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篇)纪检监察关于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分析主题调研报告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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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7篇)纪检监察关于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分析主题调研报告汇编,供大家参考。
纪检监察关于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分析主题调研报告汇编
(7篇)
目录
1.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形势与对策分析报告2
2.关于如何发现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思考与研究7
3.关于当前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13
4.关于当前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17
5.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的调研报告21
6.关于如何规范开展信访举报工作的思考与对策26
7.关于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现状、问题及建议32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形势与对策分析报告
一、总体情况
xx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辖x个乡镇x个街道,xx个村委会,xx个社区(其中x个城市社区),最远的乡镇距离县城xx公里,不同地区,群众的思想意识和文化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特别是当下经济社会的发展面临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产业结构调整趋缓,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当前,随着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如何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据统计,xxxx年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xxx件,其中:上级转办xxx件,同比增长xxx.x%,本级受理xxx件,同比下降x.x%;
重复举报xxx件,同比增长xxx.x%;
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xx件,同比增长xx.x%。从举报方式分类来看,来信xxx件,占总数xx.x%;
来访xx件,占总数x.x%;
来电x件,占总数x.x%;
网络举报xxx件,占总数xx.x%,其他(快递、邮箱)x件,占总数x.x%。从被举报人员职级分类来看:农村xxx件,占总数xx.x%,乡科级xx件,一般干部x件,事业单位xx件,其他xx件;
按属地转办分类数据为:乡镇街道xxx件(其中匡远街道xxx件;
狗街镇xx件,北古城镇xx件,耿家营xxx件,其他三个乡镇xx件),占总数xx.x%,转机关各室、纪工委xx件,转各委办局xx件。从以上数据来看,我县xxxx年信访举报呈现六大特点。一是总量保持高位运行。二是重复、越级信访较多,崇上现象突出。三是网络举报已成为信访举报的主要方式。四是信访举报不属实情形占比过大。五是信访举报内容反映村级问题占比较大。六是信访反映对象集中,主要反映的是单位一把手,在农村主要反映的是村干部。
二、形势分析
20xx年我县信访工作将呈现五大趋势:
一是信访问题仍然尖锐复杂。从20xx年重复上访和上级转办信访件的增速来看信访突出问题依然尖锐复杂,重访占比过大,信访矛盾仍然比较集中。
二是历史遗留问题与新增信访矛盾相互叠加,矛盾激化风险加大。20xx年,xx县持续加快发展步伐,一系列重大项目的实施都会带来新的信访矛盾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重复叠加,信访矛盾的冰冻层不断加厚,化解难度不断加大。
三是重复信访、越级信访以及群体信访现象不断增多。部分信访群众诉求过高,难以有效满足,部分信访受理人员处理失当,部分信访群众盲目“信上不信下”“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使得重复信访、越级信访、群体性上访不断增多。
四是涉及农村干部的问题依然占比较重。举报内容大多涉及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用补偿及村组干部作风等问题,这些问题短期时间内难以杜绝,还将继续成为xx信访举报的“重灾区”。
五是失地农民可能诱发社会的不稳定。当前的城镇化发展衍生了新的社会矛盾,因征地而成为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农不农,居不居”的现象日益明显,若失地农民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将会影响到县域的社会稳定。
三、对策建议
1.健全宣传教育机制,规范信访举报。一要积极开展信访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按照“分级管理,归口办理”的原则,促进建设有序、规范、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和集体访;
二是加强干部的作风建设和思想品德教育,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通过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面向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广大领导干部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2.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精准把握线索处理。健全和完善畅通群众诉求联动机制,加强上下级、各部门之间的纵向联动和横向协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形成解决群众诉求的合力。对信访举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快速分流办理,严格把握办结时限,对交办、转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跟踪督办,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既对尚未违纪,但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又对有违纪行为尚未违法的党员干部及时处理,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定期检查是否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方式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要求答复举报人的,督促尽快办理,确保交办举报件去向清楚、处理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建立“双向承诺”制度。纪检部门在受理职能范围内的举报时,要向举报人讲明处理举报问题的程序,作出“两项承诺”:一是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对举报人实行保护;
二是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举报人也要向受理机关作出“两项承诺”:一是办理期间不再越级或多头上访;
二是在组织调查时提供真实情况,配合组织调查。给受理者戴上了“紧箍咒”,让举报者吃上“定心丸”,避免了举报的随意性和无序性。
4.建立干部“下访”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正当利益。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到基层,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
