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规范管理局2016年工作总结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
时间:2022-01-17 13:18:53 浏览次数:次
市场规范管理局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以来,我局以实施网络、网格化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红盾护农、市场专项整治、市场巡查为重点,在推进和完善市场巡查责任制,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现将全年的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为主,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整治,确保消费安全。
认真安排部署元旦、春节、清明、五一节日市场监管工作。按照“谁的辖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周密安排,制定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明确责任,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的监管。在节日市场专项整治中,共动执法人员311人次,车次69车次,检查各类经营户4218户,清理检查各类市场33个,检查旅游景区8个,农家乐7家,车站8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参与、配合县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检查,查扣非法储存经营烟花10件、爆竹30件。使我县节日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
(二)认真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四月份,市场规范管理局会同监察室、监管股多次深入到各所开展专项督查,配合工商所开展专项检查,形成
局所联动、上下互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态势。集中组织对猪肉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查三类问题猪肉(含廋肉精猪肉、注水猪肉、病、毒死猪肉)进入市场。引导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购销票据等制度;落实场内经营者市场准入把关责任制度。强化市场开办单位市场准入管理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市场清退制度。市场监管人员对入市猪肉严格检查猪肉经营者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购销票据制度落实情况。对经营猪肉行业按照网格化监管责任,实行定岗、定责、定人管理。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密度,确保对猪肉市场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在重点市场实行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制度。从根本上保障猪肉市场供应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21人次,检查农贸市场87个次,超市12个次、肉食店26个次,检查猪肉经营户563户次。没有发现销售含有“瘦肉精”猪肉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组织集中开展校园周边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六.一”前夕组织开展对学校校园周边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卡拉OK厅、餐厅、饭店、食品餐饮摊点等娱乐场所和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台次,共检查学校69所(次),网吧、电子游戏室、茶室30户(次),食品经营户450户(次),清理下架过期食品10袋(公斤)、过期饮料12瓶、过期茶
叶10袋(500g/袋)、超范围经营音像碟带1户、卫生许可证超期1户,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食品1户。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校园周边的食品市场得到净化,无照经营小食杂店得到有效控制,为营造我市校园周边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认真组织开展全县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依法查处旅游行业无照经营行为,整治旅游企业采用虚假宣传、“零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秩序。全年对全县范围内从事旅游行业4家旅游企业进行检查,并督促旅游企业开展了《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通过检查未发现旅游企业有虚假宣传、“零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都能诚信经营,市场秩序良好。在元旦、春节、五一节期间,加大对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的监管。共检查旅游景点和旅游单位11个。
(五)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中介组织清理整顿工作。
为切实加强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打击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中介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市局工商明电[2016]16号《关于开展社会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于3月底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社会中介组织专项工作中,加大对中介经营主体的规范和经营行为的规范,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67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检查各类社会中介机构61户,其中企业19户、个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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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42户。通过专项整治,对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57户中介主体通过了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取缔了4户无证无照职业介绍所。
(六)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我局对成品油市场监管主要是采取以市场巡查制度为主,油品质量检测为辅的监管模式。在市场巡查时,一是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二是看经营行为是否违法,三是要业主加强安全生产意识防微杜渐。油品质量检测主要是通知市场抽检的方式实现对油品质量的监管。2016年以来我局对全县所有的成品油市场进行了定向抽检,对90号乙醇汽油以及0号柴油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各类加油站36户、抽取成品油样品53个,立案查处销售非乙醇汽油的案件4件,成品油不合格案件3件,无照经营案件1件。
(七)消防产品市场专项整治。
根据市局的安排部署,四月十六日到五月十六日,我们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对辖区内使用以及销售消防产品的情况进行地毯式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78人次,执法车辆47台次,重点是加强对在建工地、大的市场、超市以及消防器材经营单位进行了集中检查。整治行动以来共检查消防产品使用单位数49个,消防器材专营店、装潢材料、灯具经营店等经营户48个,查处无照经营户1户、超范围消防器材3户。进一步规范了消防器材市场经营
秩序。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开展红盾护农工作
(一)制定了2016年红盾护农工作方案,成立红盾护农领导小组。
(二)认真组织开展红盾护农工作。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经清理全县共有农资经营户287户。对其中246户农资经营户进行了信用分类,其中A级45户、B级177户、C级23户、D级1户。与相关部门加大推进农资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共建立农资示范店17个。二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加大对农资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种子、肥料(主要是复混肥)、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四大类农资商品的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326人次,车辆51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871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1户,查处农资案件5件,罚没金额万元,有力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
