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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篇8篇

时间:2022-01-29 11:59:23  浏览次数: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篇8篇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篇篇1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法官,首先在思想上一是要树立崇高的理想和信念,要坚持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深刻认识到不正之风是我们党面临的危险,要清醒地认识到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性,其不仅严重危害到党的执政根基,更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也影响个人及家庭的幸福。二是一定要注重工作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切记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对细枝末节的小问题要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例如对案件法定审理期限要严格遵守,绝不能允许一个案件出现亮红灯超法定期限的情形;再例如要提高庭审水平、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等一系列细节问题要高度重视。细节决定成败,思想上绝对不能存在麻痹大意,不能觉得问题不会找自己,这种想法是千万要不得的。要是有这样的思想,那么问题肯定离自己就不远了。更不能有老好人思想,仅靠经验办案,不看法条办案,这种想法更是要不得的。

  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同时要加强学习民法典、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专业知识,不能存在吃老本的思想。

  其次,在行动上,要严格落实各项党纪党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无论在工作中还是下班后都能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追求奢侈的生活,要勤俭节约。严禁以权谋私,要杜绝与当事人、律师、中介组织等相关人员的不当交往行为。要坚持工作原则,坚持工作底线,面对诱惑要有定力,坚决严格做到落实各项纪律制度。

  最后,在法官岗位上,要时刻保持过硬的工作作风。要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依法办案,努力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不损害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篇篇2

  x月14日,我观看了我院英模的事迹宣传视频,他们身上的法袍、胸前的法徽,代表着他们无论是男是女,无论高大或者瘦小,无论年轻或者年长,都只为正义代言。

  英模事迹报告,我感受到他们在三尺法台上丈量法律的价值,传播法律的温度,勤奋、朴实、兢兢业业而不追名逐利,在公正审判中奉献青春,在默默无闻中拼搏坚守。归根到底,他们都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治信仰,他们是我们身边的优秀代表,这种优秀不是一天或一个案件成就的,而是长期积累和沉淀结出的果实。他们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今天的我虽然不再是一名法官了,但我还有幸承担着为司法服务的重任,如何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克服长期单一枯燥工作性质所带来的浮躁心理,在我院目前着手要解决的为民办理十项实事中,就引导、服务和帮助的层面上如何尽自己的能力和职责,尽可能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等一分钟,限度的方便当事人,就是我要长期践行的为民服务理念。努力保护好法官、当事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守护好司法环境安全稳定,带好法警队伍。紧紧跟随着英模的脚步,履职尽职,不辱使命。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篇篇3

  习近平总书记在《在xx省xx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引用﹝唐﹞李世民《帝范》中一句“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标准是一面镜子。标准高一点、要求严一点,镜子的“分辨率”就会高一些,那些“不是问题的问题”才能纤毫毕现。无论是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还是在平时的工作中,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正因此,习近平同志才强调,“较高的工作标准是一种动力”。有了高的标准,大家就会用这样的标准要求自己;而一旦放松了标准,就容易一泻千里。

  从身边英模杜xx院长、杨xx庭长、冯x庭长等的先进典型事迹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个热爱祖国、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人。作为一名政法干警,我要学习英模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秉公执法、惩恶扬善的浩然正气;学习他们在困难面前毫不畏惧、顽强拼搏的钢铁意志;学习他们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学习他们几年、十几年、几十年如一日的奉献精神。以英模为榜样,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做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甘于奉献、勇于牺牲,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篇篇4

  近期,在学习和贯彻落实我院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司法作风警示教育的通知》的精神,我认真阅读了《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二辑)》中的警示教育及相关案例,深刻领会了司法作风警示教育的重要性。通过认真学习和讨论案例中的教训,举一反三,将典型案例与实践中所办理的案件相结合,从而减少在今后的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常犯的错误,减少错案。此外,亦注意将审判工作和执法工作的细节做好,查找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监督所反映的问题,积极改进审判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真正的将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审判工作的实践中。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言行得当,谨言慎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之一即执法为民。执法为民就是想群众之所想,重视每一个案件,专心热心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作为法院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应当保持态度和善,耐心认真,避免与群众发生冲突,时刻注意自己言行举止,让人民群众能切身体会到司法为民。

  其次,认真负责,加强责任感。每一个案件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巨大影响。作为法院司法干警,应当规范自己工作态度,拒绝散漫随意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司法程序,从而才能保证在维护司法公正权威的同时也避免当事人饱受诉累。

  再次,严格遵守审判纪律,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司法程序公正直接影响着司法结果的公正,只有保障司法程序公正,才能让群众对案件处理结果心服口服,坚持程序正义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应当严格依照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得到充分发挥,让群众信任法律,从而更好的树立司法权威。

