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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士丁尼《国事诏书》译注

时间:2022-03-23 11:45:39  浏览次数:

提 要:《国事诏书》系哥特战争结束后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为重建意大利而颁布的“法律意见”,是学界研究查帝统一理念、拜占庭法律思想的重要原始文献。关于《国事诏书》的整理解读,国外成果汗牛充栋,1895年《新律》标准本附录所收文本便为学界公认的权威。本文即在拉丁标准本基础上,参照英译本,对《国事诏书》进行迻译与注释,以期为国内研究者提供一份较为忠实的中文译本。

关键词:查士丁尼;《国事诏书》;意大利重建;《朱利安摘抄》

拜占庭帝国历经二十年哥特战争(535—554年)最终收复意大利后,重建工作也随即提上议事日程。就现存史料来看,帝国的重建构想主要存留于查士丁尼皇帝于554年颁布的《国事诏书》(Pragmatica Sanctio,以下简称《诏书》)中。作为意大利重建工作的政策指南,《诏书》就新旧法律

效力、财产关系、奴隶归属、赋税征收等问题作了详尽的规定,表明查帝意在继承东哥特王国所保留的罗马旧制基础上,通过恢复固有财产关系、明定税制的方法,实现意大利回归社会常态的重建目标。

论及《诏书》流传情况,就不得不提君士坦丁堡法学教授朱利安的《朱利安摘抄》(Epitome Iuliani,以下简称《摘抄》)。尽管近世学界(主要是注释法学派)通常将《新律》(Novellae Constitutiones)的成书归功于查帝,但严格说来,查帝任内从未组织过《新律》的修纂,今人所谓的《新律》实为一系列私人汇编的合集,如《摘抄》、《正本汇编》(Authenticum,以下简称《正本》)、《168条新律汇编》(Collectio CLXVIII Novellarum,以下简称《168条》)等。1朱氏之所以能凭《摘抄》独领众多汇编之先,其原因也正在于《诏书》的颁布。由于朱氏主要负责教授来自意大利的学生,因此当哥特战争结束,查帝决定在意大利推行新律时,他便顺势摘抄了查帝于535—555年间颁布的新律124条(其中重复者2条),并在文后法学教案中附上《诏书》,以示编纂缘由。2

由于朱氏《摘抄》契合了帝国西部法律工作者的需要,因此其在中世纪西欧流传极广,各种抄

本层出不穷。1文艺复兴以降,有关《摘抄》的整理成果甚多,但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评注本却仅有1873年德国学者黑内尔(Gustav Hänel)编订的《查士丁尼新律的朱利安拉丁文摘抄》。2但因所存诸多缺陷,其评注本并未获得学界广泛认可。3今人若欲引证《诏书》,便只能从1895年德国学者舍尔(Rudolf Schoell)和克罗尔(Wilhem Kroll)编订的《新律》标准本附录中窥其风貌。4

论及英文译注,目前《新律》有两种译本,一是1932年的斯科特(S. P. Scott)本,5二是2010年的布卢默(Fred H. Blume)本。6但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斯氏所采底本系1840年的奥森布鲁根(Eduard Osenbrüggen)本,7故在其译本中并不见《诏书》身影。布氏所宗倒是标准本,加之迻译法条多附注释,其学术价值远高于斯本,但遗憾的是,由于译作未及校毕,布氏便已辞世,目前公示文本仅为其原始手稿的网络电子化,因此个中疏漏在所难免,引证时须参看拉丁原文谨防偏差。8

虽然本文将Pragmatica Sanctio对译为“国事诏书”,但这份Pragmatica Sanctio与目前学界一般意义上的“国事诏书”在内涵上是有所区别的。现今所谓的“国事诏书”通常指近世君主针对国家重要事务而发布的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令,如1438年法王查理七世颁布的旨在限制教宗权力的法令,1713年神圣罗马帝国查理六世、1830年西班牙费迪南德七世分别颁布的王位继承法令。9而查士丁尼皇帝颁布的Pragmatica Sanctio其实是罗马帝国晚期出现的一种新敕令形式:10即皇帝依地方当局(如行省、城市、库利亚)或公共机构(如行会、学校)请求而就公共事务发布的法令。11但在界定它与其它形式敕令的关系方面,学界却莫衷一是,因为它有时类似敕答,有时又像是一般敕令(即敕谕,edictum);它具有一般性,但又未上升到一般敕令的地位。因此,就法律效力而言,查帝的这份敕令并非后人眼中的基本法,而是为解决意大利重建过程中所遇问题,应罗马教宗维吉尔之请颁布的近似“法律意见”的敕令。12

就笔者译注而言,本文主要是在对照《新律》标准本基础上,参考布本迻译而来。总体框架格式皆循标准本:尖括号中文字为钞本误删而校勘者复植者;方括号中内容为钞本文字漫漶而由校勘者拟补者;星号之后语句为错简而为舍尔校正者。鉴于布氏遗稿尚未尽善,而斯本亦有一定参考价值,故本文注释所涉法条除标注目前学界通行的标准本编号(亦即布本编号),另附斯本编号以备参考。另因国内已有《法学总论》、《学说汇纂》的全译本和节译本,笔者在引证时,亦列中译本出处以供对

照。1此外,《国事诏书》标准本中未见标题,译文部分的标题“查士丁尼敕令摘抄——关于意大利重建”引自《摘抄》的黑内尔评注本。2

查士丁尼敕令摘抄——关于意大利重建

【译文】

1 、 阿玛拉宗塔、阿塔拉里克、提奥达图斯的任何颁授将继续有效[1]

承令人尊敬的古罗马<主教>维吉里[2]之请,我们认为,应当制定有裨于西方所有臣民福祉的政策。对此,我们首先规定:阿塔拉里克、或其母后阿玛拉宗塔、或提奥达图斯应罗马人民或元老院之请而作之颁授,将继续有效,不容违背。我们亦核准我们或令人缅怀的先皇后狄奥多拉·奥古斯塔[3]的各项颁授。无论何种目的,何种理由,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触犯上述人士的一切颁授。唯提奥达图斯以马西安努斯之产为礼赠予马克西穆斯者另当别论,我们记得,所赠之半已赐予最为尊贵者利贝里乌斯,余数尽归高贵者马克西穆斯,我们规定,这些财产自当各归其主。[4]

【注释】

[1] 阿玛拉宗塔(Amalasunta,526—534年在位)为东哥特王国开国之君狄奥多里克(Theodoric,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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