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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管控给农产品上道“安全锁”

时间:2022-03-31 10:06:09  浏览次数:

今年两会期间,农业部发布了《2013年种植业工作要点》,推动落实低毒低残留农药的补贴政策;正在酝酿出台的新的《农药管理条例》也规定了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将促使农药的经营和使用更加规范。这两项措施无疑将提高农民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的积极性及其使用的安全性,从而为农药安全和食品安全保驾护航。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承宇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

长久以来,一旦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人们总是把板子打在农药生产企业的身上。据了解,实际上这是个误区。20年来,我国高毒农药替代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目前全国总计300多个农药品种中,只有21个品种为高毒农药,高毒农药产量占国内农药总产量不足5%。其中有十几个品种的高毒农药则是因为还有用途,且尚未出现好的替代品种仍在生产,如克百威、甲基异柳磷、涕灭威等品种,而对这些品种的使用国家也进行了严格限制。

“现在农产品安全问题已不在农药生产环节,而在农药使用环节。”曹承宇表示。“因为目前农村中青壮年劳力都已外出打工,剩下的多为老弱病残,他们的知识水平有限,对农药的使用不规范。”

曹承宇表示,前几年出现的海南毒豇豆事件,是因为农民使用了不能用在蔬菜上的农药所致;而开裂西瓜则是过度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结果。从中国对农药生产进入市场的管理上看,与欧美基本相同,都有登记制度和安全评价体系。农药登记要求每一个产品进入市场前都要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农药的3种毒性,即急性、慢性和亚慢性;对哺乳动物则需要进行致癌、致畸和致突变3种评价。此外,不仅对农药产品本身在农作物、土壤、空气、水中的残留和对环境的影响要有所评价,对降解途径和产物的毒性也要有评价。如果农药品种是使用在水稻上,还要对鱼、虾、贝壳、动物水藻的毒性有所评估,甚至比对医药在人体上使用的评价还要严格。

与此同时,目前国内大型农药企业对于产品的销售也非常重视。他们对销售人员的要求是必须要学植物保护专业,懂得植保常识。如全国最大的农药加工企业——深圳诺普信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达上千人,均被要求学习植保专业,能够直接到农村指导农民用药。该公司还定期举办农村基层植保人员培训班,充实他们的用药经验、提高其植保水平。

针对高毒农药的替代和使用,曹承宇表示,目前仍在生产、使用的21个高毒农药品种均已列入淘汰目录中,少数品种虽未找到合适的低毒农药品种替代,但对这些品种的经营和使用管理已经有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进行专门销售,对粮食和作物产区的销售用药有所控制,如非水果用农药就不允许销售给水果产区,需要专门的销售门店和专业的植保人员来指导这类农药的销售和用药;二是提高对其使用的要求,高毒农药不是谁都能用。目前这一工作正在开展。

此外,新的《农药管理条例》也规定了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即要求农药经销商必须具备一定的硬件、软件和人员条件。硬件包括仓库和运输条件,软件包括健全的管理制度,还要求具备学习植保专业的专业销售人员等等。

“以前国家对农药生产的登记控制得已经比较严格了,现在开始要加强对农药经营、使用的控制,使农药从生产到经营再到使用都更加规范。”曹承宇说。

另据了解,为了加强农药监管,农业部近日发布了《2013年种植业工作要点》,以推动落实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政策。同时,明确7月份组织开展农药经营专项调查,9月份召开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座谈会,10月份召开农药登记管理政策座谈会。为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和农民用药安全上了双保险。

《要点》提出,要加强农药市场经营监管,组织各地对农药市场和生产企业进行质量抽查,发现生产经营伪劣产品的,坚决依法查处,并核查农药经营资质,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残留监控,进一步推动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一批农药合理使用规程,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推动落实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政策;加强对农药登记的管理,推进蔬菜、茶叶、食用菌用药登记,确保小宗作物病虫害防治有药可用、科学使用;加强已登记农药风险评价,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指导生产使用;落实《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农药药害事故鉴定,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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