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城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初探
时间:2022-05-30 13:21:01 浏览次数:次
摘要: 目的:研究中国医药城医药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为完善该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提供参考。方法:通过检索中国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和问卷调查的方法,了解园区内企业的专利状况,并对资料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部分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和能力不足;知识产权机构不健全,人才缺乏。结论:要加强医药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加快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医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udy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in China Medical City and analyze the problems, and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improv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strategy in this region. Methods: through searching Chinese patent 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 and survey methods to understand the patent status of enterprises in the park and make descriptive analysis to the data. Results: Some corporat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awareness is not strong; the innovation power and capacity of enterprises is lack;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stitutions are not perfect, lack of talent. Conclusion: we should strengthen the medical research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accelerate training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fessionals, and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pharmaceutic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public service platform.
关键词: 中国医药城;医药知识产权;现状
Key words: China Medical City;pharmaceutic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situation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7-0307-03
0 引言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已使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由传统生产要素演进为以知识资源为主导的要素,国家的竞争力更依仗于知识资源的有效配置,表现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营能力。知识产权在当下及未来国际经济竞争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医药是一项特殊而重要的技术领域,对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激发医药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提高医药市场竞争力,推动整个医药产业的发展。医药知识产权,是指一切与医药行业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智力劳动成果的财产权,这种财产权通常被称为无形资产,与动产、不动产并称为人类财产的三大形态。医药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和技术秘密;商标和商业秘密;涉及医药企业的计算机软件;与医药相关的著作权;[1]同其他单位合作中涉及研究开发、市场营销、技术转让、投资等与经营管理有关的需要保密的技术和产品信息[1]。
目前,医药领域保护知识产权的手段主要有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而专利保护又是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类型中最为彻底、最为全面的保护方式。
1 调查结果
1.1 资料来源与方法 数据源自两部分:一部分是2013年3月-4月作者对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地区80家医药相关企业知识产权运行状况的问卷调查的数据;另外一部分是通过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日),获得相关企业的专利数据。选取中国医药城园区内的80家医药相关企业,先后采取发送电子邮件和上门实地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共发放80份,收回有效问卷66份,问卷有效率82.5%。问卷调查的内容包括调研单位信息、知识产权工作现状、知识产权实施情况、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服务等四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以申请人(专利权人)为关键字,依次检索了园区内各家企业的专利申请状况。
1.2 调查结果 此次参与调查的药品生产企业40家,新药研发企业10家,科研院所5家,医药相关企业11家。
1.2.1 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被调查单位中,制定规划或者专门规章制度的有15家,占被调查单位的22.7%;正在起草相关规划和管理制度的有30家,占被调查单位的45.5%;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规划或规章制度的单位有21家,占31.8%。
1.2.2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设立专门知识产权部门的企业有10家,占被调查单位的15.2%;知识产权事务由其他部门兼管的企业有41家,占被调查单位的62.1%;没有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企业有15家,占被调查单位的22.7%。
1.2.3 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由专人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单位8家,占被调查单位的12.1%;由(兼)职人员从事知识产权事务的企业有31家,占被调查单位的47.0%;没有从事知识产权事务人员的单位有27家,占被调查单位的40.9%。
1.2.4 知识产权战略的负责人 被调查单位中,有20家单位的知识产权主管领导为单位正职领导,占30.3%;有30家单位的知识产权主管领导为单位副职领导,占45.5%;有10家单位的知识产权主管领导为部门领导,占15.2%;有6家单位的知识产权事务由一般人员进行管理,占9%。
1.2.5 专利的数量 拥有10项以上专利的企业有2家,占被调查单位的3%;拥有5项以上专利的企业有6家,占被调查单位的9.1%;拥有1项以上专利的企业有33家,占被调查单位的50%;有25家企业尚未申请专利,占37.9%。被调查单位的专利总数为131项,其中发明专利104项,实用新型专利24项,外观专利3项,各自所占比例为79.4%、18.3%、2.3%。
2 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国医药城作为国家级的医药高新区,云集了一批高科技医药企业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重视,申请数量在不断的增长。但是在调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2.1 部分企业知识产权观念淡薄,认识上存在偏差 尽管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已经实施数十年的时间,国务院早在2008年就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把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统筹部署。但是部分被调查单位尚未对自己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甚至个别企业管理人员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对知识产权工作了解甚少,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认为知识产权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不能够给企业带来效益。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科研人员普遍存在着重技术成果,轻专利的现象,相当部分技术成果未能及时进行专利申报。医药企业由于受到计划经济条件下过分依赖行政保护的习惯和思维方式的影响,使部分企业负责人,担心申请专利泄露其技术秘密而使自己受到损失[2]。
