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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时间:2022-03-27 10:12:29  浏览次数:

关键词 妇幼信息 管理 质量

在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发挥市级监督管理作用,以制度强管理,以规范促发展,适应新形势等方面作了一些探索,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培训、质量考核和信息反馈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可有效促进妇幼卫生保健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质量的提高。现介绍如下。

完善妇幼信息管理制度

近年来,市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们的高度重视,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基妇处长亲自抓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经常进行工作调研,掌握动态,发现薄弱环节及时干预。市妇幼保健院协助卫生局进行妇幼卫生行业管理,院长、分管院长多次对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进行督导,并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①台帐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②建立数据核对、上报前行政审核制度;③妇幼信息考核、量化评分,实行信息反馈制度;④例会报告制度;⑤定期对信息资料分析并利用;⑥“两个死亡”调查评审制度;⑦建立分级质量控制等,从制度上保证了我市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更加规范化[1]

健全网络、畅通信息

年报及“三网”监测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健全的年报及“三网”监测网络,充实、稳定的监测队伍,是做好妇幼信息工作的关键。因此,建立了完整的年报及“三网”监测信息上报系统,明确在城市:市保健所—市直医院和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农村:县级保健所—乡级—村级三级监测网络,报表流程自下而上;质量检查由上而下,同时自查自纠,市、县之间有信息沟通。同时,规定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和辖区医院、城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所不仅要有专人负责妇幼信息上报工作,各乡镇卫生院也要设立专兼责妇幼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人员职责,明确责任,具体到人,确实地稳定了妇幼卫生信息的业务队伍。具体做法。

在城市建立市妇幼保健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和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转网络,市级监测人员接到上级领导布置的监测任务后,将项目任务逐一分解到市直医院和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保健机构监测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保健机构监测人员再将项目任务分解到社区和乡村。

在市直医疗机构和辖区医院均设有专人负责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定期向市妇幼保健所报送妇幼卫生信息报表,将《孕产妇保健手册》运转至各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妇儿保人员收集妇幼卫生信息并建立各种台帐资料,按月向市妇幼保健所上报相关报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保人员承担本辖区的产后访视工作,并及时收集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等信息。

在农村按照分级质量控制,县级妇幼保健院(所)将出生、死亡等信息定期反馈到各乡卫生院,并收集、汇总各乡上报的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经核对和行政审核后上报市妇幼保健所;各乡卫生院对村医所报告的资料和县级妇幼卫生机构反馈的出生、死亡情况进行核对,定期召开村医例会,利用例会对村医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村卫生室定期向本乡妇幼保健人员报告本村的孕产妇信息、出生缺陷信息、5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和本村流动人口等情况,对乡反馈的妇幼卫生信息进行核对,做到不多报、不漏报。

市妇幼保健所对中心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传达有关妇幼卫生最新的工作信息,定期召开各县市(区)保健机构负责人工作例会,交流各地妇幼保健工作的进展、存在问题和创新思路,在交流的基础上总结上阶段工作;研究基层妇幼保健及行业管理的对策。

通过上述的网络和制度的建立,稳定了专业队伍,增强了妇幼卫生信息的管理和服务功能,促进了妇幼卫生信息互通,提高了妇幼信息工作效率。

重视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为了进一步提高妇幼信息管理水平,确保妇幼信息工作质量,每年年初制定对城区和县(市、区)的业务培训计划和督导计划,对县(市、区)每半年定期召开妇幼信息人员例会,根据当年工作计划,相互交流、布置阶段性工作、业务指导和信息管理,不断增强妇幼信息人员队伍素质,适应妇幼保健工作需求和妇幼信息上报要求。

对城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定期召开妇幼信息人员例会,以会代训,穿插专题业务讲座、更新知识,进行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特别是针对儿童死亡诊断标准和分类原则、填表要求、报表程序和报表质量进行指导,进一步提高妇幼信息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妇幼信息工作质量。

分级质控、量化评分、信息反馈

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市妇幼保健所结合本市实际工作情况,按照省年报及“三网”监测工作要求,制定了分级质量控制、及时量化评分和定期信息反馈制度[2]

市级质控:每季度对城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工作及妇幼信息上报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利用例会及时反馈质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干预措施,促进妇幼信息工作的提高;每半年市妇幼保健所在市卫生局基妇处领导的带领下,对全市市直医疗保健机构、各县(市、区)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妇幼信息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市级质控不是单一的数据漏报调查,而是对各级质控情况、流动人口和基础资料管理情况、妇幼信息人员业务知识掌握情况、《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台帐资料和窗口、孕妇学校硬件和资料及基本、重大公共卫生工作等进行督导,每次质控后形成市级质控报告上报市卫生局。

县级质控:县妇幼保健院(所)每季度对各乡卫生院的原始登记台账及表、卡、册进行抽查核对,每半年1次全面质控,同时量化评分,县妇幼保健院(所)将质控报告报市妇幼保健所。

乡级质控:乡妇幼人员每月利用例会组织村医对各类表、卡、册进行互查;每季度对本乡的孕产妇、儿童和育龄妇女漏报调查,同时量化评分,并将质控报告报县妇幼保健院(所)。

注重数据分析与利用

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妇幼卫生信息,对收集的数据认真整理、定期汇总、及时分析及反馈,促进了妇幼卫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每个月及时汇总全市各项妇幼保健调查相关统计报表,同时注意检查各指标间的逻辑关系,比较各项指标的变动情况,及时写出分析报告,让主管领导随时掌握妇幼卫生工作动态。

每季度及时全面掌握全市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童数量、情况与发布,监督管理各保健单位对高危孕产妇、儿童所采取的措施及跟踪、回访力度,向分娩医院迅速准确地提供孕产妇历次检查数据,为保障分娩过程中母子平安提供条件,有利于降低全市孕产妇、儿童死亡率;每季度、每半年、全年对全市儿童死亡、育龄妇女死亡、出生缺陷进行1次书面分析,动态掌握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有利于提高妇女、儿童保健质量。

每半年对年报中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根据“两个死亡”评审的情况,提出干预措施,能有效地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因此,数据统计与分析,既能指导妇幼保健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又能很好地服务于科研项目。

充分认识到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在妇幼卫生工作中的重要、不可替代作用,只有妇幼卫生信息制度化、质量控制持续化和数据分析利用科学化,才能不断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不断丰富妇幼卫生信息内涵,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沿着良好的发展方向稳步前进[3]

参考文献

1 郑鸿,吴方银.以制度强管理,以规范促发展-市级妇幼保健院在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中的管理作用.中国妇幼保健,2008,23(2):153-154.

2 吴方银,郑鸿.农村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方法探讨.中国妇幼保健,2009,24(8):1022-1023.

3 庞寿娟.2000年~2009年玉州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分析.中国妇幼保健,2010,25(17):2323-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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