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需要NGO
时间:2022-06-09 16:35:03 浏览次数:次
公共领域的行动者和主角应该是人,公共生活的主人也应该是充满激情的公民,正是这些公共领域才赋予了公民本身应该有的权利。权利本身就是自由,因此只有当人参与进政治权利时,共享管理的权利才使得人们能对抗彼此的自私和狭隘
当下中国社会所面临的问题,从个人层面而言,是我们每个人所面临的焦虑和不安,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言,是彼此之间冷漠,缺乏信任。现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功能缺失的社会,随着单位制和计划管制的逐步瓦解,许多必要的中层组织才刚刚开始在中国社会出现。
这些新型的社会组织如何发展,却已经成为一个热门的议题,然而,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一直被搁置,也是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的问题:我们为什么需要NGO。
NGO这个词的本意指的是“非政府组织”,即自愿自发、独立于政府,旨在提供社会服务或倡导某项公共政策的组织。这个简单的定义,正勾勒出NGO组织的意义。
在一个正常运作的社会中存在一个公共域(public sphere),是由介于政府和个人之间的各类组织构成的,如商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它们是广义上的NGO,独立于政府的权力架构,又涉入公共事务范围。NGO之于一个社会的意义,就如市场机制之于经济。
已经有很多人讨论过中国NGO面临的制度困境,这个问题不仅仅是我们目前所面对的,事实上,当我们仔细阅读托克维尔的文章时,不难发现在任何一个转型社会中,这样的问题都无法回避。
人性的普遍法则
托克维尔自身所设想的美好的国家、变动的社会,无论从地理因素还是法律,乃至宗教信仰和道德习俗层面,最终都是通过塑造这样一个国家中的人民来实现塑造一个良性制度和政体。在托克维尔的时代,人们面对的是贵族阶层渐渐消亡,平等理念不断扩展,资本主义经济逐渐取代封建领主制的经济社会,农业渐渐向工业转移,商业社会的兴起、美德的衰落,用他的原话说就是:“大量人口转移的发生,和与之相对应的文明进步。人们离开了犁转向了梭子和铁锤;他们从茅草屋搬到了工厂作坊。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服从着治理组织化社会增长的恒久铁律。人们既不能够赋予这些活动一个目的,也不能对人类可改善性上强加限制。”
而与此同时,宗教信仰这个曾经最统一的社会秩序,在整个欧洲经历了一场解体,由此,个体的人所遭受到的伤害和异化,远远比制度、政体的变化更为深远,但这一变化却又常常被人们忽视。
人性有一个普遍的法则,是经济学家常说的“自利”或“自保”。自保本身是人本性使然,却通过社会交往和官僚体制,建立起拥有绝对主权的“利维坦”。卢梭看到,这个转变的社会中出现了“中产阶级”,这个群体正在用一种夸张而扭曲的“自保”来塑造着现代社会—人人彼此冷漠、相互隔离、贪婪和唯利是图。
此外,托克维尔也谈到了在他自己所处的时代中人们身上最常见的一种毛病,就是焦虑和精神的不安以及抱怨,这也正是现代性和当下转型社会中最明显的表征。
在托克维尔看来,人为制度和政体塑造,也应当承担一些公共责任。当我们回到政治哲学的传统中时,就知道亚里士多德早就指出,城邦是一种政治共同体,城邦的出现依赖于人类生活的发展,在这个共同体中,人们的生活应该是自给自足的。而脱离了城邦生活的人,不是神就是野兽,因为城邦生活中最为重要的是在于参与政治。
托克维尔曾经对他的表姐做过一段有趣的评论,他认为表姐是个善良的女人,但可惜她却不是个好公民,因为她只关注于哀叹自身的命运,而对国家政治漠不关心,这个女人尽管十分善良纯洁,但精神却有些狭隘,心也很冷漠,只为自身和丈夫儿女而活,对其他一切则丝毫不会关心,人际关系的冷漠将人与人之间隔成层层壁垒,人们形成了一个个只关注自己利益的小圈子,而不去参与到整个社会的生活之中。
感受到的是整个社会对公共观念的漠然,那是这个时代的一种明显的倾向,即人人都越来越关注自身的利益,这就正中那些窃国谋私利者的下怀。这种冷漠使得人们对于信仰和美德也不会有丝毫的尊重,托克维尔担心在不久的将来,人们就会因此而付出代价。这种代价就是,当人不再关心他人、并且当思想和道德习俗不再为制度提供可供的滋养实质时,制度就会变得苍白无力。
人们对公共生活的态度漠然到一个地步,使他们自己渐渐丧失各种权利,将自己的自由和未来拱手让出,给那些操权弄术的政客。
在给密尔的一封信之中,托克维尔说到法国这个民族时,他说,许多法国人即使是热爱和平,他们的出发点也不再是公共利益,而是对于物质的享乐和心灵的软弱。这个时代最大的病症就是道德习俗的弱化、精神的败坏、趣味的庸俗,这也是未来最为危险的光景——为了安逸而牺牲荣耀,为了卑微而牺牲伟大——这也是大部分资产阶级的特征。
不可缺失的公共生活
人的确是一种政治动物,当他没有参与公共生活时,人就会堕落为野兽。当人们不再关心时事时,当Bourgeois的生活逐渐成为这个社会的道德习俗时,这样的人之精神和思想就缺失了信仰,没有了政治激情,所剩下的只是对于舒适生活的向往。
在托克维尔看来,这是一种非常顽强且排他的却又异常温驯的感情,只要使他们感受到满足,任何政体都可以适应这种感情,这样就导致绝对政府篡夺上帝的位子,来塑造这个社会的人,强夺人们的自由和尊严。
