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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哲学思维方法研究

时间:2022-06-09 18:35:03  浏览次数:

摘要: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顺利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必须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思维方法,用系统的、联系的方法指导依法治国,运用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关系原理推进依法治国,并实现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依法治国;哲学思维方法;治理现代化

一、以系统的、联系的方法指导依法治国

法治是平衡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调节社会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法治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方式,法治与五位一体布局的渗透融合、贯通是完善我国各方面制度、体制机制的最有效手段,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思维方法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深刻运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内在一致的。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来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法治为保障的经济制度和体制运行方式的统一,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处理好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的关系,需要通过法治确定市场主体的权利、地位、市场规则、政府职能权责。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破除我国在党政、政企、政社关系中存在的体制机制弊端,只能通过法治得到解决。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法治深刻把握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党的建设规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完善制度、促进和谐的必然要求。在现代社会治理条件下,只有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最有效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是普遍联系的,用系统的、有机联系的观点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基本观点之一。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从依法治国内在关联的三个层面科学规划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布局。法治国家是推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前提,包含了科学立法、公正司法、法治环境、依法执政等环节,是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保障。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力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政府的依法行政体现出来,政府是在党的领导下,对国家事务、经济社会发展行使管理权的主导力量。法治社会建设是培育法治文化、群众法治意识、倡导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依法治国的各层面、各个环节都需要以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为基础,只有得到群众拥护的法治才是真正的法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这一总目标,《决定》提出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加强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律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的建设,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法治社会、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五大体系和六大任务贯穿了涵盖了依法治国的各环节、各方面,体现了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和方法、手段的有机统一,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以法治理念统筹发展大局、平衡利益关系、解决社会矛盾,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体现。

二、从实际出发,运用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关系原理推进依法治国

客观实际是认识和实践发生的起点,从实际出发,研究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进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基本理论之一,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植根于实际,一切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调查研究我国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分析发展中存在问题的现状、原因及根源,建立完善符合中国发展实际的法治模式。从我国实际出发,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发挥法治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平衡、调节、规范作用,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以人为本的内在价值取向。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的培育指引、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是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关系原理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运用。党员、干部应成为自觉学法、尊法、守法,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的典范,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中必须时刻牢记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敬畏法治,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力量,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社会环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的法治精神是准确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精神,法治精神是推动党的执政、政府行政、社会建设等方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有效动力,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三、坚持党的领导与以人为本的有机统一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坚持党的领导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障。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党对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的领导既体现为方针政策、战略选择等政治方向引导、也具体体现在领导立法、公平执法、公正司法、守法的具体环节。从大政方针的领导方面,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统筹全局、协调各方,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项制度影响法治建设的总布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面对新的考验和风险,我们党必须善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法治理念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也是推动依法治国的主体力量。法治文化、法治精神的培育基础在于民众、引领作用在于先进的执政党,以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认同,这是改变传统政治治理结构、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上层建筑的发展完善决定于经济基础,归根结底决定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法治体系的建立、完善植根于人民群众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事务的主体权利,人民通过其先锋队组织-中国共产党依法行使参与、监督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各环节的权利,人民群众对法治的参与度、支持认可度是衡量现代法治的根本标准。

[参考文献]

[1]胡鞍钢,等.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2]郑言,李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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