(三)创建“示范店”,打造红盾护农示范店、规范店。
1、明确标准,规范运作。我局制订了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打造红盾护农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其条件、内容和评选办法,实行“七统一”标准,并成立了义务监督员、经营者、社区(社区)负责人、工商所参加的评审小组。
2、广泛宣传,制定优惠政策。对于获得示范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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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的农资经营户,我们给予上门年检、合同帮扶、商标帮扶等一系列优质高效服务。
3、规范评选程序,宁缺勿滥。凡申请参加示范店评选的严格按“七统一”标准进行综合考评。目前全县已评定“示范店”17家。
(四)倾力打造红盾护示范区。
在长春路农资经营者相对集中的区域加强“所村挂钩”、“所社挂钩”,健全社区农资市场巡查、质量监测、消费维权等配套制度,突出红盾护农,拓展经纪活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等系列活动,建立红盾护农联络站、申诉投诉站,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目前示范区内共有农资经营户18家,其中示范店4家、应用流通领域农资监管系统的经营户4户。涵盖的农资商品有:农药、种子、化肥等。去以年来,府北工商所根据长春路农资经营户较为集中的特点,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行政指导的柔性管理作用,以行政引导为突破口,以创建农资诚信经营一条街为最终目标,指导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规范经营,以此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促进农资市场整体健康发展。
1、严格主体准入,工商部门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主体注册登记、户外广告发布等登记条件、程序进行了详细的清理,既杜绝了不合格主体的进入,又使合格主体能顺利得到确认;
2、加强行为监管,工商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对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以次充好、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的处理方法;针对少数农资经营户销售过期农药、不规登记台帐、农资一条街(市场)经营环境恶化,导致消费者投诉增多的问题,工商所在对其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同时,召开辖区农资市场经营户动员会、座谈会,对经营户在农资经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点评,认真分析农资市场经营环境恶化带来的危害以及对创建农资诚信经营示范街(市场)的前景、可能带来的优势进行比较,使农资经营户直观的了解创建诚信示范经营对自身带来的影响。增强了经营户的自觉参与意识和创建热情。
3、强化市场监管。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构建了农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严格审查经营资格,对手续不全、不具备经营资格和条件的坚决取缔,对台帐建立不全、经营假冒伪劣或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重罚,公开曝光。较好地保证了经营者所购进的农资商品从正规渠道进货的比例更大,农资质量合格率更高,提高了农资市场的信誉度。
(五)以农资市场巡查和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为载体,认真把好农资商品质量关,通过市场巡查和的农资商品进行质量抽检,共查处农资经营户无照经营农资案件2件,农资商品质量不合格案件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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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认定工作
2016年以来,我局对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基本信息、市场开办者信息以及有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信息的市场,进行了细致的采集及时准确地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并在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认定”工作的同时,将辖区内的所有市场的主要信息(市场名称、市场地址、负责人等)重复输入“一体化”系统中,以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到目前为止,全县已认定上报B类市场基本数据12个,场内经营户基本数据 718个,按时完成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录入和认定上报工作。
四、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在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中,我局积极探索监管模式,先从网站、网店备案开始逐步将网站、网店经营行为监管内容市场监管内容,全局共进行各类网站、网店备案登记667户,建立网络经济户口信息档案36户,为下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市场巡查行为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推行网格化市场监管,县局制定了网格化监管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网格巡查人员的职责、范围、内容、纪律,规范执法人员的市场巡查行为。为鼓励各所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一是修改完善了《凤阳县工商局市场巡查制度》。二是将企业、个体
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中关于市场巡查中,需要统一的内容进行了统一和融合;明确了市场巡查的重点、重点监管的行业和类别、不同信用分类监管的市场巡查频率等。三是修改和完善了《市场巡查工作记录》。四是对各所开展的市场巡查情况进行调研。
五、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按照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要求。对商品交易市场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开办者证照手续,使市场规范运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引导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完善注册登记,纳入信用分类监管。
(二)认真组织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按照县局制定的《凤阳县工商局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明诚信市场创建百分量化表、创建申报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星级诚信市场创建活动。
(三)完善市场巡查、网络市场监管和网格化监管责任机制,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一是继续重视和加大市场巡查工作力度;二是摸索和探讨对经营网站和网店的管理思路,逐步将其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三是推进和完善市场巡查网格化监管责任机制,努力实现网格化监管和市场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监管职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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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的职能作用,以“红盾护农”为重点,加大农资市场监管,以建立和完善“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市场助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惠农”的工作机制,为农村改革和发展服务。
(五)严格按照国家局、省局、市局的安排布置,围绕整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各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按时上报各种专项整治材料。同时,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如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市场安全稳定。
2016年1月1日至11月12日,共开展各种市场专项整治七项,通过市场巡查和商品质量监测,共查处商品交易市场和农资市场违法违章一般案件16件、当场处罚案件33件案值,万元;罚没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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