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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作为马克思主义之“真理”的科学社会主义

时间:2022-06-04 12:07:01  浏览次数:

zoޛ)j馟iMn{ͺMvm4:Ӷ主题即是循序渐进地或者从不同方向地去回应和展开此问题。就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的构成来说,在绪论第一节中,教材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做出了概要回答。

马克思主义是由一系列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构成的科学体系,它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不可分割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而教材的七章大致对应的正是马哲(1,2,3章)、马经(4,5章)和科社(6,7章)的相关内容。我们完全可以感受到教材编写组为最大限度地将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通过短暂的课堂教学“同时”展示给我国大学生的良苦用心。但遗憾的是,依据笔者的调查,目前原理课的普遍教学实际却根本难以实现教材编写组原先设计的意图。教材最后两章即“社会主义社会及其发展”和“共产主义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理想”基于各种原因往往被免讲和免试了,实际的课程讲授和期末考试大多仅限于绪论和前五章也即马哲和马经的相关内容。至于首要的原因,多半会被归于教学的既定时限:目前原理课的教学时间大致为51学时(17周,每周3学时),即便是跑马观花,在完成绪论和前五章的教学后,时间也所剩无几了。那么,最后两章即科社部分的内容究竟能不能略过呢?质言之,科社对于马克思主义究竟是怎样的意义呢?或者,科社、马哲和马经之间究竟是怎样的思想关联呢?限于篇幅,笔者这里只做最扼要的探问尝试。

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运动圆圈:马哲-马经-科社

笔者认为,仅从“思想”层面论,马克思主义从马克思创立时(19世纪40年代中后期)起即“同时”包括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学说三部分。这个“同时”的意思是,马克思是“同时”创造马克思主义之崭新“哲学一政经社会主义学说”的,而非“分别”去创立这些部门理论,最后再把它们“综合”为“大一统”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自开创以来,一直就是马哲、马经和科社的“三位一体”的科学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即为“本体”,而马哲、马经和科社则为此一本体之三“位格”。马克思主义可以“同时”包括马哲、马经和科社三部分,也可以“同时”既是马哲,也是马经,又是科社。“原教旨”的马克思主义就是“作为”马哲、马经和科社之三位一体的“同时”理论体系而彰显于世的。这些都是从“思想”层面也即“道理”或“本质”或“现实”的层面来看马克思主义之为马克思主义的。而在某个“经验”或“现象”或“现存”的层面上,马克思主义或可偏重于马哲,也可偏执于马经或科社等等,甚至几乎只以某个“位格”的形象现身于世。本文只从本质层面略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内在关联。

从本质上说,马克思主义必须是“同时”涵盖马哲、马经和科社的完整理论体系,缺一不可。马哲即历史唯物主义以感性的、对象性的实践活动(尤其是生产劳动)为逻辑起点,描述了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历史的一般规律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历史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者全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者一切思想和行动的原初视野,是马克思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作为”人类历史上这个伟大的全新思想“家族”之真正“开端”的。但历史唯物主义决不止于“抽象”地描绘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它必须深入到人类历史的根基处——本质的“经济-实践”领域去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千回百转,才能不断“实现”自己同时也“印证”自己。“抽象”的历史唯物主义为了“实现一印证”自身,必须“转投向一外化为”它的“对象”即政治经济学领域,唯物史观之所以是“正确的”或者“科学的”,正是因为由它奠基的“科学的”即“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才第一次发现了人类历史经济实践领域的本质规律。马经的成就“印证”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真理性,没有马经的工作,历史唯物主义既“历史”不起来,也“唯物”不起来。马哲与马经是“相互需要”的:马哲为马经提供哲学视野和方法,马经为马哲提供感性的实证素材和空间——因此,马哲和马经是“相互印证”的。与此“同时”,马经决非马克思主义理论探究的终点,唯物史观在“经受”政治经济学领域之千回百转的历练后须得重新“回到”自身,印证自己对于人类历史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真理性——基于对资本主义剩余价值和经济危机之本质规律的发现,体认到资本主义必将为共产主义即“科学的一社会主义”所“扬弃”——因此马哲或者马克思主义最终必须将自己的归宿地安放在“科学社会主义”——也即“通过作为革命的感性实践活动去实现真正的共产主义”之上。马克思主义从马哲“开始”,“经过”马经,“转回”科社,一圈走来,“实践”的本质要求贯穿始终。由此,从终极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就是”科学社会主义,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科学社会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科社既是马克思主义预悬之“终极目的”,“同时”又是马哲和马经自然得出的“终极结论”。科社、马经和马哲三者两两间都是相互印证的本质关联,缺一不可。

因此我们可以发现,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三大有机组成部分的马哲、马经和科社之间其实并非相互外在的、线性的“无机组合”关联,而是“三位一体”的某种内在的、非线性的“有机结构”关联:三位格本为一体,实为一体之三维面相或三个必需的发展环节。我们既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同时”由马哲、马经和科社三部分构成,也可以说马克思主义既是马哲,也是马经,“同时”又是科社。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内在“辩证法”:马哲非寻常之哲学,而是以马经为“通道”,以科社为“目的”的马哲,马哲是“马经的一科社的”马哲;马经非寻常之政治经济学,而是以马哲为“本体论”,以科社为“目的”的马经,马经是“马哲的一科社的”马经;科社非寻常之社会主义学说,而是以马哲为“本体论”,以马经为“通道”的“科学一社会主义”——即现实地扬弃了各种“空想社会主义”的本真之社会主义——科社是“马哲的一马经的”科社。

