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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时间:2022-03-14 10:12:02  浏览次数:

教育督导是国家对教育实行监督指导的有效机制和有力手段,具有“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调查研究、指导服务”的多重作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推动提高学校管理和办学水平,是摆在教育督导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

教育督导学校管理办学水平一、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基本做法和经验

工作中,我们坚持“督学为本”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教育督导机制,积极开展教育督导工作,促进了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依法自主办学的积极性、创造性,拓宽了学校的办学思路,提高了学校的科学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了全区教育事业沿着科学法治的轨道健康持续发展。

1.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评估方案

根据省、市《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并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我们先后制定了《福山区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制度》,完善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5个督导评估方案,对评估内容、方法、评估基本程序以及各项标准的记分方法和权重体系、督导评估结果处理与运用等做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在制定评价标准时,我们强调了四个方面:各项指标必须有可操作性,既有定量评价,又有定性评价;评价标准既要反映现实,又要适度超前;评价标准既重结果,又重过程;评价标准要与时俱进。各项制度、方案和标准的制定,为规范督导行为,推动督导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2.创新评估理念,完善运作模式

科学的评估过程和方法不但使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有了保障,而且还具体承载着我们的评估理念以及对评估的理性思维。

(1)强化自评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发展

学校既是评估的对象,又是评估的主体,学校有权对自己的工作绩效做出客观的评判。在每一次评估之前,我们都向学校下发中小学督导评估纪实,督促学校根据评估标准、记分方法、权重体系进行认真自评,并把自评结果上报督导室。对学校的自评,我们重点强调客观公正、认识自我,规范行为,查漏补缺,自主发展。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我们再根据评估标准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复评,并把复评结果与学校的自评结果进行比较,把差异信息及时地反馈给学校,让学校获得再认识、再发展的机会。

(2)让学校多渠道获得发展信息

让学校多渠道获得发展信息,促进工作进步是我们评估理念的核心。因此,在评估过程中,我们详尽地向学校介绍每一项工作好在什么地方,差距在什么地方,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是什么,充分发挥了“督”和“导”的双项功能。在评估工作结束后,我们又汇总全区的信息,向学校下发督导评估通报,让学校了解其他学校有什么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以及全区工作面上存在的问题,再次从宏观上获得信息,并根据多渠道获得的信息调整工作思路,制定学校今后的发展策略。

(3)让学校撰写督导报告

督导过程中,我们让学校围绕现实、面向发展,写出督导评估报告,对教育发展进行积极建言献策。即把全区教育工作的意见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客观地向教体局做出汇报,使教体局对全区学校工作有真实的了解,对制订今后的工作计划、发展策略有了可靠的事实基础。

(4)重视评估结果的运用

督导评估的结果采用千分制量化。其中,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特色性指标和基础性指标反映规范,发展性指标反映创新,规范加创新就是学校的工作绩效。督导结果形成后,我们把结果运用到对校长的评价以及校长的聘任、教师评先树优的名额分配等方面,既保证了督导评估的权威性,又促使学校积极迎对压力与工作发展的双重挑战。

(5)对存在问题跟踪解决

为确保督导评估取得成效,我们采取三项措施跟踪解决问题:制定《教育教学督导抽查实施办法》,对学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采取不通知、不定时的督查办法,督促学校解决问题;把存在的问题与教体局相关的职能部门对接,属于谁的问题谁去帮助解决;将存在的问题确定为下轮督导评估的重点,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3.明晰价值取向,促进特色发展

以往的督导评估,学校既恐惧又厌烦,恐惧的是给学校排队排名次,厌烦的是到处找毛病。我们经过反复思考、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评价理念,调整了督导思想,把促进学校发展、教师发展以及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作为评价的核心和本质的价值取向。为此,在督导评估方案中,我们制定了学校发展性指标,不断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方案。在进行了三年基础性、发展性办学水平评估的基础上,我们又引进了重点性、特色性办学指标,按重点性、发展性和特色性办学水平评估模式,以加大对重点性工作的推进,给学校提供充分自主的发展空间,促进办学特色的形成。调整了思路后,学校不仅消除了对教育督导评估的恐惧和厌烦,而且从中获得了很多发展的信息,不但自我认识更加明确,而且对存在问题也给出了可行性的解决办法。

4.关注重点热点,加强专项督导

工作中,我们把现阶段的重要工作以及社会非常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专项督导评估的重点,并及时调整到督导评估方案中,细化评估标准,加大评估权重,使督导评估与教体局的整体工作协调一致,取得了较好成效。近年来,我们多次会同区安监局、公安、卫生、科技等部门,先后开展了校园安保、校车安全、校舍质量、食堂卫生、防震减灾等多项专项督导检查,有效维护了教育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部分学校对督导评估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参与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区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行政评估,评估的目的或明或隐地表现为分等评优,这种评估所起的作用多是一种选拔、鉴定、评比的作用,所表现的只是教育评估的总结性功能,而为改进工作服务、为决策服务的形成性功能发挥得并不好。因此,被评估者对评估没有积极的参与意识,有的甚至有抵制和厌倦情绪,认为“评估无用”“评估扰民”,主要表现在每年一度的自查自评工作不力,个别单位存在“材料基本都靠百度,记录基本都靠现补”的现象。

