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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妇幼工作总结【2016-2020年妇幼健康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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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8年妇幼健康工作汇报

妇幼健康工作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妇儿两纲(2011-2020年)核心指标就涉及到妇幼健康方面内容。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妇幼健康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我县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主要指标持续下降,妇幼健康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

一、政府主导、创新工作机制

(一)保基本,加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财政投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人群广,任务重,要切实加大投入,支持县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实现“十三五”末达到国家要求的二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快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按照《濉溪县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方案》(濉政办秘[2016]101号),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孕产妇分娩一床难求的现象

将更加突出,为满足群众需求,迅速提升服务能力,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濉溪县妇幼保健院,并于今年7月19日正式挂牌。挂牌后加大了妇幼保健院的经费投入,加快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2017年6月,县妇幼保健综合楼扩建项目奠基,工程预算850万,建筑面积2700㎡,开放床位60张,建设工期8个月,建设资金全部到位,目前大楼即将封顶。项目建成后,将增设产科、外科、儿科等功能科室,从而有效改善我县居民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就医环境。县妇幼保健院的揭牌,完善了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结束了我县建县以来没有县级妇幼保健院的历史,推进了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将有力促进我县妇幼健康事业快速发展。

(二)强基层,推进妇幼健康服务工作重心下沉。

1.经2017年第5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濉溪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投融资方案》,根据方案县政府将用2年周期投入3.8亿元对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进行提升,目前已经完成项目立项批复,可研已经批复,整体工作在有序推进中。

2.将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一是强化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大培训力度,积极选派技术骨干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人才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快助产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二是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吸引高素质人才,积极引进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妇幼保健专业人才,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推动重点学科建设。

3.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建设,人社、编办、卫计委联合出台了《濉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聘和培养的实施意见》(濉人社[2017]64号)和《关于建立濉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实施意见》(濉人社[2017]65号),文件要求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招聘由卫计委根据基层人员空编情况及用人需求统一制定招聘方案,报人社、编办备案,这对基层医疗机构补充卫生技术人员打开通道,特别有利于基层妇幼保健站人员补充与培养。为支持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产科能力建设,于2017年7月公开招考4名妇产科医生。

(三)建机制,确保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1.执行事业单位财政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的机制。

为充分调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创新发展,激发活力,确保国家民生工程、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指标全面有序地完成,《濉溪县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方案》(濉政办秘[2016]101号)中明确提出,改革现行管理机制,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纳入基层医改,执行事业单位财政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的机制。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项目完成进度、医疗安全、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等综合评估为原则,充分体现项目优先、向一线倾斜、多劳多得、绩效挂钩等。绩效方案实施一年多以来,激发和调动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了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我县妇幼保健计划

生育技术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2.建立妇幼健康服务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开展妇幼健康服务提升年活动,纳入发展规划。为加强妇幼健康项目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县妇幼健康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妇幼健康服务提升年”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由县政府出台了《濉溪县开展“妇幼健康服务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濉政办[2017] 27号)。将“妇幼健康提升年”活动有关内容纳入全县计划生育综合目标考核,活动要求每月对现场督导、电话访视、系统数据分析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落后的单位进行约谈。年底对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评,对未完成活动目标任务的、倒数后两名的单位给予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完成活动目标任务前三名的单位进行奖励,年度卫生计生综合目标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方案要求各镇(园区)要将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把妇幼能力建设纳入本乡镇卫生计生发展总体规划,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分级诊疗。根据工作要求濉溪县医改领导小组印发了《濉溪县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实施方案》(濉医改办[2016]1号),方案要求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基层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在全县建立起健康守门人制度;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人群,方案单独设计了孕产妇服务包、儿童服务包,依据政府办《关于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濉政办秘[2017]158号)“对在孕人员签约要全覆盖”的要

求,通过县镇村“1+1+1”组合团队与辖区孕妇、儿童进行签约,并严格按照签约协议及其服务包服务内容落实检查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巡诊。同时推出便民惠民措施,如专车接送、预约转诊、预约医生等,引导有序就医、履约转诊的习惯,落实了分级诊疗制度。

三是开展一次登记全程服务,推广《母子健康手册》试点。《母子健康手册》承载着政府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记录着母子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的过程、孕产妇的亲身经历感受和孩子的成长历程。结合省卫计委《关于推行“一次登记,全程服务”的通知》,统筹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推动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推行简政便民措施,按照重点人群先行发放的原则对准备怀孕及在孕的育龄妇女发放《母子健康手册》,并把《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四是建立县域内妇幼保健专科医共体,加入淮北市妇幼专科医联体。县妇幼保健院和18家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与两个县级医院产科组建“产科医共体”。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精神,共同体牵头医院加强与县妇幼保健院、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协调配合,借助县乡村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和孕产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人才、管理等多层面的紧密联合,整合医疗卫生、妇幼保健资源,形成有机联系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机构发展的服务、利益、责任、发展共同体,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共同发展。同时与淮北市妇幼保健院组成妇幼保健专科医联体。

按照分级诊疗适当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孕期保健评分正常的孕妇动员其在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或县妇幼

保健院分娩,高危孕产妇按照管理要求转诊到医共体牵头单位。符合危重转诊条件的转到我县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濉溪县医院)。通过“产科医共体”技术帮扶,提高了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服务能力,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县妇幼保健院发挥“妇幼健康守门人”作用,实现平产在基层,危重到县城的就医格局,减少病人县外就医,提高产科医共体整体服务水平。

