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年度机关开展建设“最强党支部”活动方案
时间:2022-06-04 18:35:03 浏览次数:次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年度机关开展建设“最强党支部”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0年度机关开展建设“最强党支部”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X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五化协同、大抓基层”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建设市直机关“最强党支部”,特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工作定位
以《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从政治建设强、队伍建设强、组织生活强、作用发挥强、群众工作强等方面建立基本标准和机关具体标准,着力形成组织评定、党员评议、群众评判、社会评价的“四维一体”评价机制,推动全面自创和典型带动,整体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出一批有市直机关特色的“最强党支部”。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市直机关“最强党支部”比例力争达到X%以上;到2021年,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工作质量全面提升,“最强党支部”比例达到X%以上;到2022年底,达到X%以上;到2023年底,达到X%以上。
三、建设标准
(一)共性标准
1.政治功能强。党支部要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站稳党性立场和人民立场。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强,引领基层群团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群众自觉贯彻落实党的主张。
2.队伍建设强。党支部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机制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并履责到位,团结干事氛围好。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政治理论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党员教育经常,党员管理严格,不合格党员处置及时,队伍纯洁,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3.组织生活强。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会一课”形式多样、氛围庄重,主题党日“党味”浓、主题突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规范、评定结果运用好,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到位。
4.作用发挥强。党支部组织设置规范、隶属明确、运行顺畅,支部委员会开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业绩突出、成效明显,认真完成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和本单位重点任务,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
5、群众工作强。坚定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遵守群众纪律,认真落实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群众对党支部工作支持度高、评价好。
(二)具体标准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切实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努力做“三个表率”。
2.党支部工作机制健全。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强,原则上应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3.能够结合机关实际和党员实际需求开展工作。积极创建不断完善机关党建品牌,参与党员先锋岗和服务群众标兵评选,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过政治生日等活动,着力推进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发展,业绩突出成效明显。
4.坚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团组织健全,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经常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方式方法。
5.开展机关党员进社区“双结对、共创建”。组建党员志愿服务支队或分队,党员志愿者人数不少于在职党员的80%,全年开展志愿活动不少于4次。
(三)负面情况
1.党支部及所在单位当年度被给予问责处理的;
2.党支部及所在单位当年度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的;
3.党支部所属党员当年度被给予党纪处分的;
4.党支部所属党员当年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查处的;
5.其他不符合“最强党支部”建设标准的情形。
对出现以上情形的,不能评定为“最强党支部”。
四、方法步骤
(一)实行“自创+申报+评定”的工作程序
以党支部为主抓具体创建,以机关党委、党总支为主抓首层评定或推荐,以工委为主抓指导推动。采取全面自创、逐级申报、分级评定的方式有序推进,做到各级有安排、层层抓落实、年年见成效。
1.全面自创。党支部按照市直机关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年要求,认真对照党内法规和“最强党支部”建设标准,查找问题,逐项研究整改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机关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自创工作的指导,主动“铺路架桥”帮助解决问题克服困难。
2.逐级申报。坚持“好中选优”和“逐级申报”的要求,获得过县级以上“两优一先”等表彰奖励的党支部应予以优先推荐。
①直属党支部自评达到“最强党支部”标准且符合评价条件的,直接向工委申报;非直属党支部首先向上级机关党委、党总支申报。
②机关党委认为所属党支部达到标准且符合评价条件的,可按照比例评定出本层级的“最强党支部”,然后以机关党委名义择优向工委申报。
③机关党总支无权评定本层级“最强党支部”,认为所属党支部达到标准且符合评价条件的,以机关党总支名义择优向工委申报。
④工委按照“正面+负面”“基本+具体”的标准体系和“四维一体”评价机制从机关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申报中评选出市直机关层级“最强党支部”,并择优向上级党组织推荐。
(二)落实“四维一体”评价机制
