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场监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时间:2022-01-17 13:10:06 浏览次数:次
关于市场监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市场监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20**年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工作部署和地方党委政府目标任务,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推进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主要原则和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干部和群众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引导群众形成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2.深入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细化部门责任和分工,组织执法人员、工作人员走进基层、深入群众,围绕企业、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新修改法律的宣传力度,积极为各类经营主体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深入开展宗旨意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和法治观念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宗旨意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观念的培训教育,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法治意识,从源头上解决执法能力不强、不依法行政的问题,为进一步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创造条件。
2.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学习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3.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制定培训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参加上级局及地方政府组织的培训学习,使干部职工更加全面掌握深入理解法律法规的内容,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4.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保障经费到位,结合市场监管业务实际,立足普法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提高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和诚实守信的意识,提高广大群众依法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5.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计量日、“”宪法日等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积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增强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坚持把依法决策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提高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1.决策程序法定化,确保过程的公开性和公众的参与性;2.决策内容透明化,每一项重要决策,都采取一定方式予以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定期不定期将重要决策结果进行公示。3.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包括责任追究制、引咎辞职制等。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统一考试,取得执法资格,督促执法证到期人员及时换证,确保持证上岗,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根据省法制办要求,使用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同时,根据上级食药监局通知要求,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类案件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加强培训,确保执法人员规范使用执法文书。
3.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执行和落实,确保严格按照公开的清单行使职权,按流程图运行权力。坚决杜绝清单
之外行使职权及不按清单行使职权的现象发生。
4.继续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讲清三理:一是讲事理;二是讲法理;三是讲情理。消除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对立情绪、有效缓解矛盾冲突,提高执法形象。
5.在实施行政处罚工作中严格遵循上级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规定。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程中,坚持处罚法定、公平公正、过罚得当、公开透明以及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促进公正执法。
6.严格按照与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的《关于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规程》要求,强化与区人民检察院以及区公安局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切实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等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同维护黄山区市场经济秩序。
五、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1.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公开政务(包括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2.为保证各种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认真履行法制监督职能,把好案件核审关,审查行政
处罚案件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量罚是否合理及说理是否充分等。对案件核审中发现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如实提出核审意见,要求办案机构予以修改、补正。
4.根据地方政府法制办及上级局执法监督要求,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认真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及地方政府法制办及上级局评查结果进行整改。
20**市场监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20XX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及上级局工作要求,以努力当好“五个兵”的要求,正确把握面临的新常态、新形势,以改革为突破口,以服务发展和强化监管为主线,全力打好“十二五”收官之战,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XX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合力,勇挑重担,全面构建食品药品两张安全网。
一是增强食品抽检监测靶向性。完成省、市抽检274批次,不合格22批次,不合格率%。完成监督抽检780批次,其中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分别为58批次、165批次和567批次,检出不合格15批次。定性抽检13419次,不合格103批次,合格率为%。二是扎实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百日会战”。共立案查处肉品和水产品案件26起,查处问题肉及