由此,如上图,我们也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比作“一个辩证运动圆圈”:马哲、马经和科社依次作为这个辩证发展圆圈的正题、反题与合题。马哲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圆圈的第一阶段即肯定阶段,肯定地展示了马克思主义总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即本体论或哲学;马经作为该圆圈第二阶段即否定阶段,否定了“作为”本体论或者哲学形态的马克思主义,而让马哲“外化出去打天下”一一深入到实际的经济生活领域探求最基本的经济规律,这是作为政治经济学形态的马克思主义;而科社又是对于马经的否定,即对马哲的否定之否定,科社是对马哲和马经的“扬弃”,马哲在“经历”马经后重新回到了自身,马克思主义由此进入其“具体”形态即科学社会主义了。惟有经历即扬弃了马哲和马经的科学社会主义才不是“抽象”的,它所描绘的共产主义也才是真正“具体”的——即“可以”且“必须”实现的。但这个科社并非是马克思主义之单纯“终结”或“完成”,科社既是“终点”,又是新的“起点”。如是的辩证运动圆圈将会循环往复以至无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实践中永远在自我扬弃着、更新着。而对于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辩证运动圆圈之任一环节的马哲或马经或科社,其本身又是一个完整的辩证运动圆圈,又可分为三个辩证发展环节。该环节亦作为一圆圈而复可一分为三。如此环中有环,环环相济,周而复始,无穷无尽。这正是“永恒的辩证法”——“那一团永恒的活火”(赫拉克利特语)。思路至此我们已能初略感受到马克思主义作为人类史上的一种全新思想家族之独特雄伟气象了。

三、科学社会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之“真理”

更进一步,笔者认为,马克思首创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与其“老师”黑格尔创作的哲学体系在思想的“建筑学”上确有着某种隐秘的内在相似性,这个建筑学正是辩证法的“三一式”逻辑运动圆圈(正题-反题-合题)。其实马克思本人在《资本论》第一卷1872年第二版跋里也曾公开声明自己为黑格尔“学生”——在黑格尔已经“过时”的时代——并且他还要批判地继承黑格尔的辩证法。

“将近30年以前(19世纪40年代早中期,引者注),当黑格尔辩证法还很流行的时候,我就批判过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方面。但是,正当我写《资本论》第一卷时,今天在德国知识界发号施令的愤懑的、自负的、平庸的模仿者们,却已高兴地像莱辛时代大胆的莫泽斯·门德尔松对待斯宾诺莎那样对待黑格尔,即把他当作一条“死狗”了。因此。我公开承认我是这位伟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没有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为了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必须把它倒过来”。

顺此思路,我们如果直接借用黑格尔的“真理”概念,或许能帮助我们更清晰地理解科社与马克思主义、马哲和马经之本质关联。黑格尔在其首部专著《精神现象学》(1807年)中第一次明确地展示了他的全新真理观。

所以惟有这种正在重建其自身的同一性或在他在中的自身反映,才是真理,而原始的或直接的统一性,就其本身而言,则不是真理。它(即“真理”)就是它自己的完成过程,就是这样一个圆圈。预悬它的终点为目的并以它的终点为起点,而且只当它实现了并达到了它的终点它才是现实的。

因此我们可以把黑格尔式的“真理”大致理解为“全体”也即“一个完整的辩证运动圆圈”(正题-反题-合题)。如此我们即可说,科社正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真理,科社正是马哲和马经之真理。科社内在地扬弃了马哲和马经,并将后者作为自身之环节包含在内,科学社会主义实即马克思主义本身。原本的马克思主义就是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讲的惟一主题就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扬弃资本主义也即如何实现社会主义?这个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学说”之所以被冠以“科学”之名,只是因为该社会主义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也就是将马哲和马经作为其内在环节扬弃和包含的“真理一全体”。如是,我们似乎可以做一个大胆的猜想:黑格尔创造的哲学体系与其学生马克思首创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之间的确有着某种共享的思想识度即“三一式”的辩证逻辑运动圆圈的建筑结构。依据黑格尔代表作《哲学全书》(1817年),其哲学体系大致由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三部分构成。逻辑学研究“自在自为的理念”,自然哲学研究“在其他在的理念”,而精神哲学研究“由其他在回转到自身的理念”。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构成一个完满的辩证逻辑的运动圆圈(正题-反题-合题),精神哲学被作为逻辑学和自然哲学之“真理”或“目的”或“全体”。我们看到:在“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和“马哲-马经-科社”之间的确有着某种惊人的隐秘的结构相似性!难怪马克思说他作为黑格尔的学生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只不过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倒立的,而他要将这个倒立的辩证法再倒正过来——将黑格尔“唯心”的辩证法倒正为“唯物”的,也即“历史-自然”的“实践-辩证法”。

四、结语

我们现在可以尝试回到文章开头提出的问题了:马原课教学对于教材的最后两章即科社的相关内容究竟能不能略过呢?经过以上扼要的探讨,笔者认为当然是不能略过的。试问:马克思主义不讲科学社会主义,还能讲什么呢?真正的也即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其实就是科学社会主义,马哲和马经实际都是科社的内在构成环节,不以科社为目标或归宿的马哲和马经也将是不可思议的“纯粹抽象”。正因为以科社也即真正的共产主义为终极目标和政治立场,马哲才不是寻常的哲学,马经才不是寻常的经济学,马原课也才不会“异化”为普通的作为专业课的哲学教程或者经济学教程。

至于如何才能实现为教材的最后两章预留充分的教学时间,可能的途径还是适当延长原理课学时,惟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马原课(尤其是科社部分)教学时间不足的现实难题,才能更切近马原课的原初教学目的:让我国的大学生初步认知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

[责任编辑 孔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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