2.2 知识产权数量少、质量低,普遍存在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少 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医药城医药企业的新药创新基础比较薄弱,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机制还尚未完全形成。被调查单位共有131项专利,按照园区内有80家企业来计算,平均每家企业拥有的专利数量不足2项,这与国际同台竞争对手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这些数据中,药品生产企业上市的品种大多属于非专利药,自主研发的药品数量很少,化学原料药主要以仿制和二次创新为主,部分企业通过外部途径获取知识产权。园区内的生物技术企业大都拥有专利技术,部分企业甚至拥有十几项专利技术,显示出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通过深层次的研究发现,这些专利多是制备、提取方法或者工艺方面的改进,真正的原始创新很少,核心技术发明的创造性和申请质量与国外同类申请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
数据显示,园区内的部分企业开始注重知识产权的国际化,专利国际化意识初现,但整体水平不高,有企业进行PCT(国际专利)申请,但尚未检索到授权的PCT专利。
2.3 企业创新动力和能力不足 从园区企业专利总量可以看出,专利总量尚不能跟一家知名的大型药企相比,现阶段各企业进行创新的动力不足。新药研发具有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的特点,据统计数据显示,每开发一种新的化学药物,平均耗资10亿美元左右,筛选出一种有效并能上市的药物,需要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新药研发的成本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园区内的企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主要的投入用于生产经营,维持自身的正常运转,尚不具备条件投入大量财力和人力进行研发和创新。调查中,大多数企业对于职务发明的有关规定并不明确,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研人员进行创新的积极性。
2.4 知识产权机构不健全,人才缺乏 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开始较晚,加之中国医药城园区企业正处在起步阶段,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够强,使得部分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部门。目前,对知识产权工作专业人才的重视和培养不够,医药知识产权教育不够完善。除个别高校专门开设知识产权专业,大多数高校知识产权教育是作为法学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设置,医药院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的更少,使得医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全国取得专利代理资格的人员不超过1.5万人,医药城园区内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人才少之又少,严重制约了医药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
3 建议
3.1 加强医药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构建医药技术创新政策与知识产权法律的协调机制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逐步与国际接轨,已基本符合TRIPs协定及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从保护意识和保护手段上看,与国外医药企业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需要从国家战略层面实施医药行业战略规划。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个涉及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管理科学的系统工程,在充分考虑世界医药知识产权发展变化趋势的同时,及时的修订我国的医药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地探索和研究。
3.2 完善医药知识产权专业教育,加快医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 医药知识产权的运作是一项高度专业的行为,只有进行专业教育,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医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医药知识产权专业教育是多学科的复合教育,在专业课程设置时,既要进行医药学的系统培训,还要开设法学、经济、管理等专业必修课,使学生同时具备医药学相关知识和知识产权运作技能,大力培养医药知识产权法律和医药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专门人才。重点培养企事业单位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和管理机制。同时,可以针对非医药知识产权专业开展医药知识产权通识教育,将医药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列入医药及其相关专业学生的必修或专业选修课程,培养学生的医药知识产权意识,激发起创新的热情。
3.3 建立医药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医药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是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环节,在医药知识产权发展的各个环节,无论是技术扩散、成果转化、价值评估,还是资源配置、创新决策与管理咨询,都需要相关的医药中介服务平台来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配套服务[3]。该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以下几大功能:①法律政策服务;②产权交易及转化服务;③信息咨询服务;④融资、资助等金融服务。
3.3.1 法律政策服务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调查单位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法律培训方面的需求,服务平台可以成立法律政策宣传组,深入园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政策讲座,侧重医药知识产权国内外最新动态、药品注册与申报程序、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措施等,解答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提供法律诉讼和维权援助服务。同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构筑知识产权保护预防体系,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3.3.2 产权交易及转化服务 要加快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建设,对专利、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等进行评估,提供固定的场所和交易平台,为医药知识产权贸易服务,提供市场供求信息,促进知识产权的流通,扩大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使医药知识产权能够及时地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为人类健康事业服务。
3.3.3 信息咨询服务 利用专利文献来关注药品知识产权动态[4],在制定专利策略时,检索专利的国内外信息和有关文献资料,了解该专利和相关专利的发展过程,从而帮助企业缩短研发周期,减少研发成本。通过信息检索,了解相关专利的从属状态,还可以为企业制定具体的策略,例如设立专利网、专利联盟等。
3.3.4 融资、资助等金融服务 设立创新基金,为研发能力较强的企业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从而鼓励创新,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参考文献:
[1]王明旭,刘家全,秦正.医药知识产权战略研究[M].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4:165.
[2]周宇升.加强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探讨[J].现代医药卫生,2006,22(6):927.
[3]潘律.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概况及对策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7:65.
[4]伍晓光,田侃.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初探[J].2008年12月: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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