  最后,端正态度,不滥用司法职权。在办案过程中不因当事人行为不称自己心意而滥用私发职权,对当事人的各项权利进行限制。这样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有损法院及法官形象,更可能引发眼中的社会矛盾。所以,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法律人,保证一切司法行为依法进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之一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是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途径和必由之路。而执法为民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和应有之意。我们应当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真正的用于指导司法裁判工作的实践中,贯彻“执法为民”。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通过此次的学习,作为一名初参加工作的基层政法干警,在今后的审判活动中,一定将以上的问题时刻牢记,努力提升自己审判业务能力,同时注重加强审判修养,将群众的切实要求和反映问题。真正落到实处,在司法裁判过程中严守中立;认真,公正执法,真正将树立司法权威,司法公正,执法为民落到实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一名人民满意的人民法官。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篇篇5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这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结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必须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所谓“理念”,实际上就是人们的一种观念、认识和信念,或价值观。我们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法治理念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审判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每一种审判制度都蕴含着一种法治理念,法治理念通过审判制度得以具体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其次,每一位审判人员在行使审判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审判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念甚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表现出他们的法治理念。再次,法治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内涵、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护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审判改革的成败。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审判制度。而有什么样的审判制度,也会引导人们形成什么样的法治理念。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命题,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人民法官的头脑,保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广大法官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

  二、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一种系统的理论提出来,在客观上应当认识到它存在的意义,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开展审判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根本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真正树立审判权威的前提条件。审判方式改革首先是理念的变革,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理念对其进行指导,容易导致改革的盲目性,理念的匮乏会造成思想的混乱、信仰的缺失,仅靠口号和群众运动式的动员不可能真正树立起司法的权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我们审判工作应当遵循的标准和追求的目标。

  (一)真正做到司法独立、廉洁、高效

  司法的独立性是裁判公正的前提,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干预。司法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秉公办案,不屈从权势,不徇私情,严格执法。同时,人民法院的裁判权事关生杀予夺,更必须置于严密的内外部监督之下,秉公用之,谨慎用之。在当前形势下,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尤其要注意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权,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方面,必须牢牢抓住这个根本。忘记了这一点,就忘记了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来源,就会丧失正确的权力观。而牢记这一点,就可以有效抵御各种不正常的干扰,真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司法的廉洁性是指司法审判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不受各种利益的诱惑,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司法不廉是导致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法官作为公平与

  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一尘不染,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官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人和事。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司法的廉洁只是公正的保障,裁判人员不廉洁,不可能作出公正的裁判,但廉洁的法官也不一定作出公正的裁判,因为裁判的公正还取决于法官的业务素质,是否遵循程序等多方面因素。司法的高效性是指司法审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篇篇6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法官,首先在思想上一是要树立崇高的理想和信念,要坚持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深刻认识到不正之风是我们党面临的危险,要清醒地认识到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性,其不仅严重危害到党的执政根基,更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也影响个人及家庭的幸福。二是一定要注重工作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切记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对细枝末节的小问题要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例如对案件法定审理期限要严格遵守,绝不能允许一个案件出现亮红灯超法定期限的情形;再例如要提高庭审水平、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等一系列细节问题要高度重视。细节决定成败,思想上绝对不能存在麻痹大意,不能觉得问题不会找自己,这种想法是千万要不得的。要是有这样的思想,那么问题肯定离自己就不远了。更不能有老好人思想,仅靠经验办案,不看法条办案,这种想法更是要不得的。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同时要加强学习民法典、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专业知识,不能存在吃老本的思想。

  其次,在行动上,要严格落实各项党纪党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无论在工作中还是下班后都能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追求奢侈的生活,要勤俭节约。严禁以权谋私,要杜绝与当事人、律师、中介组织等相关人员的不当交往行为。要坚持工作原则,坚持工作底线,面对诱惑要有定力,坚决严格做到落实各项纪律制度。

  最后,在法官岗位上,要时刻保持过硬的工作作风。要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依法办案,努力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不损害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篇篇7

  习近平总书记在《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引用﹝唐﹞李世民《帝范》中一句“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标准是一面镜子。标准高一点、要求严一点,镜子的“分辨率”就会高一些,那些“不是问题的问题”才能纤毫毕现。无论是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还是在平时的工作中,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正因此,习近平同志才强调,“较高的工作标准是一种动力”。有了高的标准,大家就会用这样的标准要求自己;而一旦放松了标准,就容易一泻千里。

  从身边英模杜成军院长、杨小萍庭长、冯芳庭长等的先进典型事迹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个热爱祖国、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人。作为一名政法干警,我要学习英模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秉公执法、惩恶扬善的浩然正气;学习他们在困难面前毫不畏惧、顽强拼搏的钢铁意志;学习他们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学习他们几年、十几年、几十年如一日的奉献精神。以英模为榜样,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做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甘于奉献、勇于牺牲,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篇篇8

  3月14日,我观看了我院英模的事迹宣传视频,他们身上的法袍、胸前的法徽,代表着他们无论是男是女,无论高大或者瘦小,无论年轻或者年长,都只为正义代言。

  英模事迹报告,我感受到他们在三尺法台上丈量法律的价值,传播法律的温度,勤奋、朴实、兢兢业业而不追名逐利,在公正审判中奉献青春,在默默无闻中拼搏坚守。归根到底,他们都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治信仰,他们是我们身边的优秀代表,这种优秀不是一天或一个案件成就的,而是长期积累和沉淀结出的果实。他们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今天的我虽然不再是一名法官了,但我还有幸承担着为司法服务的重任,如何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克服长期单一枯燥工作性质所带来的浮躁心理,在我院目前着手要解决的为民办理十项实事中,就引导、服务和帮助的层面上如何尽自己的能力和职责,尽可能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等一分钟,限度的方便当事人,就是我要长期践行的为民服务理念。努力保护好法官、当事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守护好司法环境安全稳定,带好法警队伍。紧紧跟随着英模的脚步,履职尽职,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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