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计划生育政策遭到质疑
时间:2022-03-27 09:58:09 浏览次数:次
杨支柱现在每每看到自己的两个女儿在一起快乐地玩耍的时候,心里都感觉到无比的幸福。
2009年,还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的杨支柱,当听说妻子第二次怀孕后,出于喜欢小孩的缘故,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让妻子去做人流手术,而是做出了一个令同事和单位领导颇感意外的决定——将孩子生下来。
大学教授的惊人决定
2010年,因妻子超生二胎杨支柱被所在学校解聘,同时接到北京市海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出的240642元的“社会抚养费”罚单。
2011年1月,因为不满学校和计生部门的处罚,杨支柱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将计生部门告上法庭。
杨支柱认为,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虽然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并未规定“强制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而且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没有“违法生育”这个词。但海淀区计生委的决定书认定他“违法生育”,把孩子看作“违法所得”,将损害孩子的基本权利。
此外,计生委向他征收“社会抚养费”虽然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有依据,但并未纳入行政处罚的范围,因此在法理上完全说不通。因为孩子在成为劳动力以后,给社会所做的纳税等贡献,通常都要大于他(她)没有劳动期间所享受的社会福利的总和。基于这些理由,杨支柱认为海淀区计生委向他征收24万余元“社会抚养费”显失公平,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这份征收决定书。法院审判结果不出所料,支持计生部门对杨支柱的罚款。
此后,失去工作的杨支柱一边要抚养孩子另外还要支付巨额社会抚养费,他甚至在微博上将签名改为“卖身交罚款”。
杨支柱将计生部门告上法庭的做法被媒体广泛报道后,不经意间成为社会名人。“我会收到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信件,里面提出的问题让我哭笑不得。很多人问我如何逃避交社会抚养费,哪里是逃避计生部门的最安全的地方。简直把我当成抗拒交计划生育费的典型。”杨支柱无奈地对《科技生活》周刊记者说。
几年来,杨支柱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眼瞅着二女儿若楠已经两岁多了,社会抚养费已经被法院强行从银行账户上划走了。但是,杨支柱对于之前做的惊人决定不后悔。
“任何一个父母都不会因为要孩子而后悔,我反而为当初自己的决定感到非常庆幸。“杨支柱说。
从“两个正好”到“只生一个”
“一个太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这是七十年代,人们的一句顺口溜。
到了八十年代,这句顺口溜,已被“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所替代。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这封著名的“9·25”公开信,被视为中国正式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开始。从此中国开始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也被称为独生子女政策。并将其上升到基本国策的高度在全国推广实施。
一晃40年,当年呱呱落地的孩子已为人父母,而作为国策,计划生育仍然坚定不移地在中国被执行着。
2006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的叶廷芳研究员联合29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要求尽快停止执行独生子女条例,该提案成为著名的“叶廷芳提案”,引发官方民间的极大讨论热潮,调查显示,多数网民赞成“叶廷芳提案”,“只生一个不好”渐成共识。
6年过去了,已经退休在家的叶廷芳在接受《科技生活》周刊记者采访时坦言,一直在关注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问题。
计划生育政策历史背景
历史资料显示,1970年全国总人口规模超过8亿。1971年 ,国务院首次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75年,毛泽东指出:人口非控制不行。为此中国政府制定了“晚、稀、少”和“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量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生育政策。
1980年邓小平同志指出,人口政策是带有战略性的大政策。1980年9月25日,党中央首先向全国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同志们发出号召,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
叶廷芳认为,当时党中央的决策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人口的快速增长使全国人民在吃饭、穿衣、住房、交通、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都遇到越来越大的困难,使整个国家不易在短时间内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二是当时30岁以下的人口占到总数的65%,之后每年平均将有大量的人口进入婚育期,因此必须要严格控制每对夫妇的生育数量。
但是,叶廷芳认为,“人多地少”就一定分不到饭吃吗?这一逻辑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及其自救能力,忽视了工业时代、信息时代经济运行的特点。
2005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布,叶廷芳注意到,我国的人口出生率已经降到非常危险的水平。所以,决定联合26名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递交提案。
“虽然有关部门给我的提案进行了答复,但是,他们的理由还是老一套,我国人口众多,自然资源少等等。
人口出生率不会无限增长
易富贤是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学者,人口学专家,他撰写的《大国空巢》一书是很多中国计生委的工作人员都看过的一本书。但是,他的观点没有被中国的计生委采用。
远在大洋彼岸的易富贤在接受《科技生活》记者越洋电话采访时甚至认为,历史上还没有像中国这样采取强制计划生育的国家。比如日本在明治维新后,鼓励生育,出生人口攀升,也导致其后劳动力增加和综合国力提升。1949年后转而提倡少生,出生人口下降,导致1995年后劳动力下降和国力下降。日本现在已经后悔莫及。台湾、韩国、新加坡也是在上世纪60年代,受国际社会的误导提倡只生两个孩子,随着经济发展,生育率快速下降。1980年代后相继鼓励生育,但难阻生育率剧降。伊朗于1989年提倡二胎,最多三胎,生育率剧降;2005年鼓励生育,生育率未见上升。这些地区因曾“提倡二胎”而后悔莫及。
“人口的出生率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下降,而不是会无限期地增长下去,这主要是因为城市化的进程和经济的发展,会让人们的生育愿望降低,人口出生率自然会下降,这一规律是被世界各国的实际情况所验证了的。”易富贤说。
