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神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时间:2022-03-31 10:13:57 浏览次数:次
产品的质量安全涉及农产品从种植、生长到餐桌的整个过程,所以,要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就要从各个环节的监管入手,不留隐患。
地方政府的重视,提高群众整体安全意识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要高度重视,成立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该机构内的农业、工商、食药、质检等部门的职责应划分清晰、落实到位。县级人民政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已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应在县域内广泛开展宣传渗透工作,不自觉地加强消费者、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
开展产地环境污染监测修复和环境保护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条件,近年来,由于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排放,污染了水源、土壤和大气,致使农业生态环境恶化,从而影响农产品质量。因此,县级人民政府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农牧渔业监测体系,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价,确定优质生产区、限制区和不适宜区,科学合理地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对优质产区进行合理规划进行无公害、有机、绿色产品的认证生产,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以利益来推动生产经营者进行无害化生产经营;在限制区加大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科学治理,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高效低毒农药使用等技术,防治发生新的污染;对不适宜区应适当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并加大环境治理保护。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按照“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商洛模式,形成三级监管体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奠定良好基础保障。一是建立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样品复检及监督抽查等工作;二是每个乡镇建立监督检查站,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工作人员掌握该乡镇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上市情况,对每批上市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市,实行基地准出;三是在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建立检测点,进行农产品市场经销登记,对每批从外地市场批发进入的农产品开展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四是在生产基地及企业设立内检室,配备内检员和设备,每日开展自律性检测并上报自检信息。制定检测制度,明确各级检测机构工作重点,对三级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专门培训计划,能有效开展监管检测和服务指导,实现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全覆盖。
抓好投入品管理,严格过程控制。一是规范农资经营秩序,实行诚信经营。深入开展农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禁限高毒农药和假劣农药违法行为,规范种子、农药经营行为。建立经营台账,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全县农业投入品管理规范有序。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投入品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科学使用意识。三是农产品生产基地强制开展生产环节、投入品使用、生产销售记录登记,要求生产者如实记载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使用停用日期、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等等。制定农业投入品使用制度,落实农药单独存放和农药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管理和引导农业投入品的科学合理利用,制定质量控制措施,推进标准化生产。
开展品牌建设,加强证后监管。建立健全品牌农产品的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推动“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大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对获证企业实行年检制度,年检不合格的企业将取消其证书资格,获证企业100%加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规范农产品包装标识使用,实现“产销可记录,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放心消费。
推进农业新技术应用,减少农业污染。加强与专业院校合作,深入开展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水平,引进科技成果。一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选择适合土壤的优质肥料。二是推广使用酵素菌,在日光温室中使用酵素菌,可以抑制土地中有毒物质、有害菌,改善土壤,减少农作物病虫害发生,从而减少农药使用。三是鼓励建成有机肥料加工厂,推进有机肥的使用。四是抓好“三沼”综合利用,在设施蔬菜生产上,配套沼气池建设,形成生态循环,特别是利用沼液追肥,减少化肥使用量,提高农作物品质和抗病能力,从而减少农药的使用量。五是广泛开展绿色防控。选用优质抗病品种、深翻改土、种子药剂处理等综合措施的同时,强化绿色防控,大力推广应用杀虫灯和黄板诱杀害虫,有效减少农药使用,从源头上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有效的提升。
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大案要案奖励等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媒體、公众、社会组织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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