肉制品、水产品120公斤,涉案金额万元,罚没款万元,捣毁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和加工黑作坊2个,将2个单位列入“黑名单”进行公布。三是突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稽查。检查药械经营单位210家次,开展药品快检80批次、监督抽检96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2批次。开展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抽检40批次。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9起,罚没款4万余元。四是加快检验检测资源全面整合。今年我县被确定为全国首批30个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县之一,以此为契机,将原县工商局大楼改建成县综合检验检测大楼,整合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三门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浙江省橡胶制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变压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三门县计量检定测试所等检验检测资源,建立职能更全面、资源更集中、服务更高效的检验检测中心。
(二)深化“宽进”,强化“严管”,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一是积极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号”商事登记,申请人通过“一表填报、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证发放”,跑一个部门、提交一份材料,3个工作日内可领取营业执照码为唯一代码的“五证合一”执照,缩减企业办证成本80%,减免注册登记费万元。截止目前,全县有各类市场主体万户、注册资本金亿元,分别同比增长%、%;其中新设公司614户,增长%;个体工商户万户,同比增长%;
农民专业合作社1924家,同比增长%。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拟定《三门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构建与简政放权要求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机制,推进市场监管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抓好年报和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截止目前,XX年度企业年报率%,个体户年报率%;XX年度企业年报率%,个体年报率%,农专社年报率%。除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其他年报工作均居全市第三。
(三)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助力经济发展新常态。
一是强力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牵头制定《三门县“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实施方案(XX-XX年)》,拟定“1+X”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个转企”49户,公司35户占比%;新增小微企业586户,其中七大行业小微企业195户,“科技型”小微企业6户;组织103家小微企业开展“双对接”活动,开展小微企业专场培训7场,指导帮助8家小微企业以商标质押方式获得融资,完成年度任务%。二是强化商标品牌培育。全县新增注册商标550件,新增市著名商标4件、省著名商标3件。浙江元创橡胶履带有限公司获市政府质量奖,实现我县市政府质量零的突破。“三门胶带”申报台州区域名牌,新增省名牌产品3个、市名牌产品8个。新增省知名商号1个。三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全国率先实施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指导浙江世泰实业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获银行授信额超过亿元。
办理股权出质登记9户,担保债权金额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0件,抵押金额亿元。办理农村信用社股权出质登记2笔,被担保债权数额130万元。帮助台州市远港鞋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以电力设备向国网浙江三门县供电公司抵押,获得融资550万元,有效激活了企业“休眠资产”。四是加大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浙江世泰实业有限公司申报第二期“浙江制造”培育;组织浙江元创橡胶履带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参加20**年“浙江制造”重点培育企业标准制定研讨会。浙江元创橡胶履带有限公司成功创建“XX年台州市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浙江永源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三门安利索电梯有限公司获台州市首席质量官优秀绩效报告。五是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规上工业企业采标数90个,采标率达%,企业产品标准备案10个,网上公开声明35个。主导制定国家标准1个,参与制定行业标准4个。“国家青蟹养殖综合标准化示范区”被列入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提升工程,成为全省首个获此殊荣的项目,冲锋衣联盟标准被省质监局XX年第一批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立项,并被推荐为XX年业务特色亮点工作。完成三门县绿洋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3家单位市农业标准化项目验收;新增县级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3个、市级3个。三门良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三门县在水一方渔家乐园有限公司两家单位的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获立项,正在组织浙江蛇蟠岛旅游
开发有限公司的《海岛休闲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市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验收评价工作。
(四)围绕热点,突破难点,扎实抓好民生实事工程。
一是推进市场提升发展。推进县中心市场、小雄农贸市场创建省级放心市场。定期召开市场管理者、举办方、责任人联席会议,实行每周“一检查、一反馈、一改进”制度,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今年由于对放心市场实行抽检制度,我县两个放心市场未被抽取为现场考核单位,已被认定为省放心市场。二是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在餐饮监管中引入信息化手段,在全县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实施“阳光厨房”建设。截止日前,已建成“阳光厨房”47家。三是深化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出台《关于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水平的意见》,在各乡镇(街道)均成立食安办,并作为乡镇(街道)内设机构,落实乡镇(街道)食安办专职人员12名,进一步夯实“用网”、“强网”基础。整合卫生计生联络员队伍,全面建立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立责任网格数549个,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549名,建立协管员每人每年5200元的工作报酬补助机制。制定并编印乡镇(街道)、行政村食品安全规范化工作手册,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清单式、过程痕迹化”。四是全面完成农贸市场食品农产品快检室建设。在县中心市场等城区农贸市场建立食用农产品快检室3个,受
理群众免费送检59批次,开展定性检测3169批次,对检出19批次不合格食品全部予以无害化处理。五是拓宽消费维权网络。联合县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农村消费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依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乡镇(街道)消费维权工作站。三个月来,共受理消费投诉75件,已全部结案,结案率100%,成功调解67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加强对老年人消费教育和引导,通过走进老年大学、老人协会等,开设老年人消费教育大讲堂3次,接受教育老人超过500人次。今年来,共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578件,受理举报84件,处理投诉18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五)突出重点,严查重处,始终保持市场秩序监管高压态势。