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5.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合理诉求。在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诉求渠道的基础上,拓宽信访举报诉求渠道,健全和完善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推进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四级联动”工作,加强上下级、各部门之间的纵向联动和横向协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形成解决群众诉求的合力。通过机制联动、信息联动、办理联动,使畅通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形成常态化。
6.聚焦信访举报办理,突出主责主业。围绕监督执纪问责,集中精力受理和处理好信访举报,加大对乡镇信访工作的培训指导,对乡镇部委办局热点、难点信访件的跟综督促,提高信访件办理的针对性、时效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任务,聚集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对信访举报情况的分析研判,重点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涉及地方党政一把手的问题进行分析,从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代表性、综合性问题,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监督执纪问责,集中精力受理和处理好对党员、党组织以及村组干部等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为领导决策和纪律审查提供线索支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源头防范。把内部监督与上级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做到既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又积极探索治本之策,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群众上访,特别是越级访和群体访。加大事前监督力度,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开展监督活动,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关于如何发现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思考与研究
●一信置于眼前,办信人不能被举报人主观叙述的各种表象迷惑,不能受这样那样的情绪感染,不能为所谓的巨额贿金数字局限,而应该让自己的思维触角穿过信进入人的世界,从人的需求与欲望、权力与资本、生产方式与交易方式的更高维度上把握问题实质,抽象、归纳、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封信打开,信就与我们照面,成为我们感觉思考研判的对象。但仅仅读取字面内容,难以拎出有价值的问题。办信人要做的,首先是去蔽,把隐藏在信中的问题趟开,使问题当面而立。需要我们用逻辑推理的办法,请信中的人、事、物“出场”,请与之相关的人、事、物“出场”,以丰富信的内容,尽可能还原信的全貌,进而发现问题。
信访举报“拟办意见”,属“方寸之地”的“腾挪”,对信访举报件的后续处置起到引领作用。实践中,应注重把信放到政治经济社会大背景下加以考察,在问题摘要后,以三言两语点出价值意义,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更好地发挥信访举报的独特作用。
方法一信书结合法
书是信的统率,信是书的注脚。办信人不读书、不知理,不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会像井底之蛙一样,无法全面把握每封信的价值。我们坚持用***总书记对xx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办信实践,养成读书时想到信、读信中想到书的读书办信习惯,做到信书同读,用信中的鲜活内容深化和拓展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用书中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去丈量信的意义价值。每次***总书记对xx工作作出批示或指示时,我们都结合办信实际,反复研讨,梳理重点,融会贯通,使***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见信办信时自觉用讲话精神去衡量、考校,自觉把信中的具体问题放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分析。这好比站在泰山顶上观森林,生态一览无余,意义了然于心,从而改变过去对信中反映的问题线索就事论事、一叶障目的粗浅和片面认识,准确揭示其中蕴含的意义价值。信书同读使下里巴人站在阳春白雪中,既深化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又把对信的认识从过去的狭隘中解放出来,注意力被聚焦到意义上,具体的办信工作成为意义的渐次展开。
方法二提高站位法
办信人要离开老生常谈,把群众的反映用精炼的语言标识出来、揭示出来,进入本真认识的境界。高明的办信人会使自己读信后形成的判断——真问题、真线索、真信息立起来,三言两语,意义跃然纸上,震撼力穿透纸背。这种称之为“史诗拟办”的上乘功夫,其要在观点的提炼与表达。一要善于用势。提高政治站位,为政治为信息观点命名,没有政治高度的观点很难站住脚。二是不止于信。依靠信又超越信,通过综合判断,推导出新认识,仅此一句,截断众流,把认识引到一个新的高度,引到与真理、与诗意、与美最接近的地方。三是美其之美。观点并不是办信人头脑中产生的,观点的原产地是信,办信人只是把观点从信中抽象出来、翻译过来,美之以服,用领导在意的语言表达,二次“创作”使它同时具有朴素美与质地美,既不脱离实际,又符合伟大斗争的需要。
方法三深入本质法
信访举报办的是信、着眼的是人——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做的是人的工作。一信置于眼前,办信人不能被举报人主观叙述的各种表象迷惑,不能受这样那样的情绪感染,不能为所谓的巨额贿金数字局限,而应该让自己的思维触角穿过信进入人的世界,从人的需求与欲望、权力与资本、生产方式与交易方式的更高维度上把握问题实质,抽象、归纳、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问题的具体表现和不同特点,着眼有利于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有利于把监督挺在前面,有利于把纪律挺在前面,有利于对干部负责、对群众负责,在意义和价值上做出提示性判断,提出适当意见建议供领导参考。
方法四关联对比法
一个办信人的办信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政策理论水平。孤立、静止地看一封信,信的价值就被窄化。当把此信与自己的经验知识对接,与周围环境因素建立联系时,这封信的价值就被放大了,此信中的信息在与其他信息交互中被放大、点亮,有价值的信息就容易被发现和捕捉。有三种关联可助甄别发现有价值的信息:一是信信关联,将正在办的此信反映的问题与过去办的彼信反映的问题进行关联对比发现真信息;
二是信人关联,将此信里主要被反映人的问题与有关他的其他信息进行关联对比发现真信息;
三是里外关联,将信里反映的主要问题与监督审查、巡视巡察、大信访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信外相关情况数据关联对比发现真问题真线索真信息。
方法五当机立断法
大多数举报信并非一事一举报,反映的问题往往散多杂乱,办信人容易陷入其中难寻头绪。如何于散多杂乱中发现有价值信息,关键要能断:一断“殊”。把散多杂乱问题中重大的、崭新的、异常的、特别的、存疑的现象点出来以引起领导重视。二断“要”。化繁为简,抓住主要矛盾,以此为主线把散多杂乱问题串起来表达,把领导最关切的问题用一两句话点出来。三断“隐”。一些举报信,表面上讲“A”,实质可能隐藏了“B”。这种有意无意的隐藏,需要我们睁开慧眼去发现,揭示隐藏在散多杂乱现象中的隐性问题,对于决策层的参考特别是提前深化对问题的认识、深化标本兼治和提高治理水平,都有着重要意义。
方法六捕捉民意法
