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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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自挂牌成立以来,在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稳步推进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逐步理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将城乡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10个行业领域的行政权力进行了逐步划转,实现了变多部门执法为单一部门综合执法的职能整合;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县综合执法局内设办公室、行政执法股、政策法规股,所属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监管执法大队3个执法机构已完成职能与人员划转,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共同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与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管理的6个执法机构待划转。
(二)攻坚克难,常态管理,市容市貌提档升级。开展违章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工作,共拆除25处,出动车次25次,推土机3辆,执法人员98人次,共拆除违章搭建面积近1200余平方米;开展城区违法车辆地锁专项整治,共拆除100个占道地锁;整治店外、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现象,宣传引导农户到指定地点销售,共规劝教育流动商贩108名,占道经营户300余家,责令清理乱堆乱放80处,清理破损国旗彩旗80余条,横幅60个;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一手抓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一手抓同商家店铺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工作,共签订200余份;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设置禁烟劝导员;开展禁毒工作宣传活动,以严厉打击涉毒贩毒活动,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禁毒防毒工作,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开展以“全民动员改善城市环境万众一心创建卫生城市”的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主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扎实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执法工作;依法依规清理取缔露天烧烤行为,对违规在城区露天熏制腊肉、露天焚烧垃圾和落叶、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乱扔乱倒垃圾、废弃物和违规排放污水等行为严抓严管。
(三)维护秩序,保障权益,市场监管职责到位。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关停市场活禽宰杀销售点,对菜市场内进行每日消毒,每日巡查加油站、餐饮店、小卖部、服装店、化妆品店等商铺;开展茨巫、白松集中办学点中学食堂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共检查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小卖部90余次,没收过期食品及垃圾食品72余种;全县共50余家电梯,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特种设备安全检查30余次,对存在部分特种设备未年检、未办理使用登记证仍在使用的单位,要求其立即整改;开展全县中药饮片及特殊食品检查25次,对全县卫生系统及超市母婴店检查40余次,对中药饮片购进、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开展节假期间计量检查10次,对城北集贸市场、餐饮、超市、日化店、药店、手机店开展节前市场检查;切实做好肉类及其肉类制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严防不合格肉类及其肉类制品进入餐厅,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四)规范经营、健康发展,全面净化文化市场。疫情防控期间,与县文广局共共同查封娱乐场所11家,每天对暂停营业情况进行巡查;积极开展娱乐场所行业负责人培训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与县宣传部、公安、消防、邮政等部门联合开展以扫黄打非为重点的综合执法检查50余次;执法人员深入全县文化市场登记复工复产情况,对是否存在网络文化、网络视听、销售制作盗版书籍、色情图书和音像制品等违法经营活动进行了检查,收缴19张盗版光碟;处理1起娱乐噪音扰民问题;开学之际,对学校周边的文化环境进行了专项整治,积极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
(五)党建工作。强化政治引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筑牢“感恩党、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基础,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府七项规定,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刻吸取蒲波、彭宇行、侯晓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管好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缺乏有力法律法规、执法主体资格。
综合执法机构具备法律法规授权是实行综合执法的大前提。一是目前我国有关综合执法的依据散见于《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中部分授权性条款规定以及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一系列通知和决定中,各地综合执法机构的管理模式、执法范围不尽相同,势必会影响综合执法职能的发挥,也削弱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执法主体问题突出,综合条件不够完善。执法机构的独立性强。至今,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法律规范中,没有关于主体资格的统一规定,导致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极其被动。
(二)缺乏必要的执法工作力量。
一是执法队位素质不高,现有3支执法队伍来自原城管、文化、市场等执法机构过渡移交的人员,有的专业不对口,有的没有从事执法岗位等。这些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都是女性偏多、年龄偏大、业务水平偏低,真正精通执法业务的不多,这与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专业领域多,涉及的法律和法规多,严格的执法程序以及要掌握专门的检查技术等工作的要求不太相适应,影响了执法质量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恳请予以招聘协管人员。二是综合行政执法局实际在位人数不断缩减(执法局在编18人,实际到位14人,且多为年龄偏大的女性,中青年干部仅4名(其中男性2名),担负着市容环境、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的职能不断增加,管理的内容庞杂,人员流失严重,导致没有足够的执法人员到岗开展执法工作。
(三)缺乏支撑执法的基础保障。
一是执法基础相对薄弱。由于经费不足,缺乏财力保障,综合执法队伍存在办案装备保障不足、技术支撑不足、综合性培训缺乏等问题,极大影响了综合执法办案的调度、指挥和组织实施。二是缺乏人力保障。现有的执法人员大部分未接受过系统法律知识学习,也未接受过专业培训,面对新兴行业、重点行业的有效监管缺乏专家型“人才,使得综合执法的集约优势得不到最大发挥。
(四)缺乏顺畅的执法协调衔接。
部门之间协调不好,执法关系不够畅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执法,都是行使了相关行政机关的部分权力。但由于配套制度没有及时完善,部门间又难于协调,在实践中导致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产生诸多矛盾。一是执法与监管界限不明。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尚未完全理顺,存在一定的职责交叉和衔接合作不力问题,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常见,需要进步理顺权责关系。部分部门将管理职能转移到执法层,以执法解决管理问题,往往将那些费力大、获利小的棘手管理事项当作包袱甩给执法机构,造成职能部门与执法机构之间“有利抢着干,无利没人干”的局面。二是缺乏刚性协作机制。在日常执法中,综合执法部门通常需要有关职能剖门的协作配合,往往被部门视为“麻烦”而加以推诿或拒绝,执法机构与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难以形成合力,也影响了执法效力。
三、2021年工作计划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结合重点工作,从实际工作出发,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围绕党政工作中心,紧抓载体,不断创新,确保执法工作取得新成绩,更上一层。
(一)继续推进改革工作。按照州委、县委关于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完成成熟执法队伍的划转,变多部门执法为单一执法,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服务便民更加高效,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
(二)实施“十四五”规划,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求,城市管理工作按照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管执法队伍、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合执法覆盖面。二是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后,推进对乡镇赋权赋能,强化乡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三是执法改革完成后进一步推进执法权限和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强化乡镇和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
(三)实施乡村振兴,提升市容市貌。
坚持“细”用心,“融”发力,“严”动真,“常”提升,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加强占道经营、垃圾杂物乱堆乱放、污水乱排乱倒、随地大小便、油烟污染、乱架管线、环境卫生等方面整治工作,巩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开展成效,提升市容市貌,向县城顽疾亮剑。
(四)扎实开展执法工作
以建设干净、文明、和谐,保障消费者权益,净化文化市场为抓手,加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执法和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同其他行业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确立“服务零距离、执法零投诉、信访零增长、违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坚持综合执法工作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努力推进理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加快实现城市管理精细长效依法,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用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的城市管理优化发展环境,发扬“勇于担当、敢打胜仗、甘于奉献、廉洁高效”的执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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