一是强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针对三门经济特色,坚持“实体”、“网络”一同抓,以冲锋衣、青蟹、房地产等行业为重点,部署开展了全县冲锋衣、青蟹行业、房地产行业虚假广告、“红盾网剑”、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和霸王格式条款等多个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发现并查处了一批违法经营行为。今年,全局共查办各类案件75件,其中大案13件,罚没款万元。二是严厉打击传销。坚持早发现、早处置原则,及时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阶段。今年以来,联合公安等部门共查获5个涉嫌传销窝点、50名涉传人员,涉案金额超过
380万元,其中2名传销骨干被取保候审,50余名涉传人员被遣返。今年5月,我县被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命名为“无传销县(市、区)”,成为全省首批“无传销县(市、区)”。三是强化特种设备监管。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20家,督促完成隐患整改56起,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4份(已全部整改到位)。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完成65家单位、26家重点监督单位企业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隐患15家18项,责令整改完毕12家,3家氨制冷单位尚未整改到位。举办锅炉、叉车、电梯、起重机械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7期,培训人员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推广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已装监控装置2台,2台正在安装。强化电梯安全管理。共检查64家单位600台电梯,3家安全隐患正在整改中。四是做好民生计量工作。加大重点领域的计量执法力度,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集贸市场、超市、商场、餐饮业和电子计价秤销售企业等,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销售、使用带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计量违法行为。加大计量知识宣传,在世界计量日当天,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1080余份,接受咨询160人次,免费检定、校准计量器具186台(件),接受服务302人,现场解答问题80余条。
(六)规范管理,提升素质,锤炼市场监管队伍形象。
一是强化内部管理。“一次改革”以来,坚持以制度促进“事合”,通过建章立制,形成制度管人、理事的共性认识。统一梳理工商、食药、质监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要求,为依法履职奠定法律基础。截至目前,已制订《县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案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各类管理制度、业务指导意见等27项。加强系统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定系统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与14名关键岗位人员签订信息保密协议。二是大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出台《县局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方案》,通过“每月一课”、机关讲堂、基层所长轮训班、基层所干部网络平台轮训班、食品安全培训班等载体,开展全员大培训。实行每月第一、三周周五下午的机关讲堂。目前,已开展“每月一课”2次,机关讲堂5次,参加市局基层所长轮训班3期,基层所干部网络平台轮训班4期。11月初,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分两批赴杭州进行脱产培训,培训科目涵盖食品安全、特种设备以及网络舆情应对等,极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三是全力促进系统人员融合。按照业务相似性,重新分配两局原科室,为干部职工营造更多交流机会。以县第十届全民运动会为契机,组建篮球、羽毛球、钓鱼等兴趣小组,引导干部职工提高集体荣誉感,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机构改革以来,共选拔推荐县管后备干部12人。四是着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制订《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结合各业务条线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党委书记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司其责。并与各所(分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以县纪委第三工委移交案件及信访投诉为线索,自办3起作风案件,对3名干部分别做了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通报批评。在全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重点对“八项规定”、“六个严禁”的执行情况以及公车使用、三公经费使用、工作纪律等方面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形式。今年,全局共开展明查暗访5次,通报存在问题8个。
二、20**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思想,推进辖区经济稳定发展。
一是进一步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联合有关部门,有针对性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开展新设立小微企业跟踪分析,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深入了解企业在准入、经营、审批、税收、融资等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反映企业的合理诉求和政策建议。二是持续做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跟进工作。围绕
提升辖区经济质量、优化审批服务,主动研究简政放权、便民利民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做好下放登记权限、简化审批流程,放宽审批限制等后续跟进工作,确保改革实效。三是继续完善商标品牌培育机制。围绕商标注册、商标运作、监管保护三大环节,以特色产品、龙头企业为主,积极培育先进制造业品牌,争创驰(著)名商标、省市名牌产品。延伸品牌指导站效用,继续深化商标培育梯队建设,实现品牌规模和质量的新跨越。20**年,新增注册商标350 件,省著名商标2件,市著名商标3件;新增浙江名牌产品1个,台州名牌产品4个以上。四是推进质量工作考核。启动质量强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年度行动计划,推动县政府出台“浙江制造”品质提升相关政策;实施“浙江制造”标准提升和品牌培育工程;把“浙江制造”纳入对乡镇(街道)、县级部门考核。五是深化政府质量奖评审活动。规范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做好培育企业的帮扶和指导,鼓励更多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和“首席质量官”制度。发挥政府质量奖导向作用,动员已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积极参与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六是扩大标准示范效应。开展区域技术标准联合创新基地、企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争创省级标准创新型企业1家;引导企业主导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4家;推进块状产业联盟标准实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完成《制定实施户外运动服装冲
锋衣行业联盟标准,促进产业整体质量提升》省质监局XX 年第一批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2%以上,推动地域特色农业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鼓励企业申报省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向县政府建议出台产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扶持政策。加强与发改、旅游等部门的沟通,力争省市级服务业标准化项目立项。
