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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2·1”烟花爆竹爆炸事故

时间:2022-06-05 19:35:02  浏览次数:

“2·1”烟花爆竹爆炸大桥坍塌事故发生后,网络舆论纷纷追问:为什么一车烟花爆竹会炸塌大桥? 为什么类似事故屡屡发生?为什么一系列的监管会缺位?如何堵塞漏洞防止再出现类似事故?这些问题引起媒体与公众的极大关注。

2013年1月26日的春运刚刚拉开序幕,一系列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即频繁发生。截至2月6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交通运输重大安全事故6起,共造成73人死亡、124人受伤。2月1日,河南三门峡市渑池县境内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行至连霍高速义昌大桥时发生爆炸,导致桥面坍塌,8辆途经此处的车辆坠落,造成13人死亡,11人受伤。这起震惊全国的“2·1”烟花爆竹爆炸桥塌事故,引起媒体与公众的极大关注。

什么原因造成如此严重的事故

“2·1”烟花爆竹爆炸桥塌事故发生后,网络舆论纷纷对事故原因发起追问。虽然事故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但事故现场指挥部发布消息称,义昌大桥事故系“因恶劣天气造成车辆爆炸引发桥面垮塌”。近年来,不断曝出的“桥垮垮”“桥塌塌”,令公众对桥梁质量渐渐产生一种本能的不信任,而一些桥梁事故调查的神速与草率,更加重了公众的疑虑。如新浪网、易安网等很多网友纷纷调侃质疑:“1937年,茅以升找了100多关键点,才炸断钱塘江大桥。2013年,一车爆竹让连霍高速大桥倒塌。”“爆竹车响了能把桥震塌了,你说是爆竹质量好还是桥质量差?”

2月4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公布了当日的舆情监测数据:舆情热度最高的事件是“河南义昌大桥坍塌”,有关该事故的相关话题位居当日舆情热点排行第一位,当日0—11时,已有至少97万网友参与讨论,超过21万条网友评论。

2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义昌垮桥,还需拿出更有力回应》的人民时评指出,“2·1”义昌桥塌事故发生后,引出的“舆论次生灾害”也悄然发生,个中原因值得深思。一起事故发生,生命逝去、亲人悲痛,让人揪心,此时尤需相关部门在回应时能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与民意同频共振。若只是急于表白地方领导如何处置得力、“家属情绪稳定”,甚至早早宣布事故“与工程质量无关”,不仅难以对接群众的信息饥渴和情感诉求,恐怕还会引起反感,引发负面猜测。必须承认,一些事故的发生确有不可思议处,一些问题也确实复杂曲折。但越是不可思议,越要证据充分有力;越是情况复杂,越要分清轻重缓急。既需要对大家最为关心的伤亡信息多一些权威发布,又要对事故原因的认定谨慎科学。

2月6日新华网在报道中指出,2月2日下午,排爆专家和桥梁专家在事故现场详解爆炸导致坍塌缘由。全国知名排爆专家王百姓介绍说,运载烟花爆竹的肇事车上装有350多袋开天雷(约9t)和200多箱内筒式烟花,属于超载,经核算总药量1t多。王百姓说,由于爆炸位置比较特殊导致坍塌。义昌大桥是简质桥,简单来讲是每两个桥墩中间放一段上部结构,桥墩上部结构和桥墩紧密结合在一起,上部结构垮掉会把另一个桥墩也拉倒。运载烟花爆竹的货车正好就停在这个节点位置上爆炸。关于烟花爆竹炸塌大桥是否也跟桥的质量有关,桥梁专家、河南省交通厅总工程师李强认为,在定期监测下,这座桥完全满足运营高速公路桥梁的标准和要求。

安全监察监管为何一再缺位

2月3日《新京报》社论《监管也要和花炮运输一块上路》指出,这是一起涉嫌严重违法生产、违法装载、违法运输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肇事车辆从陕西蒲城往河北运输烟花爆竹,存在以普通货物名义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运输问题。近年来,各地花炮运输事故已不止一起,是时候从烟花爆竹带来的惨痛教训中警醒了,公众不能为此永远地交学费。媒体调查发现,仅仅是湘赣边境的湖南省浏阳市和湖南省醴陵市、江西省上栗县等地,出产的烟花就占世界产量的半数以上,产值超过200亿元。但是,季节性运力不足、部分企业为利益所驱使用无安全资质车辆、部分地方监管不力,构成了烟花爆竹上路的3大危险因素。尤其是当监管者对无安全资质的运输车辆上路,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时,就等于将所有的安全维系于侥幸,出事是必然的结果。以这次的肇事车辆为例,明显存在监管失职的问题。陕西蒲城是西北5省区最大的花炮产销基地,当地政府是怎么对相关企业运营进行监管的?从陕西往河北运烟花,路途何止千里,春运期间,理应是道路执法空前加强之时,可这辆违法装载运输的肇事车为何能一路通行无阻?有关部门不仅应对相关企业调查问责,更要对各个监管环节进行全面倒查。要让那些存在渎职不作为现象的责任人,对无辜死伤的受害者承担起责任,对造成的重大经济、社会损失负责到底。要从河南连霍塌桥事故开始,树立一道法律的高压线,让那些玩忽职守的所谓管理者,那些不把人命安全当回事的渎职者,那些利欲熏心的企业和胆大包天带着“炸弹”上路的人,都付出必须的代价。

2月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近期四起重大事故情况的通报》指出:“据初步调查,主要是因为宏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违法转包、分包、超许可范围生产烟花爆竹,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承运烟花爆竹,运输前未取得运输许可,发货前未查验车辆及驾驶人、押运人资质;凯达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其驾驶人、押运人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使用非危险货物专用运输车辆承运烟花爆竹。”

2月6日新华网与央视报道,这起事故中违规运送烟花爆竹的货车司机石彦飞等3名司乘人员,也在事故中被炸身亡。石彦飞本人和车辆,以及其车辆挂靠的石家庄开发区凯达运输有限公司,都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安监支队负责人赵凯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初步调查,石彦飞每个月给挂靠公司缴纳一定管理费,自负盈亏,公司对石彦飞运输什么货物并不了解,对其缺乏监管,是酿成事故的一个原因。

以“踏石抓铁”的劲头落实责任

前不久,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在做客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指出:“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弊端,仍然是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这个问题。对此,我们要通过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没有责任就没有约束、就没有动力。”

2月2日,新华网评《义昌大桥事故再敲安全警钟》指出,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我国已制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出台了相应配套措施,对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些事故仍难以彻底杜绝,这次连霍高速义昌大桥事故再次为我们敲响安全警钟。这也提醒并警示相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严把生产关、出厂关、上路检查关和过境关,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切实加以整改。各地公安机关要与安监、交通、质检、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处理相关责任人员,以有效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

2月3日,《京华时报》的评论《让安全细则从“纸上”走到路上》指出,事故发生了,必须得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作出处理、排除隐患,这是对社会起码的责任交代。但这些亡羊补牢式的应对,难以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治本之策,还是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制度,让一个个实施细则从“纸上”走到路上,构建起全方位的安全防护网络。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讲改进作风时,提出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其实,安全生产无小事,每一个环节甚至每一个细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同样需要“踏石抓铁”的实干劲头,把安全责任一项项落到实处,才会遏制事故频发势头,保障人民安全。

编辑 边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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