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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布努瑶祝著节的意外看信仰、实践与秩序

时间:2022-06-09 14:56:01  浏览次数:

摘 要:布努瑶在祝著节期间如发生死亡现象,死者家庭及其后代将不能再祭祀,不能过祝著节。他们认为这是鬼神破坏生活秩序,敬而远之或愤而弃之。它是一种宗教禁忌,冲击着信仰。过节与否围绕“秩序”进行,信仰与实践在秩序中达到统一。

关键词:禁忌;信仰;实践;秩序

[中图分类号]D633.3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4)02-0063-05

祝著节,是布努瑶重要的传统节日,从农历五月二十五日始至二十九日结束,以祭祀鬼神及祖先为主要内容,并伴有盛大的娱乐活动。2011年、2013年祝著节期间,笔者在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下坳镇加文村进行田野调查,发现该村的祝著节已没有娱乐内容,且三分之一的家庭不能过这一节日,“不过节”的现象很普遍。“节日禁忌”是学界研究的重要内容,但“不能过节”的“禁忌”主题研究不多。有研究者从族群认同、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角度探讨祝著节,或分析它的文化内涵,也未关注到“不能过节”的禁忌。本文试图从秩序角度理解该文化现象。

一、禁止祭祀

加文村布努瑶群众认为祝著节源于创世女神密洛陀的忌日。过祝著节有严格、繁琐的祭祀仪式,祭祀鬼神是节日核心内容,其中摆茶、祭祀为过节与否的衡量标准。他们有相当一部分家庭禁止在该节日祭祀,不能过祝著节。

(一)祝著节由来

相传密洛陀临死前对小儿子瑶族说:你种小米得了(成功),五月二十五日做小米酒、煮小米饭请我,我就下来跟你过节,吃饭吃肉,到二十九日回去,我吃后要保佑你们。密洛陀五月二十五日死(死对这天),二十九日送灵归天。为纪念密洛陀,于是有了祝著节。“祝著”是布努语“五二九”的谐音,是一种俗称。

(二)祭祀过节

酿酒。过节前七天开始酿酒,由家里没有配偶的老人做,因为夫妻有性生活“不干净”。用酒祭神之前不能喝酒,祭神期间夫妻不能同房。如果不酿酒,就买现成瓶装酒。

摆茶。五月二十五日这天开始祭神,在祖先神台下方摆一张四方桌,上摆三碗茶,供诸路神灵与祖先到来饮用,并用两把麻作为钱财送给神灵。三碗茶有摆一天、三天或七天三种方式,直到有肉祭祀为止。

祭祀。仪式必须由家里长辈男性主持,如已过世,则只能请同姓外人。2011年,加进屯一韦家长辈是80多岁的老太太,她丈夫已逝,请另一屯韦姓兄弟来主持仪式,不能由她儿子做。先在大门外祭请不能进家门的凶神及孤鬼野鬼。接着,到祖先神台下祭祀密洛陀、祖先等神灵。这时,要用阴阳卦卜密洛陀是否已到,如果请不来,主家这一年有可能遭遇不幸。此次请神必须用新酒,请神保佑家里猪、鸡等牲畜家禽快长快大,地里的玉米有好收成,在家及在外打工的人健康无病、平安,没有意外伤害。祭祀用的这一瓶酒,由主家喝,其他外人不能随便喝;外来的主持者,如果他家做仪式才能喝,如果不做也不能喝,否则将会死亡。最后,到房间祭两位生育女神:“米菲勒”,送子;“米嘎朵”,管孩子成长发育。祭“米嘎朵”的肉只能给家里最长者吃,其他人不能吃。拜祭这些鬼神,一方面请他们保佑,另一方面请他们不要捣乱搞鬼(吃了我的,就不要乱来)。