重视听取群众意见是我们党做工作的优良传统,依靠群众是我们党领导反腐败的重要经验。群众信访举报中,往往存在大量反映人民群众心声的话语,有的批评建议不乏真知灼见。民意民智是全面从严治党以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宝贵资源,在过去片面强调服务办案的狭隘办信思维下,民智资源往往被忽视、被浪费。群众的呼声哭声心声,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焦点难点痛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办信人要站在新时代的高度,把对信的认识从狭隘中解放出来,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挖掘信的价值,将人民群众的心声及时表达出来、传递上去,特别要注意挖掘提供思路方法的、提出纠偏意见的、表达期盼愿意的、反映特殊要求的。让每封信中的民意民智得到应有尊重,让群众的正确意见能够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正能量。
方法七小中见大法
魔鬼就在细节里。群众在举报信中叙述与描绘的细节具有很高的价值,忽视典型细节就是忽视价值。办信人应当紧盯五类典型细节进行抽象,由小及大点出问题的价值。一是量的典型细节。对于超出常识的数量,比如反映一个镇的会计做假账贪污几百万元,一条村公路修了十年都未通之类,就可以考虑从落实主体责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提示。二是质的典型细节。比如,反映金融企业存在大量体外违规操作现象,就可以从金融安全的高度进行提示。三是程度的典型细节。比如,群众反映干部要求扶贫对象借牛照相作假骗取扶贫资金,干部从网上抄学习体会抄成外省的,等等,异常程度反映问题的严重性与深刻性。四是时间的典型细节。最新近的时间、党日活动等特殊时间节点发生的违纪问题,具有典型意义。五是空间的典型细节。在特殊环境、特殊地点发生的问题,宜揪住不放,提出具体拟办建议。
方法八就信推演法
一封信打开,信就与我们照面,成为我们感觉思考研判的对象。但仅仅读取纸面内容,难以拎出有价值的问题。办信人要做的,首先是去蔽,把隐藏在信中的问题趟开,使问题当面而立。需要我们用逻辑推理的办法,请信中的人、事、物“出场”,请与之相关的人、事、物“出场”,以丰富信的内容,尽可能还原信的全貌。比如信形成之前相关背景的情境状况、举报人写信时心理活动轨迹与环境变化以及各种可能性,等等。只有将这一切通过推理“可视化”展现后,才能在读信中见到信中没有、人所不见的真信息。如此读信办信的过程,就是人与信、主体与客体对立统一的过程,人的思想与信的情况交互融合,形成新的判断、新的知识,并且通过具有现场感的语言表达,增强拟办意见的真实性和感染力。
关于当前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信访举报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依靠群众,获取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的主要途径之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案件、揭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和第一道工序。在当前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发展的特殊时期,如何进一步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有效揭露腐败,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信多投,造成举报内容泄密。少数举报人为了引起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加快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理落实,把相同内容的信访举报材料投递到多位领导、多个部门,容易造成案件线索泄密,人为地增加了核实腐败内容的难度。
2.匿名举报,限制案件线索拓展。有些举报人由于受条件限制,对举报内容写得不够准确、全面;
有些举报人虽然掌握了被举报人的违纪违法事实,但文字表达能力有限,信中反映的内容条理不清或缺乏调查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又无法与匿名举报人取得联系,给所反映问题的核实处理带来许多困难。
3.举报内容不实,干扰正常核查工作。有些举报人为了引起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视,把怀疑、推测的情节,道听途说的内容当成事实举报,或夸大举报数额、虚构一些情节,更有些举报人动机不纯,捏造事实,干扰了正常的信访举报工作。
4.办案力量不足,新知识运用不够。当前违法违纪人员的手段狡诈、方式多样,办案人员在信访举报案件的核实处理中,不断碰到新情况、新问题,涉及新领域,这就要求办案人员既要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办案技巧,又要有知识的更新和经验的积累,给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增加了难度。
二、进一步发挥信访主渠道揭露腐败的方法探析
如何从繁杂的信访举报中获取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要对举报内容、举报人、被举报人等诸多要素综合考虑,认真分析。
一要抓住举报的关键问题。首先分析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是否合乎情理和逻辑,判断举报问题存在的可能性。其次要抓住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关键问题和能够决定成案的关键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成案的可能性和查办价值。再次对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地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用有关法律和党纪条规去衡量、鉴别。
二要摸清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从信访举报的形式上分析,如果来人来访、署名举报,一般反映的内容比较真实,线索较清,因为举报人敢于亮出身份和真实姓名,说明举报人对所举报的问题的真实性敢于负责,对于他们反映的情况要予以足够的重视,优先开展调查。如果是匿名举报的,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对反映的内容、人物、时间、地点,一应俱全且具体违纪线索清晰的举报开展重点调查。如果举报人与被举报人是直接的上下级关系,如举报人是单位会计、办公室人员或班子成员等,举报线索是从实际工作中发现的,真实程度比较高,此类可作为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突破口。
三要弄清举报的动机。举报动机一般分为义愤、心理不平和报复陷害三种。出于义愤动机的举报人本着对党和政府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的义愤,把了解和掌握的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以示伸张正义,惩治腐败,此类举报属实率较高。出于心理不平动机的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关系密切,或与违法违纪行为有一定联系,只因分得利益不均而心理失衡;
或因害怕越陷越深而有所醒悟;
或因其他原因产生个人恩怨,这其中尽管会有报复的因素,但举报的线索也较真实。出于报复陷害动机的举报人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或与被举报人发生矛盾,关系对立,蓄意捏造,歪曲事实进行举报,以此达到个人险恶用心,此类举报多是虚假的。
四要分清被举报人所处的地位和条件。要从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分析被举报人与违纪违法行为之间的联系,从而判断被举报人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另外,还要从被举报人所在单位风气的好坏,综合分析举报线索的可靠程度。
五要区分新旧举报线索的异同点。目前,以高科技违法违纪现象愈来愈多,手段更为多样化,案件线索复杂,导致举报线索不够具体,为此,要将新旧线索进行对比,找出两者之间的异同点,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从而推断出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和成案价值。
