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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积极探索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

时间:2022-03-27 09:59:02  浏览次数: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为主线,以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创新为手段,以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执法理念,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杜绝违反“七个不准”的行为,积极探索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路子。

一、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鼎城区委、区政府在年初经济工作会议上,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了本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各乡镇长、区直各计生综治工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区长递交了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 “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是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规定,根据《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职责》,鼎城区人口计生局明确了局长、股室和乡镇计生办行政执法职责,对工作人员有法不依,执法过当,执法不公或违法侵权行为,将追究主管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现乱收费、乱罚款、行政侵权和恶性案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为了健全执法监督约束机制,提升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该区计生领导小组研究成立了人口计生系统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制定了鼎城区《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将依法行政与年终单位、干部考核、评先挂钩,采取年终检查与平时业务工作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实行考评与奖惩,综合实施对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整章建制,规范运作。为了保证“执法权力”的有效性、权威性和科学性,鼎城区人口计生局开展了对计划生育执法依据的动态清理工作,由法规股具体负责,相关股室予以配合。

1.清理执法依据。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所依赖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是仍在生效的。2.清理执法主体。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确定行使执法主体,坚决纠正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行使执法权。3.清理行政执法程序。高效便民,执法规范。4.清理行政收费项目。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新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终止妊娠保证金和社会抚养费的收费标准依法作了调整,对各乡镇计生办有可能存在的乱收费行为加强了监督与检查。另外,为了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工作的行政行为,该区计生领导小组对本区行政执法的部分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明确执法人员责任,规范档案文书管理。

2013年该区人口计生局对全区计生执法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全区计生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七个不准”和群众工作8条纪律的规定,遵守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为切实保障群众的生育权利,鼎城区人口计生局统一规范了再生育许可程序和文书,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凡发生一起违反法定程序,弄虚作假或因审查把关不严,骗取或错发再生育子女生育证除追究经办人的责任外,同时追究专干的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实施“阳光计生”,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打造宣传亮点,促进政策知晓。该区各级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该区共张贴计生宣传标语75000条,拉横幅300多条,更新外移宣传牌100多块,下发到农户的各种计生宣传品12万余份,形成了较浓的宣传氛围。另外,计生宣传以普法宣传和公开承诺为先导,利用各级计生墙报及电视等媒体,大造舆论声势。该区电视台和电台分别开设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栏目以及《人口之声》专题节目,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新闻宣传和中心宣传,全区形成了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路边有彩绘,墙上有标语,手头有读物的浓厚宣传氛围,极大地提高了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是推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知情。鼎城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程序正当原则,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该区人口计生局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率先在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并明确专人负责,对网上信息进行维护,确保提交信息及时、准确。各乡镇计生办均设立政务公开栏,对本单位行政执法的依据及程序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全区将公民实行计划生育享有的权利、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奖励或收费、处罚项目及标准等通过区电视台、区政府网站、各级的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群众公开,做到政策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工作纪律公开,重大政策让群众知晓,重大事情发动群众参与并交由群众和舆论监督,这样既方便了群众办事,缩短了干群距离,还极大地提高了计生工作水平。

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维权监督。该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均设立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热线电话或服务窗口,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了热线工作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和按职责分工限时办理制。同时区人口计生局出台了《鼎城区人口计生局举报奖励办法》,凡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经查属实的可兑现50~100元的奖金。2013年以来,全区共接待来访群众101人,电话160起,其中涉及政策咨询191起,合法维权11件,解决困难问题51个,法律援助8起。对于上述情况该区各级计生部门分别进行了解答、查实和处理,回复率达100%。鼎城区人口计生系统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坚持做到定点服务到位,定时服务到家,热线服务到人,维权服务零投拆,群众对计生部门信访回复办理结果满意度达98.5%。

三、推行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奖惩政策

近年来鼎城区初步建立了“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监督考核”的利益导向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指挥协调,资金投入,资源整合和监督考核的保障体系,启动了奖优政策,帮扶工程,关怀行动。

一是积极落实“两扶”政策。2013年全区各级计生部门严把“两扶”对象资格确认和审核关,依照程序,认真开展“两扶”的申报、核查工作。对新老对象进行了逐一核实,确保了“两扶”对象确认准确率达100%。二是积极兑现法定奖励。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鼎城区各级按照标准积极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在落实优惠政策上,该区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和部门优势,与国家的惠民政策相衔接,制定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

二是逐步加大社会扶养费规范征收力度。今年,鼎城区把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作为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个重要载体,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区委常委专题就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进行了研究,出台了《鼎城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意见》,加大了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力度,该区人口计生局与区法院进一步加强协作,对违法生育中的突出案例反应迅速,办案果断,全区征收局面有一定的好转。2013年该区社会扶养费上缴国827.8万元。

四、加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

一是加大对“两非”行为的打击力度。鼎城区建立了打击“两非”长效管理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鼎城区计生系统协调配合卫生、药监、公安、司法等部门,通过有奖举报,明查暗访等办法,严厉查处和打击“两非”行为。今年来,该区查处“两非”案例1起,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人员,对遏制婴儿出生性别比升高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坚持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对相关人口计生信息实行实时交换,与公安、民政、卫生、工商互通信息,实现新生儿上户、户口迁移、婚姻登记、收养、孕产妇接诊、四项手术,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房屋出租、流动人口管理等信息资源共享。鼎城区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和各乡镇派出所每月将出生和迁入人口上户情况及时通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区民政局每月将新婚登记和收养登记情况通报人口计生局。区卫生局每月将四种手术登记情况和无婚育证明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的流动人口情况通报人口计生部门,对无生育证入院待产和出生情况进行即刻通报等。全区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大了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化综合治理。

五、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难点

一是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到位难。总体来看,鼎城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还不高。一方面违法生育对象法律意识淡薄,欠缴、拒缴社会抚养费,另一方面社会抚养费强制征收效果不理想。再者,新的《湖南省人口和计划条例》提高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法律是把双刃剑,这既有效制约了违法生育行为,又提高了对计生依法行政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的难度,一般乡镇实际征收到位率只有60%左右。

二是流动人口跟踪服务到位难。由于流动人口务工地点变化较大,部分居无定所,跟踪管理和服务到位较难。以及流动人口面广人多,依法打击违法生育执法力量难以保障,导致流口管理工作被动,对流出育妇的孕育动态难以掌控,特别是对计外怀孕的对象,往往因为落实补救措施不及时,大部分形成了计外生育,以致违法生育的80%以上都是流动人口。

(作者单位: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编辑 刘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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