需要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来提高。

1、教育管理部门做好顶层设计出台系列政策

近年来,国务院、教育部把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确定为当前的战略性目标,采用多元举措,全面推进了培训机构的队伍建设。2013年10月,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中明确指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培训者专业能力,要采取多种措施为专职培训者专业发展创造条件。在国家层面不断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陕西省也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提升培训机构质量水平的多项举措。2017年12月,公布了关于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机构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36号)。

(1)开展自主选学机制,提高培训机构质量。建议教育厅借鉴“校长国培计划”的自选培训院校(机构)的培训模式,通过菜单式、开放式、信息化的选学服务平台,结合参训学员个人的实际培训需求,在省培计划申报阶段,逐步探索“学员自主选学”的培训模式,遴选出一批高水平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为形成菜单式、开放式的选学服务建立资源基础,促使培训机构不斷提升自身专业化水平,从而为校园长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2)建立健全培训机构资质评估机制工作。建议教育厅尽快启动培训机构资质评估体系建设。由省厅牵头,组织专家制定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的承办标准。用3~5年时间,完善培训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随后,每3年对承办资质进行评估审核。对于达不到培训机构评估条件的,提出限时整改意见。两次评估仍未通过的,取消其承办资质。对于评定优秀的机构,省厅应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培训机构积极性和自觉性。也可以通过组织全省范围的干训工作大交流、大学习和总结。通过召开现场会的办法,对成熟经验和先进典型进行推广,使典型的引领能够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办法。

2、培训机构需健全培训机制

(1)尽快启动两级两类骨干校园长体系建设工作。与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培训体系相比,陕西省校园长骨干体系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近三年来只启动了“名校长领航工作室工程”,三年来累计培养6人。为了适应校园长培训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尽快启动涵盖省、市两级,包括知名校长、卓越校长在内的“两级两类”骨干校长体系建设工作。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等,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培养一批名校长。按照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创新校长培养机制,多方位地对专家型校(园)长培养人进行培养培训,为知名校长成长奠定基础。最终利用8~10年的时间,初步形成遴选与培养、管理与使用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造就一支能够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校园长队伍。

(2)建立长效培训合作机制。一方面,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好陕西教育资源密集的优势,挖掘和利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性教育教学和研究机构的资源,搭建起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合作的桥梁。另一方面,建议陕西省培训机构与境外、域外培训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积极向具备资质、有特色的域外、境外培训机构以政府采购的形式购买服务,逐步形成资源共享、相辅相成的工作格局。

【参考文献】

[1] 丁钢,王丽琴.校长培训基地专业规范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10(24)51-53.

[2]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

【作者简介】

宋亚莉(1973.8-)女,汉族,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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