六要加强信访队伍建设。一方面要构筑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信访大格局,营造一个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信访环境,形成覆盖县、乡、村、组的“金字塔”式四级信访网络体系。特别是当前涉农问题一直是信访举报的热点,处理不当最易引发集体上访和恶性事件,因此,行政村必须设立专职“信访员”。另一方面,要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当前,大多数信访工作人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对纪检信访举报业务知识知之甚少。随着当前违纪案件新呈现的隐蔽性、复杂性等特点,要求从事纪检信访工作的同志要业务过硬,多谋善断。因此,加强业务培训也就成当务之急,特别是要重点指导基层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信访监督、信访分析、信息报送等相关制度。
关于当前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是党和政府接受群众监察的重要方式,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打击腐败分子、惩处腐败行为的重要案源渠道。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各种深层矛盾逐步显露,信访举报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一、存在问题:
(一)认识难到位。一是领导不够重视,认为信访工作是“软件”,难以建“政绩”,没有经济工作实在;
二是存在“厌战”情绪,特别是一些多年从事信访举报工作的人员,对做群众工作难以耐心,反映的问题难解决就灰心。压信不办,拖案不查,办信不到位的问题时有发生,能拖就拖,能躲就躲,甚至“多见不怪”;
三是部门利益明显,群众反映的问题少会触及到各方利益的调整,部门有时总会强调“政策”不允许或难以解决。
(二)初核难成案。一是匿名举报多虽然实施鼓励实名举报以来,实名举报信件有所上升,但匿名举报量仍居高不下。这给初查或查案工作带来很多困难。调查人员很难继续得到举报人支持,很难核实举报内容,很难掌握详细的违纪线索,甚至无法及时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
三是善于举报少。一些较有价值的举报由于举报人对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条规的一些具体规定不熟悉,对违纪问题的发生、情节表述含糊,在查办中必须找到举报人对举报材料进行深入挖掘才能使问题比较清晰,致使一些可能立案的线索难于下决心立即着手查处;
三是线索质量低。目前的举报线索,除少部分反映的问题有可查性外,大部分是看到、听到的一些表面现象或个人猜测,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导致线索存查。四是惩处措施软。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影响,对反映或查出的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部分领导认为在自己的地盘出现问题总是不光彩的事,怕影响地方形象,影响政绩难升迁,影响关系丢选票,更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或从保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如果给予处分,会影响他们的政治前程,因而采取能教育则教育,能内部解决则内部解决的“软法”处理,致使一些案件线索“胎死腹中”。
(三)分析难深入。信访信息分析现在大多数为动态报道,满足于表面工作“交帐”,特点分析、原因分析、趋势分析、对策分析缺乏有深度、有力度的信访信息。同时信访信息开发综合利用程度不高,信息传递方式落后。
二、解决对策:
(一)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目标。一是提高认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保证党内外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对党政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显。各级党政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增强落实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明确责任。要制定责任分工、考核办法、责任追究等具体规定。三是加强督查,纪检监察机关要经常督促检查,保证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提高信访初核成案率。目前着重抓:一是深化信访举报宣传。当前,群众举报内容的类型一般集中在贪污、受贿等几种违纪违法行为,群众对这些违纪违法的了解各有不同,但共同点是对违纪行为的认识不深入、不明确,导致举报内容笼统、模糊。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的党纪法规宣传中,突出介绍这些违纪行为的特点,增强群众分辩意识,减少错告,防止诬告,提高信访举报质量。同时通过宣传,着力提高群众的举报热情,让群众意识到只有依靠他们的举报,沉渣才会浮出水面,腐败分子才会受到正义的惩处。同时要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教育和引导群众依纪依法进行信访举报,让群众懂法、知法,使群众不仅敢于举报,而且善于举报;
二是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信访问题要优先受理、优先办结、优先回告,权力机关制定奖励有功人员的地方性法规,开拓或明确奖励举报基金的渠道,把奖励举报工作纳入依法实施的轨道。三是实行信访“双向承诺”,信访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对要求办理的相关事项和办理期限向来访群众作出承诺,来访人员也要对其信访活动的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三)提高信访信息效能性。通过加强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注重归纳和提炼一个方面、一个部门存在的规律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以及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做到对信访信息的全面情况定期反映,倾向性问题综合反映,重要问题专题反映,苗头性问题及时反映,使信访信息发挥其在宏观控制上的重要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的调研报告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要紧盯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
日前,xx省平湖市纪委监委就如何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深入调研,认真总结提炼实践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能力的方式方法,力求“精准”提高监督执纪水平。
调研着重分析了信访举报工作实践中存在制约监督精准性的三方面问题。一是匿名举报信访量较大。目前仍有大量信访人因心存顾虑,以匿名形式发邮件,电话来访也大多不愿透露姓名或联系方式。也有一些信访人为了个人恩怨或利益,捕风捉影、诬告他人,多次反复写匿名举报信件。调查显示,近年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各类匿名举报占信访总量xx.x%。二是业务范围外信访居高不下。纪检监察机关在得到群众信任的同时,也让部分群众产生误解,认为只要纪委介入,很多问题就能解决,导致部分群众一有问题就到纪委反映。监委的成立,更是让不少群众认为现在的纪检监察机关什么都能管,有事就到纪委反映的情况明显增加。调查显示,近年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业务范围外信访件占信访总量xx.x%。三是内部流转机制还需细化。当信访件作为问题线索进行移送后,相关处置科室往往不能及时将研判结果和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信访室,造成办信逾期无法按时了结等问题。信访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之间流转、研判等机制还需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细化。
该市在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提升监督精准性的思考。
在“规范化”中把好问题“收集关”