传说节日期间,阴间祖先回来,看看家人,并去亲戚朋友家串门,了解所有人家情况,就像出远门的亲人回家一样。祭祀之后,主家也会邀请兄弟姐妹、亲朋好友聚餐。

(三)禁止祭祀

不是所有布努瑶人家都在祝著节做仪式,并非他们没有这个传统,而是禁止祭祀,不能过节。

一个家庭按惯常摆茶祭祀,但在祭祀期间及前后几天如有人过世,死者的家庭及其后代就不会再做这个仪式,否则相同的事或病还会发生。某一蒙姓,不知祖宗中哪一代如此,几个屯的房族兄弟都不过祝著节。他们认为这是神的旨意,不适合做该仪式,谁祭祀就给谁降灾。加平屯一蒙姓人家,男主人于2008年农历五月二十二日过世,二十五日下葬,也称为“死对这天”,他家不过祝著节。加图屯罗家两堂兄弟于1985年、1991年分别有11岁、8岁的小孩于农历五月二十八日过世,直到现在他们都没有再过祝著节。2013年,花代屯一位96岁的老奶奶农历五月二十四日早上五点半过世,一个半小时后即下葬。主家说,第二天是祝著节,要尽快下葬,也不能做送灵(仪式需要一天一晚),因为祝著节送一个人过去(阴间老祖宗地),阴间(老祖宗)得到一个人了,到时又想要一个人(觉得要人容易),所以拖到六月初六才送灵。一般情况下,死后及时送灵的,这家此后也将不能再过祝著节。不能过祝著节,有几种解释:第一,神谕,此家不适合过祝著节,否则再降灾祸;第二,祖宗“要人”得寸进尺,如果再摆茶祭祀,祖宗就在家里,会造成更多死亡;第三,养鬼神,但鬼神并不保护主家,契约不实现,不再祭祀鬼神。在加文屯,许多家庭不能摆茶祭祀,也无需遵守相关禁忌(如夫妻不同房、紧闭大门等),就像过平常日子一样。过节与不过节一样普遍,这里节日气氛不浓。

二、意外与信仰

(一)祝著节与秩序

张小军教授提出“鬼文化的核心是秩序问题”,认为生命秩序(本源),追求生命的完满;心理秩序(需求),解决生命完满与恐惧问题;文化秩序(表达),完成秩序的转换;社会秩序(外延),是集体的,分化出完整的概念系统,并嵌入各种社会功能[1]。为方便论述,本文姑且把生命秩序、心理秩序划归于生活秩序。祝著节是鬼节,其中的鬼神可以监督、维持人间社会秩序,协调日常生活秩序,前者具有社会普遍性意义,后者属于微观个体家庭行为。此外,它还表现出相对平等的人神秩序及神界的权威,秩序通过这种人神关系的实践而得以转换实现。

祝著节期间,所有鬼神,包括好神、凶神、祖宗、孤魂野鬼等倾巢出动,统统进入村屯。孤魂野鬼等邪恶的东西提前三五天来到。大神好神二十五日才正式到来,进烧香的家里坐坐、看看。有一大神,带领兵马到各家各户(包括不烧香者)检查巡逻,如果哪个不老实(作恶,或犯其它禁忌),马上捆绑抓走(灵魂被带走的人将面临死亡)。有神灵向天王报告人间情况,呈送主家祭品。天王收了祭品,这个家庭就有灾除灾,有难除难。祖宗们主要是来了解子孙后代情况。人们一般不早起,不随便出门。家里大门紧闭,恐凶神恶鬼进门,请好神,隔坏鬼。节日里,人们严格按规定酿酒、摆茶、祭祀,供神检验、检查,主动与鬼神勾通,遵守相关禁忌,以求护佑。

到来的鬼神大致可以分为几批:第一批,巡查之神,捉拿邪恶之人,惩恶扬善,让人们遵守世间行为规范,维护社会秩序;第二批,神灵,接受阳间祭品,为阳间排忧解难,维持正常生活秩序;第三批,祖先神,回家探望子孙后代、亲戚友人,既惩罚行为不端的后代,也享受祭品,保佑后代;第四批,凶神、孤魂野鬼及其它恶邪的不能进家门的东西,享受祭品,之后就不再给这家添麻烦。祝著节起到一种神判、警示的作用,维持社会稳定。人们提醒自己,不能为恶,能做伤天害理的事,不能亵渎神灵,不能对祖先不敬。摆茶、祭祀,家人自己一定要干干净净。节日还能协调生活矛盾,解决困难。他们既对神灵恭敬,也照顾边缘化的野鬼,以化解生活意外。祝著节,是秩序的象征性表达。于神(鬼)界而言,一是维护社会秩序,二是享受祭品,为人们分忧解难,或不降临灾祸,三是希望得到人间的遵从或敬重(缉拿恶人与祭祀无关)。而对于人世间,人们则企图通过献祭,祈求平安、顺利,不出现意外,无天灾人祸,求得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意外破坏秩序

