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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民政工作要点(市级)(范文推荐)

时间:2022-04-28 09:14:03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民政工作要点(市级)(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2年民政工作要点(市级)(范文推荐)

2020年民政工作要点(市级)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民政工作意义重大。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理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奋力把xx这座五省通x城市建设成为“西南明珠”贡献民政新力量。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系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党的***四中***精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快推进“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五化”支部建设。加强党建带群建工作,统筹抓好统战、工青妇老等工作,深入推进民政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发展积极向上机关文化。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中纪委四次***和省纪委五次***、市纪委五次***精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加强资金项目、购买服务、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深化机关作风行风建设。

二、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

4.深入开展低保专项整治。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要求,着力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效,抓好社会救助领域信息报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台账。

5.着力抓好重点民生实事。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按要求不低于xx元/年,月人均救助不低于xx元/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不低于每人每月xx元;新改扩建x所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同时,继续做好“先行救助”、优化低保审批程序、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制度等工作。

6.加强驻村帮扶和社会扶贫。以“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实现稳定脱贫”为目标,严格落实“四支队伍”集村部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力度,支持帮扶村相关设施建设,不折不扣完成帮扶村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省社会组织“五个行动”“进千村帮万户”活动要求,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总决战。

三、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7.完善和落实养老服务政策。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制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运行机制等相关政策。落实养老队伍建设、“四同步”文件、服务补贴、项目建设等政策,健全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日常监管、联合惩戒等机制。

8.加大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按照《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要求,优化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工作,推动解决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与消防审验问题,确保安全规范运行。落实“安联网”建设项目,支持民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

9.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落实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引导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改革。强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建设市级实训基地,举办全市养老从业人员技能竞赛。

四、加强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10.落实儿童福利政策。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做好孤儿助学、收养登记管理等工作,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重点风险隐患,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水平,确保儿童福利机构安全运行。

11.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儿童福利督导员、儿童福利主任能力培训,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提供人才支撑。加强与团委、妇联等沟通衔接,落实儿童之家建设任务,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平台。完善“三留守”人员信息系统,动态化管理“三留守”人员。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12.提升救助管理质量。开展“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全面运用“天网”系统,全天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摸排、转介处置等工作。做好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推广人脸识别技术,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加强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对定点合作医疗机构和定点托养机构日常工作的评估和监管。

13.深化殡葬改革力度。加快推进殡仪馆、城乡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提高殡葬服务质量。

14.加强婚姻规范建设。实施“互联网+婚姻服务”,开展婚姻登记乱收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专项整治。做好创建国家3A婚姻登记标准化申报工作,稳妥推进边远乡镇婚姻登记试点。

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

15.继续推进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工作。重视和发挥乡贤作用,研究规范村(居)民自治章程制定或修订工作措施。建立村(居)规民约修订工作常态推进机制,年底全面完成全市xx个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工作。

16.扎实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做好2021年上半年新一轮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联合组织、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相关部门指导完成村(居)财务清理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全市村居“两委”换届选举骨干培训,县市区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人员普遍轮训。

17.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完善本区域社区治理的制度体系,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组织和驻社区单位联动机制,推动基层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化、经常化,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进一步规范村(居)委会统一赋码管理系统使用工作,建立县市区更改录入村居信息报备制度。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规范村级权力运行。

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18.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要求。会同组织部门进一步清理规范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挂牌,大力整治村(社区)服务中心挂牌“过多过滥”等问题,严格规范村(社区)服务中心的管理使用。进一步清理规范村(社区)证明盖章事项,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行动。

19.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建设。落实《xx市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逐步建立乡风文明、和谐有序、绿色包容的基层政权。全面完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任务,推动县、乡政务服务系统向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延伸,实现“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覆盖。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社区服务质量年活动,支持开展智慧社区建设和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社区服务质量认证体系建设试点。

20.加强城乡社区工作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印发的《湖南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调整备案制度,落实薪酬待遇和激励措施。举办年度城乡社区“领头雁”示范培训班,指导县市区开展城乡社区工作人员普遍培训。

