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管理章程 对艺术团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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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管理章程巢湖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成立于1997年,隶属于校团委。经过多年发展,艺术团内部形成声乐、曲艺、舞蹈、办公室四大类别。为了更好地发展大学生艺术团、健全大学生艺术团管理体制,完善相关职能,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巢湖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作为我校最大的文艺性校学生组织,直属于我院团委管辖领导。它由校内具有艺术特长的学生组织建立,代表巢湖学院大学生艺术整体水平的群众性业余文艺团体。
宣传党和学校的思想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的艺术文化传统,吸收我院优秀的具有文艺表演特长天赋的同学,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类校级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文艺演出,定期进行艺术培训和汇报演出,丰富我校师生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机构组成及职责
第一条组织机构
1.艺术团常设机构为艺术团理事会,办公室,舞蹈组,曲艺组,
声乐组五个部分。每个部门由副团分管,下设组长数目不等。
2.艺术团团长及副团长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出,经校团委审核决
定。各组组长采取竞选的方式,理事会表决产生,报团委审批。
3.艺术团全体会议每月一次。主要内容:团长对近期的工作进
行汇报和总结,具体安排后期工作,给团内成员进行思想教育,提高组织成员的思想觉悟。副团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总结,主要说明各方面工作遇到的问题。
第二条工作职责
团长:
1.负责校艺术团全面工作,主持召集艺术团管理组会议,传达团委布置的任务或指导精神。
2.指导、帮助、督促艺术团各职能部门,协调各部关系。
3.负责制定本届艺术团工作的现任目标和各阶段的实施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学生工作。
4.负责与校团委和其他校级组织的联系。
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各校级组织工作交流会、联议会,提高艺术团在其他校级组织的知名度。
6.依照艺术团各项制度对艺术团各成员进行考核。艺术团成员消极对待工作者,有权利对其警告,重者劝其辞职,离开艺术团。
7.指导艺术团各组长开展工作。
8.及时有效地完成领导、老师交给的其他任务。
副团长:
1.协助团长做好艺术团的各项工作。团长缺席时,行使团长职权。
2.分管有关部门工作,指导、协助各部门工作。
3.负责艺术团的日常事务、安排艺术团的有关会议。
4.协助团长召开例会,布置、检查和督促艺术团工作。
5.负责艺术团工作情况的汇总、总结。
6.负责艺术团各项管理和监督。
7.及时有效的完成领导、老师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办公室主任:
1.主要负责办公室文案以及值班工作;
2.管理官方网络平台;
3.负责晚会前期宣传,幕布海报制作,晚会通讯稿写作;
4.负责团员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活动;
5.收集统计团员资料信息,妥善保管好晚会视频图片文档资料。
舞台总监:
1.主要负责各场晚会具体流程的制定与安排;
2.统筹各个节目对于道具、灯光、音效的要求;
3.节目彩排时负责指导各个节目的走台、站位等舞台效果;
4.负责晚会现场的场控、演出演员的催台。安排道具组摆放道具、配合灯光师、音效师做好演出的舞台效果;
5.完成团长和副团长分配的其他任务。
组长:
1.组织本组成员训练、排练,与本队队员一起编排新节目,在专业基础上起到指导和教练的作用;
2.帮助专业落后的同学进步,提高整个队伍的专业水平;
3.负责考勤,对队员排练缺到情况进行准确记录,及时向团长汇报本队情况;
4.完成团长或副团长分配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团员
第一条团员的招聘和录用
1.每学年第一学期为普招。即面向全校进行招聘,凡是巢湖学院正式在册的学生,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文艺才能,对艺术有浓厚兴趣的所有大一新生均可以报名参加面试。
2.每学年第二学期为特招,由各学院或艺术团内部成员推荐,主要招聘对象为在文艺方面表现突出的大一学生。
3.报名采取分组报名制,填写报名表时请标清所报组别和种类,分组进行面试。
4.所有参加艺术团公开面试并考核合格后的同学即成为艺术团团员(以下简称团员),填写艺术团团员登记表,并配发艺术团团员证及团徽。
第二条团员权利
1.在团内对本艺术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及批评的权利,有权监督艺术团负责人的工作,并且可对艺术团内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在团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允许的范围内,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擅长的类别参加艺术团的所有活动;
4.入团自愿,退团自由。退出时,需向艺术团提出申请(提交1500自申请),并办理退证等相应退团手续,若是因为表现不佳被劝退,情节较为严重。
第三条团员义务
1.不断加强思想品德修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学习任务,努力加强自身艺术修养,积极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2.虚心的向各位老师以及学长(学姐)学习,积极配合负责人展开工作,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训练、演出任务;
