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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童蒙教育

时间:2022-06-12 08:28:01  浏览次数:

摘要:两汉时期是中国教育史发展的重要阶段。对于儿童启蒙而言,这一时期的教育形式和教育内容都已经实现了重要的历史进步。当时,民间儿童教育程序形成了“幼童入小学”、“成童已上入大学”的大体确定的模式。官方对教育的干预也对童蒙教育的进步有促进作用。童蒙教育有向社会其他年龄层次普及的趋向,也值得我们注意。而“小学”逐渐成为专门学科的称谓,也是学术史进程中的重要现象。了解汉代童蒙教育的形态,对于认识和理解中国教育史、汉代社会史以及汉代儿童的精神生活,都是有益的。

关键词:汉代;儿童;教育;小学;神童

中图分类号:K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59-8095(2007)03-0015-11

汉代童蒙教育的进步,是当时文化成就的突出内容之一。汉代童蒙教育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也有特别值得重视的地位。

有学者总结说,“蒙养教育在秦汉以后便进入有教材有组织形式的阶段。”[1](P15)就家庭教育而言,有学者认为,这一时期是中国传统“家庭教育框架定型时期”,“以后的家教发展都是在此框架内丰富完善而已。”[2](P43-44)了解汉代童蒙教育的时代特征,不仅于中国古代教育史的探索有益,也有利于认识和理解汉代儿童的精神生活。

《四民月令》所见民间蒙学

《四民月令》被看作反映东汉洛阳地区农耕生活秩序的论著。《四民月令》中有关于乡村学校的内容,反映民间教育的内容有:

(正月)农事未起,命成童已上入大学,学《五经》,师法求备,勿读书传。研冻释,命幼童入小学,学书《篇章》。

(八月)暑小退,命幼童入小学,如正月焉。

十月,农事毕,命成童以上入大学,如正月焉。

十一月,研冰冻,命幼童读《孝经》、《论语》、《篇章》、“小学”。

“成童”,原书本注:“谓年十五以上至二十。”“幼童”,原书本注:“谓九岁以上至十四。”“篇章”,原书本注:“谓《六甲》、《九九》、《急就》、《三仓》之属。”

“学书《篇章》”,《太平御览》卷六○八引作“学《篇章》”。有学者以为:“依‘本注’的说明,篇章是《六甲》、《九九》、《急就》、《三仓》之属;其中《急就》、《三仓》等字书,应当学会书写,《九九》是算学初步,仅仅书写不够,必须领会、熟练。再与上文‘学《五经》’对比,也无必要在‘学’下增加分动词。”[3](P10)

有的研究者分析《四民月令》提供的资料,指出,“汉代教育制度,八九岁的小孩入小学识字和计数;十二、三岁的大小孩进一步学《孝经》、《论语》,仍在小学;成童以上则入太学学五经。”[4](P105)

关于“研冻释”、“研冰冻”文字,类书引录或有不同。《北堂书钞》卷一○四引崔寔《四民月令》云:“正月,砚冻释,命幼童入小学,学《篇章》。十一月,砚冰,命幼童读《孝经》、《论语》。”《艺文类聚》卷五八引崔寔《四民月令》曰:“正月,砚冻释,命童幼入小学,学《篇章》。十一月,砚冻,读《孝经》、《论语》。”《太平御览》卷六○五引崔实《四民月令》曰:“正月,砚冻释,命童幼入小学,学《篇章》。十一月,砚冻,命童幼读《孝经》、《论语》。”

《四民月令》中的相关资料,反映乡间存在早期启蒙教育的形式。避开酷暑和严寒季节,是当时童蒙教育的原则之一。事实上,后来每个学年休暑假和寒假的学制定式,在汉代民间教育形式中已经可以看到萌芽。而所谓“(正月)农事未起,命成童已上入大学”,“十月,农事毕,命成童以上入大学”,则说明更高一级的“成童”教育,又有避开农忙季节的特征。《汉书·东方朔传》:“朔初来,上书曰:‘臣朔少失父母,长养兄嫂。年十三学书,三冬文史足用。……”颜师古注引如淳曰:“贫子冬日乃得学书,言文史之事足可用也。”可见一般贫家子弟,即使幼童也只能在冬日就学。

