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行业劳务派遣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时间:2022-05-29 08:07:01 浏览次数:次
摘要:我国现有广播电视部门多为事业单位,受国家财务、工资、岗位管理、编制、职称等现行政策制约较大。1997年以来,随着我国广电视事业的发展,广播电视改革不断深化和加快,由单纯的事业体制向事业产业体制转变,为解决编外人员管理混乱问题而采取的劳务派遣用人方式,是在当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探索性的制度创新,被各地广泛使用。劳务派遣的使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广电事业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用人需要。但由于自身弱点、制度缺陷导致编外人员在职业稳定、同工同酬等方面权益受损,影响了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为创造和谐稳定的人才使用环境,《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对劳务派遣规制日益加强。本文通过对广播电视编外用工中劳务派遣制度相关问题的研究,旨在探讨新法环境下,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如何从广电实际出发,继续发揮自身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效力,促进广电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关键词:广播电视行业 劳务派遣 编外用工 制度研究
一、劳务派遣的概念、起源、优势
(一)劳务派遣的概念
关于劳务派遣的概念,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在研究中使用不同的名字来进行界定,如“人力派遣”、“人才派遣”、“劳动派遣”、“劳动力派遣”、“派遣劳动”以及“人才租赁”等。本文所指,“劳务派遣,是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三方共同完成的劳动关系用工方式。其过程为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雇佣关系,之后将被派遣劳动者指派至用工单位并在其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
劳务派遣的显著特点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被派遣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劳动,形成“用人不招工、招工不用人”的招聘与用人相分离的用工模式。
(二)劳务派遣的起源
1.国外劳务派遣制度的发展
劳务派遣这一行业起源于19世纪20年代的美国,后随着世界范围内各国制造业的发展,劳务派遣用工在欧洲、日本以及中国的台湾地区迅速发展,当今劳务派遣用工已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
由于受到“劳动力不是商品”价值观念的影响,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营利性的私人劳动力中介被大多数国家所禁止,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新增劳动力不足,对境外劳动力的需求急剧增加,由于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的全面性,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不但不会影响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反而能使劳动者得到更多的收入或更多的劳动机会,并且满足了灵活就业的需求。在此背景下,第85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1997年私营就业机构公约》(第181号公约),首次承认了劳务派遣的合法地位。
据“劳动力派遣业者国际联合会(CIETT)”的统计数据,“2004年,西方国家被派遣劳动者占全体就业人员的比例,最高为英国5%,其他国家都未超过3%,例如,法国为2.1%、卢森堡为1%、荷兰为2.5%、美国为1.93%、日本为13%。”
2.中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发展
中国的劳务派遣,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当时我国逐渐进行改革开放,一些外国企业开始进入中国,由于政策等各种因素限制,很多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都是从在中国设立代表处开始,由于在华代表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了便于管理以及保障外企代表处雇员的合法权益,国务院1980年出台了《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规定外国企业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招收中国雇员,必须委托外事服务单位进行办理,这便是我国劳务派遣的雏形。21990年劳动部颁发了《职业介绍暂行规定》,首次提出了职业介绍机构的概念。1999年北京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劳务派遣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这是中国第一次从法律层面上对劳务派遣的描述。
此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用工体制的变革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劳务派遣这种用工灵活、人工成本低廉的用工方式首先在中国东部较发达地区倍受推崇,并很快蔓延到全国的各行各业。全国各地各种性质和类型的派遣机构、组织猛增至近3万家。
虽然我国从20世纪七十年代便出现了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但劳务派遣立法却长期远远滞后于劳务派遣的发展。直至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以专节对劳务派遣进行了法律规范,才结束了劳务派遣没有法律规定的尴尬。由于长期没有一部法律、行政法规来对劳务派遣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规范,因而这一行业在中国的运行就显得极不规范,众多人才交流市场、劳动就业中心、职业介绍中心混淆劳务派遣与职业介绍的概念,纷纷打起了擦边球,打着向企业派遣劳动者的招牌,争相与企业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劳务派遣的大量蔓延严重影响到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劳务派遣主要功能
劳务派遣可以实现灵活用工与人力资源综合配置的作用,可以实现利用外部核心服务能力强化内部非核心业务的目的,因此,其市场需求急剧增长。
第一,可以节约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可以通过劳务派遣节省人事管理的成本,增加用工弹性,用人单位把更大的精力放在经营效益上来。有利于满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临时性用工需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推动十分困难,将一些非核心的、临时性的用工采取劳务派遣方法,可以节约财政资本。
第二,可以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在劳动力市场中,单个劳动者受自身渠道、资源的限制,往往无法顺利实现获得满意工作的需求,造成人力资源闲置的浪费。人才派遣公司凭借其信息优势和人事服务专长,以专业的人才配置手段选择合适的人才并派遣出去,灵活地实现了人才的重新配置。对于被派遣人员来说,劳务派遣是为其提供一种新的选择,是另一种就业渠道,客观上为国家建立了一个就业缓冲区。
第三,可以有效整合人才资源,优化人才结构。劳务派遣打破了传统的人才国家所有、单位所有制,将用人与管人、养人分离开来,使人才流动更为灵活,也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劳务派遣组织拥有丰富的人才储备,通过引导人才流动和提供专业化服务,实现人才资源共享,提高人才利用率,较为有效的整合人才资源,优化人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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