优化一体化信访举报平台。不断优化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在相关网站、微信平台开通“一键举报”功能,方便干部群众反映问题。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对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明确市纪委各室为首问责任单位,不得推诿扯皮,及时按照信访举报件办理流程进行处置。
严格一个归口受理制度。明确信访室是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的唯一“入口”,两委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收到的信访举报,一律转信访室归口受理。要求基层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将收到的信访举报每月按时报送信访室,由信访室统一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与此同时,建立与公安、法院、检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做好问题线索的有效传递和及时互通。
建立一本信访工作台账。在接访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来访登记、接访记录,确保来访、来电记录登记,举报受理、阅批、流转、办理等过程实施全程电脑录入与纸质办理同步进行,对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办理程序和相关证据材料严格审核,切实做好信访件受理、登记、阅批、交办、调查、了结归档全过程“痕迹化”管理。
在“精细化”中把好问题“研判关”
明晰“四种情形”,实施苗头分析,开展谈话函询。强化抓早抓小、提醒警示,经过初步分析研判,对属于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大胆运用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处置,在实践中逐步形成谈话函询的四种情形: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过于笼统,不具备可查性的;
反映个人勤政效能方面问题的;
反映一般性、苗头性问题的;
反映问题需要了解、提醒或澄清的,实施谈话函询。
紧盯“四类问题”,实施集体研判,查处违纪案件。对反映权钱交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六项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等“四类”重点问题,强化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定期召开纪委书记专题会议,经过集体研判确定的问题线索,纳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作为重要案件线索进行管理。
紧贴热点难点,实施专题分析,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集中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为监督执纪以及推动中心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在“标准化”中把好问题“调查关”
交办任务“细”。在集体研判的基础上,实施一信一方案、一信一交办,下发《信访举报事项交办单》要做到“四明确”:明确调查主体(视情由基层党委(党组)、基层纪检组织、委局职能科室、成立联合调查组办理)、调查时限(原则上一个月内)、调查内容(反映问题一个不漏)和调查方式(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
催办督办“紧”。强化快查快办、及时处置,对每一件信访举报件明确办理时限,限时上报结果。视情下发《信访事项跟踪单》,实施“四个必催”:超时办理未说明原因的、规定时限内未报结果的、实名举报件结果未反馈信访人的、应该了结未了结的。同时,两次催办、督办未果的,视情由市纪委分管副书记、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处置把关“严”。各纪检监察室通过电话督办、现场指导、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实施“四个回头看”:看问题调查清不清、处置方式对不对、整改措施实不实、责任追究严不严。
“综合施策”发挥主渠道作用
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知识的宣传,宣传实名举报的方法程序和奖励制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同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行政复议等方式,向有关部门理性表达诉求,逐步减少业务范围外信访量和重复访等。
提升分析研判能力。从事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干部,要熟练掌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政策法规文件,要善于从信访举报包括匿名信访中发现、辨别有价值的案件信息,既要从信访件中发现反映党员干部个体的问题,及时移送案管部门;
又要看到党员干部所在地区、系统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切实做好问题信息专报工作。
促进办信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程,细化信访受理、预判、审核、登记、流转、调查、处理、反馈、查结、归档等环节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专项督办台账,所有转送件分流后立即纳入台账进行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对超期未办结、退回补充或重办的,多次超期未结或“挂账”较多、办理质量较差的,定期通报,严肃问责。
关于如何规范开展信访举报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从《工作规则》具体规定来看,各级信访部门在落实过程中,应着重把握好第六条(“实行分级负责制”)、第七条(“谁主管谁负责”)相关原则,以及第十二条(“归口受理”)的相关规定。
重视并处理好三对关系
信访举报工作在纪检工作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体现了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又体现了党内监督、专责监督;
既要维护群众利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又要捍卫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从信访举报工作实际出发,贯彻落实《工作规则》,要认真对待和处理好三对关系。
信访举报与问题线索的关系
信访举报与问题线索具有本质的区别,同时又有不可割裂的联系。信访举报可以转化为问题线索,但不是所有的信访举报都是问题线索;
信访举报是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但不是全部。两者的责任主体、工作对象、政策依据、目的要求不一样,如果在具体工作中不能很好厘清两者的关系,就会出问题甚至带来严重后果。因此,在落实《工作规则》中,一方面要分清楚,在某个方面、某个环节,面对的是哪一类问题线索,并依据相应的法规制度明确对应的工作措施、标准要求等;
另一方面,要把信访举报工作和问题线索处置或者说执纪审查工作统筹兼顾起来,有机衔接。
群众与纪检机关之间的关系
这其实就是外和内的关系。群众是党外监督的主体,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群众通过参与信访举报,就将其党外监督的范围和触角延伸到党内监督上来了。也就是说,在处理群众信访举报中,纪检机关既要受到党内法规制度的约束,也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制约。实践中,纪检机关特别是基层纪检机关成为群众信访举报对象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贯彻落实《工作规则》,既要突出纪检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也要把群众对纪检机关的监督考虑进去。
上下级纪检机关之间的关系
实际上,在信访举报工作中,上级纪委的监督制约作用十分明显。比如,上级纪委可以通过检查、督促转送件的办理,发现下级纪委在处置问题线索上存在的问题,倒逼下级纪委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能力;