《太平御览》卷三八四引《东观汉记》有关承宫事迹的记载,涉及乡村私学的办学情景:

承宮,琅琊姑苏人。今按:“姑苏”,对照下引《后汉书·承宮传》,显为“姑幕”之误。少孤,年八岁为人牧猪。乡里徐子盛明《春秋经》,授诸生数百人。宫过其庐下,见诸生讲诵,好,因弃其猪听经。猪主怪其不还,来索见宫,欲笞之门下。生共禁止,因留精舍门下樵薪。

《后汉书·承宫传》:“承宫字少子,琅邪姑幕人也。少孤,年八岁为人牧豕。乡里徐子盛者,以《春秋经》授诸生数百人。宫过息庐下,乐其业,因就听经,遂请留门下,为诸生拾薪。执苦数年,勤学不倦。经典既明,乃归家教授。”徐子盛讲《春秋》,规模至于“授诸生数百人”。承宮以“为诸生拾薪”或“樵薪”的方式取得旁听资格。这些情形,都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汉代乡间学校的教育形式。

余子入小学

《汉书·食货志上》说到传统农耕社会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的基本原则,即所谓“先王制土处民富而教之之大略”,其中是包括如何“教之”的内容的:

是月,余子亦在于序室。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始知室家长幼之节。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其有秀异者,移乡学于庠序;庠序之异者,移国学于少学。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于天子,学于大学,命曰造士。行同能偶,则别之以射,然后爵命焉。

对于所谓“余子”,颜师古注引苏林的解释:“余子,庶子也。或曰,未任役为余子。”对于这两种理解,颜师古自己的解说,倾向于“未任役者”的说法,而不赞同“庶子”的说法:“未任役者是也。幼童皆当受业,岂论嫡庶乎?”所谓“未任役者”,类同汉代通行称谓“未使男”、“未使女”。可见,当时教育对象首先是儿童。

对于“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颜师古注:“苏林曰:‘五方之异书,如今秘书学外国书也。’臣瓒曰:‘辨五方之名及书艺也。’师古曰:‘瓒说是也。’”瓒说较苏林说更为接近事实,但并没有完整说明《食货志》的意思。“六甲五方”“之事”并不仅仅是“辨五方之名”,“书计之事”也不仅仅是“书艺”。所谓“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应是指基本知识和书写计算的技能。顾炎武说:“‘六甲’者,四时六十甲子之类;‘五方’者,九州岳渎列国之名;‘书’者,六书;‘计’者,九数。瓒说未尽。”周寿昌说:“此《礼记·内则》之言。礼,‘九年教之数日’,郑注,‘朔望与六甲也’,犹言学数干支也。‘六年教之数与方名’,郑注,‘方名,东西’,即所云‘五方’也。以东西该南北中也。‘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记’,即‘书计’也。‘书’,文字;‘计’,筹算也。六书九数,皆古人小学之所有事也。”[5](P37)“数”学,是当时“小学”的重要内容之一。 《汉书·律历志上》:“数者,一、十、百、千、万也,所以算数事物,顺性命之理也。《书》曰:‘先其算命。’本起于黄钟之数,始于一而三之,三三积之,历十二辰之数,十有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数备矣。其算法用竹,径一分,长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为一握。径象干律黄钟之一,而长象坤吕林钟之长。其数以《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阳六爻,得周流六虚之象也。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莫不用焉。度长短者不失豪氂,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权轻重者不失黍絫。纪于一,协于十,长于百,大于千,衍于万,其法在算术。宣于天下,小学是则。职在太史,羲和掌之。”其中“小学是则”语,值得重视。所谓“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莫不用焉”,告知人们,当时的开明士人对于数学的认识,不仅重视其“算法”,也注意到这种“算术”训练对于开发智力和培养正确思想方法的意义。《论衡·自纪》中,王充自述“六岁教书”,《太平御览》卷三八五引《会稽典录》作“七岁教书数”,也包括“数”。《四民月令》说“正月”事:“研冻释,命幼童入小学,学书《篇章》。”据原书本注,《篇章》包括《九九》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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