3.队员之间互帮互教、团结友爱,在活动中积极主动承担训练和演出过程中的相关事务工作,为艺术团以后的发展出谋划策;
4.爱护艺术团的一切财物,如服装、演出道具及其他用品;
5.遵守大学生艺术团章规,维护艺术团的团结以及荣誉,鼓励团内个人或集体积极创新作品。
第四章活动形式与内容
第一条活动形式
艺术团业务性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各组自由安排日常训练时间,包括基本理论学习和基本功训练、节目排练。艺术团每年定期安排校内汇报演出一次,其他各类演出若干。团内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
第二条活动内容
艺术团活动内容包括年度汇报演出,完成上级交给的演出任务,承
担各类校级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文艺演出以及参加校内外各组慰问演出等。
第五章组织制度
第一条纪律要求
1.大学生艺术团是以个人志愿、学校组织和受一定的规章制度约束而组成的学生组织,艺术团团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艺术团章程,自觉服从组织管理,维护本团的名誉及形象;
2.艺术团的干部是艺术团工作、活动的骨干,必须具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关心队员、有吃苦奉献精神等条件;
3.艺术团的干部由艺术团指导老师推荐和团员民主选举相结合产生;
4.艺术团训练、排练、会议、值班及演出等活动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第二条团内例会
1.艺术团每月上旬召开一次全体大会,由团长主持,汇报上一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并对后期工作任务、排练计划进行安排;
2.各组根据实际需要,由副团带领组内成员自行组织召开小组会议;
3.每学期初召开全体团员大会一次,对本学期工作、招新、排练等活动进行规划;
4.每学年期末召开换届会议,全体成员与会,投票选举新一届学生干部。
第三条团员考核
1.团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凡一学期内旷会三次者,做退团处理;迟到两次,按旷会一次处理;
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及时向团长或副团请假,事后请假或请人代假均以旷会处理;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排练,必须及时向副团或组长请假,事后请假或请人代假均以缺勤处理;
4.团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值班,不得迟到、早退。凡一学期内旷班三
次者,做退团处理。迟到、早退或无故请假三次者,以旷班一次处理;
5.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必须及时向值班当天负责人请假,事后请假或请人代假均以旷班处理;
6.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投入到艺术团节目训练中。以大局为重,服从团内统一安排。谦虚好学,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进行训练并参加演出,注重团结协作;
7.团员表现成绩将由其他团员评价和组长评价综合确定。组长有权将违反学校纪律、不遵守团规的队员开除出团,但须上报团委批准。本团对团员建立档案,对团员活动参加情况和其它方面的表现予以真实记录,每年期末评出优秀团员;
8.团内成员必须注意个人言行举止,维护艺术团的良好形象,自觉接受其他同学监督,凡有损大学生艺术团形象者,予以警告和批评,影响严重者予以辞退。
9.各组负责人负责组内排练场地卫生,如有超过2次不合格,负责人书面检讨一份(舞蹈组:化妆间;曲艺组:后台走廊;声乐组:阳台以及阳台通道;办公室:老行政楼值班室。)
10.凡是被组织处以警告(包括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团员将不予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附:艺术团处分等级
(1)、口头警告:违反团规并被处以记小过以下(不包括小过)与拒绝执行艺术团活动的团内成员,满2次执行退团处理。
(2)、书面警告:违反团规并被处以小过的。
(3)、执行退团处理:违反团规并被处以大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
第四条演出要求
1.参加演出的成员应事先做好准备,确保提前到位,并全力进行化妆、换装、及演出准备。有事者必须提前两天请假,并得到团长或副团长的通过后方可批假;
2.参加演出人员应在演出前两天向组长或副团上报节目所需服装和道具,最后汇总到团长处,团长负责向团委借用演出服装和道具。借用的服装和道具应妥善保管,并在演出后及时上交,不得拖延或不上交;
3.演出时应全力表演,积极热情,不得因个人情绪而影响演出效果,注意台上及后台纪律,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第五条后台管理
1.后台钥匙学生干部每人一套,其他人禁止私配钥匙,一经发现,开除出团;
2.艺术团成员不允许私自带非艺术团成员进入后台;
3.需要借用后台排练的团员必须先向本组的副团组长申请说明,并由副团组长开门,进入、离开后台需在后台使用情况表上登记;
4.所有人员在22:30后必须离开后台。离开之前须检查电器、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5.团员在后台活动室应注意保持好后台卫生,爱护公共财产;
6.严禁在后台抽烟。
第六章附则
1.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在校大学生艺术团。
大学生艺术团办公室制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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