1. 意外为鬼神所为。科学不能消灭意外,信仰也不能消除意外。意外是实践的不确定性,尤其是死亡,它是对人们影响、伤害最大的一种实践。这种意外,是对人而言,于鬼神却是有意而为之。正如布留尔说,对原始人来说没有任何偶然的东西[2],这种思维在许多族群中都存在。祝著节期间生病,被看作是鬼神作怪,容易死亡。那么,祝著节祭祀期间发生死亡事件,更是鬼神所为。一方面,这些鬼神享受祭品没有起到保护作用,甚至伤害了主家。另一方面,这些鬼神还可能是主家烧香祭祀请来的。祝著节祭祀,有的称为“养鬼神”。不祭祀者开玩笑说:你们家养鬼(祭鬼神),有鬼(有不好的事情);我家不养鬼,没有鬼(平安顺利)。所以,祝著节期间发生死亡,有“养鬼为患”或“养鬼无用”之嫌。或者,这是鬼神界有意而为之的一种警示。

2. 人神之间平等契约关系被打破。他们认为,人神(鬼)之间是平等的交换或契约关系,鬼神靠享用人间祭品生存,人间需要鬼神护佑。当地俗话说,人爱鬼,鬼爱人(相互接受对方);人办鬼,鬼办人(相互帮助),人在鬼在。布努瑶在各种祭祀活动之前,需要打卦征求鬼神意见,鬼神同意了才能宰杀牲畜家禽祭祀,他们领了祭品就不能反悔,要为主家消灾除难。祝著节,人们在祭祀神鬼、祈求保佑的过程中遭遇灾难,说明神灵对主家并不保佑,破坏契约,人们就不再有理由进行祭祀。他们不过这个节,不相信在这个节日中神灵享受祭品之后还能保护家人,不相信恶鬼吃了之后不再搅乱。你不帮我消灾除难,甚至还降难于我,我就不再祭祀你。你不仁,我也不义。

3. 生活秩序被打乱。社会秩序与生活秩序,通过神界的权威及人神交换契约关系而实现。鬼神单方破坏契约,造成死亡,破坏生命秩序,直接打乱人们生活。死亡是人生一切事件中最有破坏性的一种[3] 83。人们对这种意外伤害总是很气愤,拒绝接受它,所以称它为意外。家人沉浸在悲痛之中,社会关系链条因此断裂,社会陷入混乱。

(三)拒绝信仰实践

1. 用信仰解释信仰,对意外进行宗教诠释。偶然事件对信仰文化的形成有着重要作用。科学能帮助人满足他的需要,但不能完全支配机遇,消灭意外,及预测自然事变中的偶然遭遇,亦不能使人类的工作都适合于实际的需要及得到可靠的成效,在这一领域中欲发生一种具有实用目的的特殊仪式活动——巫术[3] 53。意外是信仰繁衍生息的土壤。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意外受到关注的往往就是不幸,阿赞德人用巫术观念阐释不幸的事件:巫术的概念提供一种自然哲学,根据这一哲学,可以解释不幸事件之间的关系,巫术的概念也给他们提供了一种现成的、定型的对不幸事件作出反应的方式,巫术信仰还包含了一套调节阿赞德人行为的价值体系[4]。布努瑶把祝著节期间发生的死亡说成是神谕,是鬼神得寸进尺,是鬼神不讲信用打破契约,所以必须遵守神谕,或惩罚不讲信用的鬼神,不让它们得呈等,不能过节祭祀。意外发生在信仰实践过程中,属于信仰实践意外,信仰与实践发生了冲突,于是用另一信仰逻辑对它进行诠释。首先把意外置于信仰体系中,然后用信仰逻辑对它进行解释,或再解释,或重新解释。

以前,祝著节前要用小米包粽子或煮饭,在农历五月二十五日这天祭神。如果小孩看见了问要吃,大人不能拒绝,否则孩子会死亡,但不拒绝的话,小孩在祭神前吃这些东西也会死亡。过祝著节也叫“过穷”,布努瑶历史上曾以小米为主食,每当到五月份这个时候,粮食青黄不接,许多人病死、饿死,熬不过这个节日。他们把这些死亡现象与小米节日禁忌联系起来,认为是小米造成的。