(二)强化“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理念,推进市场监管履职到位。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理念,强化企业“信用监管”。牢固树立信用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探索统一综合执法模式,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协同监管合力。二是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突出重点监管领域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结合三门实际情况,着力破解一些影响转型发展和民生权益的难题,对传销、假冒伪劣、市场垄断、霸王条款、虚假广告等涉及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三是切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以“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为载体,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建立问题库。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定期开展“四品一械”风险会商,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舆情应急管理机制,着力提高药械不良反应信息收集、分析、预警能力。四是加快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创新宣
传方式,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规范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各类行业协会的整合、传导与约束作用,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大商品监测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市场动态预警力度,提高市场消费信息透明度。五是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关。积极做好各类隐患治理和违法查处。开展在用设备超期待检、超期待注册的清理工作,大幅降低“两超”设备数量。严格执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系统内和社会专家增补完善,重点加强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的应急救援处置技术专家队伍和物质装备保障建设。推行特种设备分类监管,重点加强大型起重机械、电梯、锅炉等领域监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队伍建设是第一保障”要求,促进队伍能力素质提升。
一是倾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执法“三统一”(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证件),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着力加强执法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强化法治保障作用,把法治要求落实到市场监管的各个方面与各个环节,重点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跟踪研究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新动态、新问题。二是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以打造“五个兵”要求,探索
研究监管执法和服务发展的新举措,持续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优化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技能,提高服务企业发展、服务社会需求、服务政府决策的能力。坚持以培养“全科”型执法监管干部为重点,突出“一专多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系统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三是着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八项规定”,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主动、不积极”问题。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落实好“一岗双责”,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梳理履职廉政风险点,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20**市场监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x年上半年,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五周年宣传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法制办《平顶山市xx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以开展企业服务年、素质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努力建设法治诚信服务型质监部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被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评为:xx年度依法行政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公积金”杯法律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一、依法行政工作
(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将依法行政作为质监工作的生命线
市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质监事业的立足之本,切实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安排工作时首先明确依法行政任务,检查工作时必然过问依法行政情况,指导工作时要提出依法行政要求,真正把依法行政溶入到质监系统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市局党组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依法行政作为领导班子的必修课贯穿始终,较好地发挥了领导班子的领向导航作用。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长效机制
按照市政府同我局签定的xx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以及xx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结合质监部门实际,制定下发了我局系统xx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及考核办法,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总体责任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做到了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奖惩,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了推进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健全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制度》、《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意见》、《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等规章制度,有力保证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执法实践中,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和首查先行整改制度,将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保证行政行为的公平公正、合法合理。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文书尽可能地打印制作,特别是在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中,将当事人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予以全文引用,不仅保证了当事人的知情权,而且宣传了质监法律法规,使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达到了在执法中普法和在普法中执法的良好效果,减少了执法阻力,受到了行政相对人的普遍欢迎。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自觉接受政府法制部门的监督,对在备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加强培训,严格考试考核,自觉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存在无执法证件的人员上岗执法的情况。