通过审核交办件办理结果,检验下级纪委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和效果,甚至通过直接核查,对下级纪委监督执纪权力形成监督制约。落实《工作规则》,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严密的制度笼子,必须拧紧上级纪委通过信访举报工作开展监督制约这一环。
准确理解《工作规则》有关信访举报具体规定
从《工作规则》的具体规定来看,涉及信访部门的主要是把握和落实好第六条、第七条,即关于监督执纪“实行分级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及第十二条“归口受理”的相关规定。但在实践中不能仅仅局限于明文规定的内容,还要把没有作出规定但符合基本要求、主要精神,反映实际情况的内容考虑进去,才能真正把《工作规则》落实好,发挥预期效应。
归口受理信访举报
《工作规则》规定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此外,20xx年,中央纪委在部署建设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系统时曾明确提出,将作风举报受理工作纳入信访举报信息系统,由信访举报部门统一受理。因此,在中央纪委将党风政风监督平台纳入信访举报信息系统后,各省要及时将作风举报的受理工作一并纳入,达到“一个口子进入”的要求。
统一接收问题
《工作规则》规定的是信访部门“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但没有提到上级转办、交办件的接收问题。各地在落实当中,建议将上级纪委转送、交办的信访件也由信访部门统一接收。此外,同级巡视巡察机构接收的群众信访举报该如何处理?建议除涉及省管或市管干部的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同级纪委案管部门或党委组织部门外,其余全部转交所巡视巡察的党组织限期办理。
信访反映问题线索的移送、转送问题
《工作规则》规定信访部门“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需要明确,即对问题线索的认定问题。同一封群众来信,信访部门和案管部门可能会在是否属于问题线索上产生分歧,导致工作的延误和偏差。为防止出现此类问题,各地在落实过程中,建议在程序上增加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审定的环节,即“分类摘要报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此外,也要明确,对不属于本级纪检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应按照归口受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信访部门统一报送上级纪检机关或转送下级纪检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比如,涉及省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中非省管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应归口转派驻该省国资委纪检组处理;
涉及高校中非省管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应归口转派驻该省教育厅等纪检组或各市纪委处理。
信访举报办理情况或结果反馈
按照规定,群众信访举报必须“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尤其是群众实名举报或上级交办要求报告结果的,必须按要求反馈或报告办理结果。就省级纪委来讲,目前的做法是由承办部门向举报人反馈,并告知信访室备案;
对上级交办件,则由信访室汇总办理情况后统一上报中央纪委信访室。按照《工作规则》规定,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及结果由案管室汇总、核对。为保证工作顺畅有序,在落实《工作规则》过程中,应进一步明确:属于信访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分办意见并移送承办部门后,同时将分办情况告知信访部门;
承办部门将问题线索按程序办结后,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信访举报人,并将反馈情况通报信访部门;
建立信访举报处置工作定期核对机制,建立信访举报移送台账,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有关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结果,与信访部门核对、销账。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对于该问题,按照各级纪检机关目前的做法,是由信访室汇总各纪检监察室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形成综合意见统一回复。《工作规则》施行后,各执纪审查部门不再负责日常监督。有关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一般应由案管室汇总后形成意见反馈信访室,信访室汇总执纪监督、案管和审理等部门意见后,形成有关人员的党风廉政意见,统一回复。
线索处置的问题
以省级纪检机关为例,信访室主要承担了四项工作:一是对指向省管干部但无具体姓名和单位职务的信访反映进行信访核实;
二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行为的信访反映作出应急处置;
三是筛选重要问题线索向下级纪检机构交办;
四是归口管理信访监督工作。这些工作是信访部门的重要职责和受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信访监督最主要的抓手就是信访约谈函询工作,《工作规则》明确由具体承办部门负责,各地在落实过程中,应将包括哪些承办部门进一步研究确认,并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要求,着力在及时报告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分析研判、督促整改上下功夫,以充分发挥“联系群众广泛、开展监督全面、发现问题及时”的独特优势,有效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和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
关于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现状、问题及建议
根据六安市纪委监委要求,围绕“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这一课题,结合驻在的舒城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就当前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工作现状、问题及建议,以及如何发挥驻的优势,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充分依靠驻在法院党员干警加强监督工作,略陈管见。
一、现状与成因
20xx年x月-20xx年x月两年半期间,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共受理信访举报xx件。其中反映裁判不公xx件(占xx.x%),反映执行问题x件(占xx.x%),反映程序违法x件(占xx.x%),反映法律文书低级错误x件(占x.x%),反映态度问题x件(占x.x%),反映廉洁问题x件(占x.x%),反映徇私枉法x件(占xx.x%),不属法院管辖x件(占x.x%)。市中院转xx件(占xx.x%),县纪委监委转xx件(占xx.x%),县委政法委转x件(占x.x%),邮寄x件(占xx.x%),举报专网转x件(占x.x%),来电x件(占x.x%),来访(举报)x件(占x.x%)。由此可见:
(一)涉纪信访举报比重较小。反映违纪问题总体趋少、比重较小。20xx年x月-20xx年x月两年半期间,反映廉洁问题x件(占信访举报x.x%)。其中:x件经查不实,已答复举报人;
x件给予党内警告x人,延长预备期x年处理x人;
x件立案审查,已移送审理。反映徇私枉法x件(占信访举报xx.x%),经查均不实。