3.创新工作督查、奖惩、责任追究机制。

一是业务督查。按照《濉溪县开展“妇幼健康服务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濉政办[2017] 27号)要求,对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及其他开展母婴技术服务的妇幼保

健机构,每月分二组进行业务督查,督查组通过现场查看资料、系统核查、电话随访等方式,对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村级基础信息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住院分娩补助、叶酸增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等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以文件形式下发督查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要求。

二是落实奖惩。按照《濉溪县妇幼健康项目经费管理与人员奖励规定》(濉政办秘[2017]27号)对完成活动目标任务前三名的单位进行奖励,年度卫生计生综合目标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并明确了对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的人员的奖励办法。(1)对村计生专干(保健员)的奖励:村计生专干(保健员)承担的工作如叶酸发放、协助孕产妇管理服务、协助儿童预防接种等工作,按照叶酸每规范发放1人3元(有随访、有结局);

孕产妇每参加一次体检5元(规定5次),孕产妇保健达到系统管理要求的每例给于奖励30元,此项费用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供相关数据,从政府购买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的妇幼专项经费结算。(2)对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奖励:每规范完成产后访视给予奖励10元/次,每落实一例早孕体检奖励10元,所联系的村达到系统管理的孕产妇,每一例奖励30元。每完成一次体检及信息规范录入给予奖励5元,达到系统管理要求的人员每例奖励30元,0-6岁儿童每规范体检一人奖励5元,3岁以下儿童达系统管理要求的每例奖励5元。此项费用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供相关数据,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专项经费中考核后结算。

三是责任追究。按照《濉溪县开展“妇幼健康服务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濉政办[2017] 27号)要求,对落后的单位进行约谈。年底对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评,对未完成活动目标任务的、倒数后两名的单位给予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第一季度考核落后的,将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第二季度仍落后的,县政府分管领导对乡镇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连续三次落后的,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乡镇主要领导,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予以问责。

二、加大宣传,提高健康意识

以计划怀孕夫妇、孕产妇和哺乳期妇女为重点人群,以科学备孕、孕前优生、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诊断、安全分娩、儿童保健、计划生育为重点内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户外宣传牌、微信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

做好政策宣传,加强政策解读,普及健康知识,积极倡导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字,微信有内容,通过宣传使服务对象变被动接受服务为主动寻求服务,群众对妇幼健康的知晓率有较大提升。一是开展经常性宣传。在城区、乡村、公路沿线,制作“践行妇幼提升年活动、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等公益广告牌,并利用墙体标语、宣传橱窗,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在新闻媒体开辟妇幼专栏,介绍妇幼卫生项目内容和开展的意义。二是开展集中宣传。利用节假日及重大宣传日,县镇联动,在主要街道设立咨询台,拉条幅,摆放展板,向群众发放优生优育方面的宣传材料、发放宣传物品等,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三是开通微信公众号。搭乘新媒体快车,县卫计委开通了“健康濉溪”、县妇幼保健院开通了“濉溪妇幼”微信公众平台,平台定期向用户发布工作动态、濉溪名医、预约挂号、健康宣教、便民措施等信息。为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在“健康濉溪”微信公众平台举办了健康知识有奖竞猜活动,群众热情高涨,关注人数达到8万余人次,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微信公众号将服务群众与宣传相结合,以实用性、服务性、便捷性增强吸引力,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拓宽了联系群众的渠道。

三、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将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强化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大培训力度,积极选派

技术骨干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人才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快产科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从而提高了妇幼保健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服务能力。

妇幼健康提升年启动之初,县卫计委下发了《妇幼健康服务提升年培训计划》的通知,本着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把妇幼的医疗、技术资源与计生基层网络、行政推动力的两大优势资源有机整合,强化县乡相关技术服务能力,充份调动乡村妇幼健康服务资源,实现对妇女儿童实行全程规范化管理的目的。一是邀请省、市级专家对县镇级170余人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孕儿健康管理及规范化服务、妇幼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规范、村级卫生信息收集与报送和其他重要工作开展规范等。二是邀请省妇幼保健所的专家,对各有产医院的相关技术人员开展了新生儿疾病筛查与管理强化培训,理论培训结束后,省新筛专家现场示范规范采血流程;三是开展全县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全员培训,对镇、村级计生专干800余人分9期进行了转岗培训。

四、工作成效

通过开展“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活动,创新工作机制,全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基础设施与就医环境逐渐改善。县妇幼中心综合楼建设将在年底投入使用。随着《濉溪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项目》的落实,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设施设备将发生根本性改变。二是人才招聘与培养政策平稳落地。按照

目前招聘方案7月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已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名妇产科医生,人员短缺的政策瓶颈已经突破,人才队伍建设得到了有力加强。三是工作机制与激励机制全面盘活。《濉溪县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方案》(濉政办秘[2016]101号)对县妇幼中心“一类单位二类管理”机制的确立,盘活了县级妇幼中心用人机制;《濉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人员职责》、《濉溪县妇幼健康项目经费管理与人员奖励规定》极大的调动镇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为基层用人留人创造了条件。四是服务项目与工作方式全面创新。特别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产科医共体建设优化了医疗资源配置,开展母子健康手册试点推广工作加强了生育全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落实了便民惠民措施、增强了群众获得感,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五是妇幼健康服务效果指标明显提高。产后访视率、县内分娩率较2016年同比分别提高43.9个百分点和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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