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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纪委监委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方案(区县)

时间:2022-04-28 11:21:03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纪委监委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方案(区县),供大家参考。

2022年纪委监委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方案(区县)

纪委监委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方案(区县)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进一步确保***、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根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四中***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xx届x次***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精准聚焦全县脱贫攻坚专项监督重点,持续深化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创新工作方法,注重监督效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监督保障。

二、监督内容、重点

县纪委监委将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工作职责,从“四方面”着手,即两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驻村工作队员的岗位责任落实方面、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方面抓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监督工作。

(一)县委、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县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是否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各级党委是否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是否坚持党政同责,政府主要领导主动担责,是否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完成遍访任务,是否及时听取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等问题。

3、包联处级领导是否落实下基层督导责任工作,是否完成每月深入一线督导不少于x次,形成工作日志;是否将包联乡镇的未脱贫户、边缘户、脱贫监测户遍访一遍;是否严格落实包联下基层要求,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搞陪同的方式到包联地区督导检查、抽查暗访、排查隐患、推动镇村排查隐患、解决问题、落实责任。

4、是否有效推进2020年度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履职情况,主要表现是否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是否对脱贫户和边缘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是否采取各项措施提升各类扶贫效果。

5、是否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排查工作,主要是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政策、项目是否落实到位,贫困家庭享受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问题。

6、是否实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注重扶贫效果,是否围绕“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重点工作和短板问题开展挂牌督战等问题。

7、是否采取措施巩固脱贫成果,主要内容是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兜底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资产收益管理、扶贫扶志、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扶贫改革试验区项目、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等方面是否抓细抓实抓落地。重点是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成效及工作落实,是否存在只重档案表格不重实效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8、是否存在频繁检查评比问题。

9、是否从严从实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主要是能否坚持由点及面、举一反三,高质量完成***、自治区、市级各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

1、县扶贫办及行业监管部门是否坚持摘帽不摘政策,进一步压实教育、住建、卫健、医保、民政、水利等“三保障”工作监管部门的责任;是否存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2、县扶贫办及发改、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是否存在的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3、“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教育方面,①控辍保学监控不到位问题,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失学辍学等问题;医疗方面,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①补助发放是否及时到位的问题,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全面落实等问题;住房方面,鉴定、验收手续要齐全,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主要解决:①无房户问题,②加固质量不达标问题,③建新不入住、建新不拆旧等问题;饮水安全方面,主要解决:①饮用水水检测质不达标问题,②净水设备发挥效应低问题,③做好管网改造和后续管护工作,从长远上谋划、统筹考虑,切实解决饮水安全隐患。

4、是否存在频繁检查评比等问题。

5、是否从严从实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主要是完成***、自治区、市级各项巡视巡察发现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

(三)驻村工作队员的岗位责任落实方面

1、是否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是否保持派驻干部队伍相对稳定。

2、是否对非贫困村增派帮扶干部,是否对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岗的乡村干部进行全员轮训。

3、驻村干部是否与原单位完全脱钩,是否保证每周x天x宿吃住在村、工作到户。

4、是否存在“挂名”“走读”帮扶等问题。

5、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有工作成效,是否存在“出工不出力”问题。

(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方面

对照县委、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驻村工作队员的岗位责任落实三个方面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八个方面:

1、政治监督方面,是否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任务,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为今年头等任务、头等大事;是否存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不及时、不深入;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和自治区、市县脱贫攻坚重大部署不担当、不作为、行动慢;是否存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抓扶贫工作作风漂浮,不上心、不尽力等问题。

2、扶贫项目建设方面,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是否存在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3、激发群众主动脱贫内生动力方面,是否注重志智双扶,多措并举,持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4、挂牌督战成效,是否严格落实县委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饮水”、“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重点工作和短板问题要求开展挂牌督战工作。

5、工作纪律方面,重点监督驻村工作队的在岗、驻村、工作履职,是否存在入户不扎实、“挂名”“走读”帮扶等问题。

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是否存在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脱贫攻坚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不实不细、弄虚作假等问题。

7、巡视整改问题方面,在完成***、自治区、市级各项巡视巡察发现脱贫攻坚方面落实问题方面是否存在文件整改、数字整改,整改不实、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问题。

8、严肃执纪问责方面,扶贫领域存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一经发现,坚持依规依纪、即收即办、严查快办。

三、监督方式、方法

县纪委监委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对县委、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行政村、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x个层面的监督,采取下沉到户挂牌精准监督、“双百活动”联村干部末端监督、专项督查日常监督三种方式开展工作。

(一)下沉到户挂牌精准监督

对全县“三类人”,即未脱贫的x户xx人、存在致贫风险的xxx户、xxx名边缘人口和存在返贫风险的xx户、xxx名脱贫人口,县纪委监委实行下沉到户挂牌监督的方式。

第一步:采集数据,建立台账

乡镇、行业主管部门采集以上人员基础信息,享受帮扶项目、列出脱贫实施方案、路径、进度等信息,县纪委监委依据信息,落实到每户每人,建立挂牌监督图和台账。

第二步:及时分析,动态研判

每月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将挂牌监督涉及人员脱贫工作进度上报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对采集数据进行及时分析、研判,动态管理。

第三步:重点关注,时时跟进

对于上报信息不准确、脱贫进度不符合实际、长时间脱贫进展无效果的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县纪委监委实施重点关注,建立台账,实行时时跟进,月月监督。