究其原因:一是强化了廉政教育。树牢“廉政建设抓不好,其他工作等于零”的理念,通过法规常学、开会常讲、警示片常看、微课常开、廉话常谈、节点常抓、制度常查等,前移预防关口。二是强化了制度建设。20xx年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机关D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xx年将最高法监察局《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手册》印发人手一册。三是强化了司法监督。坚持随案向每一位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随时了解案件承办部门、承办人是否存在办案“三同”、接受吃请、作风粗暴等问题。四是强化了审务督察。坚持把审务督察作为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由原先每月督察一次,改为现在领导轮流带班“两周一察一通报”、重大事项“一事一察一通报”。督察整改情况皆纳入部门和干警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五是强化了巡视、巡察整改。20xx年以来相继有省委第x巡视组、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组、中央扫黑除恶第xx督导组来舒城巡视督导,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来法院巡察。一些违纪问题相继暴露,特别是一些存量问题在20xx年陆续受到查处,形成了有力震慑,有效遏制了增量。
(二)涉法涉诉信访举报较为集中。20xx年x月-20xx年x月两年半期间,涉法涉诉信访举报占xx.x%(约占七成)。其中:反映裁判不公共xx件(占xx.x%),反映执行问题x件(占xx.x%),反映程序违法x件(占xx.x%)。
究其原因:一是绝大多数信访人对判决结果不服,认为法院处理不公,或认为执行违法、执行不力,继而认为程序违法。二是部分信访人担心承办法官偏袒对方当事人,诉讼程序尚未结束便上访施压。个别信访人把信访作为干预司法的一种施压手段,或运用网络媒体进行炒作,夸大其词混淆视听,企图“闹中取利”。三是极个别信访人认为上诉成本过高,通过“信访不信法”表达诉求,就同一问题逢巡视、巡察必信、必访,连其亲属都不堪其扰、防不胜防。有些信访人还采取电话骚扰、暗地录音、当面死缠、到处恐吓等非正常方式试图满足其诉求,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上级转办占比较大。20xx年x月-20xx年x月两年半期间,上级下转派驻机构共xx件(其中市中院转xx件、县纪委监委转xx件、县委政法委转x件),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xx.x%(约占x/x)。
究其原因:一是一些信访人因为对信访举报的程序不了解,加之“信官不信法”的思想根深蒂固,以为领导级别越高,批示解决问题越快。二是20xx年、20xx年,上级相继巡视、巡察,也成了信访举报集中爆发期。三是法院立案庭(信访办)成为日常分流信访举报的主渠道。如近两年半期间法院立案庭(信访办)就受理各类涉法涉诉信访xxx件(含省委巡视组交办xx件、派驻机构转xx件),其中直接受理xx件(占xx%)。四是法院职能的专业性决定了外部监督的局限性,派驻机构自行发现线索少成为派驻监督的短板。
(四)反映工作作风问题不容小觑。20xx年x月-20xx年x月两年半期间,反映法院工作人员工作作风问题xx件(其中反映法律文书低级错误x件、反映态度问题x件、反映廉洁问题x件、反映徇私枉法x件),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xx.x%(约占x/x)。虽占比不算大,但危害不可低估。
究其原因:一是个别裁判文书存在明显低级错误,反映出个别法官工作作风不严谨、工作态度不扎实、职业能力有欠缺。二是极少数法官、执行员态度粗暴、语言生硬、解答问题缺乏耐心,让当事人认为有倾向性,伤害了群众感情,使矛盾激化,导致本不该信访的信访。三是个别法院工作人员自律不严,违反廉洁纪律,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背离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初心使命,对法院“双提升”工作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矛盾与问题
当前,驻法院纪检监察工作面临双重叠加的工作压力。一方面,随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人们对司法需求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法院案件呈“井喷式”增长(如舒城县法院每年案件递增约xxxx件,到20xx年将逾xxxxx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下矛盾纠纷化解难度也日益加大,法院干警往往处于各种对立冲突的风口浪尖,使人民法院履职的标准更严、强度更大、空间更广、风险也更高,人民法院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着更多新的任务和挑战。另一方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在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不断提升的同时,信访举报数量也成倍增长。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第一道关口的派驻机构,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责任心不强,是引发信访举报的根源。少数法官调查案情、审查证据等方面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有时甚至张冠李戴,导致认定事实错误或造成不良后果,引发信访;
有的法律文书出现低级错误,被当事人“挑刺”拍照“找茬出气”而信访;
还有的是由于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卷宗材料未及时入卷归档,当事人便怀疑法官故意损毁卷宗材料“偏袒对方”而信访。
(二)少数案件办理质量不高,是引发信访举报的关键。由于法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案件确实存在瑕疵,特别是因为法官没有对判决结果进行充分的说理,判后答疑的力度和有效性不足,个别法官就案办案,忽视案件的社会效果,不追求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致使当事人心存芥蒂,对判决结果不满,认为法院裁判不公,引发信访举报。
(三)个别法官司法作风不良,是引发信访举报的重点。少数法官存在“官本位”思想,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对待当事人不热情,甚至冷硬横推,当事人感受不到必要的司法人文关怀,从而对法官品行产生怀疑,质疑法官所作出裁判的公正性。
(四)极个别法官司法不廉,是引发信访举报的导火索。一些当事人为谋不当利益,在案件审理期间,对主办法官是百般利诱、千方“围猎”。一旦未达到自己的预期,就会和盘托出,多头告发。更有极少数法官存在接受当事人吃请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当事人或者其他群众对法院产生信任危机,一旦自身没有胜诉,就可能引发信访举报。
(五)主体责任没有压到“神经末梢”,是引发信访举报的深层因素。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小不够,有的党组成员法律意识强,但纪律意识相对淡薄,对越往后执纪越严、动辄则咎的形势不够敏感。对“长”字号职责(抓业务建设)较为专心,对党内职务(抓党风廉政建设)往往不够上心,抓业务、抓作风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对分管部门干警违反“三个规定”“五个严禁”等情形不敢监管、不善监管、不会监管。对落实司法责任制,如何有效防范审判执行权力运行风险,尚缺乏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审判、执行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因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或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执行结果错误,没有严格执行《xx省高级人民法院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法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和纪律责任等等,导致少数干警“八小时内”失职失责、“八小时外”与当事人不正当接触交往等问题频发。
(六)派驻监督聚焦群众关切不够,是加强群众监督的薄弱环节。派驻机构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少。日常审务督察,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审务评议工作,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反映。随案发放的《廉政监督卡》回访的不多,且回访形式单一,隐秘性问题不能及时发现。个别信访件的处置缺乏深入调查,处置不够及时、到位。从纪律角度对审判工作、审判权力运行同步和实时监督不够,监督触角不够深入。
