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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简政放权工作情况调查

时间:2022-03-14 11:20:10  浏览次数:

摘要:通过营口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简政放权工作情况的调查,提出自己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简政 审批 调查思考

我市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但通过评估与分析,还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一、权力精简空间依然很大

尽管调整了12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但通过深入挖掘,我市仍然还存在很大放权空间。一是对应省政府取消下放的325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可以精简行政审批等事项54项;二是结合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拟再精简行政审批事项103项;三是结合编制《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在2011年保留6000项左右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还可以再精简一定数量的行政职权事项。四是结合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的指导意見》,可以再精简一批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前置要件事项。

二、权限下放后在交接上还有不到位现象

一是省、市下放权限后,对承接单位的培训指导不到位。市县两级均有部门反映,承接上级下放权限后,上级部门没有进行及时的培训指导,致使部分权限没有形成有效对接,承接单位无法开展相关工作。在省里下放的事项中,就有接近三分之一的数量没有对市直部门进行培训指导。二是承接单位缺乏行使权限的资质资格。

三、在事中事后监管的落实上还不到位

一是尽管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的意见》,放权主管部门也对取消调整的事项制定了后续监管措施,但部分放权部门存在监管意识不强、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的现象;还有少数承接单位存在承接权限积极性不高、用权自律意识差、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二是市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人员编制偏少的限制缺少定期对权限下放、运行、承接全过程的通报反馈机制,致使对简政放权后权限的运行状态的掌握还不够全面,没有形成综合监管的格局。三是社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借助新闻媒体、企业和群众监管的社会监督体制尚没有完全建立,监督渠道还不通畅,致使有些权限运行不透明,监管不到位。

四、行政审批硬件保障不到位

审批中心办公面积严重不足,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其中大厅面积只有2100平方米。受面积局限,一些应进入大厅的审批项目和相关配套的便民服务项目根本无法进入,不能发挥大厅“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优势。“两集中,两到位”很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中介服务功能缺失。

基于上述问题,应从以下四方面进一步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简政放权工作。

1、采取“三个一批”的做法,进一步简政放权

一是再向县区功能区和园区下放一批含金量高的审批权限,例如将工业用地的规划审批权下放,土地出让金分级入库,可以借助市平台挂牌等。二是再研究取消一批行政职权。对于充分竞争行业中可以交由市场裁决的企业决策行为,研究直接取消审批。三是再规范理顺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省政府最新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中,下放了一些审批权限,同时也上收了一些审批权限,如输油气管道已上收到省核准。对于一些下放到市核准的权限,省政府明确禁止向县区下放,因此,要对前期下放的审批权限进行规范;另外,对于一些下放不同步、县区承接有困难的审批权限,也要研究上收到市里审批,前提是真正为企业减少麻烦,减轻负担。同时,建立并联审批程序。在各个审批阶段(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规划审批、施工审批、竣工验收)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做好联合踏勘、联合会审、联合审图等工作,大大缩短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等待时间。

2、妥善处理补办件及水保等问题

对于补办件,建议采取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研究支持政策,对于一些补办手续中的罚款能免则免,不能免的应通过其它渠道给予补贴。对于水保、环评等审批功能,可以考虑先进行区域评价,在区域评价的前提下进行的项目单体评价,简化评价程序,或者指定由相关部门免费评价。

3、加快推进“三单”制度

“三单”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由市编委办整体推进,主要解决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问题;“负面清单”就是政府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限制和禁止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项目等,对企业而言,即“法无禁止皆可为”。

通过“负面清单”制度,将市场行为主导权更多给予市场主体,减少政府对微观领域的直接干预。我委前段时间对负面清单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已初步拿出了一个方案,根据我市实际,“负面清单”应涵盖: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区域发展负面清单、环境保护负面清单、用地审批负面清单、工商登记负面清单等六个清单。

4、整合行政服务大厅功能

在规划建设我市行政审批和市民服务大厅的同时,从以下方面整合其功能。

一是调整市审批办职能。一是将业务管理职能由原对市本级扩延到面向全市范围;二是按照管办公离原则,将审批办与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分离;三是适当增加编制、人员。四是把行政服务大厅作为后备干部的培训基地,窗口单位提拔使用干部时,优先考虑使用有行政服务大厅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二是扩建行政服务大厅,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将全部审批事项纳入中心管理。同时,可以考虑将市辖区、功能区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实施。三是整合现有的行政效能投诉举报平台、12345市民投诉热线、各部门投诉举报平台和民心网等功能,统一建设投诉网,纳入行政服务大厅。同时考虑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都纳入行政服务大厅。四是推进我市“四级联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行政权力电子监察中心加强对各级分中心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资源,推进市、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五是研究推进中介服务机构进入行政服务大厅。研究政策吸引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大厅,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专业技术服务,项目建设单位可在满足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中自主选择,审批部门不得设置门槛进行干预。构建信用信息采集网络,开展信用评价活动,对信誉高、质量好、时间快、收费低的中介机构张榜公示,并建立末位淘汰和能进能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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