第四步:随机抽查,到户核查

对挂牌监督涉及人员所享受的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效果进行不定数、不定期的抽查,采取不打招呼、直插一线、直接入户的方式查看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查看扶贫效果、贫困户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等问题。

第五步:及时反馈,盯紧效果

对重点关注户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月月反馈,时时跟进脱贫进度。对于除重点关注户以外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乡镇、行业监管部门,督查盯紧整改落实工作效果。

(二)“双百活动”联村干部末端监督

2020年“双百活动”主题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年”,握指成拳,发挥合力,切实依托“双百活动”打通脱贫攻坚监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1、建立清单,有的放矢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扶贫领域群众关注度高的、反映集中的、政策发生变化的各项扶贫领域工作流程印发“双百活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手册,重点关注“三类人”扶贫工作进展,注重扶贫实际效果。纪检监察联村干部依据执纪清单有的放矢,开展每月的入村监督工作。

2、直插基层,实地踏查

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末端工作法”,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联村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乡镇、行政村、贫困户,实地踏查,采取谈话了解、调查问卷等方式,实地了解扶贫项目进展情况、扶贫项目实际发挥效果、贫困户对扶贫成效的满意度等问题。同时根据监督清单,聚焦监督重点,落实监督流程,做好对乡镇、行政村层面落实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成效及工作落实上,关注只重档案表格不重实效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及时跟进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工作。

3、建立台账,月月跟进

联村纪检监察干部每个行政村设立“四必访一跟踪”台账(即贫困户必访、老党员必访、老信访户必访、驻村干部必访、违法违纪党员一跟踪台账),“一竿子插到底”,有针对性的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时时跟进必访户,从必访户中了解本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发现问题,实施月月监督。

4、压实责任,注重效果

对于联村纪检监察干部发现的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问题,活动办统一汇总,整理。乡镇、行政村一级能够立刻整改的,紧盯整改效果,防止“雨过地皮湿”现象出现;乡镇、行政村一级不能解决的,需县级整体协调的,及时向县委反馈、报告、提醒。

(三)专项督查日常监督

1、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

(1)根据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信访情况,案管室线索情况,精准发现问题,建立脱贫攻坚专门问题线索台账,“精准画像”,有的放矢,针对发现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2)县纪委监委针对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百日攻坚监督专项行动”(时间从2020年x月底到x月底)。

第一步:提前介入,监督前置

与县扶贫办做好基础工作对接,建立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户信息台账。同时对全县范围内的无房户、新建户、维修加固户的资料上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促乡镇、行政村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工作节奏、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可信,从上报环节“挤出水分”,防止套取资金、优亲厚友、官僚填报数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发生。

第二步:实地踏查,过程监督

督促县直有关行业部门做好上报信息真实、准确性核查工作。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实地踏查等方式对全县上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过程监督,重点关注上报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套取资金、优亲厚友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无房户、新建户“有房可住”,维修加固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专项资金花在“刀刃”上。

第三步:关注效果,结果监督

采取调查问卷、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工作的实际脱贫效果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乡镇、行政村干部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

第四步:严肃执纪,追责问责

对于“百日攻坚监督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乡镇、行政村反馈,紧盯整改情况。对于迟报、乱报、不认真核实、不把握工作进度及套取资金、优亲厚友等腐败和作风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置。

(3)积极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对于已经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剖析,对发现的漏洞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弥补漏洞、建章立制。

(4)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巡回检查、专题调研、直奔项目一线、直插项目现场等方式,跟踪了解扶贫领域重点项目情况,紧盯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2、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

(1)乡镇纪委充分发挥属地优势,通过全程监督扶贫项目实施、聚焦本地区扶贫重点项目、精准发现本地区扶贫共性问题等方面开展日常监督,建立监督台账、细化责任,明确到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提醒、整改。

(2)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照灯”作用,加大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监管责任的监督。通过建立日常监督台账,盯紧脱贫攻坚中行业监管重点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重点人群的方式,针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行业监管部门扶贫工作务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在林西纪检监察网、林西廉政微信号上公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举报电话,拓展问题线索来源。会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交机制,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二)建立督办制度,保障办案质效。对***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市纪委转办和交办件、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主要负责人批示件及典型问题等自治区纪委重点督办的线索,建立督办台账,直查快办;依据2019年“高质量办案年”活动方案,打破原有的各乡镇(街道)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自为战,分头办案的模式,聚组连片,建立x个片区,片区长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负责所在地区的案件办理、案卷质量、进度调度、人员分配等综合协调工作,发挥区域优势、优化人员配备,分区办案,区内联动,达到人无闲人、案无闲案、全员办案、案结事了。审理部门从实体到程序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把关,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处理问责不到位不放过。

(三)保持高压态势,发挥警示作用。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严肃处理问责,又要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问三责”要求,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多发频发、监督执纪问责不力、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适时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四)治标与治本,统筹推进。把深入推进“三务”公开、农村监督体系建设作为发现和预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加大对“三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查处村务不公开、不透明、暗箱操作、浑水摸鱼等问题。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对已经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发现的漏洞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弥补漏洞、建章立制。

(五)握指成拳,形成专项治理合力。结合开展的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清风干部”队伍建设、重点股室监督考评工作等专项工作,特别是涉及扶贫领域各项政策、项目落实,握指成拳,同向发力,推动各专项治理工作形成治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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