2.部分评估内容不尽合理,评估办法还需要进一步改善

(1)评估内容主次不分

我国基础教育中的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评估、德育评估、学生质量评估、管理工作评估、办学效益评估、后勤评估等,基本上覆盖了基础教育的方方面面。在实际操作中,评估往往不能突出重点,使得评估内容主次不分。

(2)评估项目单一

对于基础教育有些内容的评估,评估项目还略显单一。如教学评估中,通常是通过听课、检查教师教案、看毕业生升学率和学生考试成绩。而素质教育对人的素质要求是多方面的,包括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科学智能素质、身体健康素质、审美情操素质、劳动技术素质、个性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素质等。评估项目的不全面使得评估结论的可靠性受到置疑,也不符合教育发展的需要。

(3)容易形成造假形象

评估、检查主要通过看资料来评定工作的好坏,容易形成造假形象,因此评比、检查的手段和方式有待改进。

(4)评估办法一刀切

城乡间学校千差万别,各有各的优势和劣势,而这些学校往往都是用同一套评估方案去进行评估,其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值得商榷。

(5)只讲数量,不重质量

部分评估方案对数量的规定较死板,如规定生均图书占有量不得少于几十本。为此,有的学校为了生均图书达标,动员学生捐过期不用的书,也不处理已废弃的图书。

3.督导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督导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随着教育发展,校长的能力、教师的专业水平在不断提高,新的教育理念也在不断影响学校的办学思想、教育教学行为,所以客观上要求督导室工作人员专业水平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做不到这一点,督导评估就要落后于落后于学校和教师的发展,起不到应有的监督指导作用。目前,由于督导工作范围大、人员不足、督导人员缺乏业务学习进修等原因,导致全区督导队伍视野狭窄,创新意识不强,往往凭经验工作,按常规办事,督导工作打不开新的局面。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工作的对策建议

为切实强化教育督导考核工作,必须要继续坚持“督学为本”的原则,确立校本发展理念,使督导考核的内容、方法和手段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并不断实现督导评估体系的发展与创新。

1.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

适应建立“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新要求,以服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不断完善督导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探索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教育督导暗访机制。同时,重视网络热点和信访热点,拓宽教育督导评估信息采集渠道,将暗访结果作为认定督导评估结果的重要内容,保证督导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努力建立体系更加健全、机制更富活力、功能更显完备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

2.构建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新模式,进一步增强督导服务意识

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渗透全新的教育理念,具有时代特征、体现学校文化特色的现代管理模式,它评估的标准坚持以规划为导向、以进步为核心、以发展为根本,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目标,充分考虑学校的主体地位,从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设计到督导评估过程、结果反馈及整改措施落实,都体现对学校自主办学的尊重和学校在督导评估过程中的主体性。为此,工作中必须要树立合作性督导的理念,不断增强“合作伙伴”的意识,不断落实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通过强化指导功能,与学校建立和谐、民主、协作的督导关系,真诚为学校排扰解难,为学校发展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必然会对促进学校自主发展、持续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3.建立专业化的评估队伍,进一步提高督导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要逐步形成对学校办学行为和教育质量的社会监督机制以及评价体系”,“鼓励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对学校工作的评价”。为此,要从三个方面不断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一是要逐步建立教育评估的理论研究、评估专家和管理人员三支队伍。这些人员要经过严格选拔和聘任录用,在职的要不断学习、培训和提高,培训的重点是现代教育测量的基本思想和技术,以及当代最新的教育思想、观念和评估理论与方法。特别是对于目前的教育评估队伍,要从教育行政干部型逐步向专家型转变。二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把那些有着多年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能力强、身体好、作风正的同志吸纳到教育评估队伍中来。在择优发展的基础上,也应注重保持教育评估专家队伍成员的相对稳定,注意政府、学校、社会人员三者之间的比例,特别要注意不断吸收社会各行业参与评估,提高评估的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并逐步形成专家库。三要建立教育评估专家资格认证制度。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建立基础教育评估的专家资格认证制度,对评估专家的资格进行制度的统一和规范。

4.完善评估方案,进一步活化评估过程

评估方案制定的不科学,脱离实际,草率从事,会使教师对教育评估失去信心。为此,要根据已有的经验和理论,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案,并按照综合性原则、全面性原则、经常性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的评估对象和不同的评估目的,采用不同的评估模式,并努力做到:形成性督导与终结性督导相结合,静态督导与动态督导相结合,定性督导与定量督导相结合,单项评估与综合评估相结合、有准备的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集中与随机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5.健全监督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

《教育督导条例》规定:“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建立督导结论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制度、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制度、重大事项督导结论向社会公告制度”。“督导结论应当作为对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督导评估工作年度检查通报制度,对工作先进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同时,督导评估结果要作为奖评学校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地方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努力使督导评估工作真正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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