1.组织评定。工委和各机关党委组建评定委员会,围绕“五强”基本标准和机关具体标准,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形式进行检查验收,以集体研究形式予以认定。认定要结合平时工作和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对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的综合评价意见,非优秀等次的党支部不得进入评选范围。评选认定工作一般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
2.党员评议。党支部每年第四季度以组织生活会形式,围绕“五强”基本标准和机关具体标准,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专题民主测评。优秀等次所占比例未达到参加评议党员总数90%的不得申报“最强党支部”。
3.群众评判。申报评定前统一印发“最强党支部”群众意见评价表,设置满意、比较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各党支部组织服务对象填写并做好统计,纸质表格存档备查。在“最强党支部”群众意见评价表中有“不满意”意见,经过查证属实的不得申报。
4.社会评价。社会评价意见由工委和各机关党委根据申报情况以网络公示形式统一征求。在“最强党支部”社会意见评价中存在不符合创建标准条件的,经过查证属实的取消认定资格。
五、主要措施
(一)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
从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有实质内容、实际效果。规范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二)做实机关党建品牌
直属党支部要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要求,通过深入创建和不断完善机关党建品牌,把政治建设融入中心工作,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深度融合。非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建品牌要求,发挥“两个作用”做好业务工作。
(三)抓细党员教育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以能力素质提升为目标,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大对党支部教育活动阵地的投入,进一步改善条件、完善设施、健全功能;管理好教育活动阵地,坚持弘扬正气,与错误思想言论做斗争,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四)建强基层党员队伍
按规定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切实提高高知识群体和青年群体发展党员比重。注重挖掘弘扬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培养和调动广大党员在新时代展示先锋形象、发挥模范作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奋发进取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
(五)联系服务群众
党员干部要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窗口型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和争当服务群众标兵活动,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党员要积极完成进社区工作任务,开展承诺践诺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创新服务方法,满足群众需求。
六、激励保障
(一)建立评先评优的导向机制
被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在参评上级党组织开展的“两优一先”等党内表彰时,要予以优先推荐。市级党内表彰党支部及所属党员时,工委将优先从市直机关层级的“最强党支部”中择优推荐;参评X区级及以上党内表彰项目时,工委将优先从市级层面的“最强党支部”中选优推荐。
(二)建立待遇保障的激励机制
各部门单位要对认定的“最强党支部”予以鼓励激励,其党支部书记、支委在外派学习、挂职锻炼、职称评定、提拔使用等方面应予以优先考虑。
(三)建立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
①已评定的“最强党支部”在下一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未进入优秀等次的,要退出“最强党支部”行列,取消相关待遇保障,重新创建。
②“最强党支部”出现不符合建设标准的负面情形时,退出“最强党支部”行列,取消相关待遇保障,重新创建。
③“最强党支部”组织隶属关系等发生调整时可以接续创建,党支部合并重组后需要重新创建。
④新组建不满一年的党支部一般不参评 “最强党支部”, 任期届满后的“最强党支部”需重新评定。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党组(党委)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建设“最强党支部”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认真研究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把“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用评定结果检验工作效果。主要领导要带头落实“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联系点要求,经常深入联系点推动工作。
(二)紧扣工作载体,提升创建质量
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建设“最强党支部”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具体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工作任务,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和浓厚氛围。
(三)抓务实推动,力戒形式主义
各党组织在确立本级建设目标任务时,要在工委具体措施的基础上只做分解细化,不再加码提高。在设定自身建设标准时,对已经比较具体的可不再进行细化,不提不切实际的过高标准。在对基层党支部申报开展评定时,仅要求报送必要性的表格材料,不搞程序复杂的量化评分。
附:2020年度市直属机关“最强党支部”申报和评定表
2020年度市直属机关“最强党支部”申报和评定表
党支部名称 | 所处领域(机关、事业、其他) | |||
党支部书记 | 联系电话 | |||
党员人数 | 建立联系点情况 | |||
本届任期 |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 |||
奖惩情况 | ||||
基础建设 标准 | 政治功能 | |||
队伍建设 | ||||
组织生活 | ||||
作用发挥 | ||||
群众工作 |
申报党支部: 申报编号:
特性建设 标准评价 | ||
“四评” 情况 | 组织 评价 | |
评议 | ||
群众 评判 | ||
社会 评价 | ||
申报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2020年 月 日 | |
评定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202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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