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精选文档)
时间:2022-04-30 11:00:09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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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立足民政事业发展全局,全力抓好执法体系和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构建,探索实践并形成了“五个强化”的执法工作有效模式,有效杜绝了错案和“典型差案”的发生。
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年内组织研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双随机执法检查、低保审批权下放等法治工作8次,高位统筹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制定法治工作计划,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转化为法治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做到全覆盖等4个单项任务,落实责任处室,明确时间节点,建立施工图,按季度抓落实。强化督导考核,细化涵盖执法检查开展、执法队伍建设、“谁执法谁普法”等5项指标的法治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推动县(市)区民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
二是强化执法程序建设,执法行为逐步规范。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构建了“12345”制度体系,即实施方案1个,市场主体、执法人员名录库2个,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单行制度3个,行政执法、随机抽查、音像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4个,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执法规范用语、执法文书样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5个。“12345”执法新体系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为,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强化处罚标准化,行政处罚更加公平公正。制定《长春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将权力清单中13项行政处罚权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主观过错等因素,细化为19大项100小项裁量因素和裁量标准,保障和监督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能力显著提高。对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局系统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须经过培训和严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持有吉林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方能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全市执法人员培训,民政行政执法队伍逐步扩大,截止目前,民政系统执法证持有者达到了81人,是2015年的2.7倍,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五是强化双随机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全覆盖。深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实所有检查务必采取双随机方式要求,将“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中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殡仪馆、慈善组织、地名标志等5项检查职责全部纳入双随机监管范畴,通过系统随机抽取1家民非、5家社团、7家殡仪馆、1家慈善组织、1条街路开展随机检查,检查任务已全部完成。配合卫健委、人社局、体育局、医保局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4次,有效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了常态化。
2020年度青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0年12月11日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青山为目标,全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法治青山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区全面总结,充分展示青山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重要成效和亮点工作。2020年11月,包头市青山区被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评选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二是精简审批事项及流程。按照包头市整体部署进行多轮审批事项精简,对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除法律法规设定的、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申请材料予以保留外,对审批部门自行设定、重复提交的材料全部予以取消,清理规范后,审批申请材料精简幅度达30%。三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通过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摸清我区为企业群众办理各类事项的“家底”、理清权责边界。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制定了青山区政务服务清单;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形成《青山区本级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四是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在全市率先实行街镇执法下沉工作,积极推进向街镇赋权审批及执法事项改革,成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执法下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街镇牵头,部门配合、效能督办的全新执法联动模式,实现基层执法的高效便捷。五是优化公共服务。严格执行自治区、包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按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滚动梳理和动态调整,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荣获“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县”荣誉称号。六是建立综合监管机制。推进涉企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建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之间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机制,将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需公示的涉企信息全部归集到相应的企业名下和“一张网”上,实现企业信息的“双归集”,避免交叉多头执法。今年以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6个批次;区农牧、民政、执法、人社、财政、民委等部门开展联合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1个批次,累计检查企业94户;完成上级下派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共19个批次,检查企业1808户。七是创新社会治理。创新社会组织培育与发展,充分调动和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在全市率先成立副科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力做好各类社会组织的服务保障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开展三届公益创投大赛,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工作,受益人群达到4万余人,实现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承接,居民受益的良性互动。八是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应上尽上”,通过在线平台审批办理,审批类项目的办理时限由国家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4个工作日,备案类项目的办理时限缩减为1个工作日。今年以来,通过“蒙畅开”平台,企业全流程网办数量为650件,全程电子化率达98%,排名全市第一。九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立区级领导包扶民营企业责任制,研究制定《青山区支持非公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等相关配套措施。制定《青山区帮扶困难企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工作方案》。在青山区市民大厅设立企业开办项目投资自主申报服务专区,推行全程电子化审批,极大提升了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十是强化节能降耗和生态环境保护。按要求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年度任务。先后制定水资源、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等相关制度,圆满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及相关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二)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近年来,我区先后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核等各类制度。对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文件进行审查。同时,严格按照时限备案各类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二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每年定期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形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共20件。
(三)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章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民互动专栏”,畅通公众对我区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意见建议的网上渠道。二是健全稳控机制。重大项目实施、重大活动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开展都要进行风险评估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维稳隐患,实现维稳工作的关口前移。依靠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风评工作。充分发挥地企联动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动机制和社会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青山区人民政府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加快推动法律顾问统筹使用的工作部署。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律师团队,服务范围覆盖全区各单位,实现律师参与审查、修改各种法律文书、行政程序性文件,为重大法律、行政决策或执法决定提供咨询意见,并处理法律纠纷等法律事务。有效防范和避免法律风险,化解各类潜在矛盾。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搭建“青山区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第一批公示的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均已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并接入“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逐步完善信息录入。全区各执法单位也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全力打造“一微、一网、两平台”(青山市民大厅微信公众平台、全市政务服务审批网、青山区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平台和青山区市民大厅信息化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点单”式服务,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全力打造政务中心“3351”政务服务提档工程(设立“三个服务专区”、实现“三个结合”、启动“五色便民服务”、创“一流政务服务平台”)。三是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全市统一工作部署,我区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批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网上培训和实名制备案工作,为下一步及时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换发工作做好准备。
(五)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近年来,我区认真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率为100%,满意率达98%以上。主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同志参加政府常务会、区政府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定期向区人大报告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同时,积极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被起诉机关均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二是积极探索公开模式。2020年,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平台“青山人青山事”关注人数已达5万人,累计阅读量达到400万余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公正、高效地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今年,共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力量。切实巩固街(镇)居(村)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专业性、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率先成立区级物业纠纷联调中心,包头市物业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同步落户青山区。坚持每月两次矛盾纠纷排查。青山区便民服务平台办结率100%,满意度100%。三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行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打造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完成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jpad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的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社矫人员管理等工作。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依法及时办理。
(七)持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考察。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普法考试制度等。开展领导干部法治知识培训轮训,每年平均举办法治专题班2次。充分运用网络阵地进行在线普法,法宣在线参与率逐年提升。二是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八)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及时建立由区委书记担任主任的******青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立协调小组,明确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定期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网上公布,适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了地区发展整体规划。将法治政府工作目标纳入《青山区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自治区实施细则,加强定期检查、专项督察力度,推动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持续加强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和“青山区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录入信息、及时更新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网上考核。
四是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规范化。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理顺行政应诉工作流程,推动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全面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应用,实行目录和文本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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