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词美学》连载(九):流行是歌词美的社会选择
时间:2022-06-16 10:00:02 浏览次数:次
一、社会选择是歌词流行的重要因素
流行是审美趣味变迁的社会心理现象。“流行”是一个动词,也是一个比喻,说的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现象。它指在周围社会情境下,在他人或人群的影响下,一些人在个人心理上的主观感觉和审美趣味等发生变化的心理现象。“流行”都是有源头的,起初是尚未被主流社会和大众普遍认可的新生事物,经过某些特殊的途径引起某些群体或有影响力的人的注意,后来大多数人开始关注它、了解它、使用它,从而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有一种人是“流行”的领潮者,带动和改变着流行的潮流;有一种人是赶潮者,永远跟在流行的潮流后面跟风、模仿,缺乏创造。“流行”往往有一定的时间周期,一定的地区范围和一定数量的人群范围。
影响“流行”的社会环境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有一个对新文艺、新观念、新技术持宽容、鼓励和尊重态度的社会氛围;二是有发达的传播媒介、健全的商业网络和权威人士的参加,这样可以扩大流行的范围并加快流行传播的速度。流行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作用。其积极的方面是:可以满足人们的需要,维持心理平衡;可以促进社会不断出现新事物、新观念,从而促进社会进步,使社会保持良好秩序和活力。其消极的方面是,会使一些人为了追求标新立异而不能坚持审美的内涵,容易陷入盲目的追随和模仿,片面追求流行还容易造成盲目的炫耀性消费,这些应加以积极引导,使之健康发展。
从社会学角度看,流行是社会选择的结果。一定时期社会生活中的某一行业流行什么,是由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情况以及人们社会心理、审美趣味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如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戏剧市场不景气,观众大大减少,大众娱乐流行的是进入读图时代的电视、电影、动漫作品,以及进入网络时代的网络游戏、MP3、MP4,进入造星时代的流行歌曲演唱比赛、“超女”“超男”选拔、达人秀、模特比赛、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赛事等等。
从审美的角度看,流行是人们在审美疲劳后审美趣味变迁的结果。最明显的例子是在歌曲欣赏与创作方面,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音乐家创作出了许多脍炙人口、被广为传唱的歌曲,但是,这些歌曲的风格与当时香港、台湾流行的歌曲风格差别甚大,所以,上世纪80年代初,当邓丽君演唱的轻柔而温馨的歌曲传入大陆的时候,给人以十分清新的审美感觉,大受欢迎。这就是审美趣味变迁的结果。某一种美的艺术发展到一定时期达到了创作高峰后,就往往成为一种范式固定下来,而这种美的艺术人们欣赏久了容易产生审美疲劳,这时也就是另一种新的艺术形式产生与流行的最佳时机。对于一门艺术来说,流行和经典是不同的,一时流行的不一定能成为经典,经典能传之久远,却不一定流行于一时。流行的往往是别具一格的,也可能是合乎当时情理的,但是如果运用艺术标准综合衡量,再经过历史长河的淘洗,却不一定能够成为经典。文艺经典,是历代文艺作品中长存在大众记忆中的那一部分,它垂范后世,它不一定流行,却比流行更为久远。
二、审美趣味受生理园素和社会因素制约
趣味是人类审美感知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一种真实的审美愉悦。趣味产生的原因,是生命的内在冲动,真实的趣味是一个人审美感知的内在需求的表现,是来自生命冲动的内在选择。它表达的是生命的一种自信和激情。任何不能调动你的审美积极性、唤醒你的审美感受并从而产生审美愉悦的审美活动,都不能产生美感,也就不能产生审美趣味。
趣味有真实的趣味和虚假的趣味之分。真实的趣味是人生命的内在冲动、激情,虚假的趣味是为了附庸风雅、追赶时尚的趣味。在时尚欲望等外力作用下,人们去追逐自己并不喜欢的东西,就是虚假趣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裤管下端突然宽大的“喇叭裤”自香港向内地流行起来,有些人并不是真正觉得好看,而是看见别人穿了,自己必须跟着穿才能被别人视为新潮一类,这就是虚假趣味。
趣味的标准,长期以来没有定论,影响了它作为一个批评术语的科学性与准确性。英国的大卫·休谟(1711-1776)认为造成人们的趣味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审美个体的心理结构、内部官能及心灵的感受各不相同,同一事物可以激起各种不同的反应;二是人们的年龄和气质不同,也会造成审美趣味的不同;三是人们想象力的敏感程度不同,也可以造成趣味的差异;四是来自个体外部的原因,如各人生活的时代(如审美风尚)、社会环境(如文化传统)以及宗教信仰,都会对他的审美趣味产生影响。这说明了审美趣味的形成受到生理因素的制约,而不完全是社会影响的产物。法国史达尔夫人(1766-1817)首开了社会学美学的先河,并运用“趣味”对文学进行比较,提出社会环境对文学的影响。她认为不同民族的艺术趣味存在差异,同一民族不同时代的艺术趣味也存在差异,艺术趣味受时代风尚、地理环境、政治制度、宗教信仰、哲学思想、文化传统等的影响。法国文学理论家丹纳(1828-1893)认为决定趣味有三要素:种族、环境、时代。他认为正是这三大要素,产生了文学、艺术、宗教、社会和经济等一切文明形态以及建立在其上的道德状态。19世纪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诞生以来,对美学研究也产生了巨大影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法国学者布迪厄在社会学视野中对趣味所进行的分析。法国学者布迪厄在《区分》中说:“每种趣味都可以组织和分隔社会中的人。作为与某一特定阶级存在之条件相联系的产物,趣味组织者所有那些在相同条件下产生的人们,同时也把他们和其他人区分开来。趣味是以一种本质的方式来对人进行区分的。”在阶级社会里,每一阶级的成员都通过趣味的选择来表明自己与其他阶级之间的关系和距离。
综上所述,影响审美趣味形成的原因,既有生理和心理方面的因素,也有社会建构方面的因素。
看看文艺评奖,就可以知道它是怎样受社会选择的。各种文艺评奖,都是评奖主办者所制定的审美趣味的体现。当一个文艺领导部门为了某种目的举办评奖时,都是先从制定趣味标准人手的。这个趣味标准,体现了主办者的利益和导向。正如美国美学家哈拉普所说的:趣味是阶级斗争的晴雨表。“艺术也是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可以成为一种社会力量而影响社会运动。任何一个时期的艺术作品都包含着它所支持的那个阶级的审美趣味,所以它可以对巩固一个阶级的思想或者对动摇一个阶级的信仰发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一个阶级的意识最敏感地表现于它的趣味,趣味的变更就反映出了那个阶级的需要。”(范玉吉著《审美趣味的变迁》第15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版)每一次歌曲评奖虽然主办方希望评选出的歌曲易于记忆、易于传唱,希望能够流行起来,但是,获奖歌曲是否流行却并不一定。因为获奖作品符合的是评奖活动评委的审美趣味,而歌曲的流行必须符合广大听众的审美趣味,只有评委的趣味同广大听众的趣味一致了,评出来的作品才有流行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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