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写的家谱
时间:2022-04-16 10:12:32 浏览次数:次
一
山东青岛是我出生的地方。四岁时随母亲来到哈尔滨,南岗秋林的大直街便成为我自小长大的地方。青岛虽美丽,但我丝毫没有印象,倒是大直街留给我的记忆竟然深如海洋,在头脑中一辈子抹不掉!
那时,家在秋林公司东面一百多米的地方,对面是一座淡黄色很典雅的二层小楼,前脸雨搭的地方宽大,可停放轿车,最早叫“苏联民会”,后来叫“南岗区党委”。记忆中,叫“苏联民会”时,门前停留的小汽车都像驼背的“罗锅”,车屁股处都背一个烧木炭的“锅”,只有把“锅”里的水烧开,车才跑。我经常好奇地站在街对面,看木柈如何被烧着,噼噼啪啪地响,然后那车蜗牛一样地“爬”走。
再往东便是一个圆顶的教堂和一片墓地。过了墓地再往东又是一个尖顶教堂,过了尖顶教堂便是我上小学的地方——铁岭小学校。1957年我上了小学一年级。一年级的小豆包,一打一蹦高。很多的时候我像一只快乐的小鸟,背着书包蹦跳着穿过墓地,走过教堂,耳畔听着当当悠扬深远的钟声和教堂里传出脚踏风琴伴奏的“赞美诗”,或做“弥撒”的悦耳琴声去上学。那年夏天的一个夜晚,我和许多儿童在篝火晚会高兴且发自肺腑地唱着《少年先锋队队歌》,戴上了红领巾。“我们新中国的儿童,我们新少年的先锋……学习伟大的领袖——毛泽东。”
这是我幼稚的喉咙从胸腔里发出的第一支歌曲!
二
父亲那时在伊春林区一个叫乌马河小镇的旅店做杂役兼会计。1957年哈尔滨发生了特大的洪水,母亲领我去伊春看望父亲,铁路沿线一片汪洋。浑黄的江水淹没了村庄,只露着飘摇在水中的树冠和电线杆头。在乌马河的小旅店我第一次清楚地见到了我的父亲。给我留下深刻记忆的是他的左手食指和中指居然都少了半截!光秃秃的两个半截指头很好玩,断指处的肉不见骨头,圆圆的肉头很光滑,略微带点儿老茧。父亲穿一件对襟的黑褂子,褂子左侧的上衣兜揣一块怀表,银白的表链拴在衣服的纽襻上,似乎很有派。母亲在小旅店很高兴,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儿,拆被褥,缝缝补补,去河边洗衣服……
父亲既抽烟又喝酒。父亲的烟锅子很特别,不是铜的铁的,而是一个比核桃大,比拳头小的树根抠的烟锅。这样的烟锅让我好奇。父亲喷云吐雾的同时,还不时用拇指按烟锅里的红火炭,一明一灭,有时甚至发出嘶啦啦的声响。我佩服父亲,他不怕烫手吗?
母亲做好下酒菜,却从来不上桌,往往这时她把我拉到父亲跟前伫立。父亲则用筷子夹一粒花生米或一块煎蛋送到我嘴里。偶尔高兴,还用筷子头沾点酒抹到我的嘴唇上。我的双唇立马感到辣辣的滋味。父亲笑了,他用断指的手慈爱地抚摸我的脑袋……我的脑袋和头发便有了另一种感觉。虽然嘴上辣,但我心里却暖融融的。
这样幸福的情形实在不多。不在父亲跟前的日子,母亲做的饭菜则经常是玉米面饼子和芥菜疙瘩咸菜。经常吃得胃胀胃痛返酸水。
父亲的断指让我奇怪,我疑惑地问母亲。
母亲说,父亲十多岁时跟着大人铡草,不小心让铡刀把指头铡了。当时,父亲还将掉到地上血淋淋的手指往手上安,见无论如何安不上,一股子犟脾气上来,竟然将两个铡掉的手指头扔到场院附近的河里。
我听得头皮一麻一麻的。
三
转过年的秋天,也就是我上小學二年级时,班主任老师见我学习很好,便把我送到市少年宫的鼓乐队,课余时间学习敲鼓吹号。鼓乐队作为国庆十周年大典的前导队伍。全校就我一人去了少年宫。心潮澎湃,感到无上荣光。
这一年,家里发生的大喜事多如牛毛。
先是母亲苦口婆心地劝说父亲从乌马河的小旅店辞职回哈市,说一家人烂是一窝,肉是一块。总不能东是东,西是西地分居过日子。大家在一起团圆不说,过日子还省钱!
母亲那时已经参加了街道人民公社的被服厂。她每天去铁岭街附近的哈医大卫生系院子里缝被褥。每天她都高高兴兴地上班,甚至中午饭都自带干粮。她的地位变了,由家庭妇女变成了劳动工人。她骄傲且自豪地对父亲说,我一个大字不识一笸箩的小脚女人都能参加工作,你个大男人,怕啥?
犹豫不决的父亲说,我走哪里,你跟腚撵到哪里。从青岛一直撵到哈尔滨,又从哈尔滨撵到乌马河。行啊,听你一次吧。团圆的日子也是我巴望不得的!
父亲说母亲跟腚撵他是有原因的。
父亲十四五岁随兄长离开山东老家贫瘠的土地,走南闯北,始终没混出个人样。不是站柜台,就是当杂役。最悲惨的时候,他连一把(十个)鸡蛋都买不起!这种日子不知是怎么混的。
母亲说起1949年阴历腊月,她离开老家农村,挺着个大肚子即将生我时,去青岛找父亲。没想到父亲一见她的面,不但脸上没笑容,反而冷漠地问母亲:你来这里干什么?
母亲反唇相讥说,俺是你的女人。俺不找你,找谁?
那时,母亲并不知道父亲连自己都无能力养活自己。他没有了工作,整天游荡,靠兄长给他点钱过日子。
母亲由于营养跟不上,生下我,竟然挤不出一滴奶水!对于嗷嗷待哺的我来说,白瞎了她那两个诱人的奶头,也白瞎了我的嘴。
无奈,她只好用高梁面糊糊当奶喂养我。难怪我稍微长大后,整天胃里返酸水,总有一股火烧火燎的感觉。由于打下了高粱面的底子,以至于成长中的我,身材始终如高粱秆一般,又细又高,单薄的身子好似经不起风吹,强风一吹,忽闪忽闪的似乎很容易折断。
大脑壳小细脖,光吃饭不干活。小时候,光腚娃娃们经常这样奚落我。
一事无成的父亲那时根本没拿妻儿当回事儿。他觉得自己在外面闯荡不容易,只要能挣钱养活一家人,那么,他就算完成了一个男人的任务。他连自己都混不成个样子,也就根本没有能力置房子置地,甚至连自己的“窝”都没置上。当母亲领着我们去青岛,而后又来哈尔滨寻找他时,他是腿肚子贴灶王爷——人走家搬。家在腿上,腿就是家。只是这个家很凄凉悲惨,就他老哥一人!
母亲千里迢迢地带领我们兄妹来哈尔滨时,住的房屋居然是父亲的兄长——我叫做“四大爷”家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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