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选人用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举措
时间:2022-03-18 00:03:58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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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反馈,与以往相比有不少创新,其中一个方面是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反馈,纳入巡视反馈整体,由中央巡视组一并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反馈,督促同步抓好整改,进一步彰显专项检查的权威。那么,对巡视移交的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违反换届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如何抓好整改?今天我们带您来了解。
强化问题导向,实行销号管理
在本轮巡视整改落实中,中央组织部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强化问题导向,实行销号管理;强化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施策”的原则进行了集中整治。被巡视的30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包括14个省区、8个中央单位、8家央企,逐一建立台账,形成细化的问题清单。根据各自不同情况,中央组织部明确整改要求,并实行全流程跟踪督办。问题解决一个,就销号一个,整改不全面的、不彻底的、不清零的,绝不放过,总之,问题一定要见底清零。
强化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施策。一方面,针对30个地区和单位的不同特点,中央组织部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重点个性问题,与被巡视党组织有关负责同志一起深入研究,确保工作真正按照精准科学的要求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被巡视党组织高度重视,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抓,确保整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见真章、显实效。
总体来看,专项检查的整改落实进展良好,阶段性目标已达到。据了解,选人用人方面整改任务清单共464项,现已完成425项,占任务清单91.6%。需立行立改的已基本完成,需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的任务,也在加紧推进。
“四个突出”抓好选人用人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的30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整改进展“成绩单”均已晒出,选人用人问题是被关注的焦点之一。在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上主要有以下“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抓责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是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整改的具体负责人。河南省委在推进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中开展了8个专项行动,由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牵头,建立了“一天一碰头,三天一汇总,七天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四川省委组织部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议,并召开了全省组织系统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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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突出抓立行立改。被巡视地区、单位针对涉嫌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突击提拔等严重违规用人问题重拳出击、一查到底,既处理当事人,也追究责任人,不搞下不为例,目前已处理和追责1986人。广东省针对一些单位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目前已对第一批30家省直单位183名不符合任职回避要求的干部全部作了调整。
四是突出抓“长久立”工作。在巡视整改落实中,各个地方和单位既注意“当下改”,更注意“长久立”。对发现的选人用人方面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对症下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建立一批长效机制。据统计,共建立相关制度242项,修订完善227项。
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已作出组织调整
十九届中央强化巡视整改的创新举措之一,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担负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巡视工作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的。组织部门作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在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强化整改督查方面,双方工作既各有侧重,又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形成强大合力,达到了“1+1>2”的效果。
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中,组织部门主要抓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抓好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二是运用好巡视成果,把成果运用到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和选拔任用之中,运用到领导班子建设之中;三是针对巡视发现的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并产生放大效应,推进面上工作。
强化巡视整改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一个重要共同发力点。整改问责决不是说说而已,针对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发现的一些地方、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经对相关领导班子作出了调整,释放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巡视工作公信力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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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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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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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滁州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培养和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为主线,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落实中央巡视组和中组部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认真执行省、市、县“三个意见”,切实担负整改责任,把中央、省、市和县从严管党治吏部署落到实处。
二、整治重点内容
根据省、市、县下发的三个关于选人用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为预防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出现,我镇主要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整治。
(一)开展“拉票贿选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在干部选任民主推荐中搞拉票,在换届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在推优表彰活动中搞非组织活动等问题。
(二)开展“违规任用干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执行干部选任规定不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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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四唯”不彻底、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规范、干部选任管理基础工作不严密等问题。
(三)开展跑官要官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打干亲”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跑官要官等问题。
(四)开展“说情打招呼”集中整治。重点整治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干部选任工作,在职务升迁、岗位调整、人事调动等方面帮忙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五)开展“中层干部不按规定轮岗交流”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单位中层干部长期未按规定进行轮岗交流等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中层干部选任和轮岗交流制度,严格轮岗交流条件和纪律,确保干部队伍的定期合理流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学习教育,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工作氛围。
1.每月进行一次教育培训,明确好干部标准,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明确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普学活动。镇干部进行内部学习,并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选人用人政策法规400余份发放到各村,扩大知晓度,提高民主监督质量,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加强党员干部对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规范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从严审查资格条件。
3.着力健全跑官要官举报反映预警及查处机制。突出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精密结合,坚决治理封官许愿、牵线搭桥等问题,从严治理。
4.完善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做好做实“三超两乱”清理和整改消化工作。
5.推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扩大考察面,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干部考察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对干部的业务培训,提升政治素养、政策观念,为高质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保证。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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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接受群众评议,用好干部民主评议结果。
2.加大群众举报问题的受理及核查力度,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扩宽群众监督渠道,使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
3.严格遵守干部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干部选任工作专项检查、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倒查五项干部选任监督原则。
四、整治成效
通过此次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使我镇干部选任工作导向更加鲜明,程序更加严密,管理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完备。具体表现在:健全并完善了干部选任和干部监督各项工作机制,将创新机制、健全制度、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推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了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度和组织工作的满意度。
【选人用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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