21.持续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三年工作总目标,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加强民政系统扫黑除恶政策研究和信息宣传,聚焦8个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深挖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深入推进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及时补选出缺的村居委会成员,巩固夯实村居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层基础,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

八、推进基层治理示范创建

22.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建设。积极申报2020年全国和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区申报认定工作。配合做好创建省级实验区验收工作和2019年认定的省级实验区中期评估督导工作。继续开展全市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命名一批全市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建设示范单位。

23.推进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城区、街道、社区。组织2020年全省城市和谐社区和农村幸福社区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全市城市和谐社区和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命名一批全市城市和谐社区和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单位。

九、做好地名管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24.持续规范地名管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深化“互联网+地名”服务,推进区划地名档案电子化管理,组织做好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区划地名信息更新完善,全力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持续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全面完成国家标准地名典、志和省级地名图、录、典、志资料上报任务,完成市级地名录、典、志资料收集工作和编撰出版。依法稳步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工作。完成市中心城区第三批主次干道路牌和门牌设置工作,进一步规范路门名牌管理。

25.扎实推进界线管理。完成第四轮界线联检年度任务,指导完成x条市州界线和x条县界线的联检任务。指导各地强化界线界桩管护员业务职责,做好界线界桩争议纠纷隐患排查和化解工作,健全完善界线管理长效机制。深化平安边界创建,保障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十、加快福利慈善事业发展

26.加快发展慈善事业。落实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健全慈善网络,规范慈善监管,发展慈善信托,塑造慈善品牌,依托线上线下募捐,壮大慈善事业规模。

27.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开展“三区计划”“牵手计划”,配合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评审,推进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入才队伍建设。深化湖南社工“禾计划”实践,加强社工专业培训,规范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

28.加快发展志愿服务。推进湖南省慈善社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志愿服务数据归集、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工作,促进“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规模。

29.大力发展福彩事业。按照“稳中求进、进中求优”总要求,推进“二次创业”,建设公益、绿色、健康福彩。优化销售场所结构布局,加大跨行业合作和市场开发力度,打造一批文明店、标准店、示范店。探索即开票三项试点,推进福彩综合体验中心建设。

十一、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30.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全面领导。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专题教育,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支持支部示范阵地建设,推进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31.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开展“十百千”示范创建,加强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诚信自律、服务能力建设。

32.规范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会团体建设。配合推进民办学校分类改革、社会应急力量建设、非国有博物馆登记备案和规范管理。

33.严格社会组织执法监督。严厉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加强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的有效归集和依法公开。

十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34.加强疫情防控。按照“十六字”方针,认真落实“八个最严”措施,执行“六字诀”要求,落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主体责任,分级分区精准施策,确保不出现集聚性、颠覆性事件,对疫情造成的困难群众,给予关心关爱。

35.动员社会参与。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机构依法有序参与,各级慈善总会要加大募捐力度,做好物资采购调配、信息公开公示,形成疫情防控群防群治强大合力。

36.完善管理体系。紧密跟踪疫情防控态势,研判化解各类法律矛盾纠纷,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内控机制、管理服务等重点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十三、提升民政治理效能

37.健全民政领导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党对民政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推动民政重点工作纳入各级重点民生实事、绩效考核等范畴,不断完善社区治理、殡葬管理、社会养老等领导协调机制,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38.推进五化民政高质量发展。按照“五化”(人本化、法治化、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民政建设的要求,积极争取省民政厅支持,推动我市“五化”民政建设由点带面向全域发力、全面覆盖转变,不断提升我市五化民政建设水平。2020年重点支持溆浦县、辰溪县创建“五化”民政建设先进县,积极指导其他县市区按照“五化”建设要求,补短板、强弱项、提水平。

39.认真编制“十四五”规划。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开展“十四五”规划基础性调研,明确“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思路、指标要求、政策举措和工程项目等,编制《xx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规划重点内容纳入各级政府总体规划,形成民政事业发展合力。

40.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履行“三个必管”和“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加快推进敬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改造,加大用电、取暖、饮食安全检查力度,抓好民政在建项目安全监管,认真排查整治隐患风险,推进“一单四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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