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防贫防返贫工作实施方案(通用版)【精选推荐】
时间:2022-04-28 11:35:11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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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贫防返贫工作实施方案(通用版)
为贯彻落实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按照《xx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xx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防止致贫返贫工作的指导意见》《xx市防止致贫返贫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积极探索的成果,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防贫防返贫体系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统一协调、响应及时、施策有效的防贫防返贫监测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杜绝相对贫困发展为绝对贫困,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稳定达到脱贫标准,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实施方式
做好现有防贫防返贫管理机制与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xx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运用结合,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及时补短和帮扶救助,评估效果后予以销号。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一)构建动态监测体系。
第一步:排。县级脱贫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牵头部门和乡镇,共同研究制定监测对象纳入的行业标准。县级行业部门和乡镇按照标准,在行业系统内筛选提取“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级脱贫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县级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脱贫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名单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脱贫攻坚办,县级脱贫攻坚办应组织进行”四类信息“(购车、购商品房、经商办企业、财政供养人员)比对,根据比对结果甄别后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填写新增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国家系统中新增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由省扶贫开发局导入大数据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级脱贫攻坚办,县级脱贫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县级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要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级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应在录入大数据平台后3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半年,县级行业部门应将销号后的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二)构建规范工作体系。
1.做到“四情必查”。对面上可能导致贫困发生的四种情况,进行系统性分析、全覆盖查实,确保“一超六有”指标弱项能得到及时解决。
(1)遇地震、洪涝、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状况,查实是否出现住房安全、交通出行、用电用水、通信网络等短板;
(2)遇重大传染病疫情,查实是否影响农业生产、外出务工、产品销售,出现年度预期收入骤降且不达标的情况;
(3)遇农业气象灾害和动植物疫情,查实有无大面积绝产绝收,持续影响农业生产发展,预期收入下降的情况;
(4)遇区域产业机构调整和企业行业性经营状况突变,导致务工岗位供给不足,出现大量农村劳动力闲置,造成收入骤减的情况。
2.拧紧“四情必核”。对农村家庭出现的四种情况,到户查看、核实到人,确保不因家庭变故导致绝对贫困发生。
(1)遇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核实其医疗自费支出,研判是否超家庭承受能力出现致贫隐患;
(2)遇家庭成员交通、工伤、突发意外等事故,核实家庭劳动力状况,研判是否因缺劳动力出现致贫隐患;
(3)遇火灾、山洪、塌坡等局部灾害,核实是否出现农村家庭无能力或须举债修缮住房,研判是否出现住房无保障和因债致贫隐患;
(4)遇农村家庭子女入学高中、职教、大学,核实农村家庭教育支出是否超出承受能力,研判是否出现因学致贫隐患。
3.关注“特殊群体”。在防贫预警的范围上重点关注弱势群体,监测生产生活情况发展趋势,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对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老人户等常态化走访,监测其是否稳定实现不愁吃穿;对大病重病户、长期慢性病户、残疾人、有大学在读学生家庭户每月走访,监测其是否出现家庭入不敷出情况;对住房破旧户每季核查,监测其是否出现安全住房不达标的情况。
(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三)构建联动政策体系。
1.管好用好基金。防止致贫返贫救助基金是有效防止贫困发生的重要手段,县脱贫攻坚办应进一步细化支持方向,按风险等级分类设定住房、产业、教育、医疗等模块化的支持措施和支付流程,靶向消除现有政策无法及时应对的贫困发生隐患。市脱贫攻坚办定期监测和抽查基金使用情况,对使用效果好的县(市、区),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在因素分配时定向予以奖补。
2.持续巩固提升。坚持脱贫攻坚“四个不摘”,对贫困户特别是脱贫监测户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在产业发展、资产收益等项目实施中向增收渠道较窄、增幅较低的贫困户倾斜,夯实脱贫成效。对监测对象要制定完善产业补助、居家就业、公益性岗位、合作经营等特殊增收措施,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居家救助范围,保障“一超六有”稳定达标。
3.统筹行业资源。县级脱贫攻坚办应主动掌握行业政策、项目资金等情况,将监测发现的潜在致贫返贫对象信息及时交由归口行业部门,做到提前介入、提前帮扶。以年度扶贫专项为依托,预留好行业涉农项目、公益性岗位等实施指标,在行业现有政策落实后仍可能达不到“一超六有”要求的,及时启用防止致贫返贫救助基金,做到并联推进、无缝对接。坚持对贫困户全覆盖结对帮扶,贫困县要对非建档立卡农户落实干部联系帮扶,非贫困县要对边缘户落实联系帮扶。
(四)构建严格责任体系。
1.村级实时发现。村级发挥现有网格化管理作用,落实帮扶走访、农技巡回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联系制度,零距离延伸信息触角到村民小组,实时掌握辖区内农户生产生活情况,靠前发现问题并上报,协助做好情况复核、研判和评定。
2.乡镇及时响应。乡镇发挥前沿优势,即刻复核情况,研判贫困发生隐患发展趋势,对监测对象及时更新国家系统信息和大数据平台。对经县脱贫攻坚办审定的监测对象,落实补短项目和帮扶举措;应急性情况由乡镇先行落实补短措施,再上报予以核销。
3.部门常时落实。行业部门履行分工责任,主动梳理涉及本行业的农户异常重大情况预警上报。要结合专项扶贫方案,常时组织和督促开展对标补短、帮扶救助,确保措施落实、成效稳定。要保持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做到不松劲、不脱节。
4.脱贫攻坚办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办要运用好大数据平台主动分析研判机制运行情况,开展个人财产情况信息比对,协调解决各项政策落地。对审定的预警监测对象补短任务及时通过大数据平台推送相关行业部门,督促部门和乡镇抓实工作,评价实施效果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防贫防返贫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时效推进。
1.方案制定。3月xx日前,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防贫防返贫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并报市脱贫攻坚办备案。
2.评定录入。4月xx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4月xx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
3.补短帮扶。6月xx前,全面完成首次纳入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
4.成效巩固。从7月起,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监测对象,同步录入和落实补短措施。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防贫防返贫工作主体责任职责,对防贫防返贫工作体系建立、运行、监督、考核进行专题研究,对部门和乡镇定点定位落实职责,明确明晰关联责任。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组织研究防贫防返贫具体政策措施,注重创新解决问题,强化行业内的督促指导。
(三)强化督查问效。市脱贫攻坚办将防贫防返贫责任落实和工作成效纳入脱贫攻坚“四不两直”暗访和督查内容,常态化实施监管,防止政策跑偏,县级应参照执行。对发现的责任、工作、政策不落实导致新增绝对贫困发生的情况,点球通报、限时整改、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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