(七)内部监督存在缺陷和弊端,是加强群众监督的现实课题。重事后监督,轻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法院内部监督,对审前、事中监督缺行之有效的手段,监督重点侧重于事后监督,如对生效的判决裁定按照错案对违法审判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作为事后救济措施的监督虽然可以纠正正效的错案,但其作用存在局限性,不能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重视对案件的结果监督轻视程序管理。案多人少,从事监督工作人员的人更少,加之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使得审判、执行有些环节出现了监督真空、全凭法官自律,缺乏有效制约手段。
三、意见和建议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审判执行工作的“反光镜”、法院政治生态的“晴雨表”、党员干警遵纪守法的“观察哨”,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也出现了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纪律处分与过错追责并用的情形,迫切需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发挥派驻“探头”作用,推进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党员群众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共同发力。
(一)强化法院内部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由于法院职能所具有的专业性,使得法院的外部监督有很大的局限性,相应的有熟悉业务、反映迅速特点的内部监督就成为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监督体系的基础,其作用能否充分发挥,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一是发挥党员、干警监督主体作用。完善优化“信、访、网、电”全方位受理体系,一体受理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激发党员干警监督正能量,引导依法有序监督、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营造党员、干警监督的良好环境,保障党员、干警行使监督权利。“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二是发挥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前哨”作用。组织机关党委、10个党支部纪检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发挥纪检委员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联络员、信息员的“四员”作用,构建宣传教育、联席会议与研讨、监督检查、风险防控四个上下联动机制,提升纪检委员的监督工作实效,使位不空悬、职不空转、责不虚化。三是发挥制度的治理效能。从严格审判、执行责任入手,建立完备的审判、执行工作责任体系,如《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追究错案责任实施细则》等,用责任机制管理和监督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权和责的高度统一。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五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为抓手,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管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
(二)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淬炼铁军本色。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信访举报工作。一是政治过硬。对党绝对忠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生命线,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点。信访举报工作较为敏感,信访举报干部掌握大量涉案信息,在忠诚和保密方面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二是本领高强。要加强对监督执纪问责业务的学习,主动地思考和研究业务,熟练掌握纪律、法律和政策,着力提高问题线索发现能力、分析研判能力、检举控告处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本领。
(三)建立甄别排查机制,突出主责主业。针对人民群众多把涉诉问题当做法官违纪违法问题反映到纪检监察部门,大量涉诉信访涌入派驻机构,严重挤占纪检监察工作时间,导致真正的违纪违法信访得不到及时处理的问题。明确纪内与纪外区分标准,严格甄别违纪违法信访和涉法涉诉信访,加强对纪检监察范围内问题的定性把握,将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举报,转交驻在法院立案庭(信访办)等主责部门办理。上级机关在批转类似的信访举报件时,也应照此分流。以促进派驻机构把精力和重点放在对职责范围内的违反党纪政务行为展开初步核实与纪律审查上,确保聚焦主责主业的同时,又防止问题线索遗漏、流失。
(四)建立逐案研判机制,规范线索处置。针对一些信访举报件是属于涉法涉诉还是属于反映违纪违法界限模糊,或者虽未反映具体违纪违法线索,但所涉案件背后可能存在其他违纪违法情况的信访件,要通过开展初步调查,并结合对具体案件的分析研判,从不正常的审判、执行工作背后研判是否有违纪违法问题。对反映业务范围外问题的,在坚持不受理、不协调、不通报的同时,要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如实、有序、有效举报,提高举报质量。对业务范围内外交织的问题,在严守职责边界的同时,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做到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防止简单粗暴、一推了之。
(五)建立评审评查机制,促进司法规范。将信访举报的处置和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相结合,通过对信访举报所涉案件的评审评查,强化对审判、执行等具体业务工作的监督,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促进司法公正。一方面,对信访举报研判发现所涉案件的判决、裁定结果和执行行为可能存在明显不当但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建议法院审管办提请法官专业会议评审,专业会议按照有关程序评审后及时将评审意见报送驻院纪检监察组。另一方面,对信访举报件涉及在审、在执的案件,抄送给相关业务部门,将其列入司法监督检查的重点。
(六)建立反馈建议机制,深化成果运用。树立“大数据”思维,把信访举报作为法院政治生态的“晴雨表”、党员干警遵纪守法的“观察哨”,通过分析研判信访举报,精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函,深化成果运用。如20xx年,通过研判信访举报发现群众对执行干警有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的行为反映较为集中和强烈,向县法院党组提出强化执行监督、有效规范干警出差办案的建议,县法院出台了《关于严禁办案人员与当事人“三同”的暂行规定》。20xx年初,针对信访举报中反映少数部门和干警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为提升工作标准、降低职业风险,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及时建议党组加强日常审务督察,出台了《审务督察工作暂行办法》,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确定督察重点事项,促进日常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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