一般来说,经济越发达,女性受教育水平越高,生育率越低。“20世纪是人口爆炸和经济繁荣,21世纪是人口坍塌和经济衰退,日本已经先行一步,欧洲人口也即将负增长,中国人口或许将紧随其后。”易富贤说。
“请神容易送神难”
其实,中国实行计划生育之初是有时间限制的。上世纪80年代独生子女政策刚开始实施时,中国人口增长迅猛,公共负担沉重,30岁以下的人口占到总数的65%。为防出现新的生育高峰,必须严格控制每对夫妇的生育数量。
然而,党中央当时就富有远见地提出:“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这表明,前30年的人口政策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只是阶段性的。
李慧忠曾经是北京物资学院的硕士研究生,现在已经毕业分配进了一家咨询公司工作。但是,回忆起2010年毕业论文的事情时还是记忆犹新。
李慧忠的硕士研究生论文是和北京科技大学经管学院赵晓教授联合撰写的《计划生育调整已滞后十年》的文章。文章中指出,政府机构设置中存在“机构设置刚性”,俗话说便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各级政府专为计划生育设置了干部配比,据国家计生委的统计:2005年到2008年,全国计划生育事业费从226.39亿元提高到364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7.44%。
通过研究,论文得出结论,花费如此多的人力和财力,得到的却是以下六大弊端。
弊端一:男女比例严重失衡。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中国男女婴儿性别出生比接近120∶100。这意味着将有4000万光棍被判“无妻徒刑”,这会大大诱发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强奸罪等恶劣犯罪,甚至引发社会断裂。
弊端二:“民工荒”。中国社科院报告称,6年来,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量以每年13.6%的速度减少,直接导致劳动力供给乏力。
弊端三:未富先老。根据联合国人口署预测,205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将占到总人口的31.1%,大大高于届时的世界平均水平(21.9%)。中国人口结构由小孩和青壮年多、老年人少的“金字塔型”,变为青壮年多、老人孩子相对较少的“橄榄型,中国在未来完全可能陷于“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危机”。
弊端四:人口素质逆淘汰。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一直存在“城市紧、农村松”的现象。由此,计划生育使得中国社会事实上陷于精英淘汰,或者叫人口“逆淘汰”的生育机制。
弊端五:青壮年时期是人一生中赚钱最多、储蓄也最多的时候,高储蓄率支持了高投资,但计划生育持续施行,势必将使中国人口结构从“橄榄型”变成“倒金字塔型”,届时居民储蓄率一定会明显下降,投资率也将随之下降。
弊端六:中国继续奉行计划生育的结果,将是中华文明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因此下降。
赵晓强调,当前,中国的“人口红利”接近枯竭,“人口负债”正展开,中国的“国策”调整已经至少滞后了十年以上。
中国的生育率下降到警戒线
浙江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主任刘志军由于生长在农村,从小就耳闻目睹因抓超生而拆屋砸墙、赶猪牵牛、围追堵截,闹得鸡犬不宁的现象。
“类似的心理创伤与不快记忆,也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强烈的集体意识,使得网络上任何有关计划生育的批评,都能迅速获得一边倒的支持。”刘志军说。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与地方领导政绩挂钩,甚至施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迫于压力,地方计生部门往往使出出格的手段。”叶廷芳说。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了2010年我国生育率只有1.181,也证实了1996~2010年平均生育率只有1.4左右,而不是计生委和主流人口学家所说的1.8。
“生育率只有1.18意味着中国每名育龄女性只生1.18个孩子,这在国际上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数字,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数字,中国的生育率水平在全世界排名是倒数。”易富贤说。
根据2009年的资料,美国全国生育率为2.002,其中白人生育率为1.83,拉美裔生育率为2.53,黑人生育率在2.0,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的生育率为1.74。
易富贤说,联合国有一个预测,2100年中国人口就会下降到5亿人,那时候我们就占全球人口的8%左右;其实这种预测还过于乐观。我觉得假如不鼓励生育的话,2100年中国人口可能还不会达到5亿,可能只有4亿。中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发言权都将下降。
计划生育政策带来心理问题
叶廷芳认为,人类生存始终与两种自然不能分离,一种是外在的自然,即“大自然”,一种是内在的自然,即人自身的本体自然。他不仅需要一个非血统的、亲疏不一的、广泛的人际沟通,而且更需要一个有血缘联系的、完整的伦理系统。这维系着人的思想情感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独生子女父母的疼爱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另一面是溺爱,它纵容儿童天性中的慵懒与放纵。”叶廷芳说,她曾询问过不少中学或大学的老师们,他们普遍反映现在的独生子女不少人冷漠、自私、脆弱。这还只是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后的第一代。可以设想,到他们的第二代、第三代将会怎样呢?
名不正言不顺的社会抚养费
杨支柱交纳的24万元所谓社会抚养费一直让他想不明白,这笔钱到底去哪里了。“社会抚养费从它诞生那天开始就是不合时宜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2001年制定的,而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当年全国总和生育率已经下降到1.22,远低于我们维持人口世代更替所需要的2.1。生育率过低,我们要做的应该是鼓励生育,哪里还需要用社会抚养费来限制生育呢?”杨支柱告诉记者。
其实,社会抚养费的叫法是近几年才出现的,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它叫做“超生罚款”,1994年改为“计划外生育费”,个别省改为“社会抚养费”,这主要是政府认识到计划生育是一种倡导性义务,对于超计划生育不宜给予行政处罚。
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统一为社会抚养费。2001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社会抚养费明确地规定下来。
“社会抚养费究竟是行政罚款,还是用于补偿社会资源的行政收费,这个问题法律、法规一直没有界定清楚。”杨支柱坦言以前直接叫超生罚款,后改为‘社会抚养费’,形式上表示对公民生育权利的尊重。
实质上还是罚款的性质,而且比以前罚得更厉害,要不然怎么解释生三胎按照二胎社会抚养费标准加倍征收,难道第三个孩子比第二个孩子要多占用一倍的社会资源?这让杨支柱感到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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