在加日屯,1966年后的三五年间,一个仅有一百多人的村屯死亡达27人(男女老少皆有),其中一个家庭死掉9人,引起了恐慌。对这一现象有两种说法,一是树倒村败。山坳里一棵名叫“嘎顶”的大树倒地,刚好倒向加日屯。此后当地说,这种大树,大枝枯萎死大人,小枝枯萎死小孩,它倒向哪个方向,哪个方向就衰败;二是迁祖坟惹祸。加日屯有两人说某地有一条龙,他们把最老的祖坟迁到那里,结果这两人很快就死了,之后连续死了许多人。有神职人员解释说是祖宗在那里住得很好,就收这些人与他们去一起生活。这两种说法屯里人都认可。

许多布努瑶群众不再过祝著节,只是否认在该节日的祭祀行为或祭祀效果,并不认为这些鬼神真不能给他们带来好或坏。他们还有许多与鬼神有关的仪式,名目繁多。不过祝著节,是从另一个角度肯定信仰。一定时期内,它是信仰的方式问题而不是信仰程度深浅问题。

2. 调整信仰实践应对意外。拒绝节日信仰,对它重新解释,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上作出反应。祝著节的死亡现象,直接导致人们否认节日祭祀行为。他们认为鬼神首先打破人神契约,背信弃义,从而否认节日时神鬼协调日常生活秩序的作用,进而否认它维持社会秩序的功能,更是否认他们的权威。祝著节前做小米食物以祭神,为预防不测,大人们经常在孩子睡着之后才干这些活。最后,人们甚至不敢轻意种小米。按照习俗,种小米也必须给神先尝新,否则谁吃谁死。在可能的情况下,人们就拒绝小米,减少风险。加日屯那场灾难,使人们谈“嘎顶”色变,只要在山上看到它就砍掉,怕它长大引发灾祸,现在这种树已经极少。那个祖坟,当地人又颇费心思地用12种牲畜祭祀,把它迁回原地。此外,据说有一罗姓神职人员在过祝著节时受请挨家挨户帮别人做仪式,没有及时回家祭神,家人因为太饿先吃小米而全部死亡。他认为自己为鬼神做事,他们竟然没放过他家,就诅咒说:罗家谁再做神职人员谁就死!以后,罗姓的神职人员不能主持祝著节仪式,且大多不得善终,越来越少。拒绝过祝著节,是认为死亡是祭祀无效或祭祀本身造成,所以不再祭祀。

人们对信仰说“不”,是建立在人神之间相对平等的基础之上。人可以不怕鬼神,因为他们之间有契约,而且人们有对付邪恶的办法,甚至鬼怕恶人(厉害的人)。2013年祝著节,笔者在路上突然肚痛难忍,吓坏两位同行大嫂,她们认为是被不干净缠上的原因,赶紧驱邪,念咒语,语气特别凶狠,说只有这样才能吓走凶邪。当鬼神对人不好时,人也可以对鬼神不好,双方是相互的。不过祝著节,是鬼神做初一(让死亡发生),人做十五(不祭祀)。

3. “不能过节”是宗教禁忌。当信仰实践中出现意外时,人们甚至会放弃部分行为。在人与神秘力量和神圣对象的关系上,体现为对自己行为上的限制和禁戒规定,就是宗教禁忌[5],即是信仰中“不能做什么”。不能过祝著节也是一种宗教禁忌。弗雷泽定义禁忌是一种消极巫术。事实上全部或绝大部分禁忌的原则似乎只是“交感巫术”的相似律与接触律的特殊应用……根据规则必然得到一定的结果,如果某种特定行为后果将是不愉快的和危险的,就要很小心地不要那样行动,以免承受后果……积极巫术或法术的目的在于获得一个希望得到的结果,消极的巫术或禁忌的目的则在于避免不希望得到的结果[6]。当遇到意外,就在实践上对与此有关的某些行为或现象说“不”,在交感律的作用下,通过阻断原来的“相似律”或“接确律”发挥作用,使其规则失效,或者建立新的“相似律”或“接触律”内容,从而消除意外,这是布努瑶信仰实践中解决意外的惯用方式。除祝著节外,布努瑶做家鬼(祭家神)仪式,进行到第二天早上时要在地上摆九个碗祭凶神恶鬼,如果此时主家有人倒地身亡,他们以后也不能再做这项内容。