2、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向上级部门备案工作制度,确保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此项工作已形成制度,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负责把关和识别规范性文件,法制工作部门负责法制审核和向上级部门备案,确保审核率
100%,备案率100%。上半年我局无制发规范性文件。
3、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制定了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将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定期通报情况,促进此项工作。上半年开展了“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322”《纲要》颁布五周年纪念日、“520”世界计量日以及农资打假下乡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了质监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在日常工作和检查案卷过程中,要求各基层单位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布上级质监部门以及同级政府行政复议受理电话。凡作出可能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书面告知当事人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救济途径及期限,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上半年我局无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也无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二、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
市质监局立足部门职能,实施“八项服务工程”,扎实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
一是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施名牌服务工程。围绕市政府确定的30户重点企业,组织开展“质量专家企业行”活动,通过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认证、名牌和优质产品申
报、质量状况分析等方面的培训和咨询,帮助企业了解和掌握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及其认证管理等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指导各县(市)区广泛深入开展质量兴县(市)、区活动,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帮助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培育20家重点企业创省优质产品,争取新创省级以上名牌产品4个,省优质产品5个。
二是发挥标准基础作用,实施标准服务工程。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双采”工作,帮助3家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完成2项国家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科研项目;帮助1家企业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并通过确认;帮助1家服务性企业创建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实施农业标准化富民工程,对农业标准化龙头企业及有关农户进行培训,引导其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实施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三是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实施“放心”服务工程。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全力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即查生产企业,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查自身监管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此外,继续抓好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
全监管责任,帮助50家中小企业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是注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施“安心”服务工程。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咨询和执行;组织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特种设备操作免费培训服务,促进农民工就业;继续开展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排查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监察基础工作,不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安全评价体系建设,确保重点监控设备注册、检验、人员持证“三率”达到100%,力争所有在用设备“三率”达到95%以上。
五是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实施节能减排服务工程。深入全市50家重点耗能企业广泛开展能源计量器具普查,指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帮助企业建立能源计量档案,解决计量技术难题,帮助企业制定节能措施,提高节能水平。
六是着力关注民生,实施计量惠民服务工程。组织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活动,使诚信计量走进市场、健康计量走进医院、光明计量走进镜店、服务计量走进社区(乡镇),为市区居民家用血压计、眼镜、人体秤和集贸市场设立的公平秤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全市质监系统全部开展12365举报投诉电话,保证24小时接听、受理群众打假举报和产品质量投诉,及时处理;
七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施“减负”服务工程。实行“三降”、“四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降”即:代码证在原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降20%;计量器具检定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平均降低20%;省级生产许可证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四免”即:国有企业改制需变更的各种证件免费;新办企业首次送检产品免费;为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开办的企业和困难企业提供质量管理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标准查询免费。
八是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实施“优化”服务工程。对企业存在的以下几种情况,一般不予行政处罚,实行以教育、帮助和督促整改为主的原则:首次发生违法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新办企业一年内发生的一般质量问题;下岗职工开办的企业,出现一般质量问题的;重点帮扶企业发生的一般质量问题,以及偶尔出现的非重大质量问题;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属标识标注等次要技术指标不合格且已采取措施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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