托克维尔的观念中有一点不同于柏拉图,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试图建立一个理想的城邦来得到正义,而托克维尔是希望通过公共生活来得到人的自由和尊严。
在他看来,公共生活首先就是人们之间要相互接触,当没有任何形式的集会时,就没有公共域可供人们交流彼此之间的感情和思想,此时,社会的道德习俗也就会趋向极端和败落。托克维尔对两次动荡的大革命的研究,其实是一直在证明着他的这种判断。
一旦缺失了公共生活,人们彼此之间就被分隔,最后就只能导致社会中出现一个“绝对政府”(absolute government),1789年大革命前的法国就是这样的光景。
托克维尔说,“在这样一个人们不再被因种族、阶级、行会或者家庭彼此维系的社会中,他们所关注的仅仅只是自身的利益,所考虑的只是退缩到一个狭隘的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圈子中的东西,这里所有公共的善(public good)都被扼杀。此时,社会制度完全不能与这种趋势相抗衡,反而使其势不可挡。因为它剥夺了所有公民共享的热情、人们彼此间所有的需要、所有必要性的理解,以及所有一起行动的机会。可以这么说,它将人们限制在私人生活之中。人已经走向了孤立状态;现在,这样的独裁体制却使其更为巩固。他们彼此间的感情曾经冷漠;现在专制已经将其冻为坚冰。”
在一个这样的社会之中,没有什么是固定不变的,所有人都会害怕在社会中地位下降,或都在试图跻身上流,他们被这种激情无休止地驱使着。美德已经不在,因为公共生活已经全然丧失。托克维尔不由得感慨地说,只有钱财成了社会阶级的主要标志和区分,中产阶级那种不惜一切渴求变富的心态,他们的商业嗜好、物质索取的激情,以及他们追求舒适和物质享受的道德习俗,自然地成就了这个体制,也被这个体制更为强化。
这样的社会也是我们所熟悉的社会。当我们问“中国社会的出路何在”时,要知道托克维尔也问过同样的问题。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托克维尔把社会分成了三种,第一种是民众开化而能够自治的社会,如美国。
第二种社会模式是,处于社会权力之外的力量(政府)作用于社会,迫使它向特定的方向前行。这指的是集权政府治理的社会。
第三种社会模式就是,社会的权力被分割,(政府)介于社会之内和之外,如英国和法国。政府退出对公共领域的管制,才能使个人力量得到发展,让每个人都学会独立思想和负责任地行动,而不依靠社会之外的力量。
这样一来,人会成为“公民”,他的内心也会坚强,心胸也会宽广。
哈贝马斯对国家和社会也给出了相似的一种区分:他认为,从18世纪开始,在国家(state)和社会的这样一个基本背景之下,公共空间(public sphere)也从私人领域(private realm)中分离出来,在公共主权(public authority)的空间和私人领域之间是公共空间,存在于政治领域、文学界和城镇(town)之中,哈贝马斯似乎还是延续了托克维尔这样的思路。
公共领域的行动者和主角应该是人,公共生活的主人也应该是充满激情的公民,正是这些公共领域才赋予了公民本身应该有的权利。权利本身就是自由,因此只有当人参与进政治权利时,共享管理的权利才使得人们能对抗彼此的自私和狭隘。
在托克维尔看来,公民精神和政治权利的实施是不可分割的,权利的比例有多大,公民的数量也就相应有多大。权利本身也是最好的教育公民的工具,托克维尔记录道,在美国,越早赋予公民政治权利的州,其治理也就越好。托克维尔正是看到了权力集中或分散所塑造出来的两种不同的观念和人。在法国,没有什么公共利益将不同等级的人联系在一起,政府权力更加趋于集中,奴性远比强制更能使人依附于权力,甚至在挣脱这些权力的支配之后,这些制度所给予和养成的错误的观念、误入歧途的习惯,和那些邪恶的倾向,仍旧是人们生命中的重轭,这导致他们不能建立一个真正自由的政体。
在一些没有公共生活的国家,人们可能会认为参与公共生活是浪费自己的时间,但是却远远忽视了公共生活之于人本身的意义。
参与政治生活,本身就是一种乐趣——这在美国人的生活中非常明显,这是一种激情的释放,将其扩展到市民社会中,就会成为一种保障自由的习惯,也许一开始的时候,公共事务会因为公民的参与而杂乱无章,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公共事务本身给予人的尊严和训练远远胜过专制带来的效率,并且这样的社会其繁荣和活跃远远不是被财富所能衡量的。
人与人之间不应该是孤立的荒岛,而应该是一个城邦共同体。正如约翰·邓恩诗中写的:“没有哪个人是一座孤岛,自身就已完整;每个人都是构成大陆的一块,是汪洋的一部分;如果海水将其中的一坨冲走,欧洲就会少一些,冲走的无论是一片海岬,还是你或者你哪个朋友的哪片庄园也都如此;任何人的死亡都会将我消减,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因此,不必差人去打听丧钟为谁而鸣;它,为你而鸣。”
当下中国很多转型期的社会问题,都需要拥有“本地知识”的“本色”NGO来发挥作用。
所谓“本色”,指的是NGO回归它本来的定义,即独立于权力和营利考虑的公民自发组织,其意义不单单在于解决问题,更深远的意义是重建美德。
李晋为原加尔文神学院神学研究生;马丽为美国康奈尔大学社会学博士,现任加尔文学院Paul Hey 政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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