信仰实践中出现意外,用一种信仰逻辑解释另一种信仰现象,然后修改、调整,甚至取消实践行为,这种宗教禁忌是当地应对意外的一种行为方式。在传统社会里,宗教禁忌既是文化模式与社会秩序的内容,又是其手段,它以强制的或潜移默化的方式,将人的观念与言行纳入历史和社会的轨道之中[7]。信仰与禁忌都表述秩序,禁忌还是秩序的工具,以一种强制性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三、信仰、实践与秩序

信仰影响社会实践,维持秩序。人们相信神灵,平时不作恶,与人为善,遵守相关习俗禁忌,规矩做人;节日期间夫妻不同房,严格按要求祭祀鬼神,不乱出门等,认为这样就能得到神灵庇佑,社会就会安定,生活就能顺利,无意外发生。节日中,社会实践忠实于信仰,反映信仰,强化信仰,使生活井然有序。

实践反作用于信仰,当实践中出现意外时,甚至会冲击信仰。实践不仅展示信仰,也塑造信仰,具有主观能动性。当信仰实践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信仰与实践发生冲突,破坏秩序时,人们会对信仰进行重新解释,并在实践行动中调整、修改,甚至拒绝祭祀直接否定信仰,以图恢复秩序,这时信仰形式或信仰内容会受到影响。不过祝著节的布努瑶民众,没有了祭祀仪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对祝著节文化内涵、表征所知越来越少。当个别家庭发展为家族时,意外的个案就演变成集体性,它可能会对信仰形成强烈的冲击。信仰与仪式是宗教构成的两个基本内容,甚至许多人类学认为仪式比信仰更重要,当仪式丧失,秩序转移的工具消失,各种秩序在信仰中的表述也将受到制约,信仰文化的发展受到限制。小米禁忌容易造成死亡,成为小米文化基本消失殆尽的原因之一。因为“嘎顶”树倒或树枝枯萎会有死亡发生,人们的砍伐使该树种在加日屯基本消失,相关的文化也有可能只成为神话传说。罗姓忌讳做神职人员,这一姓氏布努瑶在传统文化的传承上相当脆弱。当地还有一种忌讳,法术厉害的麽公(神职人员)后代将会受损(无男性后代)或自身不得善终,一些神职人员不敢学这些法术,他们认为这是法术失传的重要原因。这些都是为了让悲剧不再发生,恢复生活秩序。祝著节文化,在加文村已相当微弱,节日可有可无,不过节的基本不知如何祭祀。不能过祝著节的禁忌,源于节日的神圣性,但实施者却采用愤而弃之或敬而远之的方式,把神圣对象置于世俗地位,客观的结果是去除它的神圣性,最终弱化了信仰文化。布努瑶的宗教观念中,以“是否可能有用”或者“是否可能有害”为是否进行信仰祭祀的判断标准。在此,关键的是这种信仰是否维持了秩序,或有可能损害秩序。

信仰与实践在秩序中达到统一。当实践与信仰互相支持、强化时,共同一致维护各种秩序。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原来的某种秩序遭到破坏,实践调整行为,对信仰进行重新解释,甚至创造新的信仰规则,来恢复受损的秩序。信仰维护社会普遍意义上的秩序,实践的目标是协调个体日常生活秩序。围绕着不同秩序的维护、损坏、恢复,信仰与实践在动态的过程中互相形塑。

[参考文献]

[1] 张小军.驯鬼年代:鬼与节的文化生态学思考[J].民俗研究,2013(1).

[2](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M].丁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66.

[3](英)马凌诺斯基.文化论[M].费孝通,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4](英)埃文思·普里查德.阿赞德人的巫术、神谕和魔法[M].覃俐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08.

[5]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252.

[6](英)詹·乔·弗雷泽.金枝[M].徐育新,汪培基,张泽石,译.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31.

[7] 金泽.宗教人类学导论[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241.

责任编辑:何文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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