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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陋的鸿沟”无法跨越?

时间:2022-06-09 15:21:01  浏览次数:

摘 要:莱辛在《论圣灵与大能的证明》一文中提出“丑陋的鸿沟”这一划分历史真理与理性真理的著名意象。通过对莱辛这一论证的重构和对其中重要概念的辨析,并集合克尔凯郭尔、卡尔·巴特、麦克尔森等后世哲学家对此命题的论述,可以发现莱辛对这一意象背后隐藏的重大宗教哲学问题的回答。

关键词:莱辛;历史真理;理性真理;理性与信仰

作者简介:刘苏丹,女,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从事西方哲学、宗教哲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B51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5)05-0041-08

1777年在莱马卢斯的残篇引起的争论[1](P214-232)正如火如荼的时候,莱辛发表了一篇短文《论圣灵和大能的证明》(Über den Beweis des Geistes und der Kraft),在此文中他提出“偶然的历史真理永远不可能成为必然的理性真理的证明”[2](P69)这一著名的观点,并把这两种真理之间的不可推论性比喻为“丑陋的鸿沟”(der garstige breite Graben)[3](P55)。英文版莱辛哲学文选的编者Hey Chadwick认为,该文是现代宗教史上少数逻辑模糊却有着重大意义的文章。[3](P31)

一、该文本的来源和内容

《论圣灵与大能的证明》一文写于“残篇之争”的早期,是为了反驳舒曼(Johann Daniel Schumann)站在正统派路德宗立场上对残篇的攻击。莱辛于1777年发表的一批“残篇”中有一篇题为“能被所有人相信的启示是不可能的”,在这篇短文中,佚名作者认为特殊启示(即奇迹、预言的实现和耶稣复活等建立在某些特殊历史事件之上的启示)在时间和地域上有局限性,因此不能被所有时代、所有地方的所有人理解接受。舒曼的反驳针对这一点,诉诸早期教父奥利金关于“圣灵”与“大能”的权威论点1,说基督教真理可以通过预言的实现和奇迹的发生来证实,以此给基督教真理提供历史的证据。莱辛针锋相对地使用了奥利金文本中的“圣灵与大能”(Geist und Kraft)这一短语为标题,撰文揭示正统派路德宗这种证明的缺陷和困难。

莱辛的论证首先区分了对预言和奇迹的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关于已实现的预言的记载并非已实现的预言本身;关于奇迹的记载并非奇迹本身。这些在我眼前实现的预言、在我眼前发生的奇迹,本来是直接起作用的。那些关于已实现的预言和奇迹的记载,则应通过媒介起作用,而媒介恰恰夺去了预言和奇迹的一切力量。”[2](P66)莱辛认为,由于他所处时代和预言奇迹发生的时代有一千多年的时间间隔,奇迹已经一落成为对奇迹的记载,这些间接的记录就不能像当时发生的奇迹本身一样令人信服。

接着莱辛又指出:“既然历史的真理不可能得到直观的证明,也就没有什么东西能通过历史的真理来直观地证明。”[2](P67)人们将完全不同的一些东西加在历史真理之上,但历史真理却根本无权成为这些东西的确证。因此,即便耶稣复活是历史事实,也无法推出“耶稣是神的儿子”这样的结论。“同一类别的真理,完全可以自然的相互推论。然而,若从上述历史真理跳入完全另一类真理,并要求我据此改造自己所有的形而上学和道德观念;若由于我提不出可信的证据来反对基督复活,就强求我改变对神的本质的基本认识”[2](P68),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跨越。1由此,莱辛提出自己无法跨越历史事实与理性真理之间这个“丑陋的、巨大的鸿沟”。

在短文的最后一部分,也是以往莱辛研究者们忽视的一部分,莱辛解释了为什么他要指出这个丑陋的鸿沟。他强调自己只否认用奇迹来证实基督教真理的行为,并不否认基督教真理本身。他把基督教真理比喻为人类理智所走的正道两旁结出的果实,预言和奇迹则是关于这些果实是如何种出来的传说。“其实这些传说是真是假与我何干?重要的是,果实非常好。”[2](P69)由此可见,莱辛认为,即便无法跨越这个鸿沟,也不影响自己对基督教真理的认识。

二、莱辛论证的原创性

综观全文,莱辛的论述有这样三个层次:一是关于奇迹的历史记载的可靠性;二是历史事实与理性真理之间的逻辑对立;三是真正的宗教真理的属性。本文将从这三个层面分别考察莱辛论证的原创性。

首先,莱辛关于圣经中的预言和奇迹的讨论与休谟在《人类理智研究》(1748)第十章“论奇迹”中的论证十分相似。

在“论奇迹”中,休谟把经验论原则应用到奇迹问题的讨论上,反驳了通过特殊事件和体验(即奇迹)来论证基督教合理性的做法。[4](P96-116)首先,他给出了对奇迹的一个精确的定义:“奇迹就是借神的某种特殊意志或某种无形作用的干涉对自然规律的破坏。”他认为这一定义说明奇迹本身就包含着对其自身的反驳。因为任何一件奇迹都必定有一条自然规律与之相反,否则它就称不上是奇迹。既然奇迹的定义就是对自然规律的破坏,那它就是以自然规律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存在自然规律,才谈得上对自然规律的破坏。而自然规律却正是奇迹直接而充分的反驳。只有当奇迹的证据比自然规律的证据更加充分、有力时,奇迹才会是可信的。休谟总结说:“因此,我们可以确立如下一个准则:任何人类提供的证据都没有充分的力量去证明一个奇迹,使它成为任何宗教体系的一个正当基础。”[4](P112)2

在“论奇迹”的最后,休谟将他之前所做的论证直接运用到基督教上。按照本章开头休谟谈到的原则来考察,《圣经》要能被我们信奉,它的造假必须比它所记载的奇迹更加怪异和不可想象。然而,如果按照理性来考察《圣经》中记载的奇迹,我们就会发现这些记载是由一个愚昧野蛮的民族提供给我们的,它们的写作年代离发生年代有一段距离,记录的事情大多是满足人类好奇心的神异之事,都是对自然规律的违背。

显然休谟也与莱辛一样指出了奇迹的荒谬不可信,也都认为这种荒谬性是由于奇迹没有经验证据作为基础,因此不能成为信仰的基础和证明。所不同的是,莱辛的论证明确地指出奇迹和对奇迹的记载是两个不同的东西,而休谟虽然通过给奇迹下定义的方式单独讨论了奇迹本身的属性,接着却转而论证“奇迹的证据”、“奇迹的见证”、“关于奇迹的传说”是如何